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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閱讀《雜阿含551經》:僅僅閱讀漢譯經典無法讀懂經文


帖主曾經提及,僅僅憑藉漢字的字面意義,無法讀懂漢譯經典的經文。
例如,《雜阿含551經》提及世尊說過的一首偈頌,這首偈頌是《義品》的〈摩犍提問〉經中的世尊「答偈」。一位老居士跟摩訶迦旃延請問此首「答偈」的意義,尊者摩訶迦旃延則從另一個深奧的層面解說此頌。
僅憑漢譯經文,
1. 不知《義品》為何經。
2. 不知問者問了哪一首偈頌,以致世尊以此偈回答。
3. 未能從全經 13首偈頌,得知此一「答偈」的來龍去脈。
4. 誤將此首偈頌理解成兩首偈頌。
5. 不知《雜阿含551經》的漢譯經文呈現誤譯,或至少是「詞不達意」。

《雜阿含551經》卷20:「如世尊《義品》答摩揵提所問偈:
『斷一切諸流,亦塞其流源,
 聚落相習近,牟尼不稱歎。
 虛空於五欲,永以不還滿,
 世間諍言訟,畢竟不復為。」(CBETA, T02, no. 99, p. 144, b3-7)
CBETA 的標點將此首偈頌誤標成「兩首」,其原本偈頌是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的第844頌(位於第四品〈義品〉第九經《摩犍提問經》的第十頌) 。
Okaṃ pahāya aniketasārī, gāme akubbaṃ muni santhavāni;
Kāmehi ritto apurekkharāno, kathaṃ na viggayha janena kayirā.
捨棄了家之後,無(固定)住所(而遊方乞食),
牟尼在所到的村落不與人親暱;
捨除感官欲樂而無所期待,
他不與世間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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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xiu Guo 提到耆那教經典 Utt. 25.28 有類似的偈頌字句:
「牟尼於村不親暱 gāme akubbaṃ muni santhavāni」(巴利經文也是 gāme akubbaṃ muni santhavāni),「不親暱居士處 asaṃsattaṃ gihatthesu」者為真正的婆羅門(māha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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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巴文本的比較研究」已經不再是奢侈品,而是一種必需品。

2024年8月18日 星期日

《中論》: 心行處滅,言語道斷


《中論》卷3〈觀法品 18〉:「諸心行滅,言語道斷」(CBETA, T30, no. 1564, p. 25, a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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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all phenomena have been uprooted,
all pathways of speech are also uprooted.
諸心行滅,
言語道斷。
Sabbesu dhammesu samohatesu,
samūhatā vādapathāpi sabbe
------
巴利《經集》第五品〈彼岸道品〉1176偈
Atthaṅgatassa na pamāṇamatthi,
Yena naṃ vajjuṃ taṃ tassa natthi;
Sabbesu dhammesu samohatesu, samūhatā vādapathāpi sabbe’’ti

1. 明法比丘翻譯:【這樣的人(解脫者)消失後,形量不存在,人們談論他的依據不存在,一切談論方式也消失。】(註:談論方式指確定事物的標誌和特徵。)
2. 帖主翻譯:【對阿羅漢無法量度,無法評斷他為有或無;當一切法被破壞時(自名色解脫時),用一切言語討論的路也被破壞。】
3. Bhikkhu Bodhi 菩提比丘翻譯:【
There is no measure of one who has gone out,
There is no means by which they might speak of him.
When all phenomena have been uprooted,
all pathways of speech are also uprooted.
如此逝去者無法量度,
無法評論他;
當一切法被破壞時(自名色解脫時),
一切用言語討論的路也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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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卷3〈觀法品 18〉:
「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CBETA, T30, no. 1564, p. 24, a3-5)

2024年5月28日 星期二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經集》的第一頌 1/3


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的第一品即是〈蛇品〉,〈蛇品〉共有12經,第一經即是〈蛇經〉,共有17 首偈頌。其中每一首偈頌的後半段都有這樣的「重奏」: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ṃ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雜阿含1172經》卷43:「河者,譬三愛——欲愛、色愛、無色愛。此岸多恐怖者,譬有身。彼岸清涼安樂者,譬無餘涅槃。」(CBETA, T02, no. 99, p. 313, c21-23)

《相應部35.238經》:「諸比丘!大水流者,此乃欲瀑流、有瀑流、見瀑流、明瀑流,此四種瀑流之喻語。諸比丘!恐怖之此岸,此身見之喻語。諸比丘!安穩無恐之彼岸者,此涅槃之喻語。」(CBETA, N16, no. 6, p. 228, a9-12 // PTS. S. 4. 175)(元亨寺版編為《相應部35.197經》)

如果此岸為此身,彼岸為涅槃。比丘超越了「此身和涅槃」,這在原始佛教是講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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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對應偈頌的角度來看,巴利《經集》第一頌(Snp 1):

Yo uppatitaṃ vineti kodhaṃ,
visaṭaṃ sappavisaṃva osadhehi,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ṃ.
一個人去除已生起的憤怒,
如同以草藥去除擴散的蛇毒,
那位比丘捨棄此與彼,
如同蛇捨棄蛻落的舊皮。

