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修改文稿


我部落格的 Window Lives 已經掛了將近兩星期,在其他地方寫貼文,照片、字體、顏色都不能隨心所欲,請讀者暫時委屈一下。
上星期,把修整好的的文稿列印出來,進行最後的校讀。
我發現不管是別人的文章,或是自己的文稿,光只是在筆電螢幕上讀,常會抓不住要點,感覺不到謬誤。所以,養成習慣,送審之前一定列印出來,要自己老實誠懇地逐字閱讀過去。
一般來說,從起草開始到定稿為止,大部分段落總是讀過二、三十遍,校讀(proof reading)時會有「彈性疲乏」,對反覆讀來的句子厭倦、逃避。但是每次讀下來,總會改正五、六處,甚至多到三、四十處。
兩天前,校讀、訂正完畢,正式發稿送審。今天一早心血來潮,再次打開檔案逐字閱讀,居然發現三處重大失誤,兩處可改、可不改的小錯。對於已經送審的稿件,真是懊惱不已。
前輩學者,頗有人「自悔少作」,有時勸人寫定的稿「不妨」等四五十歲改訂再發表。這不是好主意,這跟在紙上操作股票一樣,不會有買不進、賣不掉、賠個精光等「椎心刺股」的慘痛經驗。把「稿子擺在抽屜裡」,類似在報章雜誌看尼加瓜拉瀑布照片一樣,跟真的投稿送審,遭遇審稿老師「誠懇仔細地跟你商量」相比,這種大江大海、波濤洶湧的切身經驗,可以刺激化學的、物理的、精神的、靈性的成長(或毀滅)。
近代學者退而求其次,建議寫好的稿先擱置半年,這半年改改讀讀,確定自己不會後悔之後,再投稿出去,這或許是一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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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 提到...
慎重對待自己的文字是可敬的。但也要適時放下,否則沒完沒了。

1 則留言:

Vic 提到...

慎重對待自己的文字是可敬的。但也要適時放下,否則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