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9日 星期日

《阿含字典》(50):法數、法教


除了《雜阿含345經》,在四阿含之中並未出現「法數」這個詞彙。
查閱《佛光大辭典》:「法數,帶有數字之佛教名詞。又稱名數、事數。」(https://www.fgs.org.tw/fgs_book/fgs_drser.aspx
查閱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法數,法門之數也。」

《大唐內典錄》卷10:「後齊鄴下定國寺沙門釋法上撰《增數 - 法門》四十卷(一名《內法 - 數林》)」(CBETA, T55, no. 2149, p. 331, c13-15);此一「詞彙」不是「法數」。
《僧伽羅剎所集經》卷1:「眾生之類計吾我想不解法數,無有能分別法者」(CBETA, T04, no. 194, p. 117, c29-p. 118, a1)。此處「法數」泛指「世尊的教法 sāsana」,不一定要帶有數目字。
這些都跟「阿含字義」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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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345經》:
「爾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如我所說〈波羅延耶阿逸多所問〉:
「若得諸法教(數),若復種種學,
 具威儀及行,為我分別說。」
舍利弗!何等為學?何等為法數?』」(CBETA, T02, no. 99, p. 95, b11-15)

對應經典《相應部12.31經》(SN 12.31)的對應用字是「saṅkhātadhammāse」(saṅkhāta 已了知 -- 諸法的人 dhammāse)」,意指「阿羅漢」。這一偈頌(SN 12.31)是在問「具足哪些行為才成為『阿羅漢』及『各種有學』」,問的是「資格 qualification」,而不是問「『阿羅漢』及『各種有學』會有哪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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