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特別新聞(Breaking News!):胡適的父親胡鐵花抵達台北

26

以下引自台東縣長胡鐵花《台灣日記》《台灣文獻叢刊 第071種》

http://www.guoxue123.com/tw/02/071/003.htm

1. 1892年二月25日(陰曆)胡鐵花乘船從淡水抵達台北城:

二十五日,未刻由基籠至滬尾,船擱淺;歷半時許,天漸晚,仍宿于船。

二十六日,辰刻換坐小輪船,並將行李移入小劃,以輪船拖之。午刻至臺北。城外大雨傾盆而下。入撫署謁撫臺及顧廉訪,並晤范荔泉;知張經甫亦在署,甚喜。飯後拜沈蓉卿先生及管凌雲、邵式如諸君。

1952年11月19日 胡適從美國回台灣講學,一千多人歡迎他來台。(和他爸爸來台,相差只有六十年。)

1954年2月18日 流亡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朝野300人在松山機場,迎接搭乘西北航空之胡適訪台。

1958年4月8日,胡適回到台灣,10日上午9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一職。

胡適生於1891年12月17日,依常理而論,不該攜帶一、兩個月大的嬰兒遠渡黑水溝,至於三、四歲時,是否家人帶他來台東依親,就不知道了。依我猜想,如果幼時到過台灣,胡適必會在文章或演講中提起,因此以不曾隨父任到台灣的可能性較大!(胡鐵花寫遺囑時,胡適未在身邊。)

結果,我的猜測錯了,依據胡適紀念館的「胡適簡易年譜」,胡適 1893年二月(三歲)隨母親到達台南市,後往台東,到父親胡鐵花的台東知縣任所。1894年(四歲)住台東。1895年二月,隨母親返回上海。

2. 1892年八月(陰曆)胡鐵花宜蘭往返:台北(火車)往汐止,乘轎往基隆,瑞芳,雙溪,頭圍,宜蘭蘇澳往返,回汐止,搭火車返台北。在此之前,胡鐵花已經由屏東里港前往台東大巴塱等地。

初七日,由臺趁火車赴水返腳(汐止)。五人,行李二挑,轎一頂,車價洋銀八角八分;挑力一角二分,由水返腳雇轎夫四名、挑夫二名赴基隆,夫價洋銀二元四角:共計三元四角。由基隆廳代雇夫六名赴宜蘭;計程二站半,每站每夫洋銀七角,共計洋銀十四元五角。是夜宿瑞芳店金沙釐局,賞廚夫洋二元。
初八日,至雙溪店飯,洋一元。
初九日,至頭圍店飯,洋一元。
十一日,由宜蘭赴蘇澳:計四十五里。由宜蘭遣銘軍護送親兵四名回營,給路費二元。
十二日,回宜蘭。賞蘇澳定海中軍左營勇丁用後門槍校靶能中三槍者八名,洋銀一兩六錢,合計洋銀二元二角二分二釐。
十三日,赴以哩沙一帶巡查。
十四日,復回宜蘭。夫六名,每日每夫洋銀四角五分,共四日,共計夫洋銀十元八角。
十六日,由宜蘭縣代雇夫六名,回水返腳;每夫洋銀二元一角,共計洋銀十二元六角。此次往返共過渡八次,每次渡船一角,共計八角。
十八日,由瑞芳店遣賴營護送親兵四名回營,給路費洋銀二元。
十九日,由水返腳趁火車回臺北。五人,行李二挑,轎一頂,車價洋八角八分;進城挑夫、轎夫五名,貳角五分:共計洋銀一元一角三分。

3. 胡適按語:

〔適按:最後兩件雖是光緒十八年九月寫的,因為內容都與巡閱全臺防營有關,故提前編在這里。〕

4. 胡鐵花遺囑:(1895年5月28日陰曆)

二十八日,書遺囑授秬兒:
予生不辰;自弱冠以後,備歷艱險;幾死者數矣。咸、同之間,粵寇蹂躪吾鄉;流離播越,五年之久,刀兵、癘疫、饑餓,三者交迫,屢瀕於危;而不死。在婺源覆舟於鵝掌灘下;亦幸不死。光緒癸未正月,在寗古塔奉檄由瑚布圖河歷老松嶺赴琿春與俄羅斯廓米薩爾會勘邊界;中途遇大雪,失道誤入窩棘中,絕糧三日;不死。(窩棘者譯言老林也。)乙酉,署五常撫民同知;八月二十三日,馬賊猝來攻城;城人逃散,予以十三人禦之;幸勝而不死。丁亥,在粵東,奉檄渡海至瓊州察看黎峒地勢;自瓊而南,直穿黎心以達崖州,染瘴病困於陵水;亦不死。壬辰之春,奉旨調臺灣差委;至則派查全省營伍;臺灣瘴癘與瓊州等;予自三月奉檄,遍歷臺南北、前後山,兼至澎湖,馳驅於炎蒸瘴毒之中凡六閱月;從人死盡,而予獨不死。今朝廷已棄臺灣,詔臣民內渡;予守後山,地僻而遠,聞命獨遲,不得早自拔;臺民變,後山餉源斷,路梗文報不通,又陷於絕地;將死矣!嗟乎,往昔之所曆,自以為必死而卒得免於死;今者之所遇,義可以無死而或不能免於死。要之皆命也。汝從予於此;將來能免與否,亦命也。書此付汝知之。勿為無益之憂懼也。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書于臺東鎮海後軍中營示秬兒。鐵花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日夜十一點到三日晨一點改編第一卷。九月六日夜,改編第二卷。九月二十三日夜,改編第三卷。
七年之後,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到十六日,校勘一遍,稍有補正之處。
胡適敬記。

版主按語:胡鐵花於1896年病死於福建省廈門。據胡適宣稱其尊翁胡鐵花受劉永福之託,參贊台灣民主國事務,不過卻未見於台灣民主國相關記載,可能當時已經罹患嚴重的腳氣病的緣故。

5. ,「臺灣紀錄兩種」的「編校後記」
本會主任委員黃純青先生平素景仰胡適之先生的道德文章,曾讀適之先生四十自述,知其令尊鐵花先生官臺東州時,著有臺灣日記。中華民國三十八年春,適之先生來臺,三月二十六日會於晴園。聞遺稿猶存,因請借抄,適之先生喜諾。
去年十月,本會的「臺灣叢書」編印了第一種稗海紀遊和第二種恆春縣志,而第三種便打算印胡鐵花日記,當由黃主任委員寫信去紐約徵求適之先生的同意。到本年一月末尾,便得回音。又隔一月,即二月二十三日,始得錢思亮先生帶來的臺灣稟啟存稿及胡鐵花先生家傳。為了說明接洽此項叢書出版的經過,且將適之先生前後兩信抄錄在這裡。(前一信是後收到的,但仍列在前面。)