波特那《法句經》〈蛇品〉402頌:
yo uppatitaṁ vineti krodhaṁ
visaṭaṁ sappaviṣaṁ va oṣadhīhi |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ṁ
urago jinnam iva ttacāṁ purāṇiṁ ||

梵文《優陀那品》〈比丘品〉32.63頌:
yas tūtpatitaṁ nihanti dveṣaṁ
visṛtaṁ sarpaviṣaṁ yathauṣadhena |
sa tu bhikṣur idaṁ jahāty apāraṁ
hy urago jīrṇam iva tvacaṁ purāṇam ||

可以看到巴利偈頌、波特那偈頌及犍陀羅語偈頌都是用「orapāraṃ」相當的字,而代表「彼此(岸)」,唯獨梵文偈頌用「apāraṃ」代表此岸。

巴利註釋書對此字的註解並不確定,在多種註釋當中,有一種解釋,認為「orapāraṃ」代表此岸(ora 此 pāraṃ 岸)。

所以只是捨棄此岸,而避免了「捨棄此岸和彼岸」的尷尬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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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指「此有 sakattabhāva」,彼是指「彼有 parattabhāva」。
此是指「六內入處」,彼是指「六外入處」。
此是指「人的世界」,彼是指「天的世界」。
此是指「欲界」,彼是指「色界與無色界」,dhātu。
此是指「欲有」,彼是指「色有與無色有」,bhāva。
此是指「此有 attabhāva」,彼是指「導致此有福樂的方法 attabhāvasukhūpakarāṇani」。

漢譯《出曜經》的註解與第二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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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譯的角度來看,翻譯於西元224年的《法句經》是將「彼此」翻譯為「生死」,似乎是僅有「此岸(輪迴、生死)」。

漢譯為《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學能捨三惡,以藥消眾毒,
健夫度生死,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0, p. 559, c20-21),[53]學=覺【宋】【元】【明】【聖】。

《出曜經》雖翻譯為「彼此」,但是「此」代表內六入處,「彼」代表外六塵,所以無度過「輪迴」與「涅槃」的困境。

《出曜經》卷19〈華品 19〉:
「如選優曇鉢,比丘度彼此,
如蛇脫故皮,學能捨牢有。」(CBETA, T04, no. 212, p. 711, a23-24)。
《出曜經》卷19〈華品 19〉:「度彼此者,謂內外六情,內六入外六塵,是故說,比丘度彼此也。」(CBETA, T04, no. 212, p. 711, b6-8)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愛生而流溢,猶蛇含毒藥,
比丘勝彼此,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2, p. 768, b16-17)

至於宋朝(西元985年)翻譯的《法集要頌經》則不是「度此岸」而是「到彼岸」,與梵文偈頌呼應。

《法集要頌經》卷2〈華喻品 18〉:
「貪瞋癡若斷,如棄毒華根,
苾芻到彼岸,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3, p. 786, b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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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34292419/That_bhikkhu_lets_go_both_the_near_and_far_shores_meaning_and_metaphor_in_the_refrain_from_the_uraga_verses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經集》的第一頌 2/3


