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那只算是「死校」,不算是正常的校勘工作,要進行如他所描述的工程,其實「校勘工作」是一件必需的工作。
朋友問我什麼是「死校」?怎樣算是必要的「校勘工程」?
==========
校對的工作是先定義「底本」,然後用來校對「底本」的書稱為「校本」,「校本」可以不只一本。
比如說,某甲想校對印順導師的《雜阿含經論會編》,他必須聲明他手上用的是《雜阿含經論會編》1983初版本或是1994二版本。《正聞出版社》所出版的導師的書,有時不同版本之間的差異很大(例如《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1971, 1978版)比更後的版本有不小的差異)。某甲採用的校本是《房山石經》、《大正藏》紙本、《大正藏》CBETA本與《高麗藏》,然後,某甲只是將「底本」和「校本」之間的差異「死板」地記錄下來,而不去判定哪一版本的哪一差異較為合理,這就是所謂的「死校」。
我們以當年《大正藏》的編訂為例,當年採用的「底本」是《高麗藏》(二刻),使用的「校本」有《思溪藏》(代號【宋】)、《崇寧藏》(代號【元】)、《徑山藏》(代號【明】)、《聖語藏》(代號【聖】)、《宮內本》(代號【宮】),方廣錩教授在台灣「國家圖書館」的演講指出,他發現有些《大正藏》指出的差異是出自「不完全可靠」的民國初年的《頻伽藏》!這樣是不符學術規範的!不可以使用你未列出的「校本」來作校勘。
我們回到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的校對來,例如,某甲校出了:
1. 《雜阿含8經》卷1:「不顧過去色,不[11]欲未來色」(CBETA, T02, no. 99, p. 1, c24-25)
[11]欲=欣【元】【明】。
《會編 11經》(p.10)直接作「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而未出校勘註記(術語稱為「未出校」)。
2. 《雜阿含14經》:「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隨順覺」(CBETA, T02, no. 99, p. 2, c20)
《會編 20經》(p.18)作「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離隨順覺」,並出校勘註記。
3. 《雜阿含263經》:「譬如伏鷄,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10]餾,消息冷暖」(CBETA,
T02, no. 99, p. 67, b1-2)[10]餾=留【宋】,=鷚【元】【明】*。
《會編 46經》(p.58)作「譬如伏鷄,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卵,消息冷暖」,並出校勘註記。
這樣子僅列出差異而不加判定,則稱「死校」。
對讀者較有幫助的校勘應作:
1. 合理可從,《雜阿含79經》亦作:「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CBETA, T02, no. 99, p. 20, a13)。
2. 合理可從,《雜阿含14經》亦作:「若於色味隨順覺」、「若於色患隨順覺」。
佛光《雜阿含14經》此處未作訂正。
3. 不可從。《雜阿含263經》原錄文「隨時蔭餾,消息冷暖」,「蔭」是「蔭凉、冷卻」,「餾」是「增暖」。「消息」是「增減」引申為「照顧」之意,如《雜阿含289經》卷12:「四大色身或見十年住,二十、三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復小過。」(CBETA, T02, no. 99, p. 81, c13-14)
[10]小=少【宋】【元】【明】。
所以經文的意思是「如果依照適當的時候去(幫雞卵)陰涼或增暖,照顧(雞卵)的冷暖」,因此不用改字。
========
佛典校勘有「古典校勘」所包含的「對校、本校、他校、理校」與「跨文本比較研究」,前者求「初譯文本的真」,後者求「印度文本的真」。以下舉例說明:
1. 對校:這是在同一部「佛教文獻」的不同譯本之間作校勘。這也是最容易從《大正藏》頁底註看到的註記。
如《雜阿含810經》卷29:「聖弟子爾時身身觀念住,異於身者,彼亦如是隨身比[7]思惟」(CBETA, T02, no. 99, p. 208, a29-b1)[7](丘)+思【聖】*。
「比」是「等、類」,「異於身者,彼亦如是隨身比思惟」是指「與『身身觀念住』不同的『受受、心心、法法觀念住』也如同『身身觀念住』的方法去思惟」。所以《聖語藏》的「比丘」是訛誤。
《雜阿含1139經》卷41:「如是[2]比諸惡人者」(CBETA, T02, no. 99, p. 301, a8)
[2]比+(丘)【宋】【元】【明】。
理由同上,應作「比」字,而不是「比丘」。
2. 本校:依據同一「底本」的其他處經文,作為校勘的依據。
《雜阿含14經》卷1:「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隨順覺」(CBETA, T02, no. 99, p. 2, c20)
