2019年8月11日 星期日

法友飛鴻 345:羅良艾問「常委」,佛學問答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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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良艾問:

「斷支」:諸修斷者,略由五支攝受於斷,能於諸行如實顯了:一、由身遠離故,二、由心遠離故,三、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四、由毘鉢舍那品三摩地故,五、由常委所作故。

「常委」不知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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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答:
達成「斷」的重要項目稱為「斷支」。
例如達成初禪有五「禪支」。
《瑜伽師地論》卷13:「常委者,謂常有所作,及委悉所作,故名常委。」(CBETA, T30, no. 1579, p. 341, b10-11)
「常委」:常,是「學而時習之」,常常修習。委,是「事情的來龍去脈,事情的成因與結局」,悉,是「明白」,「委悉」是「完全知曉」。
所以,第五項「常委所作」,是常常修習、完全知悉自己「為何修習、如何修習、修習將會導致何種成果」。
《瑜伽師地論》卷18:「若未離欲,一切身分勤精進者,名得常委」(CBETA, T30, no. 1579, p. 377, c24-25)
《瑜伽師地論》卷20:「謂:『我何當能具足住如是聖處?如阿羅漢所具足住。』如是欲樂生已,發勤精進無間常委,於三十七菩提分法方便勤修。」(CBETA, T30, no. 1579, p. 394, c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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