純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八日的手書,提議要把先父鐵花先生的臺灣日記付印,作為臺灣文獻委員會叢書的第三種。此事我當然同意;並且感謝先生與文獻委員會諸公的好意。先人的日記,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從光緒七年到光緒二十一年。其中止有光緒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遊歷瓊州黎峒行程日記一卷,曾由羅爾綱先生鈔登禹貢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此次臺灣日記在臺印行,要算第二次刊布先人的日記了。
先生的好意,使我想起先父的臺灣稟啟存稿三冊。這些公牘與私函都是割臺之前三、四年中(光緒十八年至二十一年)最難得的史料。第一冊的巡閱全臺防營隨時申報文十餘件是最詳細、最切實的全臺遊記與全臺兵志!我費了幾天工夫,把這些文件整理一遍,刪去一些無關臺事的短札;刪存三卷,每卷編有詳目。
我今託錢思亮先生把這三冊帶呈先生。如先生與文獻委員會願意鈔寫副本,留作省志材料,或印作叢書第幾種,都悉由諸公尊裁,不必再徵求我的同意了。鈔寫副本之後,請仍將原本交付錢思亮兄,由他代託妥人帶回美國。十分感謝。
叢書印成後,請由我備價購買每種四十部,以便分送海外第一流圖書館。並留少數為留存家中之用。
又附上先人家傳一冊。鈔寫後也乞交付錢君寄回。此傳或可附在日記之後?可以代序碼?匆匆敬祝大安!
弟胡適敬上。
民國四十年一月二十一日。


純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初的信,我已有詳信及先父臺灣稟啟存稿三卷,又先父家傳一篇,託臺大教務長錢思亮先生帶呈先生。今天知道錢先生的船期改緩了幾日,故我先寫短信,報告幾點:
(一)先生要將先父的臺灣日記印行,作為叢書的第三種。我完全同意,並向先生及文獻委員會諸公致感謝之意。
(二)錢先生帶上先父家傳一篇,或可收作日記附錄以代序文。
(三)倘蒙先生加一序文,指出日記史料價值,更可使日記增加聲價。
(四)錢先生帶上的臺灣稟啟存稿三卷,是臺灣重要史料。如先生認為有價值,請鈔副本,或可收作叢書之一種。
匆匆敬祝大安。餘詳錢先生帶信。
弟胡適敬上。
四十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年三月初,我們把臺灣稟啟存稿及胡鐵花先生家傳全文重抄好,並詳加校對了,又將日記也重校了一遍。而剩下的工作,便是怎樣去編排了。
依照我們的初意,本擬單出胡鐵花日記的。後來看了臺灣稟啟存稿,覺得有許多地方,內容比日記更詳,史料價值也大。因有合刻一本之意。於是本會副主任委員兼總編纂林熊祥先生,初擬名為胡鐵花先生臺灣遺著二種。繼乃改定為臺灣紀錄兩種(亦尊重適之先生意見故也。)但仍照預定計劃,首列家傳代序,次列日記,再次列稟啟。日記原題胡鐵花日記,是經羅爾綱先生(他是適之先生的高足)編校一過的。據適之先生說:『先人的日記,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而有關臺灣部分,不過佔其間的三年又五個月而已。羅先生不知道後來要出臺灣日記(此名是適之先生定的),所以他所校編的日記全名是胡鐵花日記,而且分卷自也不同。他當時分的卷數,從光緒十八年元月起的為第十一卷,從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的為第十二卷。我們現在採用的是關於臺灣部分的日記,所以就把十一卷改為一卷,十二卷改為二卷,以次類推,共為八卷。至於臺灣稟啟存稿,一切依照適之先生所定編入,毫無改動。惟在校刊方面,稟啟原係鈔本,不無少許脫誤。而對臺灣地名,亦有誤加標點者。因就我們所知,一律都給改正過來了。日記初校,註明「綱按」或「綱註」者,均為羅爾綱先生原註。註明「純按」者,乃為七七高齡的黃純青先生所親校。又,註明「波按」者,即本人所補校。但本人沒有看過日記原稿,(或是原鈔本吧)就是對于原來如何分卷的事,也是這一回拜讀了適之先生的大函之後才得明瞭。因此,我們還不敢說在這一點上是盡了真正補校之責的。一九五一年四月一日毛一波記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纂組。

6. 胡鐵花即將航行台灣之前題詩:

因緣不必問三生,聚散如萍卻有情。

入世豈愁多險阻,知人翻恐負公卿。

天風假我一帆便,海水誰澄萬里清?

試看鄉村頒社肉,幾人作宰似陳平。

7. 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
胡傳遺稿
胡適校寫
州在臺灣山後。東濱大海;西際番山;南界阿郎壹溪;北界加里宛社。(冊本無社字;冊本係指方豪先生鈔寄的臺東州採訪修志冊。凡冊本有而家藏先人文集鈔本沒有的,以〔〕為記。)南北延袤三百二十七里;東西寬處數十里、〔窄處十餘里〕數十里不等。南距恆春,西南距鳳山,西距安平、嘉義、雲林、埔里,北距宜蘭,皆為番山所隔〔絕〕。

謹按舊通臺東之道有六:一由恆春縣出東門,東北行十三里至射麻里,又二十里至萬里得,又二十里至八磘灣,又北二十五里至牡丹灣,又二十七里至阿郎壹(冊作益)溪,又十里至巴塱衛,又十五里至大麻里,又四十里至埤南。此由恆春沿海北達埤南之舊道也。(按方豪先生函告:光緒五年夏獻綸著臺灣輿圖並說,各廳縣都附道里表。當時臺東還沒有設州,所以採訪冊疆域所記道里,一部分和夏獻綸所記同,一部分是後來所加。連雅堂先生著臺灣通史卷十九郵傳志,也附有後山道里表。今據臺灣通史,簡稱道里表。此條道里表作「自埤南二十里知本,二十五里大貓里,三十三里干仔闢,二十里巴塱衛,十里阿郎壹溪,二十七里牡丹灣,二十五里八磘灣,二十里萬里得,二十里射麻裡,十三里恆春東門。」)

一由恆春縣(冊無縣字)北五十里之楓港東北行十里至射不力,又北十里至圓山下,又五里至雙溪口,又十里至武吉山,又十里至大雲頂,又十五里至英華嶺,又十里至魯木麻(冊作鹿,道里表同)山,又東十里至阿郎壹(冊作益)溪,又北十里至巴塱衛。此通判鮑復康所開之道也。(按此條道里表二作「自楓港十里射不力,十五里雙溪口,二十里大雲頂,十五里英華嶺,二十里阿郎壹溪,十里巴塱衛,二十里干仔闢,二十里干仔崙,十三里大貓裡,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一由鳳山縣(冊無縣字)東三十里之下淡水東行十二里至赤山,又十五里至雙溪口,又五里至內社,又十五里至昆崙坳,又十五里至大石巖,又四十里至諸也葛,又東二十里至蚶〔虷〕(冊蚶皆作虷,下同。)子崙。此同知袁聞柝所開之道也。(此條道里表三作「自下淡水十二里赤山,十五里雙溪口,二十里昆崙坳,十里大石岩,四十里諸也葛,二十里干仔崙,十三里大貓裡,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干仔崙以下與前山至後山道里表二重。)

