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漢巴對照閱讀,在印順導師所謂的〈八眾誦〉(也就是巴利〈有偈品〉 的對應經典)的篇章內,大部份經典如果未透過「跨語言文本的比較研究」,無法掌握該部經文的意旨和脈絡。在此一貼文(這一系列論文的最後一篇),我以《雜阿含1275經》和《別譯雜阿含273經》為例,說明對應的《相應部1.22經》及巴利註釋書如何幫我們打開第二隻眼來閱讀。
《雜阿含1275經》(CBETA, T02, no. 99, p. 350, c14-21):
時,彼天子而說偈言: 「無觸不報觸, 觸則以觸報, 以觸報觸故, 不瞋不招瞋。」 爾時,世尊說偈答言: 「有於不瞋人, 而加之以瞋, 清淨之正士, 離諸煩惱結。 於彼起惡心, 惡心還自中, 如逆風揚塵, 還自坌其身。」
《別譯雜阿含273經》(CBETA, T02, no. 100, p. 469, b11-22):
時有一天,於其夜中,來詣佛所,威光大明,遍照祇洹,頂禮既已,退坐一面,而說偈言: 「不觸者勿觸, 觸者必還報, 以如是事故, 不應妄有觸。 若非津濟處, 不應作渡意。」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 「可瞋而不瞋, 清淨無結使, 若欲惡加彼, 惡便及己身。 如逆風揚土, 塵來自坌身, 欲以瞋加彼, 彼受必還報。 是二竝名惡, 兩俱不脫患, 若瞋不加報, 能伏於大怨。」
此經的巴利對應經典是《相應部1.22經》SN 1.22,長老菩提比丘的的英文翻譯為: It does not touch one who does not touch, But then will touch the one who touches. Therefore it touches the one who touches, The one who wrongs an innocent man. 它不會去觸那個無觸的人,但是它會去觸那個已觸的人, 因此它去觸那個已觸的人,那種誣賴無辜的人。
If one wrongs an innocent man, a pure person without blemish, The evil falls back on the fool himself, like the dust thrown against the wind. 如果有人冤枉、誣賴無辜的人、純淨無瑕的人, 罪惡會返墜到那個愚人身上,就像逆風揚灑灰塵。
依據長老菩提比丘的注解,第一偈的意思為:「不但對未造業者惡業不會成熟顯現,而且,對已造業者惡業會成熟顯現,惡業招感(那些)已造業的人,(和)那些瞋害「清淨無瑕疵者」的人。」
《雜阿含1275經》的譯文:『無觸不報觸,觸則以觸報﹔以觸報觸故,不瞋不招瞋。』第四句「不瞋不招瞋」是對 appaduṭṭhapadosinaṃ (appaduṭṭha 傷害 - padosinaṃ 無瑕疵、無瞋害的人)的誤解,雖然 paduṭṭha 有『已瞋的』、『已染污的』兩種字義,巴利《法句經》第一偈是以『污染』作解釋(諸法被心所前導,諸法被心所主宰,諸法被心所造作,如果以污染心言行,如此痛苦會跟隨著他,就像車輪跟隨著(拉車的)獸腳。 Manasā ce paduṭṭhena),此處 appaduṭṭha 作『無污染、無害的、無辜的』而非『不瞋』。dosa 有『瞋』、『瑕疵、過錯』兩義,padosa為『染污、瑕疵、過錯』,padosina 為『虐待、傷害、破壞』,《雜阿含經》的譯者可能把此複合的字的前半譯為『不瞋』、把後半譯成『瞋』,所以才會譯成『不瞋不招瞋』吧?此字應該解讀為:「瞋害『無瑕疵、無瞋害者』的人」。
觸有兩種意涵:『造業』,及『異熟(當業緣成熟時招受到果報)』。英文及巴利的六個『觸』字( phusati 及此字的衍生字。漢譯《雜阿含1275經》譯文也是六個「觸」字),為:
- will not come to (touch) the person 不會「顯現」在此人身上
- who does not commit kamma. 不會「造(惡)業」
- But then will touch 但是將會「顯現」在此人身上
- the one who touches (who commits kamma) 「造(惡)業」的人.
- Therefore it touches the one 所以(惡業)「顯現」在此人身上
- who touches (who commits kamma) 「造(惡)業」的人.
