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陳奐與高郵王念孫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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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部落格《小米的博客》

http://blog.163.com/yafeil@126/blog/static/32571728201022511559915/

發表於大連圖書館《白雲論壇》第四卷

內容提要:高郵王氏父子與陳奐往來函件現存共計十五通,其中陳奐致王引之五通,王念孫致陳奐一通,王引之致陳奐九通,内容皆涉及學術大要,為了解諸人治學之歷程及方法之最佳綫索。今結合諸人當日行跡,將此諸函一一位置先後,以反映諸人之交遊及學術之互相促發之態。

關鍵詞:王念孫  王引之  陳奐  書函  交遊  繫年

高郵王氏父子為乾嘉小學重鎮,所著《高郵王氏四種》為從事訓詁、小學研究之必讀。其生平遂為廣大學者所周知,玆不復贅。陳奐字碩甫,號師竹,晚號南園老人,長洲籍諸生,為清代另一小學大師段玉裁之入室弟子。陳奐其人經術湛深,尤諳於毛詩,為清代著名詩經學家,所著《詩毛氏傳疏》三十卷被譽爲清代毛詩學集大成之作,歷來為衆多學者所重視。

現存高郵王氏父子與陳奐往來書函共計十五通,其中陳奐致王引之五通,王念孫致陳奐一通,王引之致陳奐九通。分別見於陳奐《三百堂文集》[1]、羅振玉輯《昭代經師手簡續輯》[2],王念孫《王石臞先生遺文》[3]及王引之《王文簡公文集》[4]

高郵王氏父子與陳奐相識於嘉慶二十三年陳奐初次入都之際,二氏相識相知之經過,在陳奐所作《師友淵源記》[5]中記載頗詳:

王名念孫,字懷祖,一字石臞,高郵州人。乾隆乙未進士,直隸巡永定河道,尚書文肅公安國子。公晚年始生先生,四歲即口授《爾雅》。稍長,從學於戴東原先生,故戴氏有段、王兩家之學。嘉慶二十三年戊寅,奐入都謁先生,先生有骹耎疾,從者扶而行,命無揖,且曰:「吾不見客十七年矣[6],段若膺先生歿後,天下遂無讀書人矣。」送出及衚衕口,曰:「癃病不能答拜,明日遣兒子引之答拜也。」前輩之接待後進如此。每論著書,必於所託者尊,或其書中經後人改竄,又復後人不能諟理,則奮志研慮,日定以課程。發前人之未發,味衆人之不味,必底於有成而後止。書示《集韻》三則、《毛詩傳》三則,端楷數千言。子引之、孫彥和、曾孫恩沛皆有題,為捊《四代手墨》,裝成長卷。余又備載顛末,記不一記,附以余門諸弟子,若管慶祺,潘遵祁,弟希甫,子姪觀保、貴生,馬釗,弟銘,丁士涵,費寶鍔,陳倬,楊峴,李善蘭,汪毓沈,隨後贊跋各記淵源。卷長五六丈,庚申四月十三日,蘇城陷,此卷遺棄鈕家巷潘相國館中。蓋以深造自得者誨人也。年八十,奐書聯云:「代推小學有達人,天假大儒以長日」稱先生壽。句當意,以為「吾且守藏篋中,而不與世俗富貴壽考作頌禱者同張懸矣。」道光七年丁亥,再入都,猶及見先生。屬校《管》、《荀》書,間有校語,則載記《雜誌》中,前輩之不沒人言又如此。撰《廣雅疏證》十卷、《音》一卷、《讀書雜誌》十種八十二卷、《誌餘》二卷,壽八十有九。

此為嘉慶二十三年秋間事,時王念孫七十五歲,王引之五十三歲,陳奐三十三歲。

王氏父子與陳奐一晤之後,即引以爲知己,自此往來不絕,交遊持續四世,歷久彌篤。同治二年,陳奐以七十八歲高齡在上海因病去世。上溯自嘉慶二十三年,二氏之交往已歷時四十五年。

