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晁端受,<無心亭>
地與市朝遠,雲藏山水深﹔長令有心者,到此自無心。
明、徐岳,<絕句>
風雨惜春殘,閒亭獨閉關﹔白雲飛去後,還我舊青山。
有一次男高音帕華洛蒂與拳王阿里去餐廳吃飯,有一個無理的小癟三向阿里挑釁,說阿里是個膽小鬼,欺世盜名、信口胡言,連跟他比畫比畫的膽量也沒有,要不然上來對幾拳吧!拳王阿里慢條斯里、心滿意足地用餐,享受美食,視若無睹地和男高音帕華洛蒂準備離開,帕華洛蒂則一整個用餐時間都表現厭惡、忍無可忍的表情,情緒被干擾而沒吃多少東西。臨走時,帕華洛蒂問:「你就這樣離去?面對辱罵,你不上去揍他兩拳?」阿里笑著說:「兄弟,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人罵你荒腔走板、欺世盜名、信口開河,你會當場替他演唱兩曲?」
排灣漢的留言為:
大家眼光放遠一點,這個問題自有解答。台灣街上四處可見美語。請問美語是什麼東西?如果是「美式英語」那也可通。不過美國目前最多的移民也非英語系國家。幾年之後最多的移民至少是拉丁裔。難道屆時美語會變成專指西班牙語?
事實上大部份「地域+語」的名稱都是外人所賦予的。好比美語、台語、甚至客家話都是外人所取的名字。客家人也住閩南,為什麼閩南語不包括客家話?客家人也住廣東,為什麼廣東語不包括客家語?台灣再過兩代只怕可用台語全程對話的人寥寥可數。到時候台語會專指台灣式的北京話?
首先應該了解的是語言是不停變動的東西。而如何定位與分類語文最好的方式還是語文學,而不單是地理、語言人口比例或是政治上的分法。
這已經不是臉紅脖子粗,當街叫罵,而是論情談理,不是尖酸諷刺,而是就學論學,他的言論十分懇切,我不敢說是補充、糾正,充其量只是附和他的說法而已:
是的,這裡有三個層面,
第一是名稱上的「約定俗成」的意義,一群人的語言被稱為廣東話,並不代表全廣東的人都講這種所謂的「廣東話」,並不代表他蔑視其他在廣東境內的其他少數民族語言,並不是在廣東省之外,沒有人說這種「廣東話」,只是一個慣稱而已。就「客家話」而言,一群人被稱為「客家」,隨宜方便而稱這群人的語言為「客家話」,「客家話」這樣的稱呼,並不代表全部「客家人」都講這種所謂的「客家話」(客家族群已經重視語言的傳承,從客語的文字寫定、客語教育,到客家歌謠的傳承與創作),並不代表他蔑視其他「客家人」講的其他語言,並不是說「客家話」是統一的單純的一個語言(在學術上,必須面對海陸、四縣客語的差異,以及對外來語的辨識與歷史分層)。
第二,牽涉到語言學分類的問題,這是世界語言學者公開以學術素養反覆論證,其實不是我們狗吠火車所能動搖的。
第三,也在語言學裡面,有「漢語歷史」(請參考我的貼文:佛典語言學書目),「客語歷史」(需要理解客家族群的形成歷史、遷徙與散播歷史,以及客語歷代的演變史,含語音、語法以及詞彙的演變史),台語也是一樣。
除此以外,台語有一個「稱謂」的歷史考證。在文獻上,最先與最廣泛被使用的是「閩南語」、「河洛話」(這三個字是一個大笑話,牽強附會,誇張到不行)、「福建話」(新加坡、馬來西亞是稱這種話為「福建話」的)、「潮州話」還是「廈門話」?文獻上記載的「台語」的用法是否比較早而且廣泛?這有待語言學者去考證。
總之,突然有一天,說這種語言的族群,突然醒悟「閩南語」、「河洛話」對於他們,就如同要鄒族人居住的地方稱為是「吳鳳鄉」一樣,是一種輕視與侮辱。說這種語言的族群認為他們從很早以前就自稱為「台語」,很多書與官方機構也稱此為台語,他們不願像「廣東話」、「客家話」一般接受別人的稱呼,在台灣大專院校的<學生語言促進會>認為,「台語」、「台文」、「客語」、「客文」是比較合適的稱呼。
他又說:
最後,不是教育部說什麼那個東西就是事實。那是不懂教育目的的人才會這樣說。教育部不會在課本上花幾萬頁來陳述語言學上分類的方法有哪些,和各種方法的利弊為何。教育部不應該是知識的裁定者,而只是提供一個參考而已。
教育部的東西不一定是對的,要靠學者與人民去改正錯誤的資訊。如果討論東西只是要說教育部說什麼其它都是錯的,那教課書為什麼要勘誤?反正就算是錯的,只要是教育部發佈出來就變成真理了?這樣真的叫邏輯嗎?
