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亨寺版《增支部1.9.1經》:「第九 放逸等品
一
「諸比丘!此失者,是少量,是所謂稱譽之失。諸比丘!此是得中之最上者,是所謂慧之得。是故,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我等應以慧之得而榮。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CBETA, N19, no. 7, p. 19, a11-14 // PTS. A. 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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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此經為〈8 結交善友品〉第 11 經,而非〈9 放逸等品〉第 1 經。
菩提比丘(102頁)與關則富老師(79頁)均將此經編為〈8 結交善友品〉。
莊春江老師與元亨寺版則編作《增支部1.9.1經》。
上引元亨寺版《增支部》經文兩處「失」字應作「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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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站亦將《增支部1.8.11經》編入下一品《增支部1.9.1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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