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

鴛鴦繡出從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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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度」有「給、授與」的意思,但是辭條還要再往前移。

《陀羅尼集經》卷7〈2 金剛藏眷屬法印咒品〉:「以草火略病人頭上,竄過後更續拄火,度與呪師。呪師把取依前繞竄。盡三炬竟。」(CBETA, T18, no. 901, p. 845, c21-23)

這是「永徽五年」的譯經(西元654年)。

部落格《台語半桶師雜記》提到Y君的文章,有一段我不是很贊同:

http://hik-u-tw.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_10.html

作者:Y 君
日期: 2008年3月7日,五,下午10:31

白居易的一首詩說:「鴛鴦繡取憑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

「不把金針度與人」的「度」就是「給」的意思…

1.《黃龍慧南禪師語錄》卷1:「鴛鴦繡出從君看。莫把金針度與人。」(CBETA, T47, no. 1993, p. 637, a22-23)

2. 《法演禪師語錄》卷1:「鴛鴦繡了從君看。莫把金針度與人」(CBETA, T47, no. 1995, p. 650, b17)

3. 《圓悟佛果禪師語錄》卷1:「鴛鴦綉出從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CBETA, T47, no. 1997, p. 717, c22-23)

明朝以前,禪宗大師引此句「鴛鴦繡取憑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何只二十人,這三位是最早的紀錄。下列三位是最早的紀錄:

1.黃龍慧南禪師(1001-1069)

2. 五祖山法演禪師(1020?-1104)

3. 圓悟佛果禪師(1063-1135)

但是有極大可能這不是「白居易(772-846)」的詩,以白居易全集收存鉅細靡遺,唐末兩宋的人對他的詩或褒或貶,也討論得非常詳細,沒有見到《詩話》討論他有過這首詩。

我要討論的是這首詩的「度」字,有沒有「給」的意思?

《一切經音義》卷2:「測度(…鄭玄曰:『揆,度也。』唐洛反」(CBETA, T54, no. 2128, p. 320, c4) (標音應該是 too7)

《一切經音義》卷3:「《毛詩傳》曰:「揆,度也。』《桂苑》云:『商量測度於事,曰揆。』」(CBETA, T54, no. 2128, p. 323, a25) (所以,度有一個意思是「商量測度」,一個意思是「估算預測」,另一個意思是「測量」(量度、度量衡)。)

《一切經音義》卷3:「《考聲》云:『量亦度也,稱量也。』《古今正字》從心,作(忄度)。…《桂苑》云:『分多少、度長短,曰量也。』」(CBETA, T54, no. 2128, p. 326, a18-19)

《一切經音義》卷9:「揆則(《詩》云:『揆之以日。』《傳》曰:『揆,度也,謂度量軌法也。』)」(CBETA, T54, no. 2128, p. 360, a1)

(所以,度有一個意思是「法則,標準」。)

《一切經音義》卷2:「《廣雅》:『踰,度也。』《說文》:『越也。』」(CBETA, T54, no. 2128, p. 321, c10) (所以,度有一個意思是「踰,越過」。)

《一切經音義》卷12:「日蝕(李淳風《乙巳占》曰:『夫日蝕依常度者,月來掩也。日行遲,一日行一度,一月行二十九度有餘。月行疾,二十七日半,一周天。」(CBETA, T54, no. 2128, p. 377, b5-6) (唐初的李淳風說:『日蝕是月亮遮蔽太陽,這是正常的現象。太陽走得較慢,一天走一度。月亮走得快,27.5日走一圈。所以,一圈是360度,度是圓的測量單位。)

翻閱中華書局的《辭海》一書,「度」字所列的意思為:「法制」、「長度標準單位」、「器量」、「次數」、「和『渡』同意義」、「剃度出家」、「圓的單位」。

(所以,『度』沒有『給』的意思。)

在佛教用語,是將「paramita 一切成就,到彼岸」譯為「度」,

《一切經音義》卷9:「度無極(或言到彼岸,皆一義也,梵言『波羅蜜多』是也)。」(CBETA, T54, no. 2128, p. 361, a2)

《一切經音義》卷10:「大明度無極經」(CBETA, T54, no. 2128, p. 362, c10)

(所以,傳法給人為『度』,得法稱為『得度』,如果把『度』解釋為『給』,『得度』就成為『得給』,失去了「得法」的意思。)

《一切經音義》卷18:「憍陳那(是佛最初得度聖弟子也)。」(CBETA, T54, no. 2128, p. 419, b21)

(所以,「鴛鴦繡出從君看。莫把金針度與人」,是把繡出來的鴛鴦繡被(繡布)任人觀看,卻不把『以金針刺繡的方法』傳給別人。)

要點是在傳法,而不在金針,這也和各個禪師的說法精神相符合咧!