是的,這才是論學的態度。
他又說:
如果台語只是慣用過去對「holo語」的稱呼並無不可。長在雪山上的「阿里山龍膽」或是「玉山薄雪草」不會因此就應該改稱為「雪山龍膽」或「雪山薄雪草」。但是當物種出現分歧時,就會有「玉山龍膽」與「阿里山龍膽」兩種不同的名稱。
台灣的 holo 語在結合中國各地的 holo 語之後又經歷百年分隔,已出現明顯分歧。至少用台語稱呼台灣的 holo 一定比閩南語來得正確(實為閩東語和許多其它語的混雜體)。如果大家看到滿街美語,不會氣到一家家去糾正應該叫英語,或是美式英語。那稱台式 holo 語為台語又有什麼不可?
排灣漢致力於南島語言與台灣原住民語言的學習已經多年,這些見解不是「自己想自己對」的雜亂言論,是透過閱讀、田野考察以及虛心請教學習的成果。
回應 於2009/06/08 03:50
mikado 可惜的是「大家都知道」的東西有時就是錯的東西。總是把「大家都知道」與「教育部」說的當真理,不免人云亦云,以訛傳訛。
回應 於2009/06/08 03:51
鶴佬只是一個「音譯」,譯自 hok-lo 一詞,還有「學佬、福佬」等譯法。如我之前所說,語言的名字往往是外人給予的。因此使用 hok-lo 語的人因為和客家人有了接觸,也接納了客家人給予自己語言的名字,而自稱 ho-lo 語、ho-lo儂。
那麼 hok-lo 是什麼呢?專家學者考證的結果是「甌駱」(不知甌駱為何的人,請參考《史記》),其中包括大師級台灣漢語學者洪惟仁。但是客家人唐末南遷時當地並不是真正的「甌駱」人,講的更不是真正「甌駱」語,而是操著更古老漢語,在漢朝前後就南遷的人。客家人稱之為 hok-lo 貶低意味不言而喻。
9樓
回應 於2009/06/08 04:04
有涉獵台語的歷史語言學的人就知道,台語和許多保有「文讀、白讀」的閩東話是漢語活化石。一種語言就保存了上古、中上古、和中古的漢語發音與特色。
在宋朝中期人口調查開始用客人一詞前也沒有客家人這個詞,客家人對自己語言也多稱「ngai話」(我們的話)。一如在與客家人相遇之前, hok-lo 人也從不曾自稱 hok-lo 人一樣。
本來頂多自稱客人的接受了「客家人」、「客家話」這種說法。而原本在地人也採納了「hok-lo 人」、「hok-lo 話」的說法。僅管這個名詞隨著語言轉換和年代久遠與原音越離越遠,該語言的用者多自稱「ho-lo」,而且音譯寫法也越來越離奇,包括「河洛」這種新式的解法都出現了。
排灣漢所稱的「上古、中上古、中古」漢語,意指「周朝以前、魏晉、隋唐」漢語,一般學者指分「上古、中古、近古(宋元明)」與近代漢語。請參考王力、徐時儀等人的「漢語分期」的論文。
10樓
回應 於2009/06/08 04:26
而以「台語」稱「ho-lo 話」這種用法是日本人所造成的。在清代只以泉州語或漳州語稱之,使用泉語漳語的人也常常械鬥。後來語言在台灣在地化,並出現不同的面貌。各地區混合成度不同,使得今日台灣的台語也有地區上的差異。不過清代文獻中就已泛稱台灣的居民為「台人」,當時台人並不單指 holo 族群。
到日人時期日本人將在地化後通用的 ho-lo 話稱為台語。而與日本語、日本人明顯的差異加速了 holo 族群對「台灣話」和「台灣人」的認同感。這些是事實和歷史的過程。稱 holo 話為台語也不是排擠台灣其它的語言。
11樓
回應 於2009/06/08 04:34
holo話、客家話、華話、各原住民語都是各自成體的東西。台語一詞僅是名詞定義的問題,而這個名詞該如何定義只有四種選擇:
1、台語指 holo 話,也是台灣的語言的縮寫,因此也可指台灣所有的語言。
2、台語指 holo 話,而台灣的國語指台灣所有的語言。
3、台語是台灣的語言的縮寫,指台灣所有的語言。 holo 話稱為閩南語。(Mikado)
4、台語是台灣的語言的縮寫,指台灣所有的語言。 holo 話直接稱為 holo 話。
對我來說,玫瑰叫什麼名字還是玫瑰,我覺得怎麼叫都沒差。差的只是意識形態。但是如果要把玫瑰改稱為狗屎,並且宣稱改的原因是叫狗屎比較接近事實。那我就不能接受了。
版主懇請留言的人讀這一段
***再一次強調,***
我不在意讀者說我是對、是錯,對錯的事我會在學術論文向方家請教。只是這是個地圖日記中的學習園地,大家以尊重「版主」為原則,合則留、不合則去。真的是想在學術上有所指教,請發表論文吧。
小川尚義 編著,台灣總督府 1903 年出版
以下引自鄭良偉◎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