陳奐自嘉慶二十三年秋入都,至道光二年冬南歸,在京四年。其間,陳奐與王念孫往來問學無虛日,二氏見必論學,娓娓不倦,乃至引之每「進謁必丁寧曰:『老人好論書,論書眠不得也。慎毋久坐。』」[7] 關於此四年間二氏之交往,現存文獻皆語焉不詳,其往來詳情,亦不可盡考。唯現存王引之與陳奐函及陳奐回函各一通,可知爲此間所作,說詳見下文。

又據陳奐《師友淵源記》載,王念孫嘗「書示《集韻》三則、《毛詩傳》三則,端楷數千言。」《王石臞先生遺文編次序》[8]亦曰:「既而,奐歸南,先生每念不忘,精整端楷寫示《毛傳》、《集韻》各三則,幾千百言,遂裝成長卷,尊奉圭臬。」今查《王石臞先生遺文》卷四有《致陳碩甫書》,内容大體與上述二文所述同[9],當即為是書。此書原件曾為陳奐精裝成卷,至五六丈之長,各家題跋款識琳琅滿目,洵足寳藏,惜已毀於咸豐庚申之亂,不復存於天壤間。此函劉盼遂《高郵王氏父子年譜》[10]及舒懷《高郵王氏父子年譜新編》[11]皆繫於嘉慶二十四年,然據上引《王石臞先生遺文編次序》中陳奐所述「奐歸南,先生每念不忘,精整端楷寫示《毛傳》、《集韻》各三則……」可知,其必為道光二年以後所作。或者即作於道光三年陳奐返鄉伊始,亦未可知。日本山本正一所作《陳碩甫年譜》則「推測此信為六年春寄出,而據陳先生的《與王伯申書第二》(《文集》卷下[12])『覆悉分韻二十一部』來看,寄信當爲此年。」[13]今考陳奐此函,中曰「新正奉惠書幷賜老伯大人恭紀與宴詩六章,具徵盛事,儒林共慶。書中又覆悉分韻廿一部之理與四家《詩》師傳異同之事,備示詳慎,敬受教益,感謝感謝。」可知陳奐所云「覆悉分韻二十一部」乃為王引之來函而言,與念孫無關。再考念孫原函,云「又蒙垂問古韻部分,即於段茂堂先生《音均表》十七部中,分出緝、葉、帖一部,合、盍、洽、狎、業、乏一部,質、櫛、屑一部,祭、泰、怪、夬、隊、廢一部,共為廿一部。月、曷、末、黠、鎋、薛則統於祭、泰部,去聲之至、未、霽,入聲之術、物、迄仍是脂、微、之入也。若冬韻則合於東、鍾、江而不別出,此其崖略也。」僅為大概介紹其分韻之狀況,亦並未詳細剖明其間分合之緣由。

嘉慶二十四年,王引之《經傳釋詞》刻成[14]。除夕,陳奐即收到王引之所贈之全部十卷,「始知經傳中有實義字而為助語者,有虛義字而為數訓者,昔人未了,獨先生一一詳釋之。」二十五年正月五日,引之又致書陳奐,訂正陳奐「雍種」一則並以《莊子》、《國語》為例,說明「匏」、「瓠」二字無甚分別。而回函中,陳奐再將自己兩條研究心得錄示引之,以求校正[15]。陳奐此函,王欣夫先生繫年於二十四年,而據函中所言,陳奐已於上年除夕收得《釋詞》,且又已接至王引之新正五日所作之函,則陳奐此函,必作於二十四年之後無疑。再因《釋詞》二十四年方得刻成,則此函作於二十五年或可無疑。山本《年譜》繫贈書事於道光三年,未知何據。然以《釋詞》刻畢之嘉慶二十四年,方為陳奐居京師之時,引之於此際贈書,當最爲合情合理。山本《年譜》因將贈書之事誤繫於道光三年,與此相應,則王引之《與陳碩甫書》第一通亦為誤繫於三年。山本陳述繫年緣由為:「按,王大隆注收到此書是己卯年(嘉慶二十四年)。然己卯先生(陳奐)在京師,常出入王家論學,無必要再書牘往來。故推測此事可能發生在先生南歸後不久。姑繫此年。」[16]此正可見山本之昧於當日情勢,朝夕相處而仍有書函往還者,於古人交遊中極爲經見,不足以此為疑。

