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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3日 星期二

聽見「幌馬車之歌」


黃昏時候,在樹葉散落的馬路上,
目送你的馬車,
在馬路上幌來幌去地消失在遙遠的彼方。

在充滿回憶的小山丘上,遙望他國的天空,
憶起在夢中消逝的一年,
淚水忍不住流了下來。

馬車的聲音,令人懷念,
去年送走你的馬車,
竟是永別。

《幌馬車之歌》是一首日文歌,當時唱這首歌的人也是用日文唱出,
他的歌詞和台語一點關係也沒有,
卻有十足的資格站在〈寫我台語歌〉這個分類的榜首。
我無法想像在二二八事件後被捕入獄的平常老百姓、學生和社會菁英,
哀傷的眼淚盈眶,泣不成聲地為「獄友」送行的景像。

以下引自《博客來書籍館》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69543
這是名曲<幌馬車之歌>部分的中文歌詞。一九五0年十月十四日,正當台灣全島籠罩在「白色恐怖」之下,前基隆中學校長鍾浩東先生,就是一邊低吟這首美麗而哀傷的歌,一邊緩緩地走出牢房。伴隨他腳上鐵鍊的拖曳聲,牢房裏也慢慢響起了相同的歌聲,在槍聲響起之後、仍然不斷迴盪。 
從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件開始,整個一九五0年代的台灣當局,在美國的「默許」下進行了長時間的「肅清」,受到逮捕的人數估計在八千人以上,一去不回的、最少有三千人;詳細的統計,恐怕已無法查考。此後,這段令人心驚齒冷的歷史,在刻意的忽略與抹煞之下煙沒了數十年,無人敢於聞問。「時間太久了,不義的殺戮已消失在歷史的煙霧裏,但它卻也在人類的良心上留下可恥的記憶」──其實,留下的豈止是「可恥的記憶」而已?歷史的失落、荒謬的殺戮,已經造成整整一個世代的政治恐懼與疏離。 
時隔四十年,這段禁忌的歷史終於向他的人民開啟。早在解嚴之前,藍博洲與其它勇於面對歷史的人們,就開始了一連串的回溯調查;本書即是藍博洲的部分成果。他深入追尋幾位五0年代白色恐怖的犧牲者,廣泛地蒐錄相關人士的口述、照片、篩選可信的文獻,試圖在他們身上重建歷史的場景。藍博洲似乎企圖壓抑他隱隱搏動的情緒,然而正因如此,歷史的哀愁卻彷彿無止無盡地、在書頁中漫延開來。希臘人說:「悲劇並非生於邪痞,而是脆弱與錯誤所致」──然則面對錯誤,應是遠離深淵、走出悲劇的開始。

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

鄧相揚:〈以愛報仇---井上伊之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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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似乎毫不相干的人物,井上伊之助與高山初子居然因為「霧社事件」而聯接在一處。井上伊之助對台灣的愛讓人不禁熱淚盈眶,即使是台灣人也未曾如此深愛台灣!我們似乎看見古時候行俠仗義的身影。在井上伊之助為實行自己信仰的宗教一個信念,身家性命都投注在殺父仇人的蕃族。在高山初子,終身感戴從瀕臨死亡將自己治好的醫生。在鄧相揚只是謹守他對高山初子的一句承諾。似乎是「古道照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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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部落格《曙光》:

http://blog.roodo.com/newlife2006/archives/5495095.html

February 3,2008 17:07

 

以愛報仇---井上伊之助 ◎撰文/鄧相揚

一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在今天花蓮縣秀林鄉一帶爆發太魯閣原住民出草事件,此一事件後來誘發台灣史上知名的「衛理事件」及「太魯閣事件」。「衛理事件」遭難者之一井上彌之助,兒子井上伊之助在父親遭原住民殺害後,克服心中的怨念,聖經的經文「要愛你的仇敵」,成了他喪父之痛最重要撫慰的力量。他自日本來到台灣原住民部落,以醫療、傳道,進行他長達三十餘年「以愛報仇」的志業……


以愛報仇──行醫山地部落的井上伊之助

◎撰文/鄧相揚

「是一個叫作井上伊之助的日本醫師救我的。你可以幫我找到他的墳墓嗎?我想跟他好好道謝。」二十年前,談霧社事件還是一種禁忌,我在埔里鎮上的醫檢所,經常有賽德克族人(Seediq,泰雅族亞族之一)出入,也因此認識了高山初子(Obing Tado,娥賓‧塔達歐,漢名高彩雲)。

她告訴我,霧社事件發生後,她的丈夫花岡二郎自盡了,懷有身孕的她和其他族人一樣,被迫遷往霧社西邊數十公里、能高郡北港溪右岸的「川中島」(今南投縣仁愛鄉互助村清流部落,因有兩條溪流環繞,日治時稱台中州川中島社)。艱困的路程,讓她抵達川中島後一個星期左右,即產下男嬰阿威.拉奇斯,自己隨即因失血過多而瀕臨死亡,那位日本醫師及時救了她一命,儘管五十多年過去了,她對當年的救命之恩感念不忘。

我答應了初子,每次到日本找尋資料或遇到日本友人時,都不放棄任何一絲找尋的希望。後來,年邁的初子過世了,更加重我幫她完成遺願的責任。

透過各種管道,我找到了伊之助最小的兒子井上祐二,並託日本友人向他說明想去拜訪的心意;他卻堅決地拒絕了我。又經過多年的尋找,我才得知伊之助埋葬在埼玉縣入間市的一處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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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在幾萬座墓碑中,我找到了伊之助的墓碑。墓碑上面刻了一個大大的「愛」字,而更令我震撼的,是在墓碑底下還有一行泰雅族語……

●【愛你的仇敵】

如何報「殺父之仇」?最好的報復方式,就是「用愛勝過惡」。

一八八二年九月二日,井上伊之助出生於日本四國高知縣幡多郡。早產的他,有點跛腳,體型也瘦小;十八歲赴東京,半工半讀完成學業;二十一歲,受洗成為基督徒。
清末,在劉銘傳的經營下,樟腦、茶、糖同列為台灣出口大宗。台灣是當時世界稀有的天然樟腦分布地區,由於樟腦可用於醫療,亦可作為軍需化學工業原料,是高經濟物質,日本治台後積極獎勵開採樟腦,引進企業財團進駐,台灣成為世界最重要的樟腦出口區,有「樟腦王國」之稱。伊之助的父親彌之助,在日本治台初期即來到台灣,在花蓮港太魯閣山地的樟腦製造公司「賀田組」擔任技術員。

當地豐富的林礦資源,讓日人逐漸擴大採樟區域,侵入了太魯閣族人的生存領域,流血衝突事件時而發生。最嚴重的一次,是發生在一九○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的「衛理事件」(Wuili,在今秀林鄉佳民村)。賀田組發放「山工銀」給太魯閣族的部落時發生糾紛,引發太魯閣族人群起攻擊腦寮,被砍頭的日本人包括花蓮港支廳長大山十郎、教員、賀田組員工及腦丁等三十六人,彌之助是其中一位被殺害者。

消息傳回日本時,二十四歲的伊之助,正好在參加一場基督教會舉辦的靈修會,他心中非常悲憤,激動地表示,一定要去台灣為父親「報仇」!

「要愛你的仇敵」是那天靈修會演講者的主題,伊之助想起了耶穌說的話:「兩隻麻雀固然用一個銅錢就買得到,但是你們的天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他猛然醒悟過來,認為父親的死,必定有上帝的旨意。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最好的報復方式,就是用愛勝過惡」,他終於明白聖經的教訓,並到台灣進行長達三十餘年「以愛報仇」的志業。

●【不要命的大傻瓜】

見到樟樹就想起父親。若沒有樟樹,父親不會來台灣;若父親未遭原住民殺害,我也不會來到台灣……

當時總督府禁止在台灣的「蕃人」部落傳教,但有限度准許行醫。井上伊之助為了能夠以信仰感化原住民、開啟他們的「矇昧」,一九一○年一月前往靜岡縣伊豆戶田的寶血堂醫院研習醫學。翌年十月,他購買了前往台灣的單程船票,以表達奉獻「蕃地」的玉碎決斷。

青山碧海、白雲浪花皆染初陽金色,伊之助坐在「信濃號」甲板上,看著海鷗在輪船的上方飛行,蜿蜒而來的重重山水就是台灣,他讚美福爾摩沙的風景真是漂亮。

船抵達基隆港,伊之助終於踏上台灣土地。十二月,他依蕃務總長的許可,來到樹杞林支廳轄管的「蕃地」加拉排部落(今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擔任醫療囑託。

此區域屬於泰雅族傳統領域,各群在馬利哥灣溪、內灣溪、油羅溪沿岸或台地建立部落。當時第五任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正為台灣山林的經濟利益進行「第二次理蕃計畫」,全力壓制泰雅族反抗,每天上演著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紛爭——一方夾著國家主義的武力對部落展開侵占與殺戮,一方則以多數對抗少數的出草襲擊。

「為了警戒,隔段時間就朝天開槍……原來附近前兩天才發生過原住民殺害事件」、「通高壓電的鐵絲網」、「據說某地四百名原住民正準備襲擊、有人說三十名已歸順的原住民逃到警戒區外……」伊之助的日記中,記錄了他當時眼中所見的震撼。

身為日本人,看到統治台灣的殖民地政府捨去教化、授產等撫育政策,以精銳的武器去殺害原住民,令他十分心痛;特別是「五年理蕃計畫」時,到處屍體橫陳,血流成河,伊之助更因此下定決心,終身要救治和教化台灣原住民。

在原住民部落服務,伊之助自稱是「不要命的大傻瓜」,因為行醫當中,時時都有原住民出草獵首的事情發生。他抱著殉死的決心進行醫療服務,甚至表示萬一遭到殺害時,要將遺骨埋在原住民部落,作為台灣土地的肥料。

到台灣的第二年,伊之助將妻子小野千代子從日本接過來。千代子是一位賢慧且意志堅決的女性,在山上生活,不僅要面對物質的短缺、精神的枯躁,更要面對生命的挑戰。
初到山上不久,千代子因水土不服,患了腎臟病,經送住台北治療,才救回一命。後來,她懷第二胎時,山地衛生條件太差,官方勸她回日本待產,否則至少也要去台北的日本人醫院;但她以「原住民也沒有下山生子」為由,堅持在加拉排部落山上分娩,靠著自己剪斷臍帶才把嬰兒生下來。

原住民產婦在深山中臨盆,常有難產或死亡的情況發生,「不用下山,也能平安生產!」成了伊之助努力的目標。他不僅自己學得助產技術,更積極向上級建議,後來總督府也開辦了原住民婦女助產訓練班,為山地部落培育醫療人才。

自稱是「不要命的大傻瓜」,28歲時,井上伊之助(中座者)舉家遷移台灣,在原住民部落一待就是三十年。有三個孩子病死台灣,這是他們在台灣所留下的 一幀珍貴的全家福。

●【川中島現生機】

體恤霧社事件餘生者的處境,請求總督府准許前往擔任公醫,日夜照顧瘧疾患者。
「被警告不准傳道」是井上伊之助一九一五年八月十九日的日記標題,內容記錄了警務課長禁止他對原住民傳道。他曾自述:「在危險的地方,過不自由的生活,忍受困苦、貧窮,經過各種辛酸事,為的是什麼?如果不能傳道,寧可死在原住民的毒彈下做殉道者更好!」

在深山忍受困苦、貧窮,又遭命令不得傳道的辛酸,來台五年多被瘧疾、眼疾和十二指腸蟲病等纏身的伊之助,身心俱疲,不得不懷著抑鬱的心情,回日本醫病。

身體逐漸康復後,他一方面到神學校進修,一方面接受福岡聖公會所聘請,舉家遷往種子島傳道。在那三年半的時間,伊之助仍心繫著台灣原住民的處境。

一九二二年五月間,他再度來到台灣,向總督府申請進入「蕃地」進行醫療宣教。但未能獲准,只好在新竹的日人教會擔任傳道工作,並進行《生蕃記》一書的撰寫。

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伊之助為了出版《生蕃記》,專程前往東京。無意中從報上看到有兩位台灣泰雅族姑娘,被賣到東京的私娼區「玉之井」。伊之助相當難過與憤怒 ——難過的是這兩位泰雅族姑娘的貞操靈魂被日本同胞所踐踏;憤怒的是把她們帶到東京賣淫的,是一位曾在霧社地區服勤後遭解聘的警官。