華語及台語之語言名稱的誤會及誤導
http://www.wufi.org.tw/republic/rep31-40/no31_16.htm
國推會的委員專長是語言學,委員語言專家一般看法是:
(1)執政黨可能輪替,但台灣的語文情況及語文工作需求不可能有大改變,人類的語文共性更不可能改變。
(2)母語教育影響人格尊嚴、自我認同文化意識以及學習的自信及效果。
(3)保護少數民族語言及文化,合乎民主精神,有助於族群的和諧,順乎世界潮流。
(4)將少數民族語言看做國家文化資產有助於人性及特性的體驗、瞭解及尊重。
(5)同一社會的語言不平等,會產生社會不公,族群不和。
(6)以法律保障族群,合乎文明國家的法治精神,遠勝過以利誘及分化的人治待遇。
基於以上原則,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於92年2月10日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中,通過語言平等法草案,在這個版本裡有一些改變值得注意:
一、國語?華語?
國語會放棄「國語」一詞,採用「華語」的理由。
(一)「國語」一詞含義有所改變。
語言平等法中結構語言包括,三種漢語及十一種原住民語言。因此將「國語」改用「華語」可以避免誤解。
(二)「國語」一詞有不平等對待其他語言的含意。
國語與方言對立,國語是指政府要推動的國家標準語,方言是政府不鼓勵使用,甚至要禁止的。按照30年前的行政命令「國語推行法」第十條規定廣播應使用國語。其含義便是,說方言是法令所不允許的,在學校要受處罰的,是當政者視為不贊同的。
(三)保護少數民族,將它看做國家文化資產,放棄「國語」這種國家至上觀念,是世界潮流。
日本算是推行國語相當「成功」的國家。這對日本的方言使用者,以及少數民族Ainu產生過自卑感及壓迫感。日本教育學會已經宣佈將在2004年改名為「日本語教育協學會」。美國的英語是實質上的官方語言 (official language),同時也是國家語言 (national language),但是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曾經有位加州的日裔參議員,一位舉世聞名的語意學家Hayakowa提議:將英語列為美國的國家語言,但是沒有通過。中國大陸早就不用「國語」這個名稱,而用「普通話」一詞。教育課程上採用漢語課、漢語課本等字眼,有別於朝鮮語,蒙古語,藏語。
(四)「華語」指以北京語音系統為標準的Mandarin。
台灣國內外都有人使用。國內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華語文研究所;有幾十年來政府補助經費的「世界華語文促進會」。國外有全世界的各地華人的子弟學校,都採用華語這個名稱。自從國推會版國家語言平等法草案公開,有些媒體強烈反對國語改成華語,國推會在收集資料時將,特別注意四個問題:
(1)誰反對採用華語一詞?
(2)以何理由?
(3)是否出自既得利益的動機?
(4)對族群關係有何影響?
媒體及民間也有不少人贊成採用華語的,本會也將注意同樣的問題。
二、選一個語言做全國性的共通語?
這個問題在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兩次提議會中都曾被提議過,本人當主席時就曾提議問過全體委員,有沒有人附議?結果是兩次都沒人附議。沒有附議的理由主要有二:
(一)違反平等的原則。
(二)閩南語佔多數,如選了閩南語,有人不希望再學另外一個語。
三、原住民是一個語言還是十一個語言?
委員會的成員雖然覺得太複雜,也同意三位原住民委員的說明。
(一)從推廣的觀點看,團結產生力量,分散減弱力量。原住民主張列舉各別語言,等於自我分化,減弱其競爭力。
(二)從爭取保護的觀點看,面臨滅亡的語言需要保護,需要加強研究,主張列舉突顯,各個語言都有搶救的急迫性。
(三)從媒體及民意的觀點看,列舉愈多的語言,愈會產生混亂的恐懼,愈會引起單一法定共通語的聲音及要求。
(四)從國家語言計劃的觀點看,當局一方面需要為各個語群肯定平等的地位,設定發展的措施,另一方面需要為語言使用提出可行而合理的遊戲規則,行使明智的語文選擇。
(五)多元選擇與規範效率之間,國民教育已經合情合理規定每一個學生只選一種鄉土語言。
四、Holo(台語)到底是按怎講才正確?