yo uppatitaṃ vineti kodhaṃ,
visaṭaṃ sappavisaṃva osadhehi;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ṃ.
一個人去除已生起的憤怒,如同以草藥去除擴散的蛇毒,
那位比丘捨棄此與彼,如同蛇捨棄蛻落的舊皮。
1. uppatita: 形容詞,是 uppatati (生起、發作)的過去分詞,意為「已生起的、已發作的」。
2. vineti: 動詞,有「引導、學習、調伏 to lead, guide, train」與「除去、捨棄 to remove, give up」兩種意思。
3. kodhaṃ: 名詞、受格,意為「忿怒、瞋」。
4. yo: 關係代名詞、主詞,who, what, which, whoever,此處當主詞,意為「he who 這樣做的人」。
5. visata: 形容詞,意為「散布的、擴散的 spread, diffused, wide」。Brough(1962:198)建議此字為「治療」的動名詞。
6. sappavisaṃva: 這是兩個字的連音,解釋時應分為「sappavisaṃ」與「va 像」兩字。「sappavisaṃ」為「sappa-visaṃ 蛇-毒」。
7. osadhehi: 「osadha」為「藥、草藥」,「osadhehi」為「具格、工具格」,意為「以草藥」。
上半頌為:「一個人去除已生起的憤怒如同以草藥去除擴散的蛇毒,」
8. so: 代名詞、主詞,意為「he 他」或「that 那個」,此處作「那個」。
9. bhikkhu: 主詞,意為「比丘」。
10. jahāti: 動詞,「捨棄」。
11. orapāraṃ: 名詞、受格,「ora」意為「此岸」,「pāra」意為「彼岸」。
12. urago: 「uraga」當主詞時為「urago」,意為「蛇、(無腳的)爬行動物」。
13. jiṇṇaṃ: 形容詞,意為「老舊的、年老的」。
14. iva: 意為「如同」。
15. tacaṃ: 名詞、受格,意為「皮、皮膚」。
16. purāṇaṃ: : 形容詞,意為「過去的、以前(擁有過的)的」。
17. 原文
17. 原文可以排作「iva urago (jahāti) purāṇaṃ jiṇṇaṃ tacaṃ 如同蛇捨去(牠蛻下的)過去的舊皮」,「jiṇṇaṃ iva tacaṃ」連音成為「jiṇṇaṃivattacaṃ」。
下半頌為:「那位比丘捨棄此與彼,如同蛇捨棄蛻落的舊皮。」
Bhikkhu Bodhi 菩提比丘的翻譯為:
「One who removes the anger that has arisen
as one who removes with herbs a snake's spreading venom:
that bhikkhu gives up the here and beyond
as a serpent sheds its old worn-out skin.」
K. R. Norman 諾曼的翻譯為:
「That bhikkhu who subdues his anger when it has arisen,
as (one subdues) with herbs snake-poison when it has spread (through the body),
leaves this shore and the far shore
as a snake leaves its old worn-out skin.」
------
支謙《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學能捨三惡,  以藥消眾毒,
 健夫度生死,  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0, p. 559, c20-21)
[53]學=覺【宋】【元】【明】【聖】。
這是偈頌裡提到「藥」,以「三惡」涵蓋「貪、瞋、癡」,而且將相當於「orapāraṃ」的字譯為「生死」。相對於「jahāti 捨棄」的用字,漢譯為「度」,而主詞是「健夫」而不是「比丘」。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去婬怒癡, 憍慢諸惡,
 如蛇脫皮, 是謂梵志。」(CBETA, T04, no. 210, p. 572, c27-28)
這首偈頌則未提到「藥消蛇毒、此岸彼岸」。
這首偈頌也出現在 Patna Dhammapada 《波特那法句經》第22品〈蛇品〉,偈頌總編號為 402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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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寺版譯文:
「體中漫蛇毒,藥草能消除,
 心中生忿恚,比丘須調伏,
 共捨彼此岸,如蛇蛻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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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良鋆譯文:「他抑制冒出的怒氣,猶如用藥抑制擴散的蛇毒,這樣的比丘拋棄此岸和彼岸,猶如蛇蛻去衰老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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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愛生如流溢, 猶蛇含毒藥,
 苾芻勝彼此, 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3, p. 797, b9-11)。
這代表 Cbeta Taiwan《法集要頌經》的現有標點必需重新標點,改善斷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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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尼眾僧團《香光莊嚴》66期(2001年六月),4-71頁,有〈蛇品〉的詳細解說。
《香光莊嚴》譯文:「一旦忿怒生起,他能將之調伏,如及時藥能減緩迅速蔓延的蛇毒,如是比丘捨斷今生和來世,如蛇蛻去舊皮。」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經集》的第一頌 3/3


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的第一品即是〈蛇品〉,〈蛇品〉共有12經,第一經即是〈蛇經〉,共有17 首偈頌。其中每一首偈頌的後半段都有這樣的「重奏」: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apāra 是此岸、此世,apara 則是「未來」,但是在某些書寫系統或偏遠地區,或者書寫不分長母音、短母音,或者讀音不是那麼準確地分辨長母音、短母音,這兩字會混淆在一起而導致幾乎是完全不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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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hivan Jones 指出,巴利註釋書想避免的困境:「比丘超越了此岸(輪迴)與彼岸(涅槃)」,布洛夫(John Brough) 反而選擇作此解釋:「比丘超越了(let go 放棄)輪迴與涅槃,意指他放棄了信仰。」
帖主對此一解釋,深表疑慮而不敢苟同。

諾曼在其《文獻學十講》說(215頁):「我認為 orapāraṃ 不是指輪迴與涅槃,而是指此世與後世。」
依據帖主對此一解釋的理解,「超越此世與後世」即是「涅槃」而「不受後有」。

作者 Dhivan Jones 指出,巴利文獻確實有「超越了此岸與彼岸」的講法,例如《經集》798頌:

Saññaṃ pariññā vitareyya oghaṃ,
pariggahesu muni nopalitto;
Abbūḷhasallo caramappamatto,
nāsīsatī lokamimaṃ parañcāti.
菩提比丘翻譯為:
Having fully understood perception,
one can cross the flood.
The muni, untainted by possessions,
with the dart extracted, living heedfully,
does not desire this world or another.
牟尼已完全了知「想」,
度過瀑流,
不受遍取所汙染,
拔出身上的箭,精進不懈,
不期望此世與後世。
(pariggaha 遍取,執取、財產、妻子兒女)
在《中部143經》有類似的經文。
元亨寺版《中部143經》:
「是故,長者!此,汝應如是學:『我不執受此世界。又於我,此世界為所依之識亦不存在。』長者!汝實應如是學。是故,茲……『我不執受他世界。又於我,他世界為所依之識亦不存在。』長者!汝實應如是學。
是故,長者!此,汝應如是學:『凡以意所見、聞、覺識、希求、隨伺,如是等我亦不執受。又於我,彼為所依之識亦不存在。』長者!汝實應如是學。」」(CBETA, N12, no. 5, p. 275, a13-p. 276, a3 // PTS. M. 3. 261)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
「屋主!因此,在這裡,你應該這麼學:『我將不執取此世,我的識將不是依止此世的。』屋主!你應該這麼學。
屋主!因此,在這裡,你應該這麼學:『我將不執取他世,我的識將不是依止他世的。』屋主!你應該這麼學。
屋主!因此,在這裡,你應該這麼學:『我將不執取任何所見、所聞、所覺、所識、所得、所求、隨所求、被意所隨行,我的識將不是依止它的。』屋主!你應該這麼學。」

