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刻《高麗藏》,道宣《續高僧傳》 |
如上圖所示,古代的寫經、雕版印經不顯示任何句讀、標點,要點讀經文並不容易。所以近代重新整理古代譯經,以加上標點符號為主要工作項目之一。
一般而言,由於以下三種原因,即使是於四庫書籍、文字聲韻無所不通的飽學碩儒,也會對古代譯經的標點工作束手無策或經常出錯,
一、偈頌、咒語難以斷句。
二、古代譯經中,人物說話的起訖難以判別。
三、對於「呼格」,判斷錯誤。
印度語系的語言文字的「名詞」分「單數、複數」(有一些其他語言分「單數、雙數(兩個)、複數」),各又分八種格「主格、受格、具格(工具格)、屬格(所有格)、與格(間接受詞)、從格、處格(此名詞的位置、相對位置)、呼格」。
「呼格」用於「稱呼、召喚」,經文中的對話,為了喚起談話對象的注意,常在句子中間夾雜一個「呼格」,如不細心分辨,偶爾會將「呼格」當作此一句子的主詞或受詞。例如,
《七處三觀經》卷1:「一眼人名為何等?世間比丘一眼者,有如是眼,令我未得財當為得,已得財當為莫折減,但有是眼無有是眼,我當為幻布施,當從是因緣得上天,無有如是眼,是名為一眼。」(CBETA, T02, no. 150A, p. 876, a23-26)
這不是說「世間的獨眼比丘有『如是眼』」,標點應該作「世間,比丘!一眼者有如是眼」,意思是「比丘!世間一眼者有如是眼」。
這不是說「世間的獨眼比丘有『如是眼』」,標點應該作「世間,比丘!一眼者有如是眼」,意思是「比丘!世間一眼者有如是眼」。
莊春江老師的翻譯為(AN 3.20):
「比丘們!這裡,某人有能獲得未獲得的財富、已獲得的財富作增加那樣的眼,但沒有能了知善與不善法、能了知有罪與無罪法、能了知低劣與勝妙法、能了知黑白包含對比法那樣的眼,比丘們!這個人被稱為一眼者。 」
另一個例子,
《佛說父母恩難報經》卷1:「諸比丘有二子:所生子、所養子,是謂比丘有二子。是故諸比丘!當學所生子,口出法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CBETA, T16, no. 684, p. 779, a16-19)。
所以,這裡不是眾比丘有兩個兒子,而是應該標點作:
「諸比丘!有二子:所生子、所養子,是謂,比丘!有二子。是故,諸比丘!當學所生子,口出法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經文中的「比丘」是「呼格」,應該前後斷開以彰顯此一「呼格」。
《增支部3.40經》卷3:
「諸比丘!此等三者是增上。云何為三耶?自增上、世增上、法增上。
諸比丘!如何為自增上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作如是審慎思惟...」(CBETA, N19, no. 7, p. 212, a5-7 // PTS. A. 1. 147)
「比丘們!這裡,某人有能獲得未獲得的財富、已獲得的財富作增加那樣的眼,但沒有能了知善與不善法、能了知有罪與無罪法、能了知低劣與勝妙法、能了知黑白包含對比法那樣的眼,比丘們!這個人被稱為一眼者。 」
另一個例子,
《佛說父母恩難報經》卷1:「諸比丘有二子:所生子、所養子,是謂比丘有二子。是故諸比丘!當學所生子,口出法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CBETA, T16, no. 684, p. 779, a16-19)。
所以,這裡不是眾比丘有兩個兒子,而是應該標點作:
「諸比丘!有二子:所生子、所養子,是謂,比丘!有二子。是故,諸比丘!當學所生子,口出法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經文中的「比丘」是「呼格」,應該前後斷開以彰顯此一「呼格」。
《增支部3.40經》卷3:
「諸比丘!此等三者是增上。云何為三耶?自增上、世增上、法增上。
諸比丘!如何為自增上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作如是審慎思惟...」(CBETA, N19, no. 7, p. 212, a5-7 // PTS. A. 1. 147)
莊春江老師的翻譯為(AN 3.40):
「比丘們!有這三種增上,哪三種呢?自增上、世間增上、法增上。
比丘們!什麼是自增上呢?