這兩位泰雅族姑娘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令伊之助感到就像自己親生女兒被迫下海一般的苦楚。那時候他經濟相當拮据,不知道要如何籌款為她們贖身;但他卻深信,憑著自己的信仰和毅力,一定可以把她們贖回。

伊之助的救援行動,感動了台灣總督府駐東京辦事處的官員,最後台灣婦女會出資四百圓,贖回了她們。伊之助在車站送她們回台灣時,如釋重負,揮別的同時,流下了高興的淚水。

一九三○年一月間,伊之助通過台灣總督府舉辦的限地開業醫師考試,取得「限地醫」資格。「限地醫」是一項權宜措施,因為願意到偏遠及山地區域執業的醫師有限,總督府因此頒訂「限地醫」考試及管理辦法,規定曾在醫院、診所當過助手的「藥局生」,服務達一定年限後,經考試及格者,以「限地醫」資格任用,且要在政府指定的偏遠或山地區域執業。

伊之助取得「限地醫」資格後,最大的願望是能去父親的遇難地花蓮秀林,為太魯閣原住民進行傳道醫療。然而一個因緣,讓他自願申請到今天的南投縣仁愛鄉山地服務。

那年的十月二十七日,不堪極權統治的霧社群賽德克族人,利用日人舉行聯合運動會時,由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領六社壯丁勇士,攻陷各部落的駐在所,殺死留守的日警,搶奪槍枝彈藥,攻陷霧社街區機關、日人宿舍及運動場;計有日本官吏、警察、平民及眷屬共一百三十四人被殺。

「霧社事件」爆發後,台灣總督府出動精銳軍警部隊和武器,討伐起事的原住民。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懷恨在心的日人又主導了「第二次霧社事件」,唆使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襲擊隊,分批攻擊霧社事件餘生者居住的「保護蕃」收容所;被殺死及因恐懼而自殺者有兩百一十六人。

為了避免因為霧社事件的「以夷制夷」、「論功行賞」手段,造成各族群及各部落間的仇隙加深,日人將兩百九十八名餘生者,強制移居到數十公里外的川中島集中看管。

伊之助體恤到霧社事件餘生者的處境,於是向總督府理蕃課請求,自願去照顧他們。五月間,伊之助即接到派令,隻身前往毗鄰川中島的眉原(今南投縣仁愛鄉新生村)公醫診療所,擔任公醫。

當時,梅雨不斷,加上瘧蚊滋生,許多人都感染了瘧疾;家破人亡加上疾病之苦,時有上吊身亡情事發生。伊之助和另一名衛生巡查,行走於眉原社和川中島兩地,日夜拚命地為病患醫療。直到秋風吹起,瘧蚊逐漸減少,瘧疾患者經醫治後亦逐漸康復,川中島才出現一些生機。

日人隨後又調查出這些苟延殘喘的餘生者中,尚有二十三名「反抗蕃」參與過霧社事件,要如何處置他們,令當局傷透腦筋。於是,一位警官來到診療所找伊之助,請教他有沒有什麼藥,可以讓他們既不受傷也不反抗,一下子就死亡?

伊之助聽了以後,嚇一大跳說:「我沒有那種藥。身為醫師,即使有藥也不能用來殺人。總督府要移居他們到川中島之前,就已經答應既往不究,為何還要用藥來毒殺他們?」伊之助不但不聽從要他毒殺「凶番」的要求,還力勸日本政府應講威信……

●【被迫歸國】

接到歸國命令,我沒帶什麼回日本,除了三個孩子的骨灰。每晚夢裏,我到海洋彼方的台灣……

一九三二年四月間,伊之助被派駐在霧社的馬力巴公醫診療所(Mlepa,今仁愛鄉力行村);翌年,馬力巴、白狗(Mstbon,今仁愛鄉發祥村)爆發傷寒傳染病,伊之助以獨有的醫療方式,救活了許多病患,獲得長官的讚賞和原住民的感恩。

有一天,伊之助來到白路莫安部落(Plmwan,今大洋部落)一戶人家,卻被一隻狗咬到腿,他忍著疼痛繼續為病患診療。數日後,傷口化膿,還發高燒,最後陷入半昏迷狀態。

伊之助的病情愈來愈嚴重,駐在所的警察打電話向能高郡役所求援。幾個人伕輪流將他抬下山,從馬力巴、霧社、埔里街到台中,這段百餘公里遠的距離,靠著人力加上乘換輕便車、汽車、火車,直到深夜才抵達台中醫院。

經過近一個月的診療,伊之助的命被救了回來。他不但不怪咬傷他的狗主人未盡看管之責,還自責是因為沒去關心那名患者,患者家中的狗不認識他,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伊之助行醫足跡遍及今新竹縣尖石鄉、台中縣和平鄉、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宜蘭縣三星鄉等地;一些部落位在海拔一、二千公尺的高山,無水無電且物資匱乏,在惡劣的生活環境下,他仍盡心盡力付出。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更冒著遭空襲的危險,到台北仁濟院、松山養神院(今署立桃園療養院之前身)、樂生院等地,照顧肺結核、精神病患和麻瘋病。

在台灣的原住民部落工作長達三十多年,母親在日本家鄉病逝了,伊之助來不及返鄉奔喪;身為醫師的他不僅自己染過重疾,五個孩子中更有三個病死台灣。

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投降,在台日人開始被遣返。伊之助向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陳情,表明要留在台灣的意願,並取漢名為高天命。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爆發,伊之助一家人接到「歸國命令」;當他被迫離開台灣的消息一傳出,原住民部落一片悲淒之聲。
「我沒帶什麼回來,除了三個孩子的骨灰。」原本打算歸化並埋骨台灣的伊之助,回到日本後,仍念念不忘台灣。「報紙如果有台灣的消息,我一字不漏地讀;吃飯時,如果收音機正好講到台灣,我便放下筷子;就算已經就寢,聽說有台灣的消息,也要起身打開收音機聽個仔細。每晚夢裏,我到海洋彼方的台灣……」

●【完成高山初子生前宿願】

代表高山初子來到井上伊之助的墓前獻花後,再度打電話給井上祐二,希望他無論如何能代替父親接受初子的感謝……

井上伊之助的行誼,與台灣近代歷史尤其是原住民歷史,息息相關;他用生命滋養土地、用愛心消融悲傷的故事,在台灣最最幽暗的角落,發熱、發光,是一段美麗而動人的神聖樂章。一九六六年九月二日,他以八十五歲高齡過世,安葬於埼玉縣入間市的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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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助的墓碑上銘刻著「愛」字,下方用日文刻著台灣泰雅族語,說明伊之助一生對台灣泰雅族所付出的奉獻,乃是藉由泰雅族的Utux(泰雅族語,意指最高的神)編織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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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我曾答應高山初子要來探墓。一九九九年春天,尋尋覓覓終於完成她生前的宿願;我代表高山初子來到井上伊之助的墓前獻花後,再度打電話給井上祐二,希望他無論如何能代替父親接受初子的感謝。

七十歲的祐二,是伊之助現存唯一的兒子,當他聽我述說高山初子的故事後,被我鍥而不捨的心志所感動,邀請我到家中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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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祐二向我展示伊之助生前的珍貴照片,以及一九六○年以日文出版的《台灣山地傳道記》。

離去前,他將這本寶貴的《台灣山地傳道記》交到我手中,說:「先父僅留下兩本,我留一本,另一本送給你珍藏……」

「神用我們作肥料,要讓福音的種子,在台灣山地部落裡結實長大。」---井上伊之助

(文章擷自「臺灣慈善四百年」)

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陳定南:燃燒生命、奉獻台灣的人

從美國回來投票挺小英的朋友,惦記著要跟陳定南致敬。

2011年12月28日我們在衛星導航器輸入陳定南記念園區的住址,卻未出現指示,於是,硬著頭皮往三星鄉的方向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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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順利找到仍在增建的「陳定南記念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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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義工興師問罪:「宜蘭人有張七郎、林義雄、陳定南、田朝明(田醫師)、田孟淑(田媽媽)、田秋堇、黃春明,人才輩出,是台灣地靈人傑的好地方,而且當年具有卓見,堅持不讓王永慶的六輕汙染宜蘭的山明水秀。但是,宜蘭人怎會投票給污辱陳定南賄選的人呢?但是,這麼一塊民主聖地,怎會讓陳定南在縣長選舉落選?」

義工一臉惶恐,說:「先生,我完全贊成你的意見,不過,我是外地人,兩年前才搬到宜蘭來,我確實不知道當初那場選舉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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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蘭陽留下一片乾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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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公事包,讓我緬懷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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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願樹旁,看見有幾個人懇求陳定南在天有靈,讓小英當選此屆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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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無法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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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陳定南的日子〉

我們不捨

慨歎萬人祈福沒有感動上蒼

留住青天

我們感恩

他用生命 捍衛這塊土地

風雨肆虐 未曾帶給我們

重大災情惑傷亡

我們敬佩

博學多聞 高瞻遠矚

處事頂真 追求完美

宜蘭經驗 廉能典範

我們發願

典藏陳定南 在他的故居

催生一個紀念園區 作為青天基地

為後世複製更的陳青天

我們欣慰

他的精神感召 打破傳統思維的窠臼

人不在人情常在 您的大力相挺

堅定我們向前的腳步

我們盼望

您的繼續關注與支持

期待完美紀念園區的呈現

能夠實現青天常在的夢想

為人間留下不朽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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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望沉甸甸的烏雲,多希望有你和我們並肩,為台灣的民主與自由而奮鬥。

我們懷念你!

2011年12月25日 星期日

拜訪史明

P1130944 
朋友要去見史明,我當個小跟班。
看到93歲的史明攙著拐杖,在阿忠的照護下,從閣樓走下來。主客一坐定,老先生就說了。
台灣的政治家講政治、政策不夠嚴肅,政治會牽涉到到數十萬、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人的生活、經濟與未來,在選舉造勢場合,說笑科,也引導觀眾進入看戲的心態,而不是嚴肅的議題。
在提到為何國際間聽得到台灣獨立的訴求,而聽不到香港追求獨立的聲音,他說:
這是先人為了追求獨立自由已經犧牲了很多性命,不少家庭為此家破人亡,不少人喪失自由、喪失生命,可以說是先民的血淚舖出來的路。
從荷蘭時期的郭懷一,清朝時期的林爽文、朱一貴,日治時期西來庵、噍吧哖、台灣農民組合等抗日行動,國民黨時期台灣境內、境外的台獨訴求;四百年來,台灣為求自主的抗爭從未中斷過,也有不少人的青春、鮮血與生命作為這條路的路基。反觀香港,沒聽說過反抗行動,也沒聽說過那位香港人在英國統治時期要求獨立而喪失生命,在英國人統治下不要求獨立,等中國接手了,香港即使有獨立訴求,也失去其正當性。
我提到,台灣其實是一個熔爐,混有原住民、平埔族、漢族以及相當少數的荷蘭、日本、新住民的血液,史明嚴肅地提醒我,在此時此地,用血統談「民族」非常不恰當。
他也語重心長地批評部分人對「體制內」與「體制外」的角色分不清楚,沒有扮演應有的機能。他也認為選舉的訴求太過瑣碎,應從大方向來思考台灣兩百年、三百年的問題:台灣民族的定位問題,非核家園的基調問題,台灣的根本經濟問題。
我們聆聽史明的想法,看著他蒼老、滿布皺紋的面龐,似乎是白內障的左眼、吭嗆有力的語調、清晰的邏輯,與對台灣無怨無悔的熱愛。我也回想自己:過去的生命我追求的是什麼?萬般記教的是什麼?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在我此一生即將結束的最後幾年,我想把這最後的能量用再那一個方向?
我這樣一個豎子躲在群眾裡面為三餐奔忙相比,史明是我的偶像,我總是禁不住景仰這位把一生獻給台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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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2%E6%98%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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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明
史明1918年11月9日-),本名施朝暉,是台灣獨立運動的重要領袖之一,台獨團體「獨立台灣會」的創始人,政治立場偏向左派。其著作《台灣人四百年史》影響台獨運動甚深。

