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http://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result_detail.jsp?source=4&n_no=3960&curpage=0&sample=%E6%8A%BE&radiobutton=0&querytarget=0&limit=1&pagenum=0&rowcount=0) |
「一蕊花 tsit-lui2-hue1」提到「店長撿一粒掉到地上的芒果給她」,台文如此寫「店長檨仔跤巡有著,抾予我的」,「抾予我的 khioh-hoo1-gua7-eh」意為「撿起來給我的」。
但是「撿、拾」為什麼寫作「抾」呢?
楊雄《方言》卷六:「抾摸,去也」,《廣韻》、《集韻》各作「乞業切」、「去劫切」,標音為「khiap」,韻目為「業」,顯然與「khioh」的音不符。
選用「抾」字,字義、字音都不契合,字又偏僻,又僅僅出現於楊雄《方言》和《羽獵賦》。
何不選用「拾」字呢?
但是「撿、拾」為什麼寫作「抾」呢?
楊雄《方言》卷六:「抾摸,去也」,《廣韻》、《集韻》各作「乞業切」、「去劫切」,標音為「khiap」,韻目為「業」,顯然與「khioh」的音不符。
選用「抾」字,字義、字音都不契合,字又偏僻,又僅僅出現於楊雄《方言》和《羽獵賦》。
何不選用「拾」字呢?
4 則留言:
鄭天福:拾的台語正字當為「掓khioh:拾取、撿取。」
《說文》:「叔,拾也。从又,尗聲。汝南名收芌為叔。式竹切。叔或从寸。」
《集韻》:「叔,《說文》:『拾也。』汝南名收芋為叔。或从手。」
《廣韻》:「掓,拾也。入聲˙屋韻」
《孟子˙離婁下》:「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楊伯峻注:「淑,借為叔。《說文》:『叔,取也。』」
而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乃採用:[楊青矗《國台雙語辭典》擬作「抾」,見P362。
以及吳守禮《綜合臺灣閩南語基本字典初稿(下)》擬作「抾」,見P868。]等的說法,又是以訛傳訛的錯誤例子。
後學人微言輕,謹借貴地澄清之。
今天再查看同好有何新戴(其實同題已經看過),現在才想研究一下。我很快就找到「自以為是」的答案。依據台語的古老,如「鼎」、「弓」(彩虹)、「号」(哭),[khio3]可能是古字「匊」。我小時就注意到台北市衡陽街曾經有名餅舖叫「掬水軒」。「匊」從ㄅ(彎身,躹躬)從米(拾穗)。我從《漢字樹》學不少,如寫書評,我會建議作者廖文豪也應該關注「音」,因為漢字的發展已經久離甲骨文的「形」及「義」。至於台語是否用「匊」字,「尚看今朝[狗搖步]」。陳 存
來自 Frank Chen,
關於「拾」「抾」之議,未經深入研究,初步建議作「匊」字。追究疑問了後,深讀劉建仁先生兮長文,雖然真歹消化,由古音[極業]切,以及多種聲旁「合」音兮變化作比較,同意「拾」為字源。少年兮時「拾階仔」上坡,家人抑是周圍講 /khío-khet-a/,可以印證。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79b35f2-653e-4a9a-ad49-48e607d914b4
世說台語:漢字「拾」[ khioh4]古音存在於台灣話
陳存 2018-08-26 12:00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