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出版叢書應標列校釋、標點、翻譯人員姓名


閱讀黃征《敦煌語言文獻研究》一書,作者提到「敦煌寫本整理應遵循的原則」之一,是「不掠人之美」,要做到這一點,不僅是消極地寫出自己所知的前人與當代的研究成果,更應積極地搜尋此一題材相關的研究現況。
這讓我想起,有一次跟一位四川大學的碩士生提到某一範圍的想法,我說,這些意見我還沒寫成論文,不過,歡迎你先撰寫,或者引用此一觀念,無需提到原先的構想出自何人。他回答說,這可不成,從進研究所的第一天,師門就要求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地把得自別人的構想忠實地陳述,老師要求,即使是路邊聽路人講的想法,也不能說是自己的意見。
今天查閱資料時,翻檢了「季羨林等校注」的《大唐西域記校注》(樓主手上用的是新文豐出版社2001年版),這才發現整本書並未提到「季羨林等校注」的「等」字是指哪些人。也許這些人都是季羨林指導的學生,不在意老師是否提到他們的姓名,但是對別人的貢獻隻字不提,並不恰當。 我的閱讀範圍中,要數高雄元亨寺編譯的《南傳大藏經》詳列每冊的譯注者,而不是一般從書只寫個「編輯委員會」,而不交待各冊、各部的編譯、標點、註釋者是誰,更不用盼望他們會提到校勘人員的姓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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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現象在編輯辭典或佛學辭典也是一樣,除了主編之外(絕大部分情況,主編也只是掛名,並未參與詞條編寫與訂正),一律不提其他編者姓名,有時也不提資料來源。
目前此類佛學辭典、佛教百科全書之類的編輯,以Pali Text Society (PTS 巴利聖典協會)出版的 "The Encyclopaedia of Buddism"《佛教百科全書》體例最完備,每一詞條列出編撰者,詞條編撰者在每一詞條之後列出參考書目或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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