比丘們!這裡,比丘到林野,或樹下,或空屋,像這樣深慮...」
所以,元亨寺版《增支部3.40經》「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應作「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世間有比丘」之後如果加了「!驚嘆號」,前面的「比丘」兩字就成為呼格。
同樣地,《增支部3.40經》卷3: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作如是審慎思惟」(CBETA, N19, no. 7, p. 213, a2 // PTS. A. 1. 148)。
也應改作「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
《增壹阿含51.10經》卷49〈非常品51〉:「然我,世尊!不歎豪尊,不說卑賤。處中而說,使得出家學道。」(CBETA, T02, no. 125, p. 821, a27-29)。 此處「世尊」是「呼格」。 《長阿含14經》卷10:「時我,世尊!懷大恐怖,衣毛為竪。」(CBETA, T01, no. 1, p. 65, a29)。 此處「世尊」是「呼格」,「懷大恐怖」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
《雜阿含974經》卷35:「舍利弗答言:『火種!我從我世尊所,聽大師說教授法來。』」(CBETA, T02, no. 99, p. 251, c29-p. 252, a1)。 這時候「我世尊」是「我的世尊」,不再是「呼格」。
《佛說維摩詰經》卷1〈佛國品1〉:「我世尊本為菩薩時」(CBETA, T14, no. 474, p. 520, b25),是「我的世尊」,不是「呼格」。
《佛說維摩詰經》卷1〈弟子品3〉:「時我世尊聞是法,默然而止」(CBETA, T14, no. 474, p. 521, c10-11)。此處「世尊」是「呼格」,「聞是法」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所以標點應改作「時我,世尊!聞是法,默然而止」。
《佛說維摩詰經》卷1〈弟子品3〉:「時我世尊得此惘然,不識是何言?當何說?」(CBETA, T14, no. 474, p. 522, b18-19)。
此處「世尊」是「呼格」,「得此惘然」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所以標點應改作「時我,世尊!得此惘然,不識是何言,當何說?」。
「比丘們!有這三種增上,哪三種呢?自增上、世間增上、法增上。
比丘們!什麼是自增上呢?
比丘們!這裡,比丘到林野,或樹下,或空屋,像這樣深慮...」
所以,元亨寺版《增支部3.40經》「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應作「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世間有比丘」之後如果加了「!驚嘆號」,前面的「比丘」兩字就成為呼格。
同樣地,《增支部3.40經》卷3: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作如是審慎思惟」(CBETA, N19, no. 7, p. 213, a2 // PTS. A. 1. 148)。
也應改作「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
《增壹阿含51.10經》卷49〈非常品51〉:「然我,世尊!不歎豪尊,不說卑賤。處中而說,使得出家學道。」(CBETA, T02, no. 125, p. 821, a27-29)。 此處「世尊」是「呼格」。 《長阿含14經》卷10:「時我,世尊!懷大恐怖,衣毛為竪。」(CBETA, T01, no. 1, p. 65, a29)。 此處「世尊」是「呼格」,「懷大恐怖」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
《雜阿含974經》卷35:「舍利弗答言:『火種!我從我世尊所,聽大師說教授法來。』」(CBETA, T02, no. 99, p. 251, c29-p. 252, a1)。 這時候「我世尊」是「我的世尊」,不再是「呼格」。
《佛說維摩詰經》卷1〈佛國品1〉:「我世尊本為菩薩時」(CBETA, T14, no. 474, p. 520, b25),是「我的世尊」,不是「呼格」。
《佛說維摩詰經》卷1〈弟子品3〉:「時我世尊聞是法,默然而止」(CBETA, T14, no. 474, p. 521, c10-11)。此處「世尊」是「呼格」,「聞是法」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所以標點應改作「時我,世尊!聞是法,默然而止」。
《佛說維摩詰經》卷1〈弟子品3〉:「時我世尊得此惘然,不識是何言?當何說?」(CBETA, T14, no. 474, p. 522, b18-19)。
此處「世尊」是「呼格」,「得此惘然」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所以標點應改作「時我,世尊!得此惘然,不識是何言,當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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