這也是《雜阿含995經》的偈頌:
「於過去無憂,未來不欣樂,
現在隨所得,正智繫念持。」(CBETA, T02, no. 99, p. 261, 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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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34292419/That_bhikkhu_lets_go_both_the_near_and_far_shores_meaning_and_metaphor_in_the_refrain_from_the_uraga_verses

法友飛鴻 504:《經集》的《蛇經》與《達尼雅經》


1. 《蛇經》第一頌,你引述的翻譯為:
「就像用藥驅趕蔓延周身的蛇毒那樣
 來驅趕生出的憤怒,
 這樣的修行者,拋棄了今世和來世
 如同蛇褪去牠乾老的皮。
此處的譯文「驅趕」,原文的用字是「vineti 動詞」,有「調伏」與「除去、捨棄 to remove, give up」兩種意思。翻譯作「驅趕」,似乎不夠貼切。
其次,譯文「修行者」,原文的用字是「bhikkhu 比丘,名詞」,這樣的翻譯非常不理想。
此處的譯文「今世和來世」,原文的用字是「orapāraṃ 名詞」,此字雖有人詮釋為「今世和來世」,但是,古譯與當代學者大都詮釋作「ora」意為「此岸」,「pāra」意為「彼岸」。
此字有一些「爭論」,詳見: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pfbid0oP6mN2x6juwMnsAxkD62UQvvb2m3hNex5yn1uf8JzgiPjyGdnKSr8LbJRa1jrAH9l&id=10001684062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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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達尼雅經》,將 "dhaniyo gopo" 翻譯作「牛倌」是相當「怪異」,我認為,將「牛倌」兩字到各大學或佛學院問大一學生,他們可能都不知詞意。菩提比丘與 Norman 不約而同將 "gopo" 翻譯作「herdaman 牧人」,郭良鋆將 "gopo" 翻譯作「牧人」,「元亨寺版《經集》」與釋達和將 "gopo" 翻譯作「牧牛者」。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pfbid02WFqHHYjhncEzecsU9jKmhPcup8nrb8ymonvwtRpLUk5ZjDGecfCHH31F4eX5HKGGl&id=100016840620268
3. 我個人認為,除非作者是「書評,評介該日譯本的翻譯得失」,否則無須太過頂真,該作者從日譯本翻譯或直接引述「元亨寺版《經集》」與釋達和版均可,無需斤斤計較於一字一句的得失。
但是,如果作者是依據「日譯本的漢譯」來探討《蛇經》與《達尼雅經》的法義,我會對這樣的 approach 相當相當失望。

2024年5月12日 星期日

《經集》第四品〈義品〉Aṭṭhakavaggo 《貪欲經》766頌 1/6


Kāmaṃ kāmayamānassa, tassa ce taṃ samijjhati;
Addhā pītimano hoti, laddhā macco yadicchati.(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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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比丘《經集》英譯
When a mortal desires sensual pleasure,
if that succeeds for him,
surely he is elated in mind,
having gained what he desires.
當凡人企求他的欲望,
如果成功地達成欲望,
得到他所追求的之後,
確實會滿心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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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19:
「於諸欲悕求,或所期果遂;
 得已心定喜,至死而保愛。」(CBETA, T30, no. 1579, p. 387, b4-6)
在此可以發現第四句「laddhā macco yadicchati」。
《大義釋》解釋 macco: Maccoti satto naro mānavo poso puggalo jīvo jāgu jantu indagu manujo.
「macco 人」者,是有情、人、摩奴之子、士夫、補特伽羅、命者、生死者、生者、根行者[6](自在行者)、摩奴所生者也。[6]indagū 自 Indra 而生者。
所以,整首偈頌並未提到「死」有關的字,此處或者是玄奘手上的寫本有問題,
或者是玄奘誤譯,將「凡人 macco」當作「maccu 死、死亡、死王」。
Maccu,【陽】死亡,魔王
第四句「laddhā macco yadicchati」,
「laddhā」為動名詞,動詞原形為「labhati 獲得、收穫、得到」。
動名詞「laddhā」的受詞為「yad macco icchati」(所有一個凡人希求的 what a mortal wishes)。
《佛說義足經》卷1:
「增念隨欲,已有復願, 
 日增為喜,從得自在。」(CBETA, T04, no. 198, p. 175, c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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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 kāmesu kāmacchando kāmarāgo kāmanandī kāmataṇhā kāmasneho kāmapariḷāho kāmamucchā kāmajjhosānaṃ kāmogho kāmayogo kāmupādānaṃ
元亨寺《大義釋(第1卷-第10卷)》卷1:「彼對〔色聲等之五種〕欲是欲欲、欲貪、欲喜、欲愛、欲愛情、欲熱惱、欲昏迷、欲縛著、欲暴流、欲軛、欲歌、欲貪蓋。」(CBETA, N45, no. 22, p. 2, a10-11 // PTS. Nidd. 1. 2)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那是在諸欲上之欲的意欲、欲的貪、欲的歡喜、欲的渴愛、欲的情愛、欲的焦熱、欲的迷戀、欲的取著、欲的暴流、欲的軛(繫縛)、欲的執取、欲的意欲蓋。」
Ding Jui Lei 指出:
1.「欲歌」(kāmupādānaṃ)應修正為「欲取」,莊春江老師作「欲的執取」。
2.「欲昏迷、欲縛著」(kāmamucchā)應修正為「欲迷縛」、「欲迷著」,莊春江老師作「欲的迷戀」。