早年事蹟

史明出生於士林(今臺北市士林區),父親林濟川出身潭子鄉頭家厝(今臺中縣潭子鄉),早年留日參與過「台灣文化協會」的活動,也擔任過《台灣青年》的編輯。母親則出身於士林的施家大戶,五個兄弟中只有他一人從母姓。


1918年,史明(嬰孩時)與父母親合影
史明在唸台北一中時,就強烈表現出反日的情緒,1937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學唸政治經濟學部。這個科目是台灣殖民時代很少有人選擇的一個科目,他在此幾乎讀遍所有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作家的作品,尤其為馬克思的教義所吸引。大學畢業後,由於執著於自己社會主義及反帝的理想,他在1942年跑到中國,並支援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活動。1947年,他組成三百人左右的「台灣隊」。他第一次有台灣獨立的想法,就從這次的中國經驗中萌芽。
史明第一次對中國感到失望即源於中國革命。「我馬上看到中共頂獨裁」,「中共土地改革,我在華北看到過,不但土地拿起來,也把地主殺了,殺了頂慘」。此外,在中國參與對日戰爭時,他也親眼見識到中國人的「漢人種族主義」:中共派台灣士兵往前線當炮灰,對台灣人實施「分化政策」,「叫一個客家人來打福佬人,也叫一個福佬人來鬥一個客家人」。史明從此認定「台灣人不能跟中國人一起」。
1949年底共產黨勝利前夕,史明經過一番輾轉曲折的過程,終於逃離中國大陸,回到了睽違十年的台灣。回台後,看到台灣國民政府的白色恐怖與中共如出一轍,認為漢人系台灣人與中國漢人雖血出同源,但在社會發展上已與中國分裂為不同民族,要解決台灣的問題,唯有台灣獨立一途。於是在1952年,他在台北郊外山上組織了「台灣獨立革命武裝隊」,準備刺殺蔣介石,未料事跡洩漏,於同年偷渡到日本。

[编辑] 亡命日本

亡命日本以後,為了生活,史明在西池袋開了一家「新珍味」小料理店,賣水餃、燒賣、大滷麵等。史明當時白天在麵店樓下包水餃,晚上在樓頂寫台灣人四百年史,同時重新學習馬克思主義。1962年七月台灣人四百年史日文版在東京出版。史明在日本曾與「台灣青年社」的王育德接觸過,認為王育德「才華別具」。不過,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在該組織短期逗留後就離開了。1967年4月,他所領導創立的「台灣獨立連合會」在日本東京成立,參加的團體有:「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自由獨立黨」、「台灣共和黨」、「台灣獨立戰線」和「台灣公會」,但隨即於同年6月因為無法獲得「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和「台灣獨立總同盟」的協調加入,而宣告該組織解散。
該組織解散之後,史明又立刻籌組比較傾向左派陣營的「獨立台灣會」,1967年6月30日正式成立,成員約七十人左右。奉行「主戰場在島內」為圭臬,積極從事島內的地下工作和群眾運動。和該會相關的台獨案件至少包括1967年的顏尹謨案、1974年的鄭評案、1983年的盧修一案、以及1991年的陳正然案。該會同時也出版《獨立台灣》這份刊物,並在刊頭下清清楚楚地標明其為「台灣人民解放革命陣線機關誌」。

[编辑] 《台灣人四百年史》

除了上述的政治運動以外,史明也花了相當精力在台灣史的資料收集和撰寫上,他前後用了十年的時間,以日文寫成《台灣人四百年史》(東京:音羽書房 1962)一書,是站在台灣人立場所撰寫的第一部台灣通史著作。這本屬於台獨陣營的台灣史鉅著後來以中文出版了《台灣人四百年史》(San Jose,Calif.:蓬島文化公司 1980)一書,並在1986年以英語出版了屬於節錄版的《Taiwan's 400 Year History: The Origins and Continuing Development of the Taiwanese Society and People》(Washington, D.C.:Taiwanese Cultural Grassroots Association)一書。史明最重要的史觀,在於強調應該以台灣人勞苦大眾的立場,來觀察台灣社會各個階段的形成發展。也就是說他雖然排斥中共,卻從未放棄過馬克思主義的信仰。
為了這本書的寫作,史明跑遍了日本國會圖書館以及東京都立日比谷圖書館蒐集和台灣有關的史料,在該書(日文版)的前言裡,他這樣表示:「我們台灣人對於自己所賴以生存的社會發展史頗疏於認識,可以說,幾乎完全不知道。……因為這樣缺乏對台灣歷史發展的認識,所以我們台灣人當中的一部份人(特別是知識份子)的台灣人意識,必然的帶有濃厚的脆弱性。」而類此的缺點造成台灣「無法擺脫四百年來的外來殖民統治」。
史明把二二八事件當做是台灣人獨立意志的表達,視台灣史與長期殖民統治為一回事,所以和獨立的追求有密不可分的關聯性。他這本《台灣人四百年史》的地下版本於1980年代末期引進台灣後,對二二八以後出生之年輕一代「台灣意識」的覺醒,有著相當程度的貢獻。

[编辑] 1990年代的返鄉

在台灣民主化以後,被稱之為「最後一個黑名單」的史明,也於1993年回到故鄉,他一面發展組織,成立「台北愛鄉會」、「高雄愛鄉會」等基層組織,另一方面也風塵僕僕地繼續推展「獨立台灣會」的政治理念和鬥爭路線。
史明自回到台灣後便重新將獨立台灣會轉回島內。1994年2月1日獨立台灣會台北總部正式成立,1995年7月31日獨立台灣會於台中設立聯絡處,1995年3月29日「獨立台灣會」台北宣傳車隊正式成軍,每週六、日下午利用打鼓車隊宣揚台灣獨立和台灣民族主義,持續至今從未間斷。並於1996年至1999年設立台灣大眾地下廣播電台。
史明除以台灣大眾電台作為宣傳工具外,並且多次舉辦營隊推廣台灣獨立革命意識,在2005年3月中國片面通過反分裂法之後,活動更為積極,除與台大學生於台大校門口發起長達十四天之靜坐活動表示抗議之外,並且於江丙坤連戰出訪中國時主張以更為激進之方式進行抗爭[來源請求],而得到正反不一的評價。
史明並且提出兩條道路的台灣獨立路線以及台灣獨立運動的工作方向,即「體制外革命路線」與「體制內改革路線」,表示「體制外革命路線與體制內改革路線是獨立運動的一體兩面」,台灣獨立運動的「二個工作方向」,分為島內的改革與革命的「島內工作」與國際關係上與美日結盟的「國際工作」,以實現台灣的「完全獨立」。並且表示自己「一心一意為台灣,老老實實做獨立,一切行動對歷史交代。」此外,史明從不願意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統治權,他至今唯一一次使用中華民國身分證投票是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時投給了陳水扁。
2007年12月16日,史明抱病蒞臨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參選人林志嘉競選總部成立大會。[1]
2009年4月22日,帶領「台灣獨立宣傳車隊」,與「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所舉辦的「不爽,出來行」的活動,由恆春行腳到台北。隨即參加五一七大遊行活動。

[编辑] 史明主要著作

  • 1962,台灣人四百年史。東京:音羽書房。
  • 1974,台灣人四百年史。東京:新泉社。
  • 1980,台灣人四百年史(上、下)(平裝普及版)。San Jose,Calif.:蓬島文化公司。
  • 1992,民族形成與台灣民族。東京:Taiwanese Cultural Grasroots [sic] Association。
  • 1993,台灣民族革命與社會主義。東京:Taiwanese Cultural Grassroots Association。
  • 1996,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社會發展四百年史。台北:前衛。
  • 2001,台灣民族主義與台灣獨立革命。台北:前衛。
  • 1986. Taiwan's 400 Year History: The Origins and Continuing Development of the Taiwanese Society and People. translated by Kuo-tsi Tai. Washington, D.C.: Taiwanese Cultural Grassroots Association.
  • 2003,西洋哲學序說。台北:記憶工程。
  • 2005,台灣人四百年史(日文)。台北:鴻儒堂。
  • 2007,民主主義。台北:黃敏紅。
  • 2007,台灣要獨立,台北:黃敏紅。

[编辑] 參考書目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的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 陳銘城,1992,海外台獨運動四十年。台北:自立晚報。
  • Geoffroy, Claude,1997,台灣獨立運動:起源及1945年以後的發展,黃發典譯。台北:前衛。
  • 黃英哲,1991,堅持信仰、貫徹行動,繼續與國民黨戰鬥:《台灣人四百年史》作者史明,見黃英哲,扶桑書劍記,頁25-32。台北:前衛。
  • 史明,1990,一位台灣人的幻滅與追尋。新潮流評論 15:4-11。
  • 吳明勇,1994,戰後台灣史學的「台灣民族論」:以史明為例。國立成功大學歷史語言研究所碩士論文。
  • 吳明時,1998,邊緣台獨的「構框」與運動參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 許維德,2001,發自異域的另類聲響:戰後海外台獨運動相關刊物初探。台灣史料研究 17:99-155。
  • 葉博文主編,2001,荒野孤燈:史明。台北:史明教育基金會。

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向電影「牽阮的手」導演莊益增、顏蘭權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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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莊益增、顏蘭權是夫妻,向兩位堅持理想與心疼台灣的導演致敬!
有時候會想,如果鄭南榕留下來看台灣人民選出了代表台灣人心聲的女總統,他會給新總統怎樣的建議?真希望當時鄭南榕選擇的是「留」,而不是「走」。
從 2012 年起,我要在每年的 2月28日與4月7日(鄭南榕自焚紀念日)絕食一天,來紀念這兩個讓人心痛的日子。
http://yifertw.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2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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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部落格《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2/today-show10.htm
牽阮的手 無驚艱苦護台灣 - 捍衛民主 田孟淑跟緊田朝明 見證歷史莊益增守護顏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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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真(左)力挺「牽阮的手」導演顏蘭權(右)與莊益增,3人本來就是好友,對談時笑聲不斷。(記者潘少棠攝)
記者鄒念祖/專訪
吳念真與「牽阮的手」導演顏蘭權與莊益增是好友,3人聚在一起,笑聲沒停過。吳念真說:「我每次看到他們兩個,都問吃飯了沒?洗澡了沒?因為看起來真的很像街友。」攝影要拍照,吳念真更說:「3個都這麼醜,有什麼好拍?」
吳念真會顏蘭權夫婦 笑虧街友
2005 年,顏蘭權與莊益增的「無米樂」在台北市創下427萬的票房,在國片谷底的年代是難得的成就。吳念真卻曾勸他們不要上片,「蹲5年寂寞拍片沒關係,因為你對紀錄者有愛與關心。但一旦戲院空蕩蕩,真的會打擊創作者的信心,再也不想拍片。」吳念真擔心他們的生計,還會介紹拍宣導片的case給他們。
「無米樂」之後,這對夫妻又投入5年時間拍攝「牽阮的手」,主角是田朝明醫師與田孟淑這對一生支持台灣民主運動的夫妻。如今國片環境已經大好,紀錄片反而不像幾年前那樣受到媒體關注。吳念真直言:「最好說這是愛情電影,一提到政治,大家都不想看。」
田孟淑私奔伴夫戰街頭
被大家稱為田媽媽的田孟淑,17歲私奔嫁給年齡大她兩倍(34歲)的田醫生。吳念真說:「客觀來講,我們會說愛情很偉大。但從男人的角度,這實在很好笑,對著16歲的小女生談文學、哲學,以浪漫的姿態接近她,小女生就覺得好脫俗,其實多少罪惡假文學與哲學之名而生。」
吳念真笑說︰「這對夫妻也是絕配,田媽媽是一個真誠、善良、開朗又心胸寬大的女人,接納了這個我行我素、大男人又自我的人,女人嫁這種男人真的很辛苦;像田媽媽的女人不多,像田醫師的男人卻很多,只會出一張嘴。」
顏蘭權導演 為台灣燃燒理想
吳念真年輕時就認識田醫生,常在黨外運動的場子遇到他,吳念真知道他在醫院上班,問他是那一科的?田醫師不屑的看著他說:「我台灣民主科的。」這對夫妻不畏白色恐怖,一路參與民主運動,卻始終是台下的人物。顏蘭權說:「這部電影就是想讓大家知道,台灣不是一直這麼功利,我們也有理想。」
莊益增自認小秘書 默默護妻
吳念真虧莊益增跟田醫師一樣,也是「一個男的誘拐一個女的」,去完成理想,但也要過苦日子。莊益增趕快撇清:「我才是顏蘭權的貼身小秘書,是她想要創作。」莊益增為了片中台語歌版權大費周章,從未對主導創作的太太顏蘭權訴苦。一直到莊益增向顏蘭權道歉,因費用太貴必須更換歌曲,她才知道老公已擔下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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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部落格《時光之硯》
http://blog.yam.com/YenC/article/44421739
《牽阮的手》
YenC - 電影 | 2011-11-19 04:09:36
面對創作者對一道題材的著迷、甚至投入這麼多的「生命」,那執意要說一個故事,甚至明白來聽的人一定不多、自己還要為這說的慾望賠上多少東西的絕決,該換來的不只是尊敬,更是具體的行動支持。