道光三年三月十三日,王念孫八十壽辰,陳奐「書聯云:『代推小學有達人,天假大儒以長日』稱先生壽。句當意,以為『吾且守藏篋中,而不與世俗富貴壽考作頌禱者同張懸矣。』」[17]此正可見陳奐與王念孫心意相通,及彼此默契之情。道光五年,王念孫八十二歲,上距其乾隆三十年欽賜舉人正值周甲,恩賜重赴鹿鳴筵宴,並賦紀恩詩六章以誌銘感[18]。次年正月,陳奐即收得引之書函及王念孫所作六章紀恩之詩。此函中,引之詳盡申述「分韻廿一部之理與四家《詩》師傳異同之事」[19]而陳奐之回函則告知「讀大著《經傳釋詞》,抽繹微眇,嘉惠良多。乃本《釋詞》之例讀《毛詩故訓傳例》,尋其詞句,依訓推類,亦藉得其條貫焉。」[20]王欣夫先生繫此為道光十一年,但據陳奐回函有「後學制陳奐謹再拜,伯申先生閣下。新正奉惠書幷賜老伯大人恭紀與宴詩六章,具徵盛事,儒林共慶……」云云,陳奐四年七月喪父,而念孫之紀恩詩則作於上年,故此函當為道光六年所作[21]。又與此函左近,引之再致書與陳奐[22],書中於陳奐之說直陳異議,無絲毫之回護,此亦可見古人交遊之不苟:

至「王事敦我」,「敦,厚也。」於經義尚未允協,故鄭易之云,「敦,猶投擿也。」《箋》是而《傳》非,似不必曲為之諱。尊說又言,三家詩多用本字,疑以己意讀經,不必盡是師傳本子不同,如司馬遷以訓詁字代經之比。案三家詩訓詁字皆在注中,如「是艾是濩」,《韓詩》「艾」作「刈」,云取也。「實命不猶」,《韓詩》「寔」作「實」,云有也之屬,是也。未嘗取以代經。其正文字異仍是師傳本子可知,故其字雖異而聲則同,非若司馬遷以訓詁字代經,義同而聲異也。

此函劉《譜》、舒《譜》、山本《年譜》皆繫於道光五年,然其中言「家君重宴鹿鳴,辱承殷惓致賀,感謝靡涯。前稔大兄先生讀書杭州山寺,此時已還歸不……」正是接前引陳奐之回函而言,故此函之寫作,亦當為距上函不遠之道光六年。

九年春,引之致書陳奐[23],述及念孫父子於陳奐「衍字二條」佩服之情,且表明已於《爾雅述聞》內引用。又就陳奐来函中所述《敝笱》、《九罭》二詩《傳》中「大魚」之訓提出疑議,以為陳奐據段玉裁之說徑去「大」字,乃改《傳》以從《箋》,為不可從。該函最後,引之告知即以所著《經義述聞·毛詩》三冊寄呈又托付陳奐與黃丕烈家商借所藏宋本《荀子》,俾仿照刊刻行世。又據此函,可知引之於八年之冬[24]嘗接陳奐手書一通,並曾作回復及附寄家刻《逸周書雜誌》二冊。之後,又曾托人轉寄《經傳釋詞》一部,然九年二月間陳奐再次作覆時卻仍未收得《逸周書雜誌》、《經傳釋詞》二書及引之之函件。關於這一事件之結果,可藉《昭代經師手簡續輯》所收陳奐致王引之書第二通獲知,此函王大隆先生所輯《三百堂文集》未收,玆錄全文如左:

伯申先生經席:昨奉到去年九月望日復書,幷蒙老伯大人惠教《逸周書雜誌》一種,奐拜頌之下,感謝靡已。所轉送大著《釋詞》一部,已交黃蕘圃先生令孫矣[25]。來書因帶信人道繞河南,復從浙江舍弟處轉寄,是以淹遲半載。所云北宋錢佃《荀子》,去年接信後曾向黃處借錄,黃氏所校錢佃本在世德堂本上,奐所過校錢本在謝刻本上。其宋(錢)本行款及世德本與謝刻本不同之處,皆未暇細校。今來書,行將《荀子》重刻一部,嘉惠來學,奐聞之不勝欣喜,即詣黃家借校,而蕘翁令孫適又遠出,只好竢借到重錄,覓便寄呈。恐勞注念,先此佈聞。二月中旬又有一信,校正《毛傳》訛字十則,錄呈乞教,幸為指示,翹企禱切,肅此具復,誠請著安,不盡依依。後學陳奐頓上。老世伯大人尊前恭請福安。幷謝大校。三月望日謹沖。

細繹此函,可知道光九年三月望日陳奐作書之時,尚未收得上述引之之函(第三通),而此函之目的,在於告知引之,一、所寄兩种書籍已收訖;二、宋本《荀子》暫未借到;三、二月中旬曾有一函,内容為「訛字十則」。

陳奐去函引之後不久,陳奐已得見黃氏,將黃丕烈所校《荀子》過錄並以自校一通寄予京師。引之回函讚曰:「尊校《荀子》按語確為精彩,與家君不謀而合者頗多,所謂德不孤也,佩服之至。」[26]王念孫道光十年五月二十九日所作《讀荀子雜誌補遺敘》亦曰:「去年,陳碩甫文學以手錄《宋錢佃校本異同》寄來都,余據以與盧本相校,已載入《荀子雜誌》中矣。」[27]陳奐之校錄成果,曾為其弟子丁士涵匯鈔為一卷,今可見於王欣夫先生《蛾術軒篋存善本書錄》[28]甲辰稿卷三「荀子校語一卷」條附錄,念孫所採入《雜誌》者十二條,已皆見其中。山本《年譜》以「信中談到已全部收到先生手校本《荀子》的情況來看,其時間亦是此年」[29],將王引之與陳奐書之第三、第五通及陳奐致引之第二通均繫於道光五年。劉《譜》、舒《譜》繫《與陳碩甫書》第三通於道光六年,《與陳碩甫書》第五通於道光七年,然王念孫《讀荀子雜誌補遺敍》云:「去年,陳碩甫文學以手錄《宋錢佃校本異同》寄來都……」則陳奐代校《荀子》並寄校語至京一事當在道光九年可知[30]。王引之《與陳碩甫書》第三通、《昭代經師手簡續輯·陳奐致王引之書》第二通及王引之《與陳碩甫書》第五通内容均緊密相關,其寫作時間亦緊緊相連,故其皆作於此道光九年間由此可確知。

《昭代經師手簡續輯》計收《陳奐致王引之書》四通,其中前三通未收於王大隆先生所輯《三百堂文集》,第二通已見上文所引。又據函中内容分析,其第一通[31]、第三通當即作於引之《與陳碩甫書》第五通收啓之後,全文如下:

謹啓者,九月廿日接奉手教,知《荀子》六冊業已照入。來諭先將《天文訓》[32]一篇鈔錄寄都,奐札詢汪姓從無一音回覆,是以即從黃氏校宋本上倩人寫出。後適在親友家遇見汪姓,因約出城,即將《天文訓》照原宋本細細對校。其《淮南》全書已鈔出三本,據云需明春告蕆也。所鈔《管子》[33],實無妥便,遲遲未寄。邵魚竹兄服闋來京,須十一月中到蘇,可以託寄帶呈無悞。今以《天文訓》二十葉奉達左右,其行款悉依原宋本鈎清矣。大著《述聞》末後數卷倘已刻就,乞便賜下,以付裝成,細意讀之,幸甚幸甚。順請伯申先生著安。後學制陳奐謹再拜。世伯老大人尊前比請福安。

伯申先生經席:臈月八日舍弟歸里[34],接奉手教,幷賜到大著《述聞》二十三卷,自《易》、《書》、《詩》至四《禮》四《傳》,每說一經必令人解頤。國朝經學之昌,至此可稱全盛矣。《毛詩》三卷與鄙意合者頗多,因竊以自喜,而又得擴聞充識,感惠正不可言喻。《荀子》付梓人否?來教云奐手校之本已可照此重刊,原宋本如未鈔寫,則以中止為妙。奈奉諭稍遲,此書業託黃家鈔寫,奐將尊意與黃氏商量,其勢已不能中止,只好多此一費矣。聞黃氏尚有校宋《管子》、《列子》、《淮南子》等書,若思重雕,亦當向伊借錄,錯誤於前,補過於後何如?十一月十二日奐曾修一函,諒蒙照察。知廑遠注,肅載佈聞,謹謝大教,順請崇安。後學制陳奐謹再拜。老伯大人尊前恭請福安,謝教。

陳奐鈔錄《淮南子·天文訓》寄至都中王氏寓所之時,王引之方從事《太歲考》之寫作,而《天文訓》則於其考證極有幫助。故而,引之專意回函致謝云:「拙著《太歲考》十二篇,賴有寄示之宋本《淮南子》又加一證,感荷奚如!」[35]並特別強調:「玆先呈上《太歲考》下卷,祈改之。弟八葉九葉及辨《荀子注》『崒者崔嵬』及《采菽傳》『平平,辯治也』二條,未知是否,統希教正。」[36]

道光九年年底將近,引之又有函致陳奐[37],當為上文所引兩函之回復。據此可知,引之已接到上述兩函及宋本《管子》鈔本、陳奐校語。此外,引之亦將所刊諸書之進度告知陳奐:《荀子雜誌》刻完二卷,將於明年夏秋間刻畢。《述聞·通說》則已刻畢一卷。函中引之又提及曾於此前一月作書與陳奐,然該函現已無蹤可稽。此第六函劉《譜》、舒《譜》繫於道光八年十二月,然據函中所述「收到宋本《管子》鈔本與尊校各條……」則此函作於本年底無疑。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所收之《與陳碩甫書》第七,以函中述及《荀子雜誌》八卷已刻成故,則據念孫《王石臞先生遺文·讀荀子雜誌補遺敍》及上文所考訂,當作於道光十年[38]。劉《譜》、舒《譜》繫此於九年,而以上文所述,九年底《荀子雜誌》僅刻成二卷而已,與事實不符。又此時倩汪氏代鈔之《淮南子》亦屆蕆事,故引之托付陳奐一併代為讎校[39]。陳奐作為段玉裁弟子,說經一本其師,雖段氏有所歧誤亦沿襲不置,且多方為之委曲回護。對此,引之亦直言奉勸,不稍假借:

段茂堂先生《詩經小學》考訂精審,而所引他人之說間有不足存者,如王中丞汝璧之解「日居月諸」,穿鑿支離而乃見採擇,似擇焉而不精矣。想尊著内必不守此曲說也。

道光十年,王引之收到陳奐所寄之校本《淮南子》與蘇州新刻之《儀禮管見》,乃即回復曰[40]:「玆於仲秋兩奉手教,並奉到宋本《淮南子》、《儀禮管見》。」又言:「《儀禮管見》及致胡主政書,已送交。」此事亦可藉道光十二年胡培翬與陳奐書為證[41]:「前歲奉到手示,並《儀禮管窺》一部。」又據引之此函,知陳奐亦有《管子》校本,其間考證皆詳備精審,惜今已難蹤跡[42]。陳奐之《詩毛氏傳疏》,據其自述:「此疏之作,始於嘉慶壬申從學段氏若膺先生於蘇郡白蓮橋枝園,親炙函丈,取益難數。」至此已屆廿載,雖無定稿,然其中精義已屢與王氏父子商榷討論,故此函中,引之勉勵曰:「大著《毛詩考證》不日成編,即當付梓以示來學。弟遠道不及相助,謹以前此所存餘款聊佐剞劂之費,敬祈哂存,萬勿見卻是幸。」此年,引之六十五歲,《經義述聞》全書刻成[43],所主持校刻之《康熙字典》,亦屆蕆事。

又據舒《譜》,道光十一年九月十一日,王引之有「復陳奐書,寄示《讀書雜誌》九種並《漢隸拾遺》一本。按:閔氏據江陰繆氏所藏王氏墨跡錄入《譜》中。」今考閔《譜》原文,可知此函實為復侯官陳恭甫書,恭甫名壽祺,為引之進士同年,非與長洲陳奐陳碩甫書,此當係舒氏一時手誤。

道光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寅時,一代鴻儒王念孫卒於京邸。十三年,引之奉父柩南歸,並於是年冬安葬念孫於江蘇六合縣北鄉東嶽廟鎮南。熱喪之際,引之仍念念不忘摯友之著述,守靈間歇,即致書陳奐詢問其《傳疏》之進度:「大著《毛詩考證》諒已成編,未知何日付梓?」 [44]殷殷關切之意,溢於言表,足徵二氏相知之切,投分之深。

又逾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引之亦辭世,年六十九,予諡文簡。「其仲子彥和,字慕蘧,官蕪湖道,築專祠於儀徵,屬(陳奐)為之篆額。」[45]此時,上距嘉慶二十三年二人相識,已十七年之久。


[1] 王大隆輯《乙亥叢編》本。收陳奐致王引之函兩通。

[2] 羅振玉1918年刊本。收陳奐致王引之函四通,其中第四通已見陳奐《三百堂文集》(王大隆、趙詒琛輯《乙亥叢編》本,1935年)。

[3] 《高郵王氏遺書》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收王念孫致陳奐函一通。

[4] 《高郵王氏遺書》本。收王引之致陳奐函九通。

[5] 上海圖書館藏汪氏郋亭清稿本。

[6] 據閔爾昌《王石臞先生年譜》(復旦大學圖書館藏民國間刊本,下簡稱閔《譜》)「(嘉慶)二十三年戊寅七十五歲」條注:「不見客十七年,係依碩甫撰先生《遺文敍》,前十七年先生方在永定河工次,不應謝客。十七年十字疑衍,當是先生罷官後不見客耳。」閔說可從。

[7] 《師友淵源記》。

[8] 《三百堂文集》卷上。

[9] 卷四《致陳碩甫書》:「垂問《毛詩故訓傳》,欲為釐正,是所托已尊。屢讀大著條示,俱極精審,洵非鹵莽者可以從事。亦思兼治丁氏《集韻》,以考古人音讀,漢魏後之音轉音變,足徵用意之勞。余竊以為《集韻》當先治其紕繆處,如許九訛為許元之類,表而出之,則廓清之功已甚偉矣。奉到繭紙二幅,謹書《毛傳》、丁《韻》鄙著六條,錄呈左右,拜求教正……」

[10] 下簡稱劉《譜》。《高郵王氏遺書》附。

[11] 下簡稱舒《譜》。《高郵王氏父子學術初探》附,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1997年。