2022年7月1日 星期五

《大智度論》與《義品》


《大智度論》是一本珍貴的佛教百科全書,它反映了佛教般若系經典的初期樣貌,也反映了初期大乘佛教的「經典」景象;《大智度論》提及的一些初期經典,有不少是佚失而只留下這部經典的名稱。
帖主猜測擬定的「中觀世系」如下:
1. 龍樹 Nagarjuna (西元 150?-250?)
2. 提婆 Ariyadeva (西元 150?-250?)
3. 羅睺羅跋陀羅 Rahulabhadra (西元 200?-270?)
4. 青目 piṅgala (西元 220?-290?)
5. 不知人名 (西元 240?-310?)
6. 求那師利 guṇasri (西元 270?-340?)
6. 須耶利蘇摩 Suryasoma (西元 300?-370?,鳩摩羅什之師),
7. 鳩摩羅什 Kumarajiva (西元 344-413)
《大智度論》的成書年代或許是在「羅睺羅跋陀羅 Rahulabhadra (西元 180?~~260?)」的時期,有可能這是數百年層層累積的註釋,而不是出於一時一人之手。
相當於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第四品「Aṭṭhakavaggo」的字,鳩摩羅什在《大智度論》有四個譯詞:
1. 「義品」
2. 「阿他婆耆經」
3. 「眾義經」
4. 「利眾經」

「阿他婆耆」是音譯,近似Aṭṭha(ka)-vaggi。如果譯者手上的文本將「Aṭṭhakavaggo」書寫成近似「attha巴利」或「artha梵文」,則此字會被譯作「意義、利益」。因此,相當於「Aṭṭhakavaggo」的字會出現「義品」的譯詞;如將此字解釋為「複數名詞」,則會增譯一「眾」字而譯作「眾義經」或「利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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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
除第一義悉檀,諸餘論議、諸餘悉檀皆可破故。如眾義經中所說偈:
879 [各各自依見,戲論起諍競;若能知彼非,是為知正見。
880 不肯受他法,是名愚癡人;作是論議者,真是愚癡人。
881 若依自是見,而生諸戲論;若此是淨智,無非淨智者。]
此三偈中,佛說第一義悉檀相。所謂世間眾生,自依見、自依法、自依論議而生諍競,戲論即諍競本,戲論依諸見生。」(CBETA, T25, no. 1509, p. 60, c13-p. 61, a5)
--------
《大智度論》:
《大智度論》「如說偈言:
『有受法故有諸論,若無有受何所論;
 有受無受諸見等,是人於此悉已除。』
行者能如實知此者,於一切法、一切戲論,不受、不著、不見,是實不共諍競,能知佛法甘露味。若不爾者則謗法。若不受他法、不知、不取,是無智人。若爾者應一切論議人皆無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所謂有人自謂法第一義淨,餘人妄語不淨。譬如世間治法故,治法者刑罰、殺戮種種不淨,世間人信受行之,以為真淨。於餘出家善聖人中,是最為不淨。外道出家人法,五熱中一腳立、拔髮等,尼犍子輩以為妙慧,餘人說此為癡法,如是等種種外道、出家白衣婆羅門法,各各自以為好,餘皆妄語。」(CBETA, T25, no. 1509, p. 61, a5-21)

為什麼要閱讀《經集》?



認為必需閱讀《經集》,我們至少有五個理由: 
1. 《雜阿含經》與巴利《相應部》都引用了《經集》。如果我們稱第一結集將四阿含或四尼柯耶結集起來,那麼,《雜阿含經》與《相應部》所引用的《義品》和《彼岸道品》就是「比第一結集還早的結集」。當然,不能這麼說:「《義品》和《彼岸道品》就是比第一結集還早的結集」,但是要怎麼說?

2. 《大智度論》引用了七到十首《義品》偈頌,代表《大智度論》相當尊崇《義品》。 

3. 《大智度論》與《雜阿含經》引用的《義品》偈頌,老實說,如果讀者不回到《義品》原來的章節,你不算讀懂《大智度論》與《雜阿含經》引用的那個段落。 

4. 《義品》和《彼岸道品》以及整部《經集》保存了一些比《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還古老的教說,如要追溯初期佛教樣貌,必需閱讀整部《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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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阿育王法敕要求僧團必需閱讀以下七部經,有三部經是結集在《經集》: 
(1). 毗奈耶的最勝法教(Vinayasamukase):有學者稱此指的是『轉法輪經(《雜阿含379經》,《相應部 56.11-12經》)』,而不是『毗奈耶(戒律)』。 
 (2). 聖居經(Ariyavasani):《增一阿含46.2經》,AN 10.20(《增支部 10.20經》),參考《雜阿含71經》 
 (3). 當來怖畏經(Anagata-bhayani): AN 5.78, (《增支部 5.77~79經》),《T1481 佛說五恐怖世經》 
 (4). 牟尼偈(Muni-gatha):《小部》,《經集》蛇品第12章牟尼經(207~221頌) 
 (5). 寂默行經(Moneyasute):《小部》,《經集》大品、第11章那羅迦經(679~723頌) 
 (6). 優婆帝沙問經(Upatisa-pasine):《小部》,《經集》義品第16章[舍利弗經](955~975) 
 (7). 羅侯羅經(Rahulovada):《中部61經》,《中阿含經14經》