很多人問,同一種話卻稱作那麼多名稱:「台語、福台語、閩南語、台灣閩南語。」到底是怎麼講才正確?
(一)台灣人的經驗中自己語言的名稱:筆者自小一直到現在,一向就是習慣叫「台語」或是「台灣話」。閩南語表示台灣屬中國:閩南語這個名稱是第二次大戰後才聽到的稱呼。戰後的中國國民黨政權接收(接管)台灣的理由之一就是:台灣的住民及中國的福建省民是同族同語。閩南語代替台語出自強調台灣語言屬中國方言的考量。閩南語在學界裡另外有不同的內涵:是語言及方言分類的專用學術語。當時的執政者及媒體都瞭解這種用法的意義。
台灣的少數族群反對台語、台灣話名稱狹義用法:後來有意識著需要分別不同種類的台灣人。大家都要認同做台灣人,所以台語就不應該僅僅單指單一族群的話。也就是講:有福佬台灣話,客語台灣話,原住台灣話的需要。台語是簡稱,也可以說是狹義的指稱。廣義的台語,台灣話就是台灣的語言的簡稱:包括福台語、客台語、原台語。這是各族相爭做台灣人的好現象。但是大家猶未解決兩項問題:
(1)按照尊重族群的精神,各族群有自己命名的權利(語言命名權)。
(2)各族群還未找到一個能讓多數族群接受的名稱。「閩」字是指「門內的蟲」。「福佬」在廣東話及客話都有輕視的含意,河洛是後來有人仰慕「中國、中原」掰出來的,違反語源根據,也違反一部分人的台灣認同意識。
有一部份族群反對「福佬話」演變做台灣的共同語:這種態度出自過去的國語政策,台灣各族群無機會互相學習、使用互相的語言。這種現象造成各族群的分化,各人對民選政府有不一樣的期待。多數族群認為政府對自己的母語不夠照顧。少數族群認為已經習慣「華語」,不想再用另外一種別人的語言做國語。民主法治社會,少數服從多數,多數保護少數:目前保護少數族群有直屬行政院的原住民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都是保護族群文化及語言有實質意義的措施。他們對台語的命名的聲音顯示在政府的公告,閩南語這個字眼裡。
(二)世界學術界的語言名採用慣例:沿用本族的命名。若是要指一個社區明確的語言時,研究者的命名原則是:語言使用者怎樣叫自己的語言,就依照這樣稱呼。這是因為當地人既然有自己的名稱,一定有社會及文化因素。所以在國際上的學術論文絕大部分是用Taiwanese 來指台灣最大族群的語言。中國強調台灣語言屬中國方言的考量,閩南語這個名稱是第二次大戰後才聽著的名。這是根據中國語言及方言分類的講法。
(三)語言分類的語言分類用法,語言學界為著一個大語系做種種分類。親屬關係的分類 (Geneological classification)、語言類型的分類 (typological classification) 和地區分類。如下圖所示:
親屬關係 語言類型分類 地區分類 使用地區
印歐語系 印度、伊朗語族
斯拉夫語族 俄語、波蘭
日爾曼語族 英語、德語
阿爾泰語系 突厥語族
蒙古語族
日、韓語族
漢藏語系 藏語族
漢語族 官話(普通話) 北京、重慶、南京
閩南語 廈門、漳州、泉州、海南、潮州
福佬台語 新竹、鹿港、台中、台南、高雄
新馬福建話
英語、德語的親屬關係在學術界有如上的分類。通常是語言分類或比較特點時才使用。如果指稱族群 (people) 就用Englishman、British,不會用Germanic這個字眼。若是語言 (language) 就用English(英語)。德國人從來不曾要求英國人別用英語這個名,改用日爾曼語。中國人要求台語是閩南語,就像萬一有一天德國想要統治英國,要求用Germanic 這個字眼來代替英語這個名稱。同屬於閩南語的有海南、潮州、同安等互不相通的語言,海南、潮州、同安與「台灣閩南語」之間距離並不近於德語和英語之間。
在語言親屬關係的分類中,將北京話、重慶話歸類為官話的兩種語言。漳州、泉州、廈門、汕頭歸類做閩南語的方言。過去台灣的學者討論台語的時候,對閩南語實際情形並不瞭解,也沒有採用福建省的語料,這是政治的干擾所致。名稱不同,內涵也不同,對名稱的選用,講的人及聽的人都有可能產生特別的反映。
以上分類的根據主要是根據詞素 (morpheme)。若是漢語的分類,學者就偏重字音的異同。學術背景不一樣,對台灣話的分類及命名就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及主張。
*以上只代表作者個人看法,不代表教育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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