我們回過頭來讀《別譯雜阿含273經》的翻譯:「不觸者勿觸,觸者必還報﹔以如是事故,不應妄有觸﹔若非津濟處,不應作渡意。」第五、六兩句「若非津濟處,不應作渡意」無法從巴利經文或註解推測其原意,不過應該也是和《雜阿含1275經》一樣,因為誤解「瞋害無染污者、無辜者的人 appaduṭṭhapadosinaṃ 」而造成誤譯吧?而此處只譯出四個「觸」字。
第二偈意思為:「(如果)有人瞋害無辜無染的人、清淨無穢的人,如此,罪惡會回到那個無知者身上,就像逆風揚灑的灰塵。」
我們檢驗漢譯《雜阿含1275經》譯文:「有於不瞋人,而加之以瞋﹔清淨之正士,離諸煩惱結﹔於彼起惡心,惡心還自中﹔如逆風揚塵,還自坌其身。」其實只要把第一句「不瞋人」移走,譯文成為『有人於清淨之正士,離諸煩惱結﹔於彼起惡心,惡心還自中﹔如逆風揚塵,還自坌其身。」就像變魔術似的,意思就和巴利註釋一樣,原來《雜阿含1275經》的翻譯團隊還是了解整經的意涵,只是有一個困難的字不認識而已。
那麼,《別譯雜阿含273經》的譯文是如何呢?
「可瞋而不瞋,清淨無結使﹔若欲惡加彼,惡便及己身﹔如逆風揚土,塵來自坌身﹔欲以瞋加彼,彼受必還報﹔是二並名惡,兩俱不脫患﹔若瞋不加報,能伏於大怨。」
不僅增加了很多字,而且在最後四句畫蛇添足地誤解了原偈頌的本意。
依據巴利註釋書,偈中所指的「appaduṭṭhapadosinaṃ 無染污的人」意指「究竟解脫的阿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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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譯雜阿含273經》的譯文不僅比其他兩經增加了很多字,而且在最後四句似乎「畫蛇添足地」誤解了原偈頌的本意。:
「可瞋而不瞋, 清淨無結使, 若欲惡加彼, 惡便及己身。 如逆風揚土, 塵來自坌身, 欲以瞋加彼, 彼受必還報。 是二竝名惡, 兩俱不脫患, 若瞋不加報, 能伏於大怨。」
為何說《別譯雜阿含273經》可能是誤譯呢?
這個《雜阿含1275經》、《別譯雜阿含273經》與《SN 1.22》的第二偈恰巧是一首流傳較廣的偈頌,另有《經集 Sutta-nipāta》662頌(在 CSCD為667頌)與《法句經》125頌收集此偈(對應偈頌為梵文《優陀那品 Udānavarga》 28.9偈),巴利經典中此偈的內容相當一致: yo appaduṭṭhassa narassa dussati, saddhassa posassa anaṅgaṇassa; tameva bālaṃ pacceti pāpaṃ, sukhumo rajo paṭivātaṃ va khitto.
在漢譯文獻為《法句經》惡行品第十七,17偈, 「加惡誣罔人,清白猶不污, 愚殃反自及,如塵逆風坌。」(CBETA, T04, no. 210, p. 565, a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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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部落格《莊春江工作站》:
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022.htm
22. “Nāphusantaṃ phusati ca, phusantañca tato phuse; Tasmā phusantaṃ phusati, appaduṭṭhapadosinan”ti. “Yo appaduṭṭhassa narassa dussati, suddhassa posassa anaṅgaṇassa. Tameva bālaṃ pacceti pāpaṃ, sukhumo rajo paṭivātaṃva khitto”ti.
「不接觸沒接觸者,但之後會接觸接觸者, 因此接觸接觸者,那[瞋害]無過誤者的過失者。」 「如果瞋害無過誤的人,清淨無穢的人, 惡回到那愚者,如細塵逆風向投擲者。」
註1:「無觸不報觸(SA.1275);不觸者勿觸(GA)」,南傳作「不接觸沒接觸者」(Nāphusantaṃ phusa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它不接觸沒接觸者」(It does not touch one who does not touch),並解說這裡的「接觸」有兩個意涵:1.得到一個特定的業(冤屈一個無辜者的重業),2.獲得該業成熟的結果((i) to acquire a particular kamma, here the grave kamma of wronging an innocent person; and (ii) to reap the result of that kamma when it comes to maturity)。
註2:「不瞋不招瞋(SA.1275);不應妄有觸(GA)」,南傳作「那[瞋害]無過誤者的過失者」(appaduṭṭhapadosinanti,逐字直譯為「無過誤者+過失者」),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冤屈一個無辜者的人」(The one who wrongs an innocent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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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寺版《相應部1.22經》卷1:「
〔天神:〕
不觸者無觸[41],觸故應有觸,
故無污惡者,於觸故而觸。
〔世尊:〕
清淨無污惡,以污無垢者,
其惡返愚人,如同於逆風,撒布微細塵。」
[41]於此觸有二義:前者之觸是指造業;後者之觸是指得其業果,應見為此意義。(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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