3. 他校:依據其他類似的佛教文獻的內容,作為校勘的依據。
《雜阿含20經》卷1:「深經亦如是說」(CBETA, T02, no. 99, p. 4, b25)
1. 對校:這是在同一部「佛教文獻」的不同譯本之間作校勘。這也是最容易從《大正藏》頁底註看到的註記。
如《雜阿含810經》卷29:「聖弟子爾時身身觀念住,異於身者,彼亦如是隨身比[7]思惟」(CBETA, T02, no. 99, p. 208, a29-b1)[7](丘)+思【聖】*。
「比」是「等、類」,「異於身者,彼亦如是隨身比思惟」是指「與『身身觀念住』不同的『受受、心心、法法觀念住』也如同『身身觀念住』的方法去思惟」。所以《聖語藏》的「比丘」是訛誤。
《雜阿含1139經》卷41:「如是[2]比諸惡人者」(CBETA, T02, no. 99, p. 301, a8)
[2]比+(丘)【宋】【元】【明】。
理由同上,應作「比」字,而不是「比丘」。
2. 本校:依據同一「底本」的其他處經文,作為校勘的依據。
《雜阿含14經》卷1:「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隨順覺」(CBETA, T02, no. 99, p. 2, c20)
《雜阿含14經》其他經文作:
「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若於色味隨順覺」
「我於色患有求有行,若於色患隨順覺」
印順導師以此為理由,推論其應作「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離隨順覺」。
《雜阿含20經》卷1:「深經亦如是說」(CBETA, T02, no. 99, p. 4, b25)
印順導師以對應的《瑜伽師地論》為依據,將「深」字改作「染」字。
《雜阿含65經》卷3:「如觀察,如是分別、種種分別、知、廣知、種種知、親近、親近修習、入、觸、證二經,亦如是廣說。」(CBETA, T02, no. 99, p. 17, b14-15)
印順導師以對應的《瑜伽師地論》為依據,將「親近、親近修習」訂正為「親近、修習、多修習」。
《瑜伽師地論》卷86:「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CBETA, T30, no. 1579, p. 783, b1-8)
4. 理校:
《長阿含7經》卷7:「[13]童女迦葉」(CBETA, T01, no. 1, p. 42, b25)[13]童女迦葉~Kumāra-Kassapa.。
以戒律不許比丘與同女同宿、同行為依據,判定「童女迦葉」應為「童子迦葉」。
《增壹阿含4.3經》卷3〈弟子品 4〉:「十二頭陀,難得之行,所謂[16]大迦葉比丘是。」(CBETA, T02, no. 125, p. 557, b8-9)[16]~Mahā-Kassapa.。
《增壹阿含18.4經》卷9〈慚愧品 18〉:「是時,彼梵志婦聞此語已,即歡喜踊躍,不能自勝,前白大迦葉曰:「唯願梵志恒受我請,在此舍食。」是時,大迦葉即受彼請,在彼處受彼食。是時,婆羅門婦見迦葉食訖,更取一卑座,在迦葉前坐。」(CBETA, T02, no. 125, p. 589, b9-13)
《大智度論》卷68〈兩不和合品 47〉:「十二頭陀:一、作阿蘭若,二、常乞食,三、納衣,四、一坐食,五、節量食,六、中後不飲漿,七、塚間住,八、樹下住,九、露地住,十、常坐不臥,十一、次第乞食,十二、但三衣。」(CBETA, T25, no. 1509, p. 537, a20-23)。
《增壹阿含18.4經》敘述大迦葉入民舍受請食,恐怕不是實情。
5. 跨文本比較研究:
《雜阿含344經》卷14:「多聞聖弟子於病如實知、病集如實知、病滅如實知、病滅道跡如實知。
「云何有病如實知?謂三病——欲病、有病、無明病——是名病,如是病如實知。云何病集如實知?無明集是病集,是名病集如實知。云何病滅如實知?無明滅是病滅,如是病滅如實知。云何病滅道跡如實知?謂八正道,如前說,如是病滅道跡如實知。」(CBETA, T02, no. 99, p. 94, c16-24)
此段經文的「病」字,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依對應的《瑜伽師地論》及巴利《中部9經,正見經》訂正為「漏」字。
《法句經》卷2〈道行品 28〉:
「是道無復畏, 見淨乃度世,
此能壞魔兵, 力行滅邪苦。」(CBETA, T04, no. 210, p. 569, a20-22)
依巴利《法句經》與梵文《優陀那品》及甘肅博物館藏001號「《法句經》寫本」,第一句訂正為「是道無復異」。
《雜阿含65經》卷3:「如觀察,如是分別、種種分別、知、廣知、種種知、親近、親近修習、入、觸、證二經,亦如是廣說。」(CBETA, T02, no. 99, p. 17, b14-15)
印順導師以對應的《瑜伽師地論》為依據,將「親近、親近修習」訂正為「親近、修習、多修習」。
《瑜伽師地論》卷86:「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CBETA, T30, no. 1579, p. 783, b1-8)