2021年6月18日 星期五

佛學問答 86:「雪山夜叉與七岳夜叉」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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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存《雪山夜叉經》(Hemavata Sutta)共出現於下列本文獻:
  1. 《小部》第五經《經集》的第一章〈蛇品〉第九經《雪山夜叉經》(Hemavata Sutta)
  2. 《雜阿含1329經》
  3. 《別譯雜阿含328經》
  4. 《義足經》第十三經《兜勒梵志經》前半段之《雪山夜叉經》相關的經文
  5. 《佛說立世阿毘曇論》第四品〈夜叉神品〉
《雜阿含1329經》提到「醯魔波低天神與娑多耆利天神相約,如有寶物出現,必須互相知會;醯魔波低天神宮中出現千葉金莖蓮花,邀娑多耆利天神來觀,娑多耆利天神並不以此為寶,反而邀醯魔波低天神來見『未曾有寶』,也就是世尊。」對照《別譯雜阿含328經》,故事概要大致相同,只是「醯魔波低天神」與「娑多耆利天神」在此譯為「雪山夜叉」與「七岳夜叉」,相當於巴利經文的「yakkha Hemavata 雪山夜叉」與「yakkha Sātāgira 七岳夜叉」的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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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史上,統治巴比倫到大月氏(大夏 Bateria)的塞琉古一世 Seleukos Nikator 於西元前305年渡過印度河攻打印度,被阿育王的祖父月護王 Chandragupta 擊敗,兩國簽訂和約並聯姻,塞琉古一世派使者麥加斯梯尼 Megasthenes 出使孔雀王朝的首都華氏城,並且寫下第一本實地觀察印度的史書《印度記》。
古代希臘文獻記錄了「月護王、塞琉古一世」、「賓頭娑羅王、安條客一世」之間長期且頗為頻繁的通信。直到托勒密二世 Ptolemy II (西元前285-247年)派使者狄奧尼西奧斯出使印度,見到的國王可能是阿育王或其父親賓頭娑羅王。很有可能孔雀王朝的印度國王送給托勒密王朝的希臘國王的禮物,其中可能含有佛教文獻和佛教藝術。
我猜測,這樣的東西兩位國勢強大的國王長期通信、互贈禮物,在古希臘及古印度應該成為佳話,而為貴族之間傳誦講說的佳話。因此可能將印度國王(實際上應為西元前300-240年位於華氏城的孔雀王朝)附會為位於王舍城附近的「yakkha Sātāgira 七岳夜叉」,而將位於巴比倫、敘利亞、阿富汗的托勒密王國統治者附會為位於雪山下的「yakkha Hemavata 雪山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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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一推測正確的話,《經集》的《雪山夜叉經》(Hemavata Sutta)、《雜阿含1329經》與《別譯雜阿含328經》就要遲到西元前250年左右才會成型,這是在佛陀涅槃(西元前380年)後的130年。

