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9日 星期六

傳譯、度語和筆受

西夏譯經圖
摩尼教高昌抄經圖

近年來,我喜歡用翻譯的角度去理解佛經,好奇他們在怎樣的情況之下進行翻譯,翻譯之後怎樣傳抄,傳抄之後怎樣流傳。
譬如翻譯於西元224年左右的《法句經》(T210),維祇難在三國時代的東吳地區傳授五百偈本,支謙和竺將炎譯成漢語,是寫在竹片、木片、紙張、布帛上?後代的人怎麼保存?怎麼傳抄?
本文我先討論「翻譯」,我見過幾次一部書分給五六人或十多人翻譯的情況,主其事的人大都痛苦煎熬、生不如死,誓言下次如有類似情況,寧可自己全盤攬下,也不要再發生這種「求爺爺、告奶奶」的慘痛。因此,現代的譯事大都是一人獨攬全責,獨自負責漢巴、漢梵、漢藏的對譯。
古代的翻譯團隊則是大陣仗,如《佛祖統紀》的記載:
「第一『譯主』,正坐面外宣傳梵文。
第二『證義』坐其左,與譯主評量梵文。
第三『證文』坐其右,聽譯主高讀梵文,以驗差誤。
第四『書字』,梵學僧審聽梵文,書成華字。
五『筆受』,翻梵音成華言。
第六『綴文』,回綴文字,使成句義。
第七『參譯』,參考兩土文字使無誤。
第八『刊定』,刊削冗長定取句義。
第九潤文,官於僧眾南向設位,參詳潤色。」(CBETA, T49, no. 2035, p. 398, b8-18)

佛教傳到漢地,曾有建議不要翻譯,而是漢地學習梵文(胡文)來用「原文」直接體會經典文字,避免多轉一手,導致理解上的障礙。(實際上,錫蘭、緬甸、泰國、西藏都是用「原文」閱讀佛典)。但是,從後漢安世高、支婁迦讖開始,翻譯佛經已經成為在漢地傳承佛教的既定政策。
漢地佛教顯然沒經過「口誦傳承」的階段,一開始就以「文字傳抄」為主軸,承襲漢地重文字記錄、輕視默誦的文化。另外,漢地佛教也建立了經過「翻譯」的漢文佛典才是真經,而忽略了在中亞及印度也會出現「偽經」的情況。
本文將回溯到三國初期的譯經分工情況。
例如,《長阿含十報法經》登錄:「安世高譯」(CBETA, T01, no. 13, p. 233, b25),《人本欲生經》登錄:「安世高譯」(CBETA, T01, no. 14, p. 241, c24)。
《道行般若經》登錄:「支婁迦讖譯」(CBETA, T08, no. 224, p. 425, c4),《雜譬喻經》登錄:「後漢月支沙門支婁迦讖譯」(CBETA, T04, no. 204, p. 499, b5)。
這些經本是以帶來經本或誦出經本的胡僧為譯人,實際上安世高與支婁迦讖是否通曉漢語,熟諳書寫漢字,而能將胡梵經本譯作漢語而書諸文字,大有問題。這樣子的記載方式,懇訂有一些參與翻譯、書寫的團隊人名被忽視了。
又如《佛說大愛道般泥洹經》登錄:「西晉河內沙門白法祖譯」(CBETA, T02, no. 144, p. 867, a23),《六度集經》登錄:「康居國沙門康僧會譯」(CBETA, T03, no. 152, p. 1, a5)。
這些都是只登錄「譯主」的記載方式,究竟譯主是否真正能翻梵語作漢語?能否書寫漢字?則是宜點重重。
其後,我們見到不同的紀錄方式,《僧伽羅剎所集經》:「罽賓沙門僧伽跋澄齎此經本來詣長安,武威太守趙文業請令出焉。佛念為譯,慧嵩筆受」(CBETA, T04, no. 194, p. 115, c3-5)
這裡記載僧伽跋澄帶來經本、讀誦經文(『』)。竺佛念是將經本的胡梵文字或語言轉譯作漢語的人,慧嵩則是擔任「筆受」的工作,將譯出的漢語以文字書寫下來傳抄。
又如《四阿鋡暮抄解》雖僅登錄「符秦西域三藏鳩摩羅佛提等譯」(CBETA, T25, no. 1505, p. 1, b6),但是從傳世的〈序〉,我們知道《四阿鋡暮抄解》的源流是:「有外國沙門字因提麗,先齎詣前部國,祕之佩身,不以示人。其王彌第,求得諷之,遂得布此」,而到了漢地,「鳩摩羅佛提執梵,佛念、佛護為譯,僧導、曇究、僧叡筆受」(CBETA, T25, no. 1505, p. 1, a12-16)。這是讀出梵本的為鳩摩羅佛提,翻譯的是佛念、佛護,筆受的人是僧導、曇究、僧叡。
以題為真諦所譯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為例,詳細紀錄作:「西天竺優禪尼國三藏法師,號拘羅那他,此云真諦。梁武皇帝遠遣迎接,經遊閩、越,暫憩梁安。...尋此舊經甚有脫悞,即於壬午年五月一日重翻,天竺定文依婆藪論釋,法師善解方言,無勞度語。矚彼玄文,宣此奧說;對偕宗法師、法虔等並共筆受。」(CBETA, T08, no. 237, p. 766, b29-c8)
這是說真諦法師對舊譯不滿,依照世親的《金剛經論釋》重譯,真諦通曉漢語,所以不需「度語」,但是,仍然需要偕宗、法虔等人擔任筆受。
以竺法護譯《佛說須真天子經》而言,卷1:「西晉[9]月氏[10]三藏」(CBETA, T15, no. 588, p. 96, c6),《出三藏記集》記載:「天竺菩薩沙門曇摩羅察(這是『法護』的音譯)口授出,安文、惠白、元信筆受。」(CBETA, T55, no. 2145, p. 9, c10-11)
那麼,翻譯經典時,「傳譯(或稱『度語』)」和「筆受」的職責各是什麼呢?
《出三藏記集》中僧祐認為:「若夫度字傳義則置言由筆。...是以義之得失由乎譯人,辭之質文繫於執筆。或善胡義而不了漢旨,或明漢文而不曉胡意,雖有偏解終隔圓通。若胡漢兩明意義四暢,然後宣述經奧於是乎正,前古譯人莫能曲練。所以舊經文意致有阻礙,豈經礙哉?譯之失耳。」(CBETA, T55, no. 2145, p. 4, c14-25)。
僧祐提到翻譯過程,「度字傳義」是一工作,「置言由筆」又是另一工作。能否以漢語準確地表達梵典原來的義理是「傳譯」的任務,漢文記敘是否通順可讀則是「筆受」的職掌。
雖然,僧祐提到由同一人擔任「傳譯」和「筆受」的情況最為理想,但是,不要說後漢、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就是今日翻譯佛典,既要通曉梵巴語言文字,又要熟稔佛教義理儀軌與歷史,同時譯著能符合學術規範,要一人而能具備眾多經歷,恐怕要百年才能得到一人,翻譯之事非常不容易,大家只要察閱一下當代《經集》、《法句經》、《雜阿含經》的翻譯就知道工作艱難、得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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