一由鳳山縣(冊無縣字)之下淡水東行三十里至射寮,又八里至紅泥嘴,又十六里至立里社,又九里至南昆崙,又東二十里至古阿崙,又二十三里至望春(望春冊作春望,道里表同。)巖,又東十里至大烏萬溪(亦名大竹高,一名大得吉。)(按:上註原作雙行,不加括弧。後凡小註同。冊無小註。)又北十里至蚶子崙。此總兵張其光所開之道也。

一由雲林縣東行十七里,至大坪頂,又七里至茅埔,又八里至紅魁頭,又五里至頭社子坪〔頂〕,又五里至南仔腳蔓,又八里至合水,又十一里至東埔社心,又三里至霜山橫排,又七里至東埔坑頭,又五里至陳坑,又十里至鐵門洞,又十八里至八同關,又十三里至八母坑,又十三里至架札,又五里至雙峰仞,又五里至粗樹腳,又四里至大命溪底,又十二里至雅託,又十三里至雷風洞,又三十一里至打淋社,又四十里至水尾。此總兵吳光亮所開之道也。

一由宜蘭縣南五十八里之蘇澳沿海南行二十里至東澳,又三十里至大南澳,又三十五里至大濁水,又二十五里至大清水,又二(道里表二作三)十五里至得其黎,又十里至新城,又四十里至加里宛,又十五里至花連(花連冊皆作花蓮)港,(此條道里表作「自宜蘭十五里溪洲渡,五里羅東,十二里猴猴社,十八里蘇澳,二十里東澳,三十里大南澳,三十五里大濁水,二十五里大清水,三十五里得其黎,十里新城,五十里花蓮港。」)又二十里吳全城,又沿山南行十五里至象〔鼻〕嘴,又十五里至鹿甲皮,又十二里至大巴塱〔蘭〕,又十八里至拔子莊,又十五里至水尾。(道里表吳全城以下作三十九里大巴壟,二十二里周塱社,二十二里水尾。)此提督羅大春所開之道也。

以上六道,皆同治十三年秋冬以後,督辦臺灣海防大臣沈公葆楨建議,用重兵、糜鉅餉所開;穿番中以行,處處築堡設防,剿撫兼施,不遺餘力。然兵甫撤,而道即為番所阻;今皆不復能通行,前功盡棄矣。

今前後山相通,只三條崙一縷之道;乃光緒八年以後提督周大發、張兆連相繼開通者也。自鳳山縣南三十里之(冊無「縣南三十里之」六字)東港東南行三十里至三條崙,上嶺十五里至歸化門,又東南七里至六儀社,又南十三里至大樹前,又南下嶺十五里至(冊無至字)大樹林,又南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又東七里下嶺至溪底,沿溪東行七里至海,曰巴塱衛,折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即大烏萬溪)(冊無小註。),又北十五里至蚶子崙,又北二十里至大麻里,又北二十里至知本社,又北二十里至埤南,即光緒元年移駐南路撫民理番同知、今臺東州寄治之處也。

由埤南西北十里至大溪口(冊作白石口),〔又〕沿溪行十五里至擺那擺社,(此處兩本最不同。我因下文有白石口以至擺那擺云云,故疑此本誤脫白石口。冊本果有白石口而無大溪口。但冊本「又」字使我猜想原文應是「至白石口,又十里至大溪口,又沿溪行」。但方先生替我參考了很多圖志,都不能對這一段有所補益。)又北七里至鹿寮,又八(冊作六)里至鹿寮埔,又七里至雷公火社,又十里至新開園,又五里至大陂,又十里至公埔,又十五里至大莊,又十二里至璞石閣,又十里至迪街,又北二十里至水尾,即光緒十四年奏請築城設臺東州治之處也。

自水尾而東(冊無東字)沿大港行,二十五里至海,曰大港口;自大港口沿海而北,十五里至石梯莊,又北十二里至八里環,又八里至貓公社,又北六十五里至花蓮港。

自大港口沿海南行,過納納社,十里至開傘埔〔冊作鋪〕,五里至水母丁,又十五里至加早灣,又二十里至彭仔村〔冊作存〕,又南十里至烏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買,又五里至成廣澳,又南二里至微沙鹿,又十三里至馬老漏,十里至莪力社,五里至都律社(冊無社字),十里至小馬武吻,三里至大馬武吻,八里至加里猛甲,五里至八里芒,八里至都巒,十八里至基南,四里至猴子山,過埤南溪(冊無此四字)〔五里〕至埤南。

此臺東內外沿山沿海道〔里〕之全數也。

自巴塱衛以至埤南,皆沿海行沙磧中。自白石口以至擺那擺,皆溯埤〔南〕溪行。自擺那擺以北至新開園,皆溯新武洛溪行。自大陂北至大庄,皆順網綢溪行。自大庄以北過璞石閣至水尾,皆順大密北納河行。自水尾北至拔子庄,則又溯挖鈴拗溪行。皆無路,行石磧中;溪多石也。自拔子庄以北達花蓮港,則皆(冊作又)順紅巖溪行。亦無路(冊無此三字),行沙磧中;溪多沙也。所有溪河,皆兩山夾之。所有番社皆在山之麓,溪(冊作水)之濱。所有荒地皆溪中沙灘稍高之處,稍掛淤泥,草生甚茂者也。棄而不開,恐有水患也。所有已開地畝,皆在近山稍遠溪流之處。然亦難免於水患,以山甚陡峻,水漲猛而且暴也(此句冊作水易漲且猛而暴也)。此由巴塱衛沿海以北,由埤南沿山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自埤南涉溪而北,踰猴子山,沿海北達成廣澳,又北達大港口,又北達貓公社,約二百里;可墾之地皆不甚廣。自貓公社沿海以北,達花蓮港,六十五里之間,亦有可墾之地。從前阿眉番曾開墾成熟;今為木瓜番時出擾殺(冊作殺害),避而遷去;路遂不通。此由埤南沿海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花蓮港以北至加里宛各社二十里之間,最為平廣,土之膏腴甲於後山;而大鹵番時出擾之。加里宛以北,新城、得其黎、大小清水、濁水溪及大南澳等處,延袤一百六十七里(冊作百六十里),今已棄在境外。而境內沿山沿河(冊作海)所有溪河,夏秋多雨,(冊作雨多)水漲阻隔而不能通往來者,歲必有一、二月之久。地勢如此,水勢如此,是以經營已二十年而土不加辟、民不加多也。(以上分段及標點,以下「書後」的分段標點,都是胡適加的。〕

謹按臺東僻在後山,拊(冊誤作附)全省之背;用兵經營其地,以杜外夷窺伺之萌,所謂臥榻之旁不容他人鼾睡也。然由前山陸路勞師鑿險,冒瘴深入,扼要設防,剿番、撫番,招民開(冊作墾)荒,不遺餘力,已二十年,糜餉已數百萬,而兵猶不能(冊無能字)撤,歲費尚需十餘萬金。始設廳,繼改州,悉以內地之治治之。而至今民不加多,地不加廣,如耕石田,徒費財力。且將成為漏卮,無所底止。豈前山可開而後山獨不可開哉?