多年以後,當我們回望2011年,或許會記得它是「說好要起飛說了很久的國片、終於真正沖天的一年」吧!不論是壓境的大軍或立功的小兵,都贏得了面子賺到裡子,更都能掀起討論的熱潮。而眼前,我還剩下一個願望,那就是終於要上映的《牽阮的手》也能分享這樣的關注、被更多的觀眾珍惜和記得!
畢竟,它真的等這天等好久了。還記得去年盛夏,我聽說《無米樂》導演莊益增、顏蘭權的新作完成了,將在台北電影節放映兩場,這部片耗費他們四年、投入所有的身家財產,但因為資金用盡而「上映日遙遙無期」。那之後一等就是一年多。直到今年十月,《牽阮的手》將上院線的消息隨著【《無米樂》導演的一封信】從我的三個不同朋友處轉來,接著在十月二十九日、2011年同志大遊行那天(真特別的緣份),我終於有幸先見到它了。
讓我震動的其實不只是故事,還有那份創作者堅持的心。《牽阮的手》記錄了「田媽媽」田孟淑女士與田朝明醫師,兩人既是台灣民主運動數十年來的推手和見證人,更是一段相差十六歲、當年出身距千里的,最後卻延燒超過半世紀的私奔之戀的男女主角。在信裡,莊子導演(莊益增)形容它是「一部橫跨戰後60年的愛情史詩紀錄片,比《無米樂》困難好幾倍」。但其實,那當中史料的飽滿和「真相」織起的網,又更讓人屏息。切換在動盪時代的兒女情、和斑斑血淚的理想夢之間,以不必煽情已撼人的口吻說了個既小又大的故事,兩位導演為求細節符實、事必躬親,甚至「很沒概念地以為動畫並不難做」而跳入另一個無底坑……這當中的創作魂讓我敬佩,更要為之疾呼。
所以,先記住我這段話吧:面對一個創作者對一道題材的著迷、甚至投入這麼多的「生命」,那執意要說一個故事,甚至明白來聽的人一定不多、自己還要為這說的慾望賠上多少東西的絕決,該換來的不只是尊敬,更是具體的行動支持。
讓我先回到故事本身。做為一部人物紀錄片,《牽阮的手》在看完後給觀眾的主角印象,保證是鮮明的。活蹦亂跳的田媽媽、做著家事哼著自創曲的田媽媽、對著老家掉淚的田媽媽、照顧在病床上的田醫師的田媽媽(她輕喚著:「哈尼~是我啦,恁某啦!」);躺在床上無聲掉淚的田醫師、資料影片裡蓄著一把長鬍上台慷慨激言的田醫師、那私奔之夜彼此依偎的小兩口……,他們的率直和強烈的個人情緒,是絕對搶戲的。或許本片(尤其動畫部份)就如莊子導演所言:「我們當然知道質感還不夠好」,但這般形式選擇出乎意料地、蠻能帶我進入狀況的。再說全片另一重點、幾乎要偷走主角席次的當然是「台灣民主的血淚路」這本身——田爸爸與田媽媽的經歷,真的給這主題一座很好的舞台,一如當年兩人把他們的診所、他們的家當作台灣民主的先鋒/政治良心犯/國外的民權人士們的庇護所,數十年後他們的故事又再次成為乘載這一切的大船。
船行細水,穿針引線。或許這會帶來的疑問是:那原本的人物紀錄片,不就變成歷史真相研討了嗎?在看《牽阮的手》的過程裡,的確會發現小兩口的「生活點滴」比重不高,代之的是他們的理想和那整個時代的樣貌。但,正因為田爸爸田媽媽是真正在第一線參與台灣民主化的過程,在這故事裡交錯史實,我認為,可以理解成是最逼近他們「本質」的素材。是這一切奮鬥不懈的、遊走在生死邊緣的勇氣,定義了他們的人生,驅策著他們的生命。(甚至在田爸爸鞠躬盡瘁的晚年裡,成為他未捷身先死的理念遺憾。)所以我猜,如果田爸爸知道有人要為他拍一部片,他一定會希望比起自己的家庭和成長、風骨與哲思,更應該拍他最在乎的事,替他吶喊出最重要的心聲吧?
於是有了《牽阮的手》,以一段戀情為始、以台灣過去數十年從白色恐怖到解嚴前後的林宅血案、鄭南榕自焚等等豐富的史料為終,讓人看得倒抽好幾口氣的記錄電影。而即使畫面簡樸、轉場直白,但在看的過程裡我被那報章、照片、影片、文字資料的數量給驚呆了,這是多少年的蒐集和手工整理、多少時光的閱讀與消化,多大的堅持才有的成果啊!
也讓我在此,再從另外兩點切入吧。我想先說片中讓我最覺得光芒閃爍的一句話,那是田媽媽在回憶某段時期、為台灣民主化的受挫而悶悶不樂的田醫師時,她哽咽地說了:「那時候的他每天坐在那空望著公園,不說,不笑,而身為妻子的我最難過的是,從前從前的我可以給他那麼多的喜樂,但現在這關鍵時刻,卻是無論我做什麼、說什麼都無法安慰他,給他任何的希望了……」
我們都清楚事業(很多時候被包裝成「理想」的)及革命可以吞噬掉人心的什麼。但在《牽阮的手》裡,當我眼見田媽媽目睹她最引以為傲的愛情在「大義」面前、一樣可以變得無色無調,那種無助不只是人生的真相,更是一部愛情史詩電影的勇敢。
那再來說說「勇敢」。那天在試映會後,莊導演回答問題時,曾說過一句讓我印象深刻的話。他說,在整個拍攝和製作《牽阮的手》的過程裡,他不只一次碰到人家對他說:「你們敢拍這個,真的很有勇氣耶!」他的反應是「嗄?什麼勇氣?都什麼時代了,碰觸這種東西真的還需要勇氣嗎?」當下我的反應是「對呀!」至少在我認知的文化環境裡,就算是真的人人各擁其主,但把這段歷史「再說出來一次」,早就沒有什麼危險了吧?然這一來讓我明白了自己所處的世代有多麼幸福;二來,更讓我察覺了那意識型態的幽靈、對立場選擇的恐懼之灰燼,仍飄蕩在多少人對衙門深府的想像中。
再從另一面看。那天在試映廳裡,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歷史陰暗面,由於我算是耳熟能詳了,比起「得知真相」的驚愕,我的感覺更像是被紮紮實實地又「提醒」了一番,那傷害有多慘、那恐懼有多深、那時代有多封閉和肅殺。然那天在現場,又是我近幾年來在看電影的時候,聽到最多此起彼落的啜泣聲的一次。這故事從太多不同的角度、直指並切開同一道傷口,而從那天的反應,和我事後看到的更多網上的討論,我發現很多人對才不過二三十年前、比我們早不到兩代的這些歷史根本是不知道的。這一來,「該讓更多人看見」的這件事,就變得更重要了。
接著,在這血淚斑斑、深痕處處的「台灣民主速成史」被夠多的人讀過之後,或許我終於可以追問這個問題:「然後呢?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對於《牽阮的手》,我堅信兩位導演這樣浩蕩地、磅礡地、回首目光於奔流的時間長河,將這把擁有太多皺褶的扇子張開,想造就的一定不是「讓一半的人更悲痛更憤慨、並期待另一半的人羞愧而啞口無言」而已。那樣的再加重(reinforcement)是創造不出任何東西的。白色恐怖、戒嚴濫殺、思想控制、政治迫害、文化箝制……個個都是毫無疑問的邪惡和不該重返的狀態。但台灣面對這一切,似乎一直存在一種尷尬、微妙的心情而難以理清。所以「然後呢?」然後我相信,《牽阮的手》的終極關懷正是要帶領大家正視這段歷史,真正地理解以求徹底的反省。
何謂「徹底的反省」?我想強調,絕對不是許多人現在一定反射性轉譯的:「就是『真心地道歉』嘛!」事實上道歉永遠不夠,也從來不能彌補什麼。我期待的,是在對歷史的認知中、那多少被犯過的錯和背後的「為什麼」,應該被清楚地發掘,再藉由所有人的「看見」引以為鑑,時時在未來保持警戒避免之。這才是真正清澈的理解和認錯。
在看完《牽阮的手》後,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人能拍一部「貼近加害者」的紀錄片,該會多有價值?去逼近那些黑暗的時刻、尋找「惡」的根源,想想他們究竟「為什麼」——為何會喪心病狂?為何要為虎作倀?為什麼選擇沈默或同流合污?又是怎樣的機緣和體制讓這些黑暗得以孳生的?(甚至在這其中,有多少人是因為自身的溫飽或生命安全,而選擇了放棄良心?)