[12] 即《三百堂文集》卷下《與王伯申書》辛卯。

[13] 該《譜》「道光五年」條,下簡稱山本《年譜》。見《陳奐研究論集》,林慶彰,楊晉龍主編,臺灣中研院文哲所出版,2000年。

[14] 陽海清《文字音韻訓詁知見書目》,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

[15] 《三百堂文集》卷下《與王伯申書》己卯(此函當作於嘉慶二十五年,王欣夫先生繫於二十四年誤)、《高郵王氏遺文·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一。

[16] 山本《年譜》「道光四年」條。

[17] 《師友淵源記》。

[18] 據閔《譜》,本年王引之有與陳奐函,然不明其具體所指。另據本文之考訂,則此年引之並無作書與陳奐。

[19] 《三百堂文集》卷下《與王伯申書》辛卯(此函當作於道光六年,王欣夫先生繫於道光十一年誤)。

[20] 《三百堂文集》卷下《與王伯申書》辛卯。

[21] 山本《年譜》同此。

[22]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二。

[23]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三通。函中言「拙著《經義述聞》付梓未竟……」,可知其當作於即將刻畢之時。十年,《述聞》行世,則此函作於此前不久可知。

[24] 據下引《昭代經師手簡續輯·陳奐致王引之書》第二通,此函所作時間當在九月十五日,此云「去歲之冬」,當為虛指。

[25] 引之《與陳碩甫書》第三通云:「又有拙著《經傳釋詞》一部轉送江琴濤先生令孫」,江琴濤,即江聲。其孫為陳奐業師江沅。而陳奐此函則云「已交黃蕘圃先生令孫矣」,疑有誤。

[26]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五。此函中有「玆先將已刻之二十卷(《經義述聞》)託令侄寄呈左右」之語,然陳奐之從侄陳兆熊已歿於道光六年之冬,或許此時陳奐別有一侄在京亦未可知,疑不能明。山本《年譜》正據此而定此函為道光五年兆熊未歿前所作,然亦嫌武斷。又下引陳奐回函中言「臈月八日舍弟歸里,接奉手教,幷賜到大著《述聞》二十三卷」,亦不明所指。然此函作於道光九年則庶幾無疑,據李慶《顧千里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道光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千里寄書王引之,答其所詢《荀子》版本事」可知,正是根據顧千里所提供之版本線索,王引之乃囑陳奐代為從事鈔校。

[27] 《王石臞先生遺文》卷三。

[28] 鮑正鵠,徐鵬標點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29] 山本《年譜》「道光五年」條。

[30] 閔《譜》亦繫此於本年。

[31] 山本《年譜》亦繫此於本年。

[32] 案:陳奐曾三校《淮南子》,據《三百堂文集》卷上所收道光四年《影宋鈔本淮南鴻烈解跋》、道光十四年《校本淮南子跋》及上圖藏道光十年陳奐《淮南鴻烈解跋》(清鈔本)可知。函中所言陳奐校錄之《淮南子》,當即指此清鈔本而言。

[33] 道光十四年,陳奐作《明刊本管子跋》,中云:「北宋《管子》向藏黃蕘翁家,舊闕自十三卷之十九卷,影鈔補足。蕘翁歿,其書盡歸汪君閬源家。己丑九月,王懷祖先生屬鈔,乃向汪氏借錄。奐對勘之餘,作《辨誤》一卷,與《雜誌》複者削之,得六十餘則,因自過錄於明刻劉積本。明刻差誤極多,乃知宋本之足貴。」可證此函所作時間。又可參江澄波《古刻名鈔經眼錄》所錄陳奐《管子》跋:「此北宋本《管子》,舊藏黃主政蕘圃家,今為王大司空伯申向汪君閬源借錄囑校。因自校一過,又作考證一卷。時道光九年九月朔長洲陳奐記。」(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年,p.122-124)

