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試著覆按劉先生的見解,或贊同、或反對、或存疑,版主事先並無定見,隨讀隨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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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語典》原文:「[者]此也。或呼平聲。(按:古人言者番、者個,後人多用這番、這個。《集韻》:『這,音彥,迎也』,音義俱失,而臺語猶存其真。又按:者,古音諸,凡從者之字,如:諸、渚、楮、猪、都、屠、箸、暑等,皆從者得聲。)[例]置者、繫者、企者、帶者。」
版主手上是「金楓出版社」1987年版,此則位於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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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仁的結論為:
總之,“者”字在古漢語是近指指示代詞,跟“這”、“遮”通用,有“此”的意義,相當於國語的“這”,但“者”字單用並没有“這裡”的意義。連氏用“者”字表示“這裡”意義的台語 tsia,並不正確(雖然古漢語“此”有時也指地點)。
但是,劉建仁並未明確指出應該用那一個字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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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連雅堂「tsia1」是「者」字,我認為宋代以前口語雖有「tsia1」的音,意思與「此」字相同,因此用「者、遮」等字來寫音而位定型,到近代才固定為「這」字。
也就是說,從《一切經音義》、《玉篇》、《廣韻》、《集韻》都說「這」字讀作「彥」,意思為「迎」。但是,宋代以後開始流行用「這」字來表達「此」的意思。
《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卷1:「爾一生秖作這箇見解,辜負這一雙眼」(CBETA, T47, no. 1985, p. 499, b21-22)。
版主從佛教文獻來看,「這」字當作「此」字最早出現在唐朝臨濟義玄的《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約西元850年),在此之前出現的「這」字都是與「適」字混用,作「剛好、剛才」解釋。
《一切經音義》卷9:「適生(《三蒼》:『古文適、這二形同。」(CBETA, T54, no. 2128, p. 359, c1)
《一切經音義》卷75:「意這生(言件反。《蒼頡篇》:『這,迎也。』《說文》:『《春秋》「這公于野井」是也,從言辵。『辵』音『丑略反』)。」(CBETA, T54, no. 2128, p. 795, b13)。
敦煌殘卷《惠遠外傳》卷1:「若覓遠公只這賤奴便是」(CBETA, T85, no. 2859, p. 1318, c18-19)
《撫州曹山本寂禪師語錄》卷2:「即今會也 只者個便是也」(CBETA, T47, no. 1987B, p. 542, b27),曹山本寂(約西元850年)為曹洞宗祖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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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些新竹市人說「放在這裡」為「khe7-leh-tsia5」,用的是「tsia5」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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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些新竹市人說「放在這裡」為「khe7-leh-tsia5」,用的是「tsia5」陽平。
1 則留言:
看起來"這"只是"適"的簡寫。適:《集韻》他歷切,《集韻》之石切,原本 tik 變 tsik 變 /ʈ͡ʂɤ/ 還算合理。
不過"適"字本身也走音走太多了... tik -> tsik -> sik -> /ʂ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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