當然,我們永遠不必同情那些歷史的罪人,畢竟人類史上的確存在「唯有殺身成仁一途可選」的瞬間。但對於人性中那些最幽暗細瑣的、那些惡人們的心理狀態/決策邏輯/思想信仰,乃至社經結構等等,從中提煉出「為什麼」,才能不重蹈覆轍,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反省。而一旦敢於問這些問題,去理解和分析他們,把拼湊起來的活生生的「人的故事」說出來,也才能把所有不論族群、不分過去立場為何的人們,放在同樣的天平基礎上對話。
寫一個這樣「政治不正確」的文本,在這動輒得咎砲聲隆隆的社會裡,也許真的就需要「勇氣」了吧!但我總覺得,若只是讓那黑暗的墨色沉得更黑、以把白淨的光亮襯得更白,最後卻造成迫害者的印象斷裂、形象扁平,讓我們從中學不到什麼東西,那才是對犧牲者最大的不公平。
當這樣巨大的歷史來到面前,這樣重如泰山的「真相之網」被串起,我們需要的是一面完整的鏡以看清自己、以投射過去、以照向未來。我衷心希望眼前這部紀錄片只是開始,總有一天我們將真正理解在這座島上發生過的事,並知道怎麼避免它重演。或許到了那天,當我們修好歷史巨人的阿基里斯腳踝,田媽媽田爸爸所盼望的台灣民主的尊嚴才能真的昂起身來。然後我們才有機會,真正牽起彼此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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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米樂》導演的一封信
【無米樂】導演徵求宣傳義勇軍
各位老師、眾兄弟姐妹 大家好:
我們是【無米樂】導演莊子&蘭權,以下是我們難以啟齒的不情之請,請耐心讀完。
首先,謝謝你在2005年時,對紀錄片【無米樂】的疼惜與鼓勵!因【無米樂】的推波助瀾,這幾年也可明顯看到社會大眾對農地、鄉村、農業等等議題,多了一份思考與關心。

2006 到2010年期間,我們兩位導演好似銷聲匿跡、人間蒸發…也許有人會好奇為何我們沉寂這麼久?事實上,在這五年期間,我們耗盡所有力氣,拍攝製作一部橫跨戰後60年的愛情史詩紀錄片-【牽阮的手】,這部影片預計在今年11月18日,全台各大城市上映。但…由於我們沒有宣傳經費,又為了製作影片負債3百多萬,只好懇請曾經喜愛【無米樂】的兄弟姐妹們,能夠無所不用其極地幫我們在網路媒體上用力宣傳-【牽阮的手】的放映訊息;同時,想盡各種方法(偷、拐、誘、騙),拉你們的親朋好友進戲院看【牽阮的手】。這就是我們難以啟齒的不情之請。懇請各位紳士淑女、型男辣妹,如果「無米樂」曾令你感動、如果「崑濱伯」曾讓你喜愛、如果「那頭可愛的牛」曾喚起你的鄉愁…那麼邀請你及你的朋友們,寫封信到我們的信箱:
HandinHand@mail2000.com.tw,加入我們的「宣傳義勇軍」;我們會陸續將【牽阮的手】相關訊息與感人的影評寄給你,請幫我們大力轉貼與放送。
【牽阮的手】是一段跨世紀的戀情!
在上世紀保守的50年代,還在讀台南女中的田孟淑小姐(現在的田媽媽),與大她16歲的田朝明醫師談戀愛。戀情曝光後,田孟淑的父親相當的生氣,千方百計、想方設法地嘗試斬斷這段戀情,甚至放出風聲,要找人斷了田醫師的後腳筋。但乾柴烈火,田媽媽與田醫師早已生死相許,如果真的無法在一起,他們將選擇殉情,以死明志…18歲,台南女中剛畢業的田孟淑,心一橫,一次趁著出門到台南市的機會,就去找田醫師,決定私奔。從此不再回頭,與田醫師廝守一生…這對夫妻也從此踏進了戰後風起雲湧的民主運動大歷史中…【牽阮的手】片中除了主角田媽媽與田醫師的愛情外,更生動的勾勒了大時代的氛圍,小人物如何在時代的大風大浪中,堅持理想,從一而終…
這是一部比「無米樂」困難好幾倍的紀錄片…為了呈現戰後台灣60年的歷史氛圍、與田朝明夫婦的生命歷程,我們用動畫勾勒比較「寫實」的場景、及人物建構。為此,我們投注很多心力,在歷史考據上,大量蒐集、閱讀、聆聽、比較…竭盡我們兩人的能力,勾勒橫跨60年的歷史輪廓。
這部影片於2006年開拍,經過五年的奮鬥製作,於2010年剪輯輸出、參展、得獎…然後又花一年的時間,到處籌募上院線的基本資金,終於…讓這部影片有機會跟觀眾一起真正完成。【牽阮的手】將於11月18日在全台各大城市上映,我們沒有錢打廣告,搏版面,擔心如果第一週票房不好,將被戲院強迫下片,失去了我們長期製作、推廣紀錄片映演的初衷。所以只好自力救濟,拜託各位老師、眾兄弟姐妹在網路上幫我們宣傳,推薦給學生、朋友到戲院觀賞,一來支持我們資源不豐的紀錄片工作者,二來讓我們不要忘記,在台灣這塊土地我們曾經一起牽手走過的歷史!
雖然蘭權不美,莊子不帥,兩人個性孤僻,又不愛social…但請你本著喜愛、疼惜【無米樂】的精神,繼續支持我們的新作品【牽阮的手】。盼望我們兩人用五年的時間與一顆誠懇的心,換取各位兩個小時的觀看!
靜候佳音!
信件如有叼擾,請見諒。
祝  好 
莊子&蘭權  敬上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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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佩琦 0975-913-505 
2011hands@gmail.com
   04. 得獎記錄:
                     2011 東京女性影展 邀展片
                     2010 南方影展 首獎 / 觀眾票選獎
                     2010 台北電影節 競賽片
                     2010 女性影展閉幕片
                     2010 高雄電影節 邀展片

出處: 《無米樂》導演的一封信 - 小小魚的如意海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hairuyi/5706807#ixzz1fBXESw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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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1/today-o9.htm
自焚之火能否閃亮人權日? 看《牽阮的手》想起被中國掐住喉嚨的西藏人
◎ 札西慈仁
一九四八年的十二月十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國際人權宣言》,每年在這一天,全世界以各式各樣的活動慶祝人權日,提醒全世界:人權的重要性。但十一年後,中國入侵西藏,自此「人權」兩字變成西藏人陌生的字眼。
看到台灣的政府以及NGO,針對國際人權日而有各式各樣的活動,不管是慶祝或者抗議,我都非常羨慕台灣朋友,因為,你們可以自由的發聲,表達對人權的各式意見,不管好或不好。
但是,西藏人沒有這樣的權利。自二○○九年以來,已經有十三位西藏年輕人以自焚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於人權和自由的渴望。有人問:為什麼要用這樣「極端」、「激烈」的方式表達意見?這十三位西藏人已經沒有機會回答。
最近台灣朋友邀請我去看了一部電影《牽阮的手》,影片裡面提到鄭南榕為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對於鄭南榕為人權與自由的付出、犧牲,作為一個西藏人的我感同身受;正如同為什麼有西藏人也選擇自焚來表達意見一樣,因為,他們發現在中國的高壓下,西藏人喉嚨被掐住,發不出聲音來,只有以自焚的激烈行動,希望全世界的人可以看見。
今年,國際特赦組織在十二月十日這天,發起一項「人權閃亮亮Shine a Light on Human Rights」的活動。我希望大家也可以採取行動,為人權點燃一盞燭光,而不要讓西藏人繼續的以肉身撲火。
(作者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

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

雨夜追思陳定南縣長

P1120874 
久旱不雨的台灣,在我們到達宜蘭時,終於下起雨來。
在雨夜裡,我們談到陳水扁糟蹋了台灣人幾百年來的希望,朋友說:「我們不只上面三代人的努力化為烏有,我們後面三代也要面對更為艱難的困境。」
我們輪流喃喃自語,「為什麼我們人口比較多,卻選輸一個邪惡的政黨?」「如果民進黨只在意選舉的輸贏,而捨棄了創黨的理想,那麼他與國民黨又有什麼差別?」
於是,有人思念起老縣長陳定南。在投入他生命中最後一場選戰時,他並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已經出了問題。老縣長陳定南說:「宜蘭縣長真是一代不如一代。」選舉團隊裡,有人擔憂他的健康狀況更甚於選舉的輸贏。
我們講,當年如果屈服於台塑六輕建廠的誘惑,今日的宜蘭會是怎樣的相貌?我對初次見面的朋友說:「我雖然是西部人,不是宜蘭人,我對這塊能孕育這麼多充滿理想的人物的土地,十分敬佩。」
在田裡青蛙的叫聲與屋角壁虎的鳴聲中,逐漸陷入夢境時,聽到心裡想起一個聲音:「搬到宜蘭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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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吉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英國大選,領導英國戰勝德國的執政黨輸給了工黨,他也喪失了首相職位。他說了一句話:「偉大的公民對政治人物都是很無情的。」
看到雲林縣六輕工業區,兩百多根煙囪帶給雲林縣麥寮鄉以及濁水溪對岸的彰化縣大城鄉的空氣汙染、水產劣化、農業困境以及居民的健康影響,台塑六輕的工安事件此起彼落,再回顧二十多年前宜蘭縣陳定南縣長義無反顧地反對六輕蓋在宜蘭縣,每次再看一次與王永慶辯論的陳定南,覺得他能夠預見後二十年的困境,多麼有遠見!
偉大的宜蘭縣民,
讓陳定南回鍋參選宜蘭縣長時敗選,
宜蘭縣民真的很偉大,
對政治人物真的義無反顧地無情!

宜蘭縣民也許看不出兩百多根煙囪對他們的健康與經濟有什麼影響,也許看不出陰霾的天氣、空氣中太多的浮游粒子對他們有什麼影響。
下一次選舉時,你選的是用138億元台幣在台北市辦花卉博覽會,還是用138億趕快重建、維修你我天天在經過的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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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2010.8.25,本版主鄭重宣布,
我比林先生早了兩天發表

http://libertytimes.com/2010/new/aug/25/today-o9.htm
<林保華專欄>向宜蘭致敬
八月十五日,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作「向宜蘭致敬文化之旅」。
這一天,是今年童玩節恢復後的閉幕典禮。二○○五年綠營失守宜蘭以後,這個有國際品牌的童玩節竟被取消。去年三合一選舉,藍綠候選人都信誓旦旦要恢復這個活動。由於國民黨縣長呂國華親手扼殺童玩節,宜蘭人自然沒有相信他的「誓言」,即使總統馬英九拚著老命親自去輔選十一次。而民進黨的林聰賢奪回宜蘭後,不到一年,就把被呂國華敗家賣掉設備的童玩節再次組建起來,說明他言之有信。這就是信守承諾與執政能力的體現。
然而國民黨的縣議員居然違背承諾,否決撥款。選舉期間為呂國華保駕的總統馬英九也裝死沒有出手相助。一億八千萬元的經費,中央只補助二百萬元。眼看童玩節擋無可擋,而且就要圓滿閉幕,善於「轉彎」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才在八月十一日駕臨宜蘭,聲稱再補助兩百萬元。
這次童玩節在宜蘭人民與縣府的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難重啟生機。此行是我們去年到宜蘭參加輔選後,表示對宜蘭人民收復民主聖地與童玩節再生的敬意。感謝林聰賢縣長與本團名譽理事田秋菫立委及其辦公室的鼎力支持,使我們得以順利參與這個活動。
炎夏下,闔家大小,尤其是天真無邪兒童在水裡嬉戲,展現了那一刻的「幸福」。精彩的國際表演,參與者有俄羅斯、英國、土耳其、泰國、馬來西亞、南韓、玻利維亞、印尼、斐濟,因此也堪稱民間外交。閉幕式上,林縣長還宣布我團參加閉幕式,獲得在場民眾熱烈掌聲,使我們倍感榮幸。
在參與童玩節活動以前,我們先參觀總部在宜蘭的台灣本土企業金車有限公司。金車給我們深刻的印象,是二○○八年九月中國的三聚氰胺毒奶粉為禍台灣時,有別於中國企業的百般抵賴,金車在自行檢驗後,主動將有關產品下架,損失數千萬元;相對於中國政府在道歉後對賠償仍然抵賴,表明台灣與中國完全不同的價值觀。金車熱心公益,也有口皆碑,包括對童玩節的支持。
金車的經營主攻內需,提升國人在居住環境、食品飲用方面的生活品質。它的產品常見者為飲料,經常看到的有伯朗咖啡,它的噶瑪蘭威士忌,是高檔品牌,已經邁入國際市場。其他還有養殖場、蘭花、殺蟲劑等。生產地點分別設在宜蘭、桃園、高雄縣。從金車的接待中心,還可以看出他們在環境生態方面的努力與文化藝術氣息。
拜訪慈林教育基金會,是我們長久以來的願望,除了對創辦人林義雄先生表達敬意外,也是重溫與學習台灣的民主運動史與社會運動史。而一九八○年林家滅門血案的震懾,有助我們熱愛與珍惜民主的今天,也時時警惕威權體制的復辟,絕不許白色恐怖重臨台灣。宜蘭之所以成為台灣著名的民主聖地,固然有蔣渭水、郭雨新、林義雄等政治前輩早年投身台灣的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也有游錫堃、陳定南、劉守成三位縣長在宜蘭長期執政所播下的民主種子與執政成果;童玩節就是游錫堃時代的產物,人們也回顧當年陳定南與台塑董事長王永慶辯論的環保議題,再看宜蘭的藍天白雲與青山綠水,這就是台灣永續發展的典範。我們與林義雄先生進行了短暫的座談,表達在目前民主艱困時期對他的期望。
宜蘭還有許多旅遊資源期待人們去分享,綠色執政下,宜蘭有光明的未來。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
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

