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傳燈錄》卷5:「第三十三祖慧能大師者。俗姓盧氏,其先范陽人。」(CBETA, T51, no. 2076, p. 235, b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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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學者所考量、探討的「異讀」,是指造成不同字義的寫法。
以《雜阿含803經》為例,
《雜阿含803經》卷29:「是比丘若依娶落、城邑止住,晨朝著衣持鉢,入村乞食」(CBETA, T02, no. 99, p. 206, a20-21)。
第一句「是比丘若依娶落、城邑止住」,很明顯地「娶」字應該是抄寫訛誤,從明《嘉興藏》可以看出正是「聚」字。
這個地方,《大正藏》並未出「校勘註記」,但是,Cbeta Taiwan 依據《高麗藏》註明,此字在《高麗藏》為「聚」字。這是 CBETA 補正《大正藏》的疏失。《大正藏》此處發生的疏失,可能是誤用《頻伽藏》所致,這需要去覆查《頻伽藏》來檢驗帖主的推測。
《雜阿含803經》卷29:「遠離五蓋煩惱於心,令[4]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CBETA, T02, no. 99, p. 206, a25-27),[4]慧=恚【明】。
《大正藏》此處的「校勘註記」指出明《嘉興藏》在「慧力羸」的地方作「恚力羸」(「羸」字義為「弱」)。
這是一個「定型句」,如:
《雜阿含713經》卷27:「沙門瞿曇為諸弟子說法,斷五蓋覆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轉趣涅槃」(CBETA, T02, no. 99, p. 191, a23-24)
《雜阿含743經》卷27:「斷五蓋惱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CBETA, T02, no. 99, p. 197, b21-22)。
所以,應該是「慧」字,而不是「恚」字。
明《嘉興藏》作「恚力羸」的可能原因,應是抄寫者認為「斷五蓋惱心」,應該導致「恚力羸」而不是「慧力羸」。
這一現象凸顯了「校勘古籍」應以「版本為依據」,不能「以意改字」;白話來說,就是「除非有版本將此字作某一特定字,否則,不能自己認為原版本是錯字,就改掉此字。」
那麼這一句話怎麼解釋呢?
巴利經文是:pañca nīvaraṇe pahāya cetaso upakkilese paññāya dubbalīkaraṇe (捨斷心的「雜染(隨煩惱)、慧力減弱」的五蓋),或者,(捨斷造成心「雜染(隨煩惱)、慧力減弱」的五蓋)。
所以,經文「斷五蓋惱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就現代漢語句法來看是「拗口的」,如果帖主來標點的話,會勉強標點為「斷五蓋(惱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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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714經》卷27:「若復悼心者、悼心猶豫者,爾時復修何等覺分?何等為非時」(CBETA, T02, no. 99, p. 191, c19-20)。
《大正藏》此處雖作「悼心」, CBETA 指出此處應為「掉心」,即是「掉舉 Uddhacca」的心。實際上,明《嘉興藏》作「掉心」。
也就是說,《大正藏》常有底本不誤,而自己產生新差錯的情況,也有許多應出「校勘註記」,而疏漏未出的狀況。
從校勘的角度來看,寫本的提手旁「扌」和立心旁「忄」常混淆不清或不分彼此,「掉」字誤超作「悼」字,並非罕見。
從經文的意義來看,「掉舉 Uddhacca」的字義為:
《法集論》Dhammasaṅgaṇī #1165 (PTS:1162):「什麼是『掉舉』?那個心掉舉、不寂靜、心的擾亂、心的混亂--這稱為掉舉。 Tattha katamaṃ uddhaccaṃ? Yaṃ cittassa uddhaccaṃ avūpasamo cetaso vikkhepo bhantattaṃ cittassa--idaṁ vuccati uddhaccaṃ.」
一般常作為「五蓋pañca nīvaraṇā」之一而連稱「uddhaccakukkucca 掉悔(掉舉與懊悔)」。
有時稱作六蓋:
Katame dhammā nīvaraṇā? Cha nīvaraṇā 什麼是‘蓋’?「六蓋」:
1. kāmacchandanīvaraṇaṃ 欲蓋
2. byāpādanīvaraṇaṃ 瞋蓋
3. thinamiddhanīvaraṇaṃ 惛沈、睡眠蓋
4. uddhaccakukkuccanīvaraṇaṃ 掉舉、懊悔蓋
5. vicikicchānīvaraṇaṃ 疑蓋
6. avijjānīvaraṇaṃ 無明蓋。
AA.1.2.(CS:p.1.26):Tattha uddhaccaṃ nāma cittassa uddhatākāro. Kukkuccaṁ nāma akatakalyāṇassa katapāpassa tappaccayā vippaṭisāro. 「心的(作)動搖」名為「掉舉」;「後悔不作善的因緣、後悔作惡的因緣」名為「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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