觀于鄭氏之往事,而得失難易之故可知矣。

鄭氏以安平為巢穴,以鹿耳門為門戶,以澎湖為障蔽,專事(冊作恃)舟楫,以守、以戰,以轉運百貨,厚自封殖,以招誘無業之民,使墾荒地。往來出入,飄忽無常,使中國不測其所為。而臺灣日益開拓。蓋由外而內,由近而遠,漸推漸廣,伸縮自如也。

今西洋諸(冊作各)國經理各海島而佔據之,皆師鄭氏故智。先以舟楫據海口,立市埠。置兵不多,不遽深入。力聚,易以自固。費少,易以持久。以互市誘遠近,懋遷有無,使百貨外自海至,內自(冊作由)山出,各爭便捷而自集。久之而人日眾,土日闢,自成都會,然後設官以治之。務求有人、有土、有財而足用,不蹈務廣而荒之失(冊作失之)也。今我開後山,乃反其所為。舍海道,棄舟楫,專事陸道;踰山嶺,穿番社,力求深入。處處設防,處處為番所牽制。徒自罷其力於荒山窮榖之中(冊作間),如羝羊觸籓,不能退,不能遂。師老財費,夫何怪焉!

粵之瓊州,孤懸海外,與臺灣同。珠崖置郡始于兩漢;其來久矣。而(冊無而字)深山之中至今猶為(冊作有)生黎所據,不入版圖,猶臺灣之有生番也。自明以來,言瓊事(言瓊事冊作善言兵)者往往議開十字道,橫直穿黎心;使北由瓊州,南達崖州,東由萬州,西達儋州,均無阻隔(冊作隔阻);置兵其間,謂可居中以制外。光緒十三年粵督張香濤制軍用其策,果開通矣;而山中煙瘴甚厲,兵不能久駐,未幾而仍廢塞。亦猶臺灣所開以通後山之六道皆不能常通〔也〕。可見島嶼之鄉,利用舟楫,由海道自外而入易為力,由陸道自內而出難為功;不獨臺灣然也。

夫臺灣後山有成廣澳,有大港口,猶前山之有鹿耳門也;有火燒嶼,猶前山之有澎湖也。如倣行鄭氏之法,據海口而不深入,文埠市(冊作市埠)以廣招徠,造輪船一艘(冊無此四字)、帆船十艘,置兵五百人足矣。杜外夷之窺伺,免內番之牽制,伸縮均得以自如矣。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也。謹附末議,以待擇採(冊作採擇)焉。
〔民國九年(一九二○)六月,周白棣先生從原鈔本鈔出一本。民國二十年(一九三一)三月,羅爾綱先生用原鈔本校一遍。民國四十年十月一日胡適重鈔;十月九日用方豪先生鈔寄的「臺東州採訪修志冊」校一遍。〕

8. 附方豪先生的後記

今年五月,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刊行胡適之先生的父親鐵花先生有關臺灣的兩種遺著:一種是臺灣日記,一種是臺灣稟啟存稿,彙刊為「臺灣紀錄兩種」。在光緒二十年正月初二日、初五、初六日和三月初一日的日記中,我發現鐵花先生還寫過「臺東州採訪修志冊,」而這本採訪冊就列在當時纂修的臺灣通志(稿本)卷十九和卷二十。於是我在八月十日公論報的臺灣風土第一四一期發表了一篇「胡鐵花先生與臺東州採訪修志冊」,並寄給胡先生一份。在那篇文中我糾正了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中對這本採訪冊撰人推測的錯誤;我介紹了採訪冊的內容;我也列舉了冊中關於鐵花先生本人的事蹟;我又認定通志卷二十七臺東昭忠祠所附「文武員弁勇丁名冊」也是鐵花先生所擬的;最後我說明在通志其他卷內,還有轉載臺東州採訪冊的地方。稍後,我又託學生鈔了一份「臺東州採訪修志冊」和「文武員弁勇丁名冊」,一併寄給胡先生。胡先生讀到我的短文,收到採訪冊鈔本,非常高興,他寫信告訴我他身邊還有他父親的文集鈔本,不過不是自己編的,內有「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表地方情形並書後」一篇,共二千五百餘字,其中書後佔七百五十字,和採訪冊的建置沿革相同,更足證明採訪冊是他父親的遺稿。胡先生把他父親的那篇遺文鈔了一份,用採訪冊仔細校了一遍,然後寄給我,要我作一序或跋,送大陸雜誌發表。可是我收到後,發現有些疑問,同時我又參考了光緒五年夏獻綸的臺灣輿圖並說,於是我把鐵花先生的遺文和胡先生的校語,重鈔一份,再寄到紐約;胡先生又校改了幾處,再寄回給我。因著航空事業的進步,為這篇文字,我們信件來回了六、七次,這篇文稿也在中美間飛行了幾次,然後才決定付印。付印前我又不放心臺大所藏的傳鈔本臺灣通志,再借省立臺北圖書館的鈔本來校閱,結果又發現採訪冊原本有兩處和集本相同,而是臺大傳鈔本鈔錯了。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刊印「臺灣紀錄兩種」時,如把稟啟存稿依照日子,印在當天的日記後,豈不更便於稽考?我曾舉一例告訴胡先生。日記卷一、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五日日記,有一句說:「城中及城外無安靶處」,羅爾綱先生在「及」字下註說:「綱按及字疑為云字」,大約羅先生以為城中不能安靶,所以有此註;但若一查同年同月初九日的申報文件,記初五日巡閱鳳山軍營說:「因城內外無空地可作操場,是以點名而未校靶。」此處所說「城內外」和日記所說「城中及城外」完全符合。胡先生第一次回信,對於把稟啟存稿依照日子印在當天的日記後,說:「此意我完全贊同。」又說:「先生所舉『及』字一例最確。」第二次回信說:「先人臺灣紀錄,我依照先生指示,用印本剪貼,重編為臺灣日記與稟啟三卷。」因為鐵花先生自編年譜,到四十一歲為止,胡先生近來正在替他父親續編年譜,主要的步驟,是先把他父親的詩文稟啟編入日記。所以在給我的信中說:「最近我校讀先父臺灣遺著兩種,即將日記所記稟啟各件的月日,注在稟啟無月日各件之下。」又說:「可惜稟啟存稿不完全,詩文又多無月日,當先考訂詩文各件的年月日,然後儘可能選擇材料為年譜之用。」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流寓海外的胡先生,是怎樣的不忘他已故的父親、不忘臺灣和他一貫的治史方法;我們也可以看到他父親是怎樣的能在五、六十年前,便很詳細的注意到臺灣東部的地理情形和它的重要性。