鄭南榕為了刊登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奉獻出他的生命

281
鄭南榕為了刊登以下的文件奉獻出他的生命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

我們的馬來玻里尼西亞語系祖先,過去在台灣的原野自由、和平地生活著。
我們的漢語系祖先,為了逃避中國的惡政、戰亂與飢餓;追求自由、和平與
較好的生活,移住來台灣。
但是,我們台灣人的自由、和平與生活,仍時常受到外來政權的蹂躪。
因而,我們決意以自己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自由、和平與生活;因此,我
們結合,以創設獨立的台灣共和國。

第一章 總綱
第1條
台灣共和國,為台灣人的自由、台灣共和國的獨立而盡力;並且,決意永遠
以台灣為其祖國的人們,結合構成之。
第2條
台灣共和國的主權,屬於國民。
第3條
台灣共和國的國民,由於語言以及移住時期等的不同,可以分為馬來玻里尼
西亞語系、福佬語系、客家語系、北京語系,四文化集團。
文化集團的所屬,由國民依法自由選擇、決定之;其決定,每五年得依法修
改一次。
任何文化集團,不得歧視或壓制其他文化集團。
第4條
台灣共和國的領土,不包括金門、馬祖等中國沿岸諸島嶼。

第二章 國民的權利與義務
第5條
個人的尊嚴、兩性的平等、老幼病弱者的權利,在社會與家庭生活上,應受
尊重。
第6條
國民,除了為少數者與老幼病弱者的特別保護以外,在法律之下一律平等。
第7條
良心、思想、宗教、學問的自由,不得侵害。
第8條
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以及其他表現的自由,不得侵害。
第9條
通信的秘密,不得侵害。
第l0條
禁止檢閱。
第11條
任何人,有居住、遷移以及選擇職業的自由。
第l2條
任何人,有移住外國、脫離國籍的自由。
第13條
國民,有享受健康的、文化的生活之權利。
為此,政府應努力於提高環境保護、公共衛生、社會福利、社會安全制度,
以及增進公共文化設備。
第14條
國民,有應其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有使其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義務。
學校教育,一律免費。
第15條
國民,有勞動的權利與義務。
因此,政府應提供國民就業之機會。
第l6條
勞動者,其團結權、團體交涉權、爭議權,應予以保障。
第l7條
私有財產,應予以保障。
但土地的所有,得依法限制其數量。
第18條
私有財產的繼承、贈與,應課予高度之累進稅。
第19條
私有企業,除了高度具有公共性或獨占性者以外,應予以保障並鼓勵。
第20條
國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
第21條
國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
第22條
預備軍人,應該加入民兵組織。
民兵組織的主旨,在於維護國民的自由、國家的獨立。
第23條
十八歲以上的國民,有選舉或罷免法定公務員之權利,並有被選舉之權利。
第24條
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秘密投票,行之。
第25條
除了本憲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之憲法修改以外,法律的制定、修改、廢除以及
法定公務員的罷免,亦得以國民投票行之。
第26條
國民投票的提案,除了本憲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之有關憲法修改的提案以外,
有關法律的制度、修改、廢除,需由具有選舉權者,取得全國具有選舉權者
百分之一以上的同意署名;有關法定公務員的罷免,除了本憲法第九十條規
定之最高法院裁判官的審查以外,需由具有選舉權者,取得原選區具有選舉
權者百分之一以上的同意署名,為之。
第27條
國民投票,以得投票總數的過半數為通過。
第28條
任何人,有就損害的救濟、公務員的彈劾、法律、政令、規則、條例的制定
或改廢,以及其他事項,向有關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機關請願之權利。
第29條
任何人,非經法定的正當且公正之手續,不得剝奪其生命或身體的自由。
第3O條
任何人,除了現行犯以外,非具有法定司法機關所簽發、明示具體犯罪理由
之令狀,不得逮捕之。
第31條
任何人,非告示以理由,並使其選任辯護人,不得拘禁或審問之。
關於拘禁理由,本人或其辯護人,得要求即時在本人與其辯護人出席的公開
法庭審理之。
第32條
公務員,禁止從事拷問以及殘虐的刑罰。
第33條
任何人,不得剝奪其在法院接受裁判之權利。
第34條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裁判。
第35條
任何人,受司法機關拘禁,判決無罪確定時,得向國家請求賠償。
第36條
公務員,侵害任何人的自由或權利,除了受懲戒以外,應負刑事以及民事上
責任。
受害人,得就所受損害,向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請求賠償。
第37條
在此所規定的自由與權利,須以所有的國民之不斷的努力來堅持。

第三章 總統
第38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代表國家;須超出黨派,不得由現役軍人擔任之。
第39條
總統,宣布國民投票的結果、任免法定公務員、解散國會下院、公布法律
、締結條約、布告宣戰、發布特赦與大赦;但此等行為, 須以內閣首席部
長的請求與副署為之。
第40條
總統,依照本憲法第57條、第58條、第60條之規定,召集國會。
第41條
總統,對國會兩院間之爭執,得予以調停,或仲裁。
但仲裁,須依兩院之要請,為之。
第42條
總統,任命國會下院議員中在下院可獲得過半數同意者,為內閣首席部長;
並接受內閣總辭職。
第43條
總統,在最高法院裁判官缺員時,任命具有良識的法學專家,為其裁判官;
在最高法院院長缺位時,任命最高法院裁判官中之一名,為其院長;院長,
仍保持其裁判官之職位。
第44條
總統、副總統,各由具有選舉權者直接選舉之,各以得投票總數的過半數,
為當選。
但候選人得票不超過投票總數的半數時,總統候選人部份,以其得最高票者
提示於國會下院,付之信任投票,仍不得過半數時,重新選舉之;副總統候
選人部份,以其得最高票者提示於上院,付之信任投票,仍不得過半數時,
重新選舉之。
第45條
總統、副總統,其任期為五年。
總統,不得連續三任。
第46條
總統,不能遂行職務時,由副總統代行之。
總統、副總統,均不能遂行職務時,由國會下院議長代行之。
第47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之;至其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國會下院議長代行職務;該總統任期仍有一年以
上時,於國會,由下院補選總統,上院補選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者
的任期為止。
第48條
副總統,協助總統並兼任國會上院議長;須超出黨派,不得由現役軍人擔任
之。

第四章 國會
第49條
國會,代表國民行使立法權。
第50條
國會,由上院、下院構成之。
第51條
上院,由四文化集團所屬具有選舉權者各選出十名,共四十名議員,以及
議長的副總統,構成之。
第52條
上院議員,任期為五年。
第53條
下院,由依法根據具有選舉權者人口平均畫定的一百個選區,每選區由該區
具有選舉權者各選出一名,共一百名議員,構成之。
第54條
下院議員,任期為三年;但下院解散時,解散之日即為該屆議員任期屆滿之
日。
第55條
上院副議長,由上院議員互選之。
副總統缺位時,由上院副議長接任議長。
第56條
下院議長、副議長,由下院議員互選之。
第57條
國會定期會,每年分為春、秋兩次,由總統按時召集之。
第58條
國會臨時會,有內閣首席部長或任何一院議員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請求時,
總統必須召集之。
第59條
下院解散時,須於解散之日起三十日以內,舉行下院議員選舉。上院,在下
院解散時,閉會。
第6O條
國會特別會,於下院議員選舉之日起十五日以內,總統必須召集之。
第61條
兩院,各非得其議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出席,不得議事,表決之。
第62條
兩院議案,除了本憲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第九十九條規定之情形以
外,各以得出席議員的過半數贊成,為通過;贊成、反對同數時,議長得裁
決之。
第63條
議案,除了本憲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之情形以外,須經兩院通過
之。
第64條
下院所通過、上院所否決的議案,除了本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之情形以外,
再經下院以出席議員的三分之二以上贊成通過,即為通過國會。
第65條
下院所通過的議案,送達上院,自送達之日起六十日以內,上院不表決,即
為通過國會。
第66條
上院,以出席議員的四分之三以上的決議,得將議案指定為有關文化集團權
利之重要議案;有關文化集團權利之重要議案,須得上院通過。
第67條
下院,對總統任命的內閣首席部長,行使同意權。
第68條
預算案,須先提出於下院。
預算案,在新會計年度開始前未獲國會通過時,內閣得暫時依前年度預算,
執行其財政。
第69條
兩院議事,公開之。
第70條
兩院議員,各在其院內所作言論、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第7l條
兩院議員,在國會開會期中,不得逮捕;開會期前逮捕者,其所屬議院要求
時,應予以釋放。

第五章 內閣
第72條
行政權,屬於內閣。
第73條
內閣,由首席部長及其所選任的各部部長、無管部部長,構成之。
首席部長,得隨時任免部長。
部長,須過半數為國會下院議員。
第74條
首席部長及各部部長,不得由現役軍人擔任之。
第75條
內閣,在行政權的行使上,對國會負責任。
首席部長及各部部長,得隨時出席國會兩院報告國務,說明議案;受國會任
何一院請求時,須出席答辯質詢。
第76條
首席部長,在下院通過內閣不信任案時,得於十日以內請求總統解散下院。
但在特別會,下院通過不信任案時,內閣須向總統提出總辭職。
第77條
首席部長,在下院通過內閣不信任案時,於十日內不請求總統解散下院,內
閣須向總統提出總辭職。
第78條
內閣於首席部長缺位時,須向總統提出總辭職。
第79條
提出總辭職的內閣,在新內閣成立以前,以使行政事務不停滯為限,繼續執
行職務。
第8O條
首席部長,負責內閣會議、統轄內閣及指揮監督行政各部門案;向國會提出
議案、預算案、法律案、條約案、宣戰案、特赦與大赦案。
第81條
部長,出席內閣會議;並其中之各部部長,各指揮、監督其所管部。
第82條
內閣,為執行法律,得制定政令。
但政令,除了法律有委任以外,不得規定罰則。

第六章 法院
第83條
司法權,屬於法院。
第84條
法院,分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級。
第85條
裁判官,除了最高法院裁判官以外,經由國家考試任命之。
第86條
裁判官,只需依照本憲法與法律,不受任何干涉,獨立行使其職權。
第87條
裁判官,除了最高法院裁判官依照本憲法第九十條應免職以外,非受刑事或
懲戒之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
第88條
最高法院,由總統任命裁判官,以及兼任裁判官之院長,共十一名,構成之

第89條
最高法院院長,任期為五年,得連任之。
第90條
最高法院裁判官,應在國會上院議員選舉的同時,定期接受國民投票審查;
其所得罷免票超過投票總數的半數者,應免職。
第91條
最高法院,為判決法律、政令、規則、條例與處分,是否合憲之最終審法庭

第92條
最高法院,得制定有關訴訟手續,各級法院內部秩序,以及處理司法事務
之規則。但與法律牴觸的規則,無效。

第七章 地方自治
第93條
地方制度,採取都府縣、市鎮鄉區之二級制。
第94條
地方公共團體機關,由行政首長及議事機關之議會,構成之。
第95條
地方公共團體的行政首長及議會議員,須由地方住民直接選舉之。
第96條
地方公共團體,有管理其財產以及執行其行政之權限;並得依法制定條例。
第97條
都、府、縣的行政首長、指揮、監督管轄地之民兵組織。
都、府、縣的民兵組織,經國會下院決議,得編入國軍。
第98條
地方公共團體, 有關其組織,以及運作事項,依照本憲法地方自治的宗旨
,以法律規定之。
第八章 修改
第99條
憲法修改,以國民投票,為之。
但其提案,由具有選舉權者取得全國具有選舉權者百分之三以上的同意署
名,或由國會兩院各以議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決議,為之。
台灣共和國憲法制定手續草案
第1條
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在共和國成立一年以內,須召集制定憲法草案之國民
會議。
第2條
國民會議,除了制定憲法草案以外,不得從事其他事項。
第3條
國民會議,由根據本手續第四條產生的四文化集團所屬具有選舉權者,各選
出十名代表,共四十名;以及根據具有選舉權者人口平均畫定的一百個選區
,每選區由該區具有選舉權者,各選出一名代表,共一百名;總共一百四十
名代表,構成之。
第4條
台灣共和國的國民,由於語言及移住時期等不同,可以分為馬來玻利尼西亞
語系、福佬語系、客家語系、北京語系四文化集團。
文化集團的所屬, 由國民依手續自由選擇、決定之。
第5條
十八歲以上的國民,有選舉或罷免國民會議代表之權利;並有被選舉之權利

