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 星期五

阿含字典 88:佛陀十號之一,道法御 2/2


《大正藏》通常僅顯示:「某個字在某些版本為『某某』字」,該處並未商量是「《大正藏》用字正確」呢?還是「另一版本的用字正確」呢?
想要正確掌握該段文字的意義,必須在「異讀」的不同用字之間作自己的抉擇。當然,有不少「異讀」並未造成法義的重大歧異,但是也有一些「異讀」,會帶來不同的理解。

我們看《坐禪三昧經》的「富樓沙曇藐」解釋。
鳩摩羅什譯《坐禪三昧經》卷1:「富樓沙曇藐(富樓沙,秦言『大丈夫』。曇藐,言可[18]。言『可化丈夫調御師』。佛以大慈大悲大智故,有時軟美語、有時苦切語,或以親教,以此調御令不失道,故名佛為『可化丈夫調御師[23]法』也)」(CBETA, T15, no. 614, p. 277, a15-17)
[18](化)+言【元】【明】【宮】。[23]〔法〕-【元】【明】。

經由(道法御 1/2)的討論,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四點結論:
1. 異讀 [23] 處,【元】【明】作「可化丈夫調御師」,《大正藏》作「可化丈夫調御師法」,此處應是《大正藏》失誤。
原文並未出現「法」字,此處是 anuttaro purisadammasārathi satthā devamanussānaṃ, 其中的 'damma' 不是 '法 dhamma',而是 '能被調御的、可被教化的',如果 purisa 劃歸前字,就成為「無上士(無上的人)、可被教化者的調御者(車夫)」(無上士、調御丈夫)。
從梵文寫卷作 'damyasārathi' 可知,巴利的 damma 不是 '法' 字。
《長阿含經》卷13:「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CBETA, T01, no. 1, p. 83, c5)
我們從鳩摩羅什翻譯的可以見到「正確的」詮釋:
《大智度論》卷2〈序品 1〉:「復名富樓沙曇藐婆羅提:「富樓沙」秦言「丈夫」,「曇藐」言「可化」,「婆羅提」言「調御師」,是名「可化丈夫調御師」。」(CBETA, T25, no. 1509, p. 72, b9-11)。
2. 《坐禪三昧經》的音譯「富樓沙曇藐」,只涵蓋了 'purisadammasārathi' 的 'purisadamma',後面應補上 'sārathi' 的音譯「莎拉替」。
3. 異讀 [18] 處,【元】【明】作「曇藐,言可化」,《大正藏》作「曇藐,言可」,此處應是《大正藏》失誤。
4. 異讀 [23] 處,《大正藏》作「可化丈夫調御師法」,多出來的「法」字,有可能不是來自《高麗藏》,而是來自《頻伽藏》。請手邊有書者,幫忙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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