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方豪謹跋。

=======================

以下參考部落格《胡適的世界》

http://hushihhc.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6832.html

*****胡適紀念館
本表參考胡頌平編《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台北 ,民七十三,聯經)暨《胡適著譯繫年目錄與分類索引》(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四)等資料編成。
一八九一年 一歲
十二月十七日 生於上海大東門外。
一八九二年 二歲
二月底 隨母馮順弟移居浦東。
一八九三年 三歲
二月 隨母去台灣其父胡傳任所,先住台南,後遷台東。
一八九四年 四歲
在台東由胡傳教認方塊漢字。
一八九五年 五歲
二月 因中日戰爭爆發,隨母離台灣回上海。
三月 去祖籍安徽績溪上莊,進家熟讀書。
八月 胡傳病死於廈門。
一八九六年 六歲
在家塾讀書。
一八九七年 七歲
在家塾讀書。
一八九八年 八歲
在家塾讀書。
一八九九年 九歲
在家塾讀書。開始接觸中國古典小說。
一九00年 十歲
在家塾讀書。
一九0一年 十一歲
在家塾讀書。《資治通鑒》中引述范縝《神滅論》片斷,對其影響極深。
一九0二年 十二歲
在家塾讀書。
一九0三年 十三歲
在家塾讀書。開始學「反切」。
一九0四年 十四歲
一月 與江冬秀訂婚。
二月 從三兄洪駓到上海,進梅溪學堂。
是年 讀梁啟超的《新民說》和鄒容的《革命軍》。
一九0五年 十五歲
春 改進澄衷學堂,在那裏讀了嚴復譯的《天演論》和《群己權界論》等書。
一九0六年 十六歲
暑間 考取中國公學。
是年 加入「競業學會」,並在《競業旬報》上發表小說、詩歌與文章。
一九0七年 十七歲
仍在中國公學讀書。
五月至七月 因腳病回績溪療養。
一九0八年 十八歲
七月 主編《競業旬報》。
九月 轉入中國新公學,兼任英文教員。
一九0九年 十九歲
十月 新公學解散,因失學失業,在上海過放蕩生活。
一九一0年 二十歲
春 在華童公學教國文。
五月 同二哥紹之去北京溫習功課。
七月 考取清華庚子賠款留學美國官費生,因用「胡適」的名字報考,此後就正式叫胡適。
八月 十六日,從上海坐船去美國。
九月 入康乃爾大學,選讀農科。
一九一一年 二十一歲
仍在康乃爾大學農學院學習。
七月 被舉為賠款學生會中文書記。
一九一二年 二十二歲
九月 轉入文學院,修哲學、經濟、文學。
十一月 發起組織「政治研究會」。
十二月 代表康乃爾大學大同會,到費城參加世界大同總會,被推為憲法部幹事。
一九一三年 二十三歲
仍在康乃爾大學文學院學習。
五月 被舉為世界學生會會長。
一九一四年 二十四歲
四月 被委為康乃爾大學學生學生會哲學群學部部長。
六月 十七日,行畢業式,得學士學位。
九月 被舉為《學生英文月報》主筆之一,負責國內新聞。
一九一五年 二十五歲
一月 九日,康乃爾世界學生會舉行十周年紀念祝典,以幹事長身分作「世界會之目的」的演說。
九月 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系主任為杜威。
一九一六年 二十六歲
仍在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學習。
自二月起,與陳獨秀、朱經農、梅光迪、任鴻*、楊杏佛等討論文革命問題,並作白話詩。
一九一七年 二十七歲
一月 二十七日,在費城演講「美國如何能協助中國之發展」。
五月 二十二日,通過哲學博士學位的最後考試。
六月 起程返國,七月十日到達上海。
八月 任北京大學教授。
十二月 回安微績溪與江冬秀結婚。
是年 參加《新青年》的編輯工作。
一九一八年 二十八歲
仍在北大任教。
三月 任選為北大英文部教授會主任。
十一月 二十三日,去天津與梁啟超見面。是日,母馮順弟病死。
一九一九年 二十九歲
仍在北大任教
一月 被聘為《新潮》雜誌顧問。
二月 參加《新教育》編輯部工作。又被選為國語統一籌備會會員。
五月 一日,在上海迎接杜威來華講學。不久,與蔣夢麟去拜會孫中山,
談「知難行易」學說。
六月 接辦《每週評論》,挑起「問題與主義」的論戰。
十月 十二日,參加教育部及北京大學等在中山公園為杜威六十歲
生日舉辦的祝壽活動。
是月,陪同杜威去山西講學。
十一月 代理北大教務長(因馬寅初教務長患眼疾請假)。
〔著〕《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
(上海,商務印書館,一九一九年;一九二九年重排收在商務印書館的「萬有文庫」,改稱《中國古代哲學史》。此重排本在一九五八年由臺灣商務印書館印單行。)
《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中
(中古哲學史前七章)(北平,北大出版部,一九一九年;此本未續完。其中第七章「王充」曾在雜誌上發表,後來收在黃暉的《論衡校釋》作為附錄之一。)
〔譯〕《短篇小說》第一集 (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一九年)
〔英著〕
”The Greatest Event in Life:A Farce in One Act, ”In: The Chinese Theater, by A. E. Zucker(Boston, Little, Brown & Co., 1925). pp 119 -128. Note:Written in China in English in 1919. Later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一九二Ο年 三十歲
仍在北大任教。
四月 在國語講習所講「國語文學史」。
五月 和蔣夢麟聯名發表「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年底 與《新青年》脫離關係。
〔著〕《嘗試集》
(北平,北大出版部,一九二Ο年;一九二Ο年的第二版略有增刪,一九二二年的第四版增刪很多。)
一九二一年 三十一歲
春 養病在家
七月 高夢旦邀其去上海暫住,擬請他擔任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所長,
未允,轉薦王雲五。
下半年 除在大任務外,去國語講習所講了八週「國語文學史」。
〔著〕《胡適文存》一集
(北平,北大出版部,一九二一年;《胡適文存》一、二、三集與《胡適論學近著》第一集,曾由臺北遠東圖書公司重排印作《胡適文存》四部合集,一九五三年二月芔版。這合集的四部每部都經胡先生自己刪省若干篇。)
一九二二年 三十二歲
仍在北大任教。
二月 十八日,被推為中教育改進社籌劃全國教育經費委員會賠款部部員。
三月 二十三日,去天津南開大學講學,為時三週。
四月 二十五日,當選為北大教務長及英文學系主任。
五月 七日,由他主撰的《努力周報》第一期出版。
十四日,與蔡元培、王寵惠等聯名發表「我們的政治主張」--
「好人政治」。
七月 在濟南講「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
八月 出席「國語統一籌備會」第四屆年會。
九月 《努力周報》增刊--《讀書雜誌》出版。月底,出席國民政府教育
召開的學制會議,為起草宣言者之一。
十月 赴濟南出席全國教育會聯合會。
〔著〕《章實齊先生年譜》
(姚名達訂補)(上海,商務印書館,一九二二年)
〔英著〕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gical Method in Ancient China (Shanghai, The Oriental Book Co., 1922), 10+187 pp.
一九二三年 三十三歲
一月 向北大請假一年,到杭州煙霞洞養病。四月二十一日京,月底抵杭。
四月 得魯案委員會授予的三等嘉禾章。
十月 到上海商科大學講「哲學與人生」。
是月,又去南京東南大學講「書院制史略」,月底回北京。
是年 任《國學季刊》編輯委員主任。
一九二四年 三十四歲
仍在北大任教。
六月 籌備《現代評論》。
八月 與丁文江同在北戴河避暑。
十月 推薦王國維為清華學校研究院院長。
十一月 五日,致書王正廷,對馮軍包圍清宮、逐去清帝,提出抗議。
十二月 十三日,《現代評論》第一期出版。
〔著〕《胡適文存》 二集(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二四年)
一九二五年 三十五歲
仍在北大任教
二月 參加段祺瑞政府召開的善後會議。
三月 應聘為「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中國會員。
五月 被選為中華圖書館協會董事兼財政委員會委員、索引委員會書記。
十月 到上海治病。在此期問,至政治大學及中國公學講中國哲學,
並與鄭振鐸、高夢旦同遊南京。
十一月 被推舉為北平圖書館委員會書記。
一九二六年 三十六歲
二月至七月中旬 參加「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的「中國訪問團」,從上海
到漢口、南京、杭州、北平、天津、哈爾濱等地訪問。
七月下旬至十二月中旬 經西伯利亞到英國,參加「中英庚款」全體委員
會議,中間去了一下法國。
十二月 三十一日,坐輪船去美國。
一九二七年 三十七歲
