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看了這篇「母舅坐主桌其實是一場誤會」,卻大大不以為然;「何必博士」此篇議論完全跟日文無關,而是屬於「台語正字」的範圍。
「何必博士」主張:「母舅坐主桌其實是一場誤會,稱自己父親為『父』,稱他人父親為『舅』,因為誤以為『舅』指『母舅』,才會有『母舅坐主桌』的習俗」,這是近乎自由聯想的猜測,可以算是「無稽之談」,不足以當作參考。
我分兩方面來剖析:
1. 「如果『舅』指他人的父親,這個人是誰?」,新娘的父親已經稱作「丈人、岳父、泰山」,這是不會稱他為『舅』了。自己的父親則稱為「父」,有些習俗稱自己父親為「伯、叔」當然不可能稱為「舅」,在一場婚禮之中,男方家長、女方家長之外,為何偏偏會午解要請一位『舅』來坐大位,而誤解這位『舅』是指『母舅』?這完全解釋不通。
2. 台灣「尊重母舅」的風俗並不是單單婚禮「坐大位」而已。台語有所謂「外甥吃母舅,親像吃豆腐」指「經常發生、理所當然」,「天頂天公,地下母舅公」指「母舅出來仲裁自己家的家務事,再有多大的不情願,也得接受,給母舅面子」。我個人見過鄰居、親戚之中,如有子弟不受父母教訓,常請出母舅作「軟硬兼施」的勸解,不曾見過有人到此地步還跟母舅決裂的。所以台灣習俗,入新居會有「母舅聯」掛在大廳「公媽、神明」桌後;結婚則是母舅的喜幛掛在最顯眼的重要位置。老一輩參加婚禮時,不是看新娘更換禮服出來向賓客致意,而是看母舅的「喜幛」。以平埔族而言,父親婚後生子,絕大多數即移居他處,男生的打獵技能、武器製作都是跟母舅學來的。台灣尊重母舅的習俗是否為平埔族遺風,我不是民族學學者,我不敢講;但是說,這是對一個字的誤解而成,未免太扯了!
「何必博士」主張「客語族群」所稱的「ho7-lo2-lang5」即是指「河洛人」,「河洛」兩字還算普遍,應該不至於讀錯。「河 ho5」、「洛 look」與「ho7-lo2」差異頗大,如果這是「台語族群」引以為傲的「中原基因」,那麼自稱應該作「ho5-look-lang5」而不是「ho7-lo2-lang5」。
「何必博士」又主張「自己 ka1-ki7(漳州音 ka1-ti7)」為「家稚」,這又是「臆測」了。
他也主張「tshin3-tshai2 隨便、無所謂」為「請裁」,「請裁」讀音為「tshenn2-tshai5」,如要這樣猜,何不猜「真采 tsin1-tshai2」?
版主一直主張「台語正字」應該停止這種「大家來猜謎」的「餘興節目」,進行「台語正字」應有書證,甚至要考量此一語詞的可能年代層,它的使用地區,以及利用田野調查來理解各地語音的差別。在找不到合適的漢字時,寧可以「台羅」標音,也不要「tshin3-tshai2 」找一兩個字來充數。
比如說,台語稱「準備」為「tshuan5」。「你東西準備好了嗎?」為「li2-mi7-kiann7-tshuan5-ho2-se3-bo5」,不應該將這個字寫作「傳」。
又如「香蕉」,台灣各地有稱「kim1-tsio1」、「kin1-tsio1」、「kenn1-tsio1」,這要田野調查才能理出最先是寫成怎樣的字。
早期「台語正字」的工作者,曾有人堅持將「西北雨」寫作「獅豹雨」,這是從何說起?
教育部訂的台語詞典(http://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index.html),將「liam5-mi1 馬上、等一會兒、有時候」寫作「連鞭」,將「蟬」「庵甫齊」(三個字的部首都是「虫」),這樣子教小孩寫台語,還真令人趴在地上嚎啕大哭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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