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生命案時,如果警察會先逃離現場而不報案,
發生命案時,如果警察會說謊…
2. 發生命案時,如果警察會說謊,而且說的謊是事實的2.25倍,
例如,公開說絕對沒有第五人,而實際上有第九人…
3. 發生命案時,如果警察會說謊,而且說的謊是事實的2.25倍,
而警察局長堅持沒有第五人,警察局長如果不是說謊,
就是沒有能力識破重大命案的關鍵案情…
4. 發生命案時,如果警察會說謊,而且說的謊是事實的2.25倍,
而警察局長堅持沒有第五人,市長也堅持相信警察局長,
如果市長不是說謊,就是市長沒有能力識破別人在蒙蔽重大命案的案情…
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8/today-t1.htm
影帶公布 /角頭命案 9警去過現場
證實槍響時 警察正在打麻將
〔記者張協昇、 許國楨 /台中報導〕台中市角頭翁奇楠命案,四官警在場風波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警政署經調閱監視器的七天畫面之後,昨晚召開記者會證實,本報六日獨家揭露「密室麻將桌已經聽牌了」可信,而儘管中市警交通隊長林啟右、刑大偵三隊長林文武都否認,警署昨認定他們打麻將,並查出當天在場的刑大偵三隊偵查佐戴志宏,之前就多次去過現場打麻將,且發現刑大有五名刑事人員,在案發日之前六天內分別去過現場泡茶、聊天一次;警方已依賭博罪嫌將相關官警函送檢方併案偵辦。
案發前6天 另有5警去過
警政署副署長伊永仁昨晚在中市警局主持記者會指出,林啟右、林文武(六月二日退休,警方表示不影響退休權益)及戴志宏,因涉足治安顧慮人口的不妥場所,且未與不法份子劃清界線,槍擊案發生後又未即時通報,影響警譽甚鉅,各記一大過(蓋過日前記的小過);其中戴志宏多次出入賭博、改調制服,至於載林啟右去現場的交通隊小隊長石長興,因案發時受槍傷卻未報告,記過兩次。
被警署另行查出去過現場的有五人,分別是刑大偵二隊偵查員黃隴聲、偵查佐黃志明、江振堅及偵三隊偵查佐陸建邦、侯志鵬,五人非為辦案需要而出入該場所,經查雖僅泡茶、聊天及打撞球,仍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各記過一次,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監督不周責任。
泡茶、打撞球 全記過一次
角頭翁奇楠槍擊命案的案發現場「日月生物科技公司」,當天究竟有多少官警在場?又有多少官警曾進出?始終引起外界「黑白掛鉤」疑慮,檢警專案人員連日調閱該公司僅能保存七天畫面的監視錄影系統(昇瑞DM-6030 型),實際日期從五月廿二日廿三時卅分五十二秒起,至廿八日十七時四十一分廿三秒止,查閱發現案發當天確實只有林啟右等四官警在場。
但戴志宏早自廿三日至廿八日案發當日,曾經多次前往該處打麻將、撞球及玩電腦遊戲,甚至在廿四日廿一時五十九分許,以掃把撥移泡茶間監視鏡頭,導致監視鏡頭只能拍到泡茶間左上角一隅,未能拍到麻將桌及泡茶沙發;據戴員供稱,當天是因覺得鏡頭對準他,怪怪的,所以才撥開。
警方昨晚並公布五月廿四日戴員在泡茶間以掃把撥移錄影鏡頭,及廿三日打麻將的兩段畫面,並指案發當天,在泡茶間的林啟右、林文武、退休少年隊副隊長陳文雄及義警賴怡安,雖辯稱純泡茶聊天,沒打麻將,但從鑑識人員採證結果,發現泡茶間內除一組沙發及泡茶設備,旁邊還有使用中的麻將,被置於麻將桌上,且依麻將牌排列情形,顯示現場正進行牌局的跡證極高,認定四人所辯內容不足採信,已依賭博罪嫌函送檢方併案偵辦,未來仍將繼續追查有多少員警涉足或涉及不法。
台中地檢署昨晚也漏夜傳訊現場何姓、許姓男女員工,調查林啟右等人當天有無打麻將;檢方偵訊後表示,對兩人的偵訊內容不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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