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日 星期五

7 佮: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建言


《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把「佮」作為「kah 和」的漢字。(http://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result_detail.jsp?source=4&n_no=3538&curpage=0&sample=%E4%BD%AE&radiobutton=0&querytarget=0&limit=1&pagenum=0&rowcount=0)
「佮」字,為「古合反」,讀作「kap」,字義為「合、集、會、聚」。所以,字音、字義都有差距。
其實「及」字即讀作「kah」,字音字義都符合,只是一般大眾都只知「及」字讀作「kip」,不知此字有「kah」的讀音。
「kah」為語讀,「kip」為文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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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第13卷-第30卷)》卷25:「『合、佮、敆』三同,『古合反』,合集也,佮併、佮聚也,欱會。也」(CBETA, K35, no. 1257, p. 478,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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