第6條
國民會議, 為一院制。
第7條
國民會議議長、副議長,由國民會議代表互選之;各以得出席代表的過半數
票數為當選。
第8條
國民會議,非得其代表總數的過半數出席,不得議事、表決之。
第9條
國民會議的表決,除了本手續第十條規定之憲法草案的表決以外,以出席代
表的過半數為通過。
第10條
憲法草案,以得國民會議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投票,為通過。
第1l條
國民會議所通過的憲法草案,須於九十日以內交付國民投票;此項國民投票
,以得投票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贊成投票,為通過。
第l2條
國民會議,在一年以內無法通過憲法草案,或其通過的憲法草案交付國民投
票不通過時,須解散之;重新選舉,組織國民會議。
我們台灣人中的原住民,過去在台灣的原野自由自在生活;我們台灣人中的
漢語系各族群,為了擺脫惡政、戰亂與貧困,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先後來到台灣
生存發展。
歷經外來政權長期的壓迫統治,台灣民族已經覺醒。我們決心以自己的力量
,為維護人性尊嚴,保衛國家安全,確保社會安寧,實現社會公義,保障這一代
以及代代子孫的自由、民主、福祉與和平,創建獨立自主的現代國家,特制定本
台灣共和國憲法。

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那一年的二月二十八日

124
那一年,1997年在墨西哥 Chihuahua 州,遇見了州長的首席助理,在私人情誼的閒聊之下,知道州長隸屬反對黨 PAN,墨西哥國民黨當權了五十年之後(五十年來,墨西哥一直選他們的國民黨候選人當總統),這是少數的三個反對黨州長之一。
不知為了什麼,這位助理聊到了政治謀殺,州長在競選活動時,女兒(13歲)在從Juarez 市回到州的首府 Chihuahua 市的途中,在Chihuahua 市郊區的單行道,這輛理應只有 60公里時速的轎車翻覆了,司機與女兒都死了。
州長候選人趕往醫院,得知女兒死訊後走出醫院,記者提了問題:「從事政治運動,結果女兒死了,你有沒有後悔?」
125
州長非常憤怒地回答:「你們有沒有人性!?」
可是,對很多政治受難者,或者面對黑道暴力欺凌時,可以選擇順從和參與,也可以選擇起而抗爭。
但是,那個問題還是存在:「從事政治運動,結果家人受苦,甚至死亡了,你有沒有後悔?」
2010 年2月28日,民視《台灣演義》播放林義雄,林義雄的母親與兩個孿生女兒在1980.2.28 遭到兇手殘暴地殺害,即使案件到達刑事警察局長曹極(後來在高雄市獲國民黨提名當選立法委員)宣稱的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已經破案,最後仍然成為懸案。《台灣演義》透露了充滿懸疑的消息,身中六刀活下來的林奐均在第一時間宣稱兇手是她不認識的人,警方及當年主流媒體一再渲染涉案的最高嫌疑者:一位滿臉鬍腮的外國人,並且非法地進行二十四小時轟炸偵訊澳洲籍人類學家嘉博(Gable),而完全未採信或透露林奐均的證詞。
132
2010 年2月28日,民間組織「台灣國」,舉辦了一個敲鐘儀式。
P1080335
九十二歲的史明登台呼籲,「台灣人一定要團結」。他在台上說明他意指的台灣人包含「鶴佬」、「客家」、「原住民」與「認同台灣前途的外省人」,看著每講半句話就要深呼吸一次的史明,深呼吸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傳達出來,多位支持者含著眼淚仰視這位將大半生命奉獻給台灣的老人。
P1080329
P1080361
P1080350
P1080331
那一年的二月二十八日,龍山寺內排隊等著鑽主燈財神爺的民眾,比龍山寺外等著哀悼二二八事件死難的民眾還多。
P1080323
大多數的群眾是盲目、追求短利、愚痴,而歷史終究不會沉默。

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燃燒得讓人心痛的火:鄭南榕

74 

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1/today-o9.htm
自焚之火能否閃亮人權日? 看《牽阮的手》想起被中國掐住喉嚨的西藏人
◎ 札西慈仁
一九四八年的十二月十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國際人權宣言》,每年在這一天,全世界以各式各樣的活動慶祝人權日,提醒全世界:人權的重要性。但十一年後,中國入侵西藏,自此「人權」兩字變成西藏人陌生的字眼。
看到台灣的政府以及NGO,針對國際人權日而有各式各樣的活動,不管是慶祝或者抗議,我都非常羨慕台灣朋友,因為,你們可以自由的發聲,表達對人權的各式意見,不管好或不好。
但是,西藏人沒有這樣的權利。自二○○九年以來,已經有十三位西藏年輕人以自焚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於人權和自由的渴望。有人問:為什麼要用這樣「極端」、「激烈」的方式表達意見?這十三位西藏人已經沒有機會回答。
最近台灣朋友邀請我去看了一部電影《牽阮的手》,影片裡面提到鄭南榕為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對於鄭南榕為人權與自由的付出、犧牲,作為一個西藏人的我感同身受;正如同為什麼有西藏人也選擇自焚來表達意見一樣,因為,他們發現在中國的高壓下,西藏人喉嚨被掐住,發不出聲音來,只有以自焚的激烈行動,希望全世界的人可以看見。
今年,國際特赦組織在十二月十日這天,發起一項「人權閃亮亮Shine a Light on Human Rights」的活動。我希望大家也可以採取行動,為人權點燃一盞燭光,而不要讓西藏人繼續的以肉身撲火。
(作者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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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為了刊登以下的文件奉獻出他的生命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許世楷
我們的馬來玻里尼西亞語系祖先,過去在台灣的原野自由、和平地生活著。
我們的漢語系祖先,為了逃避中國的惡政、戰亂與飢餓;追求自由、和平與
較好的生活,移住來台灣。
但是,我們台灣人的自由、和平與生活,仍時常受到外來政權的蹂躪。
因而,我們決意以自己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自由、和平與生活;因此,我
們結合,以創設獨立的台灣共和國。

http://kosa-skc.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22.html
刊登了「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之後,
鄭南榕決定以激爆的火焰來表達他拒絕屈服在國民黨政權的決心,
和用死來喚醒台灣魂。
1989年4月7日,在警察攻堅試圖逮捕他之下,
他壯烈自焚而死。
在送葬的路途上,民進黨的基層黨工詹益樺也在總統府前自焚死亡。
以下引自
http://www.nylon.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53:2009-04-17-05-02-08&catid=3:2009-04-05-16-59-32&Itemid=10
作者是 張勝涵
週五, 17 四月 2009 12:59
本文發表於鄭南榕殉道二十周年墓園追思會
張勝涵2009.4.7
我是張勝涵,就讀於臺大政治系二年級,臺大濁水溪社現任的社長──標榜本土立場的學術性社團,上學期開始到基金會打工,前幾天度過了自己的二十歲生日,而這一刻,站在各位前輩的面前,我感到非常非常惶恐。
我不知道該如何解釋,這麼重要的日子,眾人集合於此,為殉道者安魂,為倖存者祈福,為臺灣的自由祈求。而我憑甚麼在這裡發言,我出生在一九八九年四月三日,四天後鄭南榕前輩的殉道我全無印象,事實上多數的臺灣人也不甚清楚,無論是在當下,或是二十年後的今天。但是,我確實記得,我確實記得有那麼一個人赤著手就握住那鮮紅的玫瑰,重新確認在這片土地上我們應該也必須有權獨立而自由地言說,進而擁有對於我們自己命運的掌握。
在二十年後的今天,我重新思索鄭南榕前輩對於我的意義。
樂觀的態度,不失氣魄地說出單純的理想,
然後拼了命地去實現,這是我所以為的鄭南榕。
我想,某種程度上,我之所以會站在這裡,正是因為鄭南榕前輩強烈的實踐主義傾向,對於無可質疑的基本信念遭受打壓,只有立刻挺身捍衛。
自從三聚氰胺毒奶事件以來,政府一味向中國傾斜的態度,不斷遭受部份不同意見者的質疑和挑戰,進而在陳雲林來臺期間,直接對中國表示不滿的行動層出不窮,但政府當下的舉措竟是不惜動用國家暴力以維持表面的和平,傷害了很多人都快要遺忘的--良善公共生活所必須的言論自由,這樣一種對於自由、對於不同意見的尊重,關於進步價值的堅持,就是鄭南榕前輩最應該被臺灣記住的貢獻,相同的母題,隔著二十年得來不易的民主化歷程遙遙呼應,釀出了戰後以來,受關注程度僅次於野百合的野草莓學運。
對我來說,如果野草莓有什麼值得被紀念的,那麼我首先就會提出,這是一場有藍有綠,又毫不閃避其政治意義的學生運動,讓我們集結起來的不是任何政黨或組織的動員,而是臺灣社會共同對於進步價值的堅持和信仰。這是我社會參與的正式起點,但若沒有鄭南榕前輩帶有強烈實踐色彩的理想主義的感召,我不一定能有足夠的勇氣挺身守護這受傷的島嶼。在這場運動之中,我看見了全新的可能,卻也同時是對於過去前輩們爭取自由民主的肯認,二十年前鄭南榕前輩的殉道,有一些東西確實留了下來,精神之所以能超越有限的生命,正是因為它可以不斷傳承,引領後人往光明的所在前進。
1106的那個早晨,我還清清楚楚記得,太陽好大,人來得遠遠比預期多出許多,
那一刻我雖然仍有不安,卻再也不能犬儒地說對於新一代年輕人投入政治和社會行動不抱任何希望。連對於政治和社會議題冷感、大多因襲著父母藍綠價值觀的大學生都可以站出來,都可以為了一部分臺灣人不能對中國表達不同意見這樣一種解嚴以來最明目張膽對於言論自由的侵害,站出來要政府負責。
特別是在沒有英雄的我的時代,在青年人充斥的校園裡,顯然依舊存在著素樸的正義感。別再說年輕人不關心公共議題,因為我們都知道,沒有人能忍受言論自由這條底線被有心人踩界。
接下來我不得不觸及,這或許會讓在場的諸位心痛地落淚的主題,關於自焚的政治意義,關於一個人如何為了宣示他對公共生活的想望,奉獻他的生命以喚醒猶在默默忍受的,同樣生活於這片我們與之相戀的土地的他深愛的同胞。
如果說鄭南榕前輩的獻身,是要喚醒臺灣人獨立自主的精神,
是要鼓勵臺灣人大聲說出心裡的願望和想法,突破國民黨政府的言論封鎖,
那麼在自由廣場上自焚的劉柏煙老先生,就是在提醒臺灣人要堅持,
要堅持把守住我們早就不應該再患得患失的言論自由,
我又想到詹益樺,1989.5.19鄭南榕前輩出殯遊行
在總統府追隨南榕而去的,憨直的臺灣人。
一個又一個,我腦袋裡不斷浮現,臺灣人太可愛也太令人心疼了,四百年來,不論族群或語言我們始終不缺少願意為臺灣犧牲奉獻的英魂。
但是自焚……為什麼呢?這麼痛苦卻又這麼高貴的形式……即使是滿腔的義憤,也不向敵人發洩,也不讓敵人受到一絲一毫的傷害,只是將自己的軀體、自己全部的生命,通通奉獻出來試圖喚醒所有同受壓迫的苦難的人民,為他們爭取,一聲說不的權力;為他們爭取,說出我真正要什麼的權力;為他們爭取,鄭南榕前輩創辦的自由時代雜誌封底清楚寫明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二十年了,多麼希望我們對得起鄭南榕前輩的這句話︰
「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是我們是好國好民」
謝謝大家。

以下引自《酥餅部落格》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8660789.html

《鄭南榕如果還活著》
鄭南榕殉道20週年了,今年很多人想起鄭南榕,我想不單單是20週年的原因,而是在台灣派被許多紛紛擾擾所困惑的此時,特別容易懷念單純的理想主義者,但是我忍不住會這樣想,要是今天鄭南榕還活著,我們的社會會怎樣評價活著的鄭南榕?

