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 星期五

書房夜話 89:紀贇先生談「佛教文獻學」


部落格《台語與佛典》於 2015年3月24日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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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西方的佛教學研究界,則是以文獻作為基礎的。日本的佛教研究受了西方的影響,走的也是這條路子。現在的台灣,從日據時期開始,也是這樣做的。這是一條正路,只有在資料搜集上下到了功夫,其他的研究才會站在一個可靠的基礎之上。
西方的佛教文獻研究,又和中國的傳統佛教文獻研究有很大的不同。現在很多都把佛教文獻學等同於西方佛教學研究中的Philology,因為現在西方佛教學的研究基礎是一些Philology的工作。但是 Philology並不等同於我所說的佛教文獻學。Philology除了被譯為文獻學以外,其實要注意他還有很强烈的歷史語言學的意思,尤其涉及到語言學史與發展等方面。我們現在看到的西方的佛教文獻學家,大多數都是精通佛教的古典語言如梵、巴、藏等等,並主要從事這些古典佛教文獻的翻譯和校訂。
以《法句經》的研究為例,歐洲最初是將巴利文《法句經》歐譯,在中國的新疆發現梵文和犍陀羅文《法句經》以後(俄國和法國,十九世紀末),更激起了佛教文獻學家們的研究激情。他們做的最多的一項工作就是對這些不同文本中的平行段落(parallel passages)作一種比對性的研究,比如不同語種的《法句經》之間的比較研究,這非常類似傳統中國文獻學中的不同版本的對勘;或者對不同文本中具有相關係的條目作交互的參考(cross-references),比如在研究《法句經》時引用對於古注或古書中的引用來加以辨析,這又非常類似於中國傳統文獻學中的他校。但有一點十分明顯,我們看到佛教的Philologist(文獻學家)所做的主要是在不同語種之間的翻譯和校訂,而在傳統的漢文佛教文獻學中則基本不屬於其工作的領域。
或者可以說,這是中國的佛教文獻學者的一個致命弱點。他們的語言培養太差。不用提什麼經典語言,像梵、巴利、藏文,甚至差到連一門工具性的外語都不能掌握。這就嚴重地限制了他們的成就。像我上面提到的兩位中國的頂尖學者都有這一問題,語言方面培養的不足使他們永遠達不到世界一流學者的高度。
再隨便說一句,西方對於佛教經典語言中的梵語之所以有那麼大的興趣,是和英國的天才文獻學家、比較語言學家 William Jones (1746 – 1794)爵士有關的。他在1786年天才性地指出梵文和希臘、拉丁文、哥特文、凱爾特文、波斯文之間同源關係。
佛教文獻學,最有前途的一條研究路數是中西結合。因為西方的研究者,很多中文並不好(也有例外,但並不占主流。因為西方學校學中國佛教史好多都要去日本的)。而最近二三十年來,越來越多的眼光已經吸引到了中國的早期譯經中了。這些譯經中不僅語言各異,而且部派也複雜,可以解決很多早期佛教研究中的重大問題。但是,佛教經典的校勘不易,經典的語言學習更難。要知道,除了漢語佛經數量最多以外,還包括梵語、藏語、犍陀羅語、吐火羅語、塞語、粟特語、大夏語、古回鶻語、突厥語、蒙古語、滿語等十多種語言,和漢字、藏文、古蒙古文、滿文、婆羅迷文、驢唇文、龜兹文、于闐文、突厥文等二十多種文字。除了這些以外,現代的翻譯本最為重要的還有英文版(巴利語的翻譯本很全,大乘的也數量極多)、日語版(全譯)等等。所以,對語言的要求很高。
以上引自(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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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所引紀贇教授的談話記錄,有幾點需要澄清,一是「現在的台灣,從日據時期開始,也是這樣做的」,據我所知,日據時代到二戰結束(1895-1945)時期,有那一本書可以算作台灣學者或僧眾出版的與「佛教文獻學」有關的書籍或論文,這點有待驗證。
二是,西方Philology的工作,大抵是從「字源學 etymology」溯源字義,並且利用「平行段落(parallel passages)對應經文」來釐清古義或錯譯。一般而言,這些西方學者對利用多本漢譯經文,進行傳統文獻學的「對校、本校、他校、理校」的能力還是比較薄弱的,這當中,那體慧(Jan Nattier)是在校勘上比較特出的,但是仍然有限。
大抵傳統漢學(經史子集)以文獻學的校勘、訓詁、版本釐訂、考證源流為基礎,才能進而定奪思想的主流旁支、顯正、發揚、訛變、衰退羸弱等區別。
只是,「傳統漢學」還是將佛教文獻當作宗教資料,大有「非我族類」的潛思想。其實,佛教文獻學正是西方學術界關注的一點,以此為根基,進而論斷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後期大乘佛教、秘密大乘佛教的是非沿革。
而這不僅僅是「經史子集」的漢學(絕大多數侷限在漢語典籍上),這跨越梵文(Sanskrit),俗語(Prakrit, 犍陀羅語是俗語的一種)、藏文、漢語,甚至旁伸到粟特、吐火羅、西夏等語言或文字。
這應該是張廣達先生關注的西域史、中外文化交流史等子題。
所以這不是佛教的信仰問題,而是文化交流史、宗教史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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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做的最多的一項工作就是對這些不同文本中的平行段落(parallel passages)作一種比對性的研究,比如不同語種的《法句經》之間的比較研究,這非常類似傳統中國文獻學中的不同版本的對勘;或者對不同文本中具有相關係的條目作交互的參考(cross-references),比如在研究《法句經》時引用對於古注或古書中的引用來加以辨析,這又非常類似於中國傳統文獻學中的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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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對上一段落的回應:
古典校勘法有「對校、本校、他校、理校」四種方法。
  1. 1. 對校:同一本書的不同抄本或刻本作校對,將其差異處標顯出來。
  2. 2. 本校:利用同一本書的其他段落所出現的相同字句或相似度極高的段落字句,來標顯兩者的差異。
  3. 3. 他校:對於同一段落或同一字句,將此書的註釋,或其他書對此處的引述為基礎,來標顯兩者的差異。
  4. 4. 理校:以地理、物理、事理為基礎,來判定「待校本」的文字是非。
因此,我不認為西方文獻學家在佛教文獻所作的研究可以比擬作「他校」(「這又非常類似於中國傳統文獻學中的他校」)。
基本上,漢語文獻的古典校勘學,絕大多數少了一層「翻譯」的工序(當然,如元朝、清朝的史書及典章制度是經過了翻譯的,這占『經、史、子、集』的少數之中的少數)。
而漢譯佛典全部是經過一層甚至多層輾轉翻譯的成品。漢譯佛典文獻學所藉助的「跨語言文本的校勘」,這是前賢所未大規模進行的考證。因此,我建議將「跨語言文本的校勘」列作第五種校勘方法,而不是將其類比為「他校」。

不知紀老師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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