2020年8月19日 星期三

書房夜話 221:《雜阿含982經》與《彼岸道品》的偈頌

在《雜阿含經》當中,《雜阿含982經》素以難解著稱,「《雜阿含經》讀書會」的小組長,最怕遇到輪值導讀此部經。 
這一部經有兩個難處,一是經文前後重複,不易了解長行之中這四段重複有什麼層次。二是「波羅延富隣尼迦所問: 『世間數差別,安所遇不動,寂靜離諸塵,拔根無悕望,已度三有海,無復老死患。』」(CBETA, T02, no. 99, p. 255, c10-13) 
想瞭解這首「彼岸道品(波羅延)」的偈頌,不僅必需閱讀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第五品《彼岸道品》的「第三問:富隣尼迦問 Puṇṇakamāṇavapucchā」,還必需讀完十六經,以對來龍去脈有較深刻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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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在 b19-b24 為第一次敘述:「若有眾生於自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我、我所、我慢繫著使,乃至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者;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我慢使繫著,故我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CBETA, T02, no. 99, p. 255, b19-24)。 
在 b25-29 為第二次敘述:「彼比丘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彼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CBETA, T02, no. 99, p. 255, b25-29)。(「及」字似應作「乃至」,「無有我、我所見」似應作「無有我、我所」,「見」字疑為誤衍。) 
在 c1-c3 為第三次敘述:「若復比丘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彼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CBETA, T02, no. 99, p. 255, c1-3) 
在 c3-c8 為第四次敘述:「若復比丘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11]彼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彼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CBETA, T02, no. 99, p. 255, c3-8) [11]彼=及【宋】【元】【明】【聖】。(「及」字似應作「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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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增支部32.2經》,其實只有兩段: 
元亨寺版《增支部3.32.2 經》:
「 然則,舍利弗!應如是學——於此有識身,應無我〔見〕與我所〔愛〕與慢隨眠,又,於外之一切相,應無我〔見〕與我所〔愛〕與慢隨眠。又,若具足心解脫、慧解脫而住,則我等應具足無我〔見〕與我所〔愛〕與慢隨眠之心解脫、慧解脫而住,汝等應如是學。 
舍利弗!比丘於此有識身,若得無我〔見〕與我所〔愛〕與慢隨眠。又,於外之一切相,若無我〔見〕與我所〔愛〕與慢隨眠。又,若具足心解脫、慧解脫而住,則具足無我〔見〕與我所〔愛〕與慢隨眠之心解脫、慧解脫而住故。 
舍利弗!此是比丘之斷愛、捨結、以正〔方便〕現觀慢,因而作苦之邊。」(CBETA, N19, no. 7, p. 195, a2-8 // PTS. A. 1. 133 - PTS. A. 1. 134)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 「舍利弗!那麼,在這裡,應該這麼學:
『關於這有識之身,要沒有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關於一切身外諸相,要沒有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且凡當進入後住於心解脫、慧解脫時,我們將進入後住於沒有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的心解脫、慧解脫。』舍利弗!應該這麼學。 
舍利弗!只要比丘關於這有識之身,沒有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關於一切身外諸相,沒有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且凡當進入後住於心解脫、慧解脫時,我們將進入後住於沒有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的心解脫、慧解脫。 
舍利弗!這被稱為切斷渴愛,破壞結,以慢的完全止滅而得到苦的結束之比丘。 
我們從單卷本《雜阿含8經》可以得到相同的結論: 
「佛便告舍利弗:「當學如是,身識俱外一切思想,我是是我所,憍慢使便不復有,所意解所慧解,自見法自解自知得行,是身識俱外一切思想,是我、是我所,憍慢使不復有。 若,舍利弗!比丘是身識俱,亦外思想一切是我、是我所,憍慢使便不復有,所意解得慧解,見法慧行自見自知求行止,是名為,舍利弗!比丘無所著漏索盡至學度世,我為是故說是言。」」(CBETA, T02, no. 101, p. 495, a22-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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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將原本《雜阿含982經》的四段,修改成兩段之後,經文就成為以下的面貌。 
《雜阿含98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娑枳國安闍那林中。 
爾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我能於法略說、廣說,但知者難。」 
尊者舍利弗白佛言:「唯願世尊略說、廣說、法說,於法實有解知者。」 
佛告舍利弗:「若有眾生於自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我、我所、我慢繫著使,乃至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者;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我慢使繫著,故我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當學如是) 
舍利弗!彼比丘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及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彼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 
舍利弗!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舍利弗!我於此有餘說,〈答波羅延富隣尼迦所問〉: 
「世間數差別,安所遇不動, 
 寂靜離諸塵,拔根無悕望,
    已度三有海,無復老死患。」 
佛說是經已,尊者舍利弗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作禮而去。」(CBETA, T02, no. 99, p. 255, b15-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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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與《經集》的偈頌,我們以後再談。

2020年8月16日 星期日

書房夜話 199-2:「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經集》第一頌 2/2

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的第一品即是〈蛇品〉,〈蛇品〉共有12經,第一經即是〈蛇經〉,共有17 首偈頌。其中每一首偈頌的後半段都有這樣的「重奏」: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apāra 是此岸、此世,apara 則是「未來」,但是在某些書寫系統或偏遠地區,或者書寫不分長母音、短母音,或者讀音不是那麼準確地分辨長母音、短母音,這兩字會混淆在一起而導致幾乎是完全不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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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hivan Jones 指出,巴利註釋書想避免的困境:「比丘超越了此岸(輪迴)與彼岸(涅槃)」,布洛夫(John Brough) 反而選擇作此解釋:「比丘超越了(let go 放棄)輪迴與涅槃,意指他放棄了信仰。」
帖主對此一解釋,深表疑慮而不敢苟同。
諾曼在其《文獻學十講》說(215頁):「我認為 orapāraṃ 不是指輪迴與涅槃,而是指此世與後世。」
依據帖主對此一解釋的理解,「超越此世與後世」即是「涅槃」而「不受後有」。
作者 Dhivan Jones 指出,巴利文獻確實有「超越了此岸與彼岸」的講法,例如《經集》798頌:
Saññaṃ pariññā vitareyya oghaṃ,
pariggahesu muni nopalitto;
Abbūḷhasallo caramappamatto,
nāsīsatī lokamimaṃ parañcāti.
菩提比丘翻譯為:
Having fully understood perception,
one can cross the flood.
The muni, untainted by possessions,
with the dart extracted, living heedfully,
does not desire this world or another.
牟尼已完全了知「想」,
度過瀑流,
不受遍取所汙染,
拔出身上的箭,精進不懈,
不期望此世與後世。
(pariggaha 遍取,執取、財產、妻子兒女)
在《中部143經》有類似的經文。
元亨寺版《中部143經》:
「是故,長者!此,汝應如是學:『我不執受此世界。又於我,此世界為所依之識亦不存在。』長者!汝實應如是學。是故,茲……『我不執受他世界。又於我,他世界為所依之識亦不存在。』長者!汝實應如是學。
是故,長者!此,汝應如是學:『凡以意所見、聞、覺識、希求、隨伺,如是等我亦不執受。又於我,彼為所依之識亦不存在。』長者!汝實應如是學。」」(CBETA, N12, no. 5, p. 275, a13-p. 276, a3 // PTS. M. 3. 261)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
「屋主!因此,在這裡,你應該這麼學:『我將不執取此世,我的識將不是依止此世的。』屋主!你應該這麼學。
屋主!因此,在這裡,你應該這麼學:『我將不執取他世,我的識將不是依止他世的。』屋主!你應該這麼學。
屋主!因此,在這裡,你應該這麼學:『我將不執取任何所見、所聞、所覺、所識、所得、所求、隨所求、被意所隨行,我的識將不是依止它的。』屋主!你應該這麼學。」
這也是《雜阿含995經》的偈頌:
「於過去無憂,未來不欣樂,
現在隨所得,正智繫念持。」(CBETA, T02, no. 99, p. 261, 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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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34292419/That_bhikkhu_lets_go_both_the_near_and_far_shores_meaning_and_metaphor_in_the_refrain_from_the_uraga_verses

