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佛教界習慣將巴利「註釋書 aṭṭhakathā」歸諸於覺音論師所造(約西元410年),這些註釋書涵蓋了對五部《尼柯耶》(nikāya)的註,《毘奈耶註》,以及對《阿毘達摩》(abhidhammā)的註。
二十世紀的西方學者對這些註釋書的作者提出質疑。當然他們承認《長部註》(Sumaṅgalavilāsinī 吉祥悅意、吉祥照耀)、《中部註》(Papañcasūdanī 破斥猶豫、清除妄想)、《相應部註》(Sāratthappakāsinī 顯揚真義)、《增支部註》(Manorathapūraṇī 滿足希求、完成願望)為覺音論師所編造。
封興伯認為《毘奈耶註》(Samantapāsādikā)以及對《阿毘達摩》(Abhidhammā)的註,不是覺音論師所造。長老班智達(Thera Paṇḍita)則認為《毘奈耶註》以及對《阿毘達摩》(abhidhammā)各論書的註都是覺音論師所造。但是,《小部》的幾部註都不是覺音論師的著作。
留下來有待解決的問題是:覺音論師為何不替《法句經》編寫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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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封興伯「《阿毘達摩》(Abhidhammā)的註,不是覺音論師所造」的主張是正確的。那麼,上座部《法集論》註釋書《殊勝義》的主張在年代上就會晚於《善見律毘婆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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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法集論》註釋書《殊勝義》(Aṭṭhasālinī )有提到:
「何謂相應部? 從天相應開始等(相應),現存越瀑流經等7762經。」(Katamo saṃyuttanikāyo? Devatāsaṃyuttādivasena ṭhitāni oghataraṇādīni satta suttasahassāni satta suttasatāni ca dvāsaṭṭhi ca suttāni.)
《一切善見律註序》卷1:「由漏度經結集七千七百六十二經為相應部」(CBETA, N70, no. 36, p. 19, a5 // PTS. Sp. 18)
《善見律毘婆沙》卷1〈序品 1〉:「《烏伽多羅阿婆陀那》為初,七千七百六十二修多羅,悉入《僧述多》」(CBETA, T24, no. 1462, p. 676, 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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