一月至四月中旬 在美國紐約、費城地遊歷並演講。
四月 十二日,由西雅圖上船回國。
二十四日,到日本橫濱,暫住二十三天,遊歷了京都、奈良、
大阪等處。
五月底 回上海,與徐志摩等創辦新月書店。
六月 被選為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董事。
七月至十二月 在上海寫作與講學。
是年 復被選為中華圖書館協會董事。
任新月書店董事會董事長及編輯委員會委員。
〔著〕《戴東原的哲學》 (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二七年)
〔編〕《詞選》 (上海,商務印書館,一九二七年)
一九二八年 三十八歲
二月 受上海東吳大學及光華大學之聘,作哲學講座。
三月 受聘為上海中國公學校長。
四月 與高夢旦等同遊盧山。
三十日,就任上海中國公學校長,自兼文理學院院長。
五月 赴南京出席全國教育會議。
〔著〕《白話文學史》上卷(上海,新月書店,一九二八年)
〔著〕《盧山遊記》(上海,新月書店,一九二八年)
〔英著〕”Reform in Chinese Mourning Rites,”In:Antumn Leaves, by E. T.C. Werner (Shanghai, Kelly & Walsh, 1928), pp.69-95. ”Civiliaztion of the East and West,”In:Whether Mankind, Apanorama of Modern Civilization, ed. by Charles A. Beard (New York, Longmans, 1928), pp.25-41. A revised text appears in The World's Best, ed. by Whit Burnett. (New York, Dial Press), pp.1066-1077.
一九二九年 三十九歲
仍任中國公學校長兼文理學院院長
一月 赴杭州出席中華教育基金董事會第三次常委會,辭去董事。
六月 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在天津舉行第五次年會,復選其為董事。
九月 赴州參觀「西湖博覽會」。
〔著〕《人權論集》(與梁實秋等合著)(上海,新月書店,一九二九年)
一九三Ο年 四十歲
上半年 仍任中國公學校長兼文理理學院院長。
四月 十日在《我們走那條路》中提出:「要鏟除打倒的是貧窮、疾病、
愚昧、貪污、擾亂五大仇敵」。
七月 到南京出席中華文化教育基金委員會第六次年會,會上被聘為
編譯委員會委員長。
八月 赴青島小住。
九月 去北平,曾在北平大學演講。
十一月 月初回上上海。
二十八日,全家搬至北平。
〔著〕《胡適文存》 三集(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三Ο年)
《胡適文選》 (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三Ο年)
《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 前九章(油印本)
(吳淞,中國公學,一九三Ο年;臺北,胡適紀念館,一九七一年印手稿本;此本未續完。其中「秦漢之間的思想」一章的兩個部分後來收在文存裡,題作「讀呂氏春秋」及「陸賈新語考」。其中「淮南王書」的一章後來單行,即題作《淮南王書》。)
〔編〕《神會和尚遺集》(校編)(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三Ο年)
一九三一年 四十一歲
一月 九日,赴上海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第五次常會。
會後回北平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
四月 二十四日,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三十六次執行財政聯席會議,
通過北大與中基會合作研究特款辦法。
八月 應丁文江之邀,到秦島小住。
十一月 寫信給宋子文,主張依據日本政府提出的五項原則與日本交涉
東三省的善後問題。
是年 任太平洋學會在華會議的主席。
〔編〕《中國文學史選例》 卷一(北,北大出版部,一九三一年)
〔著〕《淮南王書》(上海,新月書店,一九三一年)
〔英著〕
"Confucianism," In:Encyclopaedia of the Sciences, Vol.4 (New York, Macmillan Co., 1931), pp.198-201.
"Kang Yu-Wei," In:IBID, Vol.8, p.537.
"Political Essays" (together with those by Lin Yutang), In:China's Own Critics (Peiping, China United Press, 1931), pp.11-73.
"What I Believe," In:Living philosophies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31), pp. 235-263.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in Chinese History," In:Symposium on Chinese Culture, ed. by Sophia H. Chen Zen (Shanghia, China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1931), 31-58.
"Literary Renaissance," In:IBID, pp.150-164.
一九三二年 四十二歲
仍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
一月 到上海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第六次常會。
五月 與蔣廷黻、丁文江、傅斯年等合辦的《獨立評論》出版。
七月 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八次年會。
十二月 去武漢大學講學,並與蔣介石先生第一次見面。
是年 德國普魯士科學院選其為通訊委員。
〔著〕《中國中古思想史的提要》
(十二講)(北平,北大出版部,一九三二年)
〔英著〕
"Conflict of Cultures," In: China Christian Year-book, 1299, pp. 112-121.
Also in: Problems of the Pacific, 1931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2), pp. 471-477.
一九三三年 四十三歲
仍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
一月 到上海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會第七次常會。
三月 三日,與丁文江、翁文灝密電蔣介石先生:「熱河危急……
非公即日飛來挽教,政府將無以自解於天下」。
十三日,與丁文江、翁文灝同去保定謁蔣。
十九日,又找何應欽、于學忠,策動中日停戰談判。
六月 十八日,在上海起程赴美國。
七月 在芝加哥演講「中國文化的趨勢」。
是月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九次年會聘他為國立北平圖書館
委員會委員長。
八月至九月 在加拿大的班府出席太平洋學會第五次大會,並到
加沙大學演講。
十月初 乘船回國。
〔著〕《四十自述》(第一冊)(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三三年)
〔譯〕《短篇小說》 第二集(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三三年)
一九三四年 四十四歲
仍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
二月 赴南京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九次董事常會。
五月 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會第十次董事年會
十一月 去南京出席考銓會議。
〔英著〕
The Chinese Renaissance (The Haskell lectures delvered a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in 1933) (Chicago, The Unvi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4), xi , 110 pp.
一九三五年 四十五歲
仍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
一月 五日,在香港接受香港大學法學名譽博士學位。
九日,到廣州。
十一日起,在梧州。南寧、柳州、桂林、陽朔等地演講、遊覽。