首先看一下wiki上鄭南榕的條目,我發現有需多東西都會令人莞爾苦笑。
─ 1984年3月12日創辦《自由時代週刊》(總監李敖,社長陳水扁
─ 1987年11月9日,於民進黨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會場散發鼓吹臺獨的書籍,而與當時立法委員朱高正起衝突,導致鄭頭部受傷流血。
─ 當年鄭南榕自焚新聞,由於仍是國民黨獨大階段,主要媒體皆以「叛亂」稱鄭。以下是各報在頭版所刊文字:
* 中華日報:因涉嫌叛亂,經台灣高等法院履次傳喚拒不到庭的自由時代週刊總編輯鄭南榕,昨天上午因抗拒拘提,投擲汽油彈引發火災,於火警中喪生。
* 聯合報:鄭南榕抗拒拘提,擲汽油彈,火警中喪生。

鄭南榕自焚的時候民進黨已經成立了,鄭南榕相對於當時還算草莽的民進黨其實已經是個會跟黨公職打架打到頭破血流的麻煩人物了。
前天在電視上看到民進黨政策會主委莊碩漢說,民進黨現在要走的是不強力反對,不輕易上街頭的所謂「穩健」路線。
所以我有時會很Cynical得想,如果今天鄭南榕還活著,藍綠的權力者一樣會這樣尊敬他嗎?鄭南榕有行動力,也肯犧牲,但是卻容易造成媒體負面報導,不要說藍營,綠營群眾會給這樣的人掌聲甚至賦予權力嗎?
恐怕答案都是否定的。
我甚至猜想,鄭南榕如果還活著,應該會被民進黨中央切割,也會被統派媒體當作一寶,李文忠、段宜康之流者也會專門批判他以賺取清流之名吧。
有時會覺得,台灣根本就是一個踐踏活人、懷念死人的社會。
鄭南榕是一個理想主義者,但是人類歷史的通則是,無緣於權力的人比較容易成為激進派或是理想主義者,有機會掌握權力的人通常都會變成保守派或妥協派。當我看到被關在監牢的陳水扁悔恨當總統的陳水扁沒有堅持理想,宣佈獨立,舉辦公投時,我想想,其實也沒什麼,不過就是當初掌握權力現在遠離權力罷了。
像鄭南榕這樣的理想主義者要是還活著,一定會被權力者當成麻煩製造者,而且不只是藍營的權力者,也包括綠營的權力者。弔詭的是,推動社會前進的通常都是激進派與理想主義者,但是收割利益的卻是保守派與妥協派,這裡面有很嚴重的free rider problem。
也難怪大部分的政治人物不分藍綠都學會了,當保守派與妥協派是比較聰明的選擇。
所以面對急需進步的台灣,誰願意放棄權力甚至身敗名裂來推動社會前進呢?如果鄭南榕還活著,或許我們能聽到一個清晰明確的答案。
以下引自《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tw/%E9%84%AD%E5%8D%97%E6%A6%95
鄭南榕,祖籍福建福州,父福州人,母基隆人,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那年出生於臺北市,後遷居宜蘭。曾就讀成功大學工程系一年、輔仁大學哲學系一年,最後在1968年轉入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就讀,但因堅持不修國父思想課程而未能畢業。1981年後開始成為自由作家,在當時的黨外雜誌,如「深耕」、「政治家」等寫稿。1984年3月12日創辦《自由時代週刊》(李敖總監,社長陳水扁),該雜誌社的口號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全力鼓吹民主自由在臺灣的開展,並申請18張雜誌執照,作為《自由時代週刊》一旦被查禁時,得以繼續發行新刊物。1986年並發動「519綠色行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實行戒嚴三十六年。率先加入台灣民主黨,他一直看不起那種投機不敢打硬仗的號稱黨外。1986年的6月2日,被當時的台北市議員張德銘控告違反選罷法,未經審判,鄭南榕就直接被捕入獄。1987年1月,鄭南榕出獄。2月與陳永興、李勝雄等人共組「228和平日促進會」,並由陳永興醫師擔任會長,李勝雄律師擔任副會長,鄭南榕擔任秘書長,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
1987年4月在臺北市金華國中演講,公開主張臺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臺灣獨立。」。同年11月9日,於民進黨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會場散發鼓吹臺獨的書籍,而與當時立法委員朱高正起衝突,導致鄭頭部受傷流血。1988年12月10日,在其所發行的雜誌上刊出旅日在台學者許世楷所撰寫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2月底被控以妨礙公務妨害自由等罪。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簽發「涉嫌叛亂」的傳票。同月27日,他出庭後公開宣佈「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而開始在他所辦的雜誌社裡展開七十一天的自囚行動,拒絕出庭應訊。4月7日,國民黨李登輝當局指示刑事組長侯友宜前往《自由時代週刊》雜誌社,準備拘捕他的時候,他即已準備好的汽油自焚而亡。同年5月19日,支持者於士林廢河道舉行葬禮並在台北遊行,行經總統府前時,鎮暴警察以蛇籠、強力水柱驅散民眾,基層黨外黨工詹益樺亦自焚抗議而死。
他的妻子葉菊蘭,原在台灣最大的廣告公司擔任專業主管,但在鄭南榕自焚後,毅然轉換職場跑道,延續鄭南榕的精神,堅持台灣獨立、捍衛言論自由,投入1989年立法委員的選戰,並連任四屆立委。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因其行政歷練豐富,民意基礎深厚,先後擔任交通部長、客委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高雄市代理市長、總統府祕書長。葉氏並曾出書提及:「出版法的廢止,在法律上可能只是簡單一句話,但對有些人而言,卻是用身家財產或是用最可貴的生命去爭取來的言論自由。」
1999年4月6日,在鄭南榕當時自焚的原址成立鄭南榕紀念館及基金會。2007年4月4日,民進黨中常會通過廢除4月5日蔣公逝世紀念日,改立鄭南榕自焚的4月7日為臺灣的「言論自由日」,要求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儘快辦理。2009年鄭南榕自焚20年後,當年年僅9歲的鄭氏女兒鄭竹梅在經過陳雲林事件後,重新思考父親鄭南榕為言論自由殉道及爭取台灣獨立的精神,開始著手為父親寫書。

[編輯] 新聞標題

當年鄭南榕新聞自焚,由於仍是國民黨獨大階段,主要媒體皆以「叛亂」、「投擲汽油彈」稱鄭,但四月九日刑事組長侯友宜改口表示,所有錄影帶中沒有鄭南榕投擲汽油彈的鏡頭。 以下是各報在所刊文字:
  • 中華日報:因涉嫌叛亂,經台灣高等法院履次傳喚拒不到庭的自由時代週刊總編輯鄭南榕,昨天上午因抗拒拘提,投擲汽油彈引發火災,於火警中喪生。
  • 聯合報:鄭南榕抗拒拘提,擲汽油彈,火警中喪生。
  • 四月七日中時晚報:抗拒拘提 鄭南榕自焚 在自宅投擲五枚汽油彈 起火燃燒喪命。
  • 四月七日聯合晚報:據市警局高級官員表示,鄭南榕在引燃汽油彈後,似瘋狂狀態,除向警方攻擊外…」
  • 四月八日台灣時報:投擲汽油彈瘋狂頑抗,鄭南榕邀人同歸於盡。
  • 四月八日台灣時報:內政部長許水德在立法院表示,「警方到了鄭宅按門鈴時,三樓即丟出了十一枚汽油彈」
詹益樺殉道二十周年特展
時間:2009.5.19~7.18
地點:鄭南榕紀念館(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06巷3弄11號3樓)

詹益樺殉道二十周年追思會
時間:2009.5.19 下午三點
地點:嘉義竹崎鄉親水公園詹益樺紀念銅像(台三省道竹崎大橋旁)

紀念詹益樺碑文內容:「詹益樺,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出生於嘉義縣竹崎鄉,胸懷愛心與正義感是阿樺的人格特質。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九日,在鄭南榕烈士出殯行列受阻於總統府前廣場時,阿樺面對著拒馬、鐵絲網及數千名憲警,自焚殉道。詹益樺烈士犧牲年輕的生命,表達了對台灣的大愛,也激勵了台灣民主運動。
阿樺是位有愛心,富正義感,並且在基層默默耕耘的草根工作者─尤其是對弱勢者的服務工作。享年三十二歲的阿樺,把生命的最後四年,全部奉獻給台灣的反對運動。他曾參加過環保、反核、農民、勞工、原住民等運動;他南北奔走,積極參與農民運動,深入基層,組訓農民,足跡遍及全台灣。
與阿樺共事過的朋友,對他最深刻的印象是阿樺對真理有種掩不住的渴慕,面對真理擁有的,是單純且真誠的信仰與奉獻。阿樺最後終於用他的青春和生命來實踐真理,來點燃台灣民主之火。阿樺燃燒生命的火焰,正如提燈照路,在台灣人民心中,持續燃燒生生不熄。其對弘揚台灣政治民主之貢獻,永遠流芳。」
(詹益樺追思紀念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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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三會鄭南榕     ◎ 許世楷
一九八八年初夏在東京,鄭南榕來訪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與盟員會談,又到我家長談,他邊談邊抽菸,談到早上四點多,菸蒂堆滿一大盆菸灰缸;話題是如何推進台灣獨立運動。他主張通過爭取「一○○%的言論自由」,來實現台灣獨立,我也贊成他的意見。但是鑑於當時的白色恐怖,例如林義雄家人遇害、江南被殺等,一定避免不了流血。
同年夏天在洛杉磯,我們再度交換意見,其中一個焦點是台灣人團結與族群的問題。我主張需要面對四個族群間差別分裂之事實,由此認識、面對,謀求共識與真正的團結。而團結應該以對祖國的認同為標準:認同台灣、要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打倒白色恐怖、反對共產黨獨裁、中國侵略的所有台灣住民,不分族群都是台灣人。向來自稱為「外省籍的台灣人」的鄭烈士,表示很贊同我的看法。這也是他後來刊載我的憲法草案原因之一。
第三次是幾個禮拜後在紐約見面,那是集合國內外台灣人有志建國者的第一次「台灣建國委員會」。鄭烈士當時拿到了我在一九七五年就寫好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到了年底,就接到鄭烈士的電話說《自由時代》這個禮拜要登載我的憲法草案。我答那是十幾年前的作品,我正在趕著修改,還是等一些時間刊載新的好。因為他堅持,巡迴全國的「新國家運動」下禮拜結束,要配合以登載憲法草案做為結尾。我遂答應即刻傳真修改好的一半,當晚不睡修改後一半,隔天一早傳真給他。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刊登出來了,檢方以叛亂罪嫌疑約談,他公開挑戰說「要抓活的我是不可能的」!隔年(一九八九)四月七日,警察破門侵入出版社,鄭烈士壯烈自焚,全國震撼!翌日《自立晚報》報導自焚案件,又賭注刊登憲法草案全文。當局恐引起更大社會公憤,不敢取締。至此,「一○○%的言論自由」終於衝破了禁談台灣獨立的圍牆。
感謝鄭南榕烈士以身殉國!誓不能讓台灣自由民主倒退!
(作者為前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