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 星期日
書房夜話 322:漢譯佛典的新式標點
「漢譯佛典校勘學」與「傳統校勘學」兩者同樣是要考究古本的原來風貌,訂定文字、章句、與篇章;但是,「漢譯佛典校勘學」的目的在協助讀者理解佛教經文的本義,並解讀難解的字句與經文,所以,不僅必需求版本文字的真,也必需理解印度文本的原意。 要達到此一目標,並不是將對應的梵、巴利、甚至藏譯文獻拿來改正漢譯經文即可。一則,有些漢譯文獻為孤本,未有其他語言版本存世。二則,即使有其他語言文獻存世,這些文獻或則翻譯時間甚晚(例如藏譯經文),或者文獻本身為年代較晚的手抄本,或者與漢譯文獻的部派歸屬不同,漢譯文獻很可能是顯示某一部派的特色,或者保存對同一事件的不同敘述;因此,仍然需要講究方法學的佛典校勘來提供合理的答案。 對於後漢、魏晉、南北朝古譯佛經的研究,如 Paul Harrison, Jan Nattier 等西方學者與日本學者辛島靜志的研究作了相當顯著的貢獻,但是「漢譯佛典校勘」一事,畢竟無法假手他人,還是得漢地佛教學者黽勉從事,以期早日見到校勘成果。 反觀台灣出版的「新版大藏經」,筆者謹提出兩點建議:一是慎選底本,而作到「校而不改」。如以《房山石經》為底本,則正文完全依循此版,只在校註列上他本異讀,並且「建議」何本異讀較為合理。不要像現行新版四部阿含所出現相貌,正文成為「補訂版」,一句依此版,另一句依彼版,有時甚至遺漏而未告知讀者正文已經和底本不同,這樣子創造出「新版」經典,必為清代校勘訓詁等大儒所痛心。 二則新式標點符號的審訂務必要專人專案進行。印順導師在〈《大智度論》校勘記〉說:「至標點一道,素非所長,未必能盡合。但求較勝古本之斷句,減少錯誤云爾。」雖是謙虛之詞,但是也可以見到為古籍安上新式標點的不易從事。楊樹達也說:「句讀之事,視之若甚淺,而實則頗難。」 清朝顧廣圻在〈書文苑英華辨證後〉說: 「予性素好鉛槧,從事稍久,始悟書籍之訛,實由於校。據其所知,改所不知,通人類然,流俗無論矣。」 帖主臨老讀經,自省既無校勘學基礎,在佛學上也還在「認字、學書」階段,正恐「以己之所知,改己之所不知」,謬誤自是難免,期望教界、學界的長老、先進肯費時指正這些訛誤,並幫大眾督促一校勘完善之三部漢譯《雜阿含經》,這是本篇文章的撰寫動機。 中國《中華大藏經》副主編方廣錩教授也說: 「經文没有標點斷句,的確是《中華藏》的一大缺點。公允地說,至今為止所有漢文大藏經,包括日本《大正藏》,乃至網上大藏經都缺乏全面、正確的標點。《中華藏》没有施加標點的原因有兩條:第一,《中華藏》是影印,影印本上無法施加標點。第二,1982年《中華藏》啟動時,我國的佛教研究力量還不足以完成大藏經標點這一艱巨的任務。20年來,我國的佛教研究突飛猛進,佛教研究隊伍也飛速成長。現在,我們已經完全具備對大藏經進行標點的學術力量。我想,只要經費落實,組織落實,《中華藏》標點這一問題,將會在佛典數碼化的進程中得到解決。」 以校勘學的立場而言,僅是選定底本,再臚列各重要版本的異同,這樣的工作只能算是起步,不能算是完整地完成校勘工作;更重要的「定各版本異同的是非」與「標訂現代標點符號」仍待完成;其中,無法讀懂經文的意涵,就不能盲目去作標點,而一些西晉以前的古譯經典,更是需先求校勘、正字,再作標點。 如同張涌泉、傅傑所言:「正確的校勘是正確標點的前提,錯誤的校勘則會導致錯誤的標點。但另一方面,錯誤的標點也會導致錯誤的校勘。」在其書中所舉的文例為《資治通鑑》262卷唐昭宗天復元年,記載韓偓與唐昭宗的一段對話。宋朝胡三省注:「嗚乎!世固有能知之、言之而不能究於行者,韓偓其人也。」這是貶詞,意思是韓偓能知、能言,卻無法實行。但是陳垣《通鑑胡注表微》則認為校勘的結果,此句原文是「嗚乎!世固有能知之、言之而不行。究於行者,韓偓其人也。」則胡注顯然是褒詞,文義完全相反。 黃寶生提到: 「為何這兩種《中華大藏經》都採取影印本,而不同時進行標點工作?就是因為標點工作的前期積累太少,目前還沒有條件全面進行。而對於中國現代學術來說,古籍整理中的標點和注釋工作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有計畫地對漢文佛經進行標點和注釋的工作應該提到日程上來。唯有這項工作有了相當的成果,並在工作實踐中造就了一批人才,《中華大藏經》的標點工作才有希望全面展開。」 帖主引述以上兩段意見的目的是要提醒,在漢譯佛典經文未踏實地校勘、訓詁之前,逕行標上標點符號,恐怕是弊多於利。 在此,向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執事進言:將書面文字打字轉成電子檔,可以眾志成城,大家一起來作法供養,只要細心、識字,加上有人為「僻字」造字,精準地校對,可以大功告成。但是校勘、詮釋、標點的事,一、必須有專人專責來進行,有人當總召集人,有人訂立義例,有人職司標點,有人負責提疑義,有人試讀,有人校對,有人審核。二、必須讓標註者、校對者、讀者知道如此註釋、標點的詮釋重點,讓關心的人有商議、討論、正誤的空間。三、筆者認為,此事不宜讓負責標點的人成為無名氏,應該讓讀者知道各部經總其成的負責人是誰,日後才知道誰依據何種文獻、對那段難解經文作了不同的詮釋,當新的文獻出現,如果前述的詮釋正確,可以將此作為該項「推論」的佐證;或者相反地,文獻對此詮釋提供不利的證據,也可以提醒讀者去修正此項「推論」。 總之,應該把「經典標點、校勘」當作教界、學界的大事,專人專責,有經費預算,有工作時程。而不是大家一起發心來作的「全民運動」,不知諸位執事認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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