二十五日,到香港,旋回北平。
四月 十九日,在上海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十一次董事年會。
七月初 到平綏路去旅行。
九月 七日,被選為國民政府中央研院第一屆評議會評議員。
十月 二十六日,在上海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九次常會。
〔著〕《胡適論學近著》
第一集(上海,商務印書館,一九三五年;後刪省為《胡適文存》
第四集,臺北,遠東,一九五三年)
〔著〕《南遊雜憶》(良友圖書公司,一九三五年)
〔編〕《中國新文學大系》
第一集:建設理論集(良友圖書公司,一九三五年)
一九三六年 四十六歲
上半年 仍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
七月 七日,到上海。
十四日,啟程赴美,出席太平洋國際學會大會。
八月室十月 在美國和加拿大大各地演講。
十一月初 在舊金山啟程回國。
一九三七年 四十七歲
上半年 仍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國文學系主任。
七月 八日,離北平。
十一日,到盧山,得到蔣介石先生的接見,隨後參加盧山談話會。
二十八日,返南京。
三十一日,蔣介石先生邀其同張伯苓、梅貽琦等吃午飯。
八月 十三日,被聘為國民政府「國防參政會」參議員。
九月至十二月 去美國作非式的外交工作,見過羅斯福,並在舊金山
哥倫比亞電臺發表「中國在目的危機中對美國的期望」。
〔英著〕
"The Indianization of China:A Case Study in Cultual Borrowing," In: Independence, Convergence and Borrowing in Institutions, Thought and Art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7) (Harvard Tercentenary Publications), pp. 219-247.
一九三八年 四十八歲
一月至五月 在美國及加拿大遊歷及演講。
六月 被選為國民政府「國民參政會」參政員。
六月至七月 繼續在美國及君拿大遊歷及演講。
八月 轉遊法國、瑞士和普魯士。
九月 十七日,國民政府任命其為駐美全權大使。
十月 三日,由歐返抵紐約。
五日,赴華盛頓就任。
三十一日,作「題在自己的照片上,送給陳光甫」的詩:
「做了過河卒子,只能拼向前」。
一九三九年 四十九歲
仍任駐美大使。
〔著〕《藏暉室劄記》(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三九年)
(一九四七年由商務重排出版,改稱《胡適留學日記》)
〔英著〕
"Living Philosophies Revised," In:I Believe, ed. by Clifton Fadiman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39), pp. 357-378.
一九四Ο年 五十歲
仍任駐美大使。
三月 五日,當選為國民政府中央研究院院長候選人。
〔英著〕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Instrumentalism," In:The Philosopher of the Common Man; Eassays in Honor of John Dewey to Celebrate his 80th Brithday (New York, G. P. Putnam's Sons, 1940), pp. 205-219.
"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 and Japan," In:Freedom:Its Meaning, ed. by Ruth Nanda Anshe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Co., 1940), pp. 114-122. Also In:Cultural Approach to History, ed. by C. F. Ware for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40), ppl 243-251.
一九四一年 五十一歲
仍任駐美大使。
〔英著〕
"Historical Foundations for a Democratic China,"In:Edmund J. James Lectures on Government:Second Series.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41), pp.53-64. Also in:Proccedings, Instilute of World Affairs :Problems of the Peace, Vol. 21, (Los Angeles, 1944-45), pp.54-63.
"Instrumentalism as a Political Concept" (a briefer version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Instrumentalism"), In:Studies in Political Science and Sociology, ed, by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Bicentennial Conference (Philadelphia, 1941), pp.1-6.
一九四二年 五十二歲
一月至八月 仍任駐美大使。
九月 八日,辭去駐美大使職務,移居紐約,從事學術研究。
〔英著〕
"Factors Necessary for a Durable Peace in the Pacific Area:A Chinese View." In:A Basis for the peace to come, ed. by Francis J. McConnell and other (New York, abindon-Cokesburg Press, 1942) (The Merrick McDowell Lectures), pp. 115-125.
一九四三年 五十三歲
一月 應聘為美國國會圖書館東方部名譽顧問。
〔英著〕
"Force as An Instrument of Law and Government," In: Beyond Victory, ed. by Ruth Nanda Anshe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Co., 1943), pp.174-189.
一九四四年 五十四歲
九月 應哈佛大學之聘,前往講學。
〔英著〕
"A Note on Ch'?an Tsu-wang, Chao I-ch'ing and Tai Chen; A Study of Independent Convergence in Research as Illustrated in Their Works on the Shui-Ching Chu," In: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ed. by Arthur W. Hummel, Vo 2 (Washington, 1944), pp. 970-982.
一九四五年 五十五歲
四月 二十五日,出任國民政府代表團表之一,在舊金山出席聯合國
制憲會議。
九月 被國民政府任命為北平大學校長,在回國前暫由傳斯年代職。
十一月 以國民政府代表團首席代表的身分,在倫敦出席聯合國教育、
科學、文化組織會議,制訂該組織的憲章。
一九四六年 五十六歲
六月 一日,由美國動身回國。
七月 五日,抵上海。經南京時稍作逗留。
月底,到北平。
九月 十一日,飛抵南京。
十五日,出席國民政府的「制憲國民大會」。
十二月 二十三日,出任國民大會「憲草決議案」整理小組成員。
〔英著〕
"Chinese Thought," In:China, ed. by Harley F. MacNair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46), pp. 221-230.
一九四七年 五十七歲
仍任北大校長
春 國民政府擬委他為考試院長及國府委員,未接受,說:
「不入政府,則更能為政府助力」。
十二月 主編《申報‧文史》周刊。
一九四八年 五十八歲
仍任北大校長
三月 二十五日,在南京出席國民政府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當選為第一屆的人文組院士。
四月 四日,當選「國民大會」主席團成員。
九月 被選為北平研究院學術會議會員。
十二月 十七日,蔣總統介石先生在官邸為其做生日。
〔著〕《胡適的時論》 一集(六藝書局,一九四八年)
〔英著〕
"Chang Po-ling:Educator," In:There is Another China (New York, King's Crown Press, 1948), pp. 4-14.
一九四九年 五十九歲