(2010,06,17) 半桶師的回答

● 回藏經閣外的掃葉人 2010,06,11,10:34pm的留言:
我自6月初9著有寫 mail 與Y君,徦 taN1 猶未 tsih4 著伊的回批。
關於「鴛鴦繡取憑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這首詩是毋是白居易寫 -的,我有影無了解,愛等聯絡著伊的人,聽伊的解說。

不而過,這毋是重點,著若 (naN2) 汝講 -的:「我要討論的是這首詩的『度』字,有沒有『給』的意思?」(鴛鴦繡出從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
共款箸汝頂 -仔彼篇文章,汝引用《辭海》講:
翻閱中華書局的《辭海》一書,「度」字所列的意思為:「法制」、「長度標準單位」、「器量」、「次數」、「和『渡』同意義」、「剃度出家」、「圓的單位」。
(所以,『度』沒有『給』的意思。)
我毋知汝是用佗一本《辭海》,若我用的這部,是安呢寫 -的:
【度】5. …… 元好問詩:「莫把金針度與人。」度即授與,由甲授乙,猶舟之渡河,自此岸達彼岸也。
(《辭海‧上》台灣中華,1980:1645)

這是我個人的回覆,無代表Y君的看法。
順便一提,毋是「學者」著一筆一中,洪惟仁先生著 pat4 阿老 (o1 lo2) Y君講「(Y君) 比普通的學者了解佫較濟。」若我的了解,洪 -先並無過譽。

版主的回應:2010.07.08

我用的《辭海》是 1975年版,台灣中華書局出版,不過據編者陸費逵說,似乎是從民國十九年就開始編選「辭條」,歷時二十年編成,原書應該早在1975 年之前就已發行,我買的這兩本是大字版,注音是「反切」,沒有用注音符號。「度」字出現在 1052 頁,第二欄,在【獨誤切,音渡,遇韻】這一欄列了八義,【惰咢切,音鐸,藥韻】列了三義。

前面八義為: 1. 法制 2. 分寸尺丈引,所以度長短 3. 器量 4. 次數 5. 通渡,過也 6. 出家 7. 數學名詞 8. 姓氏

問題在第五條和第六條,在此我就將此兩個解釋全文引錄:

【第六條】凡人詣僧寺等出家,師為之剃除鬚髮,曰剃度。亦單曰度,謂度其離俗出生死也。《舊唐書》〈睿宗紀〉:「天下濫度僧尼道士女冠,並依舊。」

在佛教經典來說,離世俗此岸,渡過生死河,到達解脫的彼岸,稱為「度」,意思是從「渡河」演繹而來。譬如

《雜阿含1177經,灰河喻經》「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灰河,南岸極熱,…有一人不愚不癡,…作如是念:『我今何緣在此灰河,南岸極熱,又多利刺,在闇冥處隨流漂沒?我當以手足方便,…求出於彼。』」(CBETA, T02, no. 99, p. 316, c24-p. 317, a15)

所以六祖惠能跟五祖法忍說:

《指月錄》卷4:「五祖送祖至九江驛邊,令(六)祖上船,(六)祖隨即把櫓。五祖曰。:『合是吾渡汝。』(六)祖曰:『迷時師度,悟時自度。度名雖一,用處不同。能蒙師傳法,今已得悟,只合自性自度。』五祖云:『如是,如是。』」(CBETA, X83, no. 1578, p. 442, c1-5 // Z 2B:16, p. 46, d13-17 // R143, p. 92, b13-17)

此段引言,「渡」、「度」其實同音同字,可以看見兩者的淵源。

我們回到第五條:

【第五條】通渡,過也。《漢書》〈賈誼傳〉:「猶度江河,亡維楫。」元好問詩:「莫把金針度與人」,度與即授與,由甲授乙,猶舟之渡河,自此岸達彼岸也。

「渡」、「度」互通,以「度」字作「渡」字用,沒有問題。後面那段解釋有些狀況。

1. 元好問是金末人(1190-1257),他是元朝時的亡國遺民。

《黃龍慧南禪師語錄》卷1:「鴛鴦繡出從君看。莫把金針度與人。」(CBETA, T47, no. 1993, p. 637, a22-23)

《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2:「還會麼。鴛鴦繡出從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CBETA, T47, no. 1998A, p. 817, b7-8)

黃龍慧南禪師(1001-1069)、大慧普覺禪師(大慧宗杲 1089-1163),所以,如果用「編辭書」的術語來說,就是「辭條引文太晚」。

2. 其實,「度與即授與,由甲授乙,猶舟之渡河」,「度」如同「渡河」,為何會變成「給與」呢?

我承認「度」有「給、授與」的意思,但是辭條還要再往前移。

《陀羅尼集經》卷7〈2 金剛藏眷屬法印咒品〉:「以草火略病人頭上,竄過後更續拄火,度與呪師。呪師把取依前繞竄。盡三炬竟。」(CBETA, T18, no. 901, p. 845, c21-23)

這是「永徽五年」的譯經(西元654年)。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禪師----是在轉知另一層意思*不是依文解義*

台語與佛典 提到...

這跟《辭海》收錄的「度」字,有無「遞給」這一意思無關,即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富權威的《漢字大字典》,在今日也可以看出學者不斷發表論文,指出《漢字大字典》漏收了那一個詞條,那一個詞條漏收了那一「詞義」,那一個「詞義」的用例列得太晚。
所以簡單地說,「度與」就是「遞給」。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1/10/blog-post_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