書房夜話 199-1:「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經集》的第一頌 1/2

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的第一品即是〈蛇品〉,〈蛇品〉共有12經,第一經即是〈蛇經〉,共有17 首偈頌。其中每一首偈頌的後半段都有這樣的「重奏」: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ṃ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雜阿含1172經》卷43:「河者,譬三愛——欲愛、色愛、無色愛。此岸多恐怖者,譬有身。彼岸清涼安樂者,譬無餘涅槃。」(CBETA, T02, no. 99, p. 313, c21-23)
《相應部35.238經》:「諸比丘!大水流者,此乃欲瀑流、有瀑流、見瀑流、明瀑流,此四種瀑流之喻語。諸比丘!恐怖之此岸,此身見之喻語。諸比丘!安穩無恐之彼岸者,此涅槃之喻語。」(CBETA, N16, no. 6, p. 228, a9-12 // PTS. S. 4. 175)(元亨寺版編為《相應部35.197經》)
如果此岸為此身,彼岸為涅槃。比丘超越了「此身和涅槃」,這在原始佛教是講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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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對應偈頌的角度來看,巴利《經集》第一頌(Snp 1):
Yo uppatitaṃ vineti kodhaṃ,
visaṭaṃ sappavisaṃva osadhehi,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ṃ.
一個人去除已生起的憤怒,
如同以草藥去除擴散的蛇毒,
那位比丘捨棄此岸與彼岸,
如同蛇捨棄蛻落的舊皮。
波特那《法句經》〈蛇品〉402頌:
yo uppatitaṁ vineti krodhaṁ
visaṭaṁ sappaviṣaṁ va oṣadhīhi |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ṁ
urago jinnam iva ttacāṁ purāṇiṁ ||
梵文《優陀那品》〈比丘品〉32.63頌:
yas tūtpatitaṁ nihanti dveṣaṁ
visṛtaṁ sarpaviṣaṁ yathauṣadhena |
sa tu bhikṣur idaṁ jahāty apāraṁ
hy urago jīrṇam iva tvacaṁ purāṇam ||
可以看到巴利偈頌、波特那偈頌及犍陀羅語偈頌都是用「orapāraṃ」相當的字,而代表「彼此(岸)」,唯獨梵文偈頌用「apāraṃ」代表此岸。
巴利註釋書對此字的註解並不確定,在多種註釋當中,有一種解釋,認為「orapāraṃ」代表此岸(ora 此 pāraṃ 岸)。
所以只是捨棄此岸,而避免了「捨棄此岸和彼岸」的尷尬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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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指「此有 sakattabhāva」,彼是指「彼有 parattabhāva」。
此是指「六內入處」,彼是指「六外入處」。
此是指「人的世界」,彼是指「天的世界」。
此是指「欲界」,彼是指「色界與無色界」,dhātu。
此是指「欲有」,彼是指「色有與無色有」,bhāva。
此是指「此有 attabhāva」,彼是指「導致此有福樂的方法 attabhāvasukhūpakarāṇani」。

漢譯《出曜經》的註解與第二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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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譯的角度來看,翻譯於西元224年的《法句經》是將「彼此」翻譯為「生死」,似乎是僅有「此岸(輪迴、生死)」。
漢譯為《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學能捨三惡,以藥消眾毒,
健夫度生死,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0, p. 559, c20-21),[53]學=覺【宋】【元】【明】【聖】。
《出曜經》雖翻譯為「彼此」,但是「此」代表內六入處,「彼」代表外六塵,所以無度過「輪迴」與「涅槃」的困境。
《出曜經》卷19〈華品 19〉:
如選優曇鉢,比丘度彼此,
如蛇脫故皮,學能捨牢有。」(CBETA, T04, no. 212, p. 711, a23-24)。
《出曜經》卷19〈華品 19〉:「度彼此者,謂內外六情,內六入外六塵,是故說,比丘度彼此也。」(CBETA, T04, no. 212, p. 711, b6-8)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愛生而流溢,猶蛇含毒藥,
比丘勝彼此,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2, p. 768, b16-17)
至於宋朝(西元985年)翻譯的《法集要頌經》則不是「度此岸」而是「到彼岸」,與梵文偈頌呼應。
《法集要頌經》卷2〈華喻品 18〉:
「貪瞋癡若斷,如棄毒華根,
苾芻到彼岸,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3, p. 786, b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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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34292419/That_bhikkhu_lets_go_both_the_near_and_far_shores_meaning_and_metaphor_in_the_refrain_from_the_uraga_verses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