一月 十四日,赴上海。聽到共產黨提出的「八項二十四款」和平條件,
指出「和比戰難」。
十五日,蔣總統介石先生聘他為總統府資政。
三月下旬 在臺灣住了七天,又回上海。
四月 六日,在上海坐船前往美國。
十一月 二十日,《自由中國》創刊號在臺北出版,推其作「發行人」。
〔著〕《水經注版本四十種展覽目錄》
(北大五大周年紀念)(北平,北大出版部,一九四九年)
〔著〕《我們必須選擇我們的方向》
(臺北,自由中國社,一九四九年)(即《胡適時論》一集的增改本)
〔著〕《齊白石年譜》
(與黎錦熙、鄧廣銘合著)(上海,商務印書館,一九四九年)
一九五Ο年 六十歲
三月初 到華盛頓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會議,被推為該會幹事長。
五月 十四日,普林斯敦大學聘他擔任葛思德東方圖書館館長,為期兩年。
九月 就任葛思德東方圖書館館長。
一九五一年 六十一歲
仍任葛思德田方圖書館館長。
四月 二十日,出席美國哲學會議,講演「十年來中美關係急趨
惡化的原因」。
是年 在美國全國社會科學協會講演「共產主義在中國」。
〔編〕《臺灣紀錄兩種》
(與羅爾綱合校編)(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一九五一年)(即胡鐵花先生
的遺著《臺灣日記》及《臺灣稟啟存稿》,由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印作
臺灣文獻叢刊第七十一種。)
一九五二年 六十二歲
二月 聯合國文教組織聘其為「世界人類科學文化編輯委員會」委員。
夏 普林斯敦大學聘約期滿,仍任榮譽主持人。
十一月下旬至年底 在臺灣作演說和講學。
一九五三年 六十三歲
一月 十六日,與蔣總統介石先生作長談。
十七日,離臺經日本返美。
〔英著〕
"The Natureal Law in the Chinese Tradition," In: Natural Law Instititute Proceedings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Vol. 5 (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53).
〔英著〕
"Ch'an (Zen) Buddhism in China:Its History and Method," In: Vision and Action; Essays in Honor of Horace Mallen on His 70th Birthday, ed. by Sidner Ratner. (New Brunswick,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53), pp. 223-250.
一九五四年 六十四歲
二月至三月 到臺灣參加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擔任臨時主席,
向蔣介石先生、陳誠先生遞送總統、副總統當選證書。
四月 五日,離臺赴美。
七月 十六日,蔣總統介石先生聘他任「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英著〕 "Authority and Freedom in the Ancient Asiatic World," In:Man's Right to Knowledge:An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Presented in Honor of the Two Hundredth Anniversary of Columbia Uinversity, First Series:Tradition and Change (New York, H. Muschel, 1954), pp. 40-45.
"An Oriental Looks at the Modern Western Civilization," In: Modern Education and Human Values, Vol. 5. (Pittsuburgh,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1954) (Pitcairn-Crabbe Foundation Lectures), pp. 47-60.
一九五五年 六十五歲
在美國各地講學。
三月中旬 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胡適先生六十五歲
論文集》,為他祝壽。
一九五七年 六十七歲
九月 二十六日,以中國代表團代表身分出席聯合國大會,發表批評
中共的演說。
十一月 三日,當選為中央研究院院長候選人。四日,蔣總統介石先生
正式任命他為中央研究院院長。
一九五八年 六十八歲
四月 六日,離美。
八日,抵臺北。
十日,舉行中央研究院院長就職典禮。
五月 擬定「國家發展科學培植人才的五年計劃的綱領草案」。
九月 五日,在華盛頓主持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二十九次年會。
一二月 二十二日,到總統府參加蔣總統介石先生的宣誓典禮。
一九五九年 六十九歲
仍任中央研究院院長。
二月 一日,蔣總統介石先任命他為「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主席。
七月 出席夏威夷大學主辦的第三次東西方哲學會議,接受夏威夷大學
人文博學位。
九月 在華盛頓主持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第三十次年會。
十一月 一日,主持「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
及第三屆評議會第六次會議。
一九六Ο年 七十歲
仍任中央研究院院長。
二月 二十日,出席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三次會議。
三月 十四日,國民大會舉行第七次大會,任主席。
六月 五日,參加蔣總介石先生迎艾森豪的宴會,並與艾森豪晤談。
九月 二十日,去華盛頓出席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四十九次會議。
〔著〕《丁文江的傳記》
(南港中央研究院,一九六Ο年;臺北,啟明,民國四十九縮印本)
〔英著〕
An Appeal for a Systematic Search in Japan for Long-hidden T'ang Dynasty Source Materials of the Early History of Zen Buddhism," In: Buddhism and Culture; Essays in Honor of Daisetz Teitaro Suzuki on His 90th Birthday (Tokyo, Suzuki Gakujyutsu Zaidan, 1960), pp.15-23.
一九六一年 七十一歲
仍任中央研究院院長。
一月 十一日,主持蔡元培九十四歲紀念會。
十一月 六日,應美國國際開發緦署之邀,在東南區科學教育會議
開幕式上,作「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報告。
〔編〕《乾隆甲戌脂硯齊重評石頭記》
(影印)(臺北,自印本,一九六一年)
一九六二年 七十二歲
二月 十四日,參加第四次「全國教育會議」開幕式。
二月 二十四日上午,主持中央研究院第五次會議。下午六時半,
在歡迎新院士酒會結束時,因心臟病猝發而死亡。
〔英著〕
"The Scientific Spirit and Method in Chinese Philosophy," In: Philosophy and Culture-East and West, ed. by Charles A. Moore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62), pp. 199-222.
【原址:http://www.sinica.edu.tw/as/person/hu/hu-by-year.html

1 則留言:

plee 提到...

謝謝你提供的寶貴資料,

李敖在胡適評傳裡有一篇:半個台灣人,

https://whatot.github.io/leeao/12.%E4%BA%BA%E7%89%A9%E7%A0%94%E7%A9%B6%E7%B1%BB/%E8%83%A1%E9%80%82%E8%AF%84%E4%BC%A0.html

也許可以做參考,

裡面有一段話很有趣:

(22)胡適小時候對台灣的記憶,是他還記得兩句台灣話——“呷板”和“呷米”。1952年11月24日台北《中央日報》中有記者王理璜的《胡適片語》,在其中《台灣話與白話文》一節里記胡適的話說:

我雖然小時候在台灣住過,可是並不會講台灣話,現在還記得的,只曉得吃飯叫“呷板”,吃粥叫“呷米”,其實這兩句話,倒都是讀的古音,也可以說是文言,因為飯字從反,反在古時候讀“板”。所以吃飯就成了“呷板”,所謂“呷米”者。即是吃“糜”也,“糜”也就是粥的意思。又比如說台灣話講很少看見叫“罕見”,這簡直就是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