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4日 星期五

書房夜話 64:常住


  早期日本佛教經典奇缺,寺院幾乎完全沒有經典,如果有,也是要深鎖在櫃子裡,不能隨便拿出來用。後來有一位鐵眼禪師(西元1682年)發願雕刻大藏經,當錢足夠開始雕版印刷時,日本卻發生大饑荒,禪師把化緣得來的錢拿出來救災,存活了一萬多人,當時他的弟子心存疑慮,施主捐來刻經的錢,怎能挪移他用呢?鐵眼禪師認為救人活命比刻經重要,即使會遭受因果報應,他也願意為救人而承擔挪用施主捐款的果報,他有兩次將刻經的錢拿出去救災,一次是大水災,一次是大饑荒。那時候的日本人說:鐵眼禪師總共刻了三部大藏經,看不見的那兩部更足珍貴。
  所以,施主供養的財物,一般情況寺院一定是專款專用,不會把助印佛經的錢拿去蓋房子,也不會把捐作佛前香火錢拿去買車子。所以佛教徒捐款時,通常會說明:「這是供養法師的」,「這是供養常住的」,「這是作慈悲水懺的」,「這是助印佛經的」,「這是用來建造佛殿的」。「供養法師的」法師可以用來買一些私人的書、郵票、車票,也可以捐回去給「常住」(例如,長老菩提比丘駐錫美國同淨蘭若時,一定把信徒給他的法師供養金轉給「常住」)。「供養常住的」就要歸僧團的規矩請用。
  佛教用語「常住」有幾層意思:
  1. 1. 指世間的所有僧眾,有時稱「十方常住」。廣泛而言,所有僧物為全體僧眾共有;理論上是如此,實際很難如此執行。
  2. 2. 指現前的寺院團體,如「佛光山」所有的財物,為「佛光山常住所有」。此時「常住」意義較廣泛,不僅止於「佛光山僧團」而已。
  3. 3. 指「隸屬此一寺院的僧團」,寺院中的出家人分為兩種,一是「客比丘、客比丘尼」,雖然長期住在此處,有時也領了職事,卻不是常住。「常住」,是屬於此一僧團,有「羯磨」、處分財物、財產權利的僧眾。
當然,三法印中「諸法無常」,那會有什麼是「常住」的呢,這只是一個方便的稱呼而已。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