[34] 王引之《與陳碩甫書》第五通言「先將已刻之二十卷託令侄寄呈左右」,而此處則又言「舍弟」,山本《年譜》以為當指陳奐從侄陳兆熊而言,然兆熊已於道光六年歿於京師,故將此函繫於道光五年。然據函末陳奐署「後學制陳奐」,而陳奐之父喪於道光四年七月,此時已出二十七月喪期。母喪於道光七年九月,時間與此吻合,故此函所述「舍弟」,當係別指,非如山本所認為之「舍侄」之誤。

[35]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四。引之此函劉《譜》、舒《譜》繫於六年冬,然據上文之考訂,可知其誤。山本《年譜》亦繫此函於本年。

[36]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四。

[37]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六。山本《年譜》繫此函於本年十月。

[38] 山本《年譜》「道光十年」條:「按劉盼遂的《王氏年譜》,此事記作道光九年。然據《荀子雜誌》中的王念孫《敘》,其時間是為道光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這年內送書於先生,疑問很大。並且道光十年秋,王引之在《與陳碩甫書》第八中,還向先生詢問是否收到《荀子雜誌》。如說此事發生在道光九年,實是很不合理。」

[39] 據陳奐手跋:「八卷《本經訓》闕第九葉,十四卷《詮言訓》闕第八葉、第九葉,十六卷《説山訓》闕第二十葉、第十六葉,共計闕五葉。《詮言》、《説山》板心小号,又誤改誤倒,此係宋刻之誤。《詮言》、《兵略》二篇每行下半多損壞不能辨,而全書字既小,印本又漫漶。今得蕘翁手校本互勘,其字迹之隱約者即從黃校本校補,其字迹之全然摩滅者不復校補,恐失其真也。此刻北宋本舊藏揚州曹楝亭家,後藏蘇州黃蕘圃家,近藏蘇州山塘汪閬源家。道光十年六月十一日,陳奐碩甫氏校畢記。」(上海圖書館藏陳奐校《淮南鴻烈》清鈔本)

[40]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八。山本《年譜》亦繫此於本年。

[41] 《汪胡尺牘·胡培翬致陳奐書》第四通,復旦大學藏光緒二十五年刻《靈鶼閣叢書》本。

[42] 此點又可見陳奐《三百堂文集·明刊本管子跋》:「奐對勘之餘,作《辨誤》一卷,與《雜誌》複者削之,得六十餘則。」又張文虎《西泠續記》(光緒十五年刻本)云:「又示《管子補注》,云昔王懷祖觀察念孫作《讀書雜志》,囑以宋板分校,因隨筆記此,彚而成卷,凡《雜志》所已見者皆汰之矣。鉤抉疑義,校訂異同,精核處甚多。」而據江澄波《古刻名鈔經眼錄》(p.122--124)云,嘗見陳奐《管子》自校本,全書眉間粘有「奐案」夾簽甚多,乃是《管子考證》之原稿。

[43] 《經義述聞》於引之生前凡三刻,一刻於嘉慶二年,書凡四冊,不分卷,只五經義。再刻於嘉慶二十二年,書凡十五卷,即江西盧宣旬刊本。三刻即道光七年十二月京師壽藤書屋刊本(見《述聞》卷末標識),書凡三十二卷。然據王壽昌等《伯申府君行狀》:「自庚戌入都侍大父,討論經義,凡有所得即筆於篇,過庭所聞亦備載之。迄庚寅成書,凡三十二卷,名曰《經義述聞》。」(見《高郵王氏遺書·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卷四)則此刻當完成於十年。此說又可參陳鴻森《阮元與王引之書九通考釋》,見於《龍宇純先生七秩晉五壽慶論文集》,2002年,p.485—514,又見於陳氏《清代學術史叢考》「《經義述聞》諸版」條,《大陸雜誌》第八十七卷第三期,1993年,p.4--15。

[44] 《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與陳碩甫書》第九。閔《譜》本年云「有與陳碩甫書」,所指當即此函。

[45] 《師友淵源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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