《長阿含7經》卷7:「[13]童女迦葉」(CBETA, T01, no. 1, p. 42, b25)[13]童女迦葉~Kumāra-Kassapa.。
以戒律不許比丘與同女同宿、同行為依據,判定「童女迦葉」應為「童子迦葉」。
《增壹阿含4.3經》卷3〈弟子品 4〉:「十二頭陀,難得之行,所謂[16]大迦葉比丘是。」(CBETA, T02, no. 125, p. 557, b8-9)[16]~Mahā-Kassapa.。
《增壹阿含18.4經》卷9〈慚愧品 18〉:「是時,彼梵志婦聞此語已,即歡喜踊躍,不能自勝,前白大迦葉曰:「唯願梵志恒受我請,在此舍食。」是時,大迦葉即受彼請,在彼處受彼食。是時,婆羅門婦見迦葉食訖,更取一卑座,在迦葉前坐。」(CBETA, T02, no. 125, p. 589, b9-13)
《大智度論》卷68〈兩不和合品 47〉:「十二頭陀:一、作阿蘭若,二、常乞食,三、納衣,四、一坐食,五、節量食,六、中後不飲漿,七、塚間住,八、樹下住,九、露地住,十、常坐不臥,十一、次第乞食,十二、但三衣。」(CBETA, T25, no. 1509, p. 537, a20-23)。
《增壹阿含18.4經》敘述大迦葉入民舍受請食,恐怕不是實情。
5. 跨文本比較研究:
《雜阿含344經》卷14:「多聞聖弟子於病如實知、病集如實知、病滅如實知、病滅道跡如實知。
「云何有病如實知?謂三病——欲病、有病、無明病——是名病,如是病如實知。云何病集如實知?無明集是病集,是名病集如實知。云何病滅如實知?無明滅是病滅,如是病滅如實知。云何病滅道跡如實知?謂八正道,如前說,如是病滅道跡如實知。」(CBETA, T02, no. 99, p. 94, c16-24)
此段經文的「病」字,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依對應的《瑜伽師地論》及巴利《中部9經,正見經》訂正為「漏」字。
《法句經》卷2〈道行品 28〉:
「是道無復畏, 見淨乃度世,
此能壞魔兵, 力行滅邪苦。」(CBETA, T04, no. 210, p. 569, a20-22)
依巴利《法句經》與梵文《優陀那品》及甘肅博物館藏001號「《法句經》寫本」,第一句訂正為「是道無復異」。
1 則留言:
from 印順 : 英譯成唯識論序
1. 中國是大乘佛教國,對佛法有過卓越的貢獻,並影響了日本、韓、越的佛教。中國所發展的唯心大乘,是本體論的。如華嚴宗說「性起」,禪宗說「性生」(六祖說:「何期自性能生萬法」);還有天臺宗說「性具」。與緣起論為宗本的,玄奘所傳的唯識學,並不相同。
2. 中國的大乘佛教,有他自己獨創的特色。然從承受於印度的大乘來說,那就不是臺、賢、禪、淨,而是中觀(三論宗)與瑜伽(唯識宗)了。
3. 佛教進入了世界佛教的時代。中國佛教界,要發揚中國所發展的,也應發揚中國所保存的。從印度傳來,保存了印度佛學的勝義,而為今日中國所獨有的聖典;將之貢獻於世界,應是中國佛教徒的責任!
4. 中國所保有,而為其他佛教界所沒有的,最重要的是:中觀系的《大智度論》;瑜伽系的《成唯識論》(《瑜伽師地論》,西藏也有譯本,還有梵本的〈菩薩地〉);還有說一切有部的《大毘婆沙論》。太虛大師曾經提議,把這三大部譯為藏文,並由法尊法師先譯《大毘婆沙論》(沒有完成),也就是對中國佛教寶藏的珍重!
5. 民國五十六年秋天,中華學術院召開華學會議,香港韋兼善教授來臺灣出席。會議終了,來靜室相訪。取出所譯的《英譯成唯識論》,告訴我譯為英文本的經過,並請我寫一篇序。我欽佩韋教授為學的精誠;並為這部華文佛教所保存的,代表唯識學正義的論書,將傳布西方而歡喜!
6. 我想,還是略敘瑜伽唯識的源流,以確切說明《成唯識論》,為繼承彌勒瑜伽正義的論書,以表示我對《成唯識論》的讚揚,對韋教授譯為英文的欽仰!民國五十八年九月一日,印順序於臺北報恩小築。
大正新脩大藏經 (3030 種)
https://www.kanripo.org/catalog?coll=T&label=%E5%A4%A7%E6%AD%A3%E6%96%B0%E8%84%A9%E5%A4%A7%E8%97%8F%E7%B6%93
KR6n0001 瑜伽師地論-唐-彌勒菩薩
https://www.kanripo.org/text/KR6n0001/
1829瑜伽師地論略纂(16卷) 1830成唯識論述記(20卷) 1831成唯識論掌中樞要(4卷)
1832成唯識論了義燈(13卷) 1833成唯識論演祕(14卷) 1834二十唯識論述記(2卷)
韋達 :成唯識論英譯 : Wei Tat tr. : Cheng Wei-Shih Lun ( Doctrine of Mere-Consciousness)
http://www.dhalbi.org/dhalbi/
印順導師與 香港佛教
http://www.buddhismmiufa.org.hk/buddhism/people/yunshun_HKBuddhism.htm
印順 : 英譯成唯識論序
http://yinshun-edu.org.tw/zh-hant/book/export/html/2518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