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邱若龍《Gaya》與《賽德克‧巴萊》--2:正文

906 

以下引自

http://proj1.sinica.edu.tw/~anthrocamp/html/8th_paper/110705_lesson5-1.pdf

《Gaya》與《賽德克‧巴萊》:非政治角度看霧社事件的二部影

邱若龍

一 有關「霧社事件」的影視作品
(一)早期影視作品的「霧社事件」
(二)2005 年公視《風中緋櫻》
二 《Gaya:1930 年霧社事件與賽德克族》紀錄片
(一)gaya 與Sediq
(二)吟唱出記憶
(三)舊膠捲中 祖先的身影
三 參與《賽德克‧巴萊》美術顧問
(一)商標與族名爭議
(二)跨越不同文化的橋樑
 

一 有關「霧社事件」的影視作品

「霧社事件」是賽德克族Tgdaya 群六個社的族人,在莫那魯道領導下於1930 年10 月27 日對在霧社地區的日警及其眷屬等所發動的「武裝抗爭」。事件的慘烈世人皆知,到今天80 週年來已有相當累積的討論與研究等豐碩成果,而日本方面則更甚之。連國民政府在戒嚴時代極力打壓台灣本土歷史文化時期,「霧社事件」卻因有「抗日」的「政治正確」而時有討論或大張旗鼓的紀念活動。

但是,不論是戰前日本以「反日」的「兇蕃」來描述莫那魯道也好,或是戰後國民政府褒以「抗日」「英雄」來歌頌莫那魯道的「愛國情操」,這些觀點都是非賽德克人的角度,而是兩個有仇的外人的各自解讀。

近年台灣社會開放,資訊發達,賽德克人自己也多有發表不同以往的「霧社事件」觀點,學者也開始跳脫「政治正確」角度加以研究。惟對社會大眾較有影響力的影視作品則是較少呈現。

(一)早期影視作品的「霧社事件」

根據我的瞭解,有關霧社事件的電影最早是由何基明導演於1956 年所拍攝的台語片《青山碧血》,何基明導演日本時期曾任職於台彎總都府理蕃課,負責拍攝日警有關原住民的宣傳影片,並到部落放映的工作,對霧社地區有一定程度的瞭解。可惜本片並未流傳下來,據何導兒子說:「底片可能賣給製帽工廠,做成了帽子的襯邊去了」。但由留下的幾張劇照來看,本片是在實地實景拍攝,演員所穿的原住民服及日警服裝都是真品。在畫面上除主角等由平地人演出外,臨時演員都是當地賽德克人所擔當,風景建築看來有其真實感;至於劇情方面,在當時應當是「正確」的抗日情節吧。

說到實地拍攝,有一部日本戰前拍攝的戰爭宣傳電影由李香蘭主演的《沙韻之鐘》,這部電影所拍主題是發生在宜蘭南澳的泰雅族地區,但它卻在不是「實地」的「霧社」拍攝,反而讓我們看到1930 年代霧社地區的風情。本片雖然與霧社事件無直接關連,可是片中出現的原住民有為的「愛國青年」的名字叫「三郎」,反派的「不良蕃丁」,最後懺悔痛哭的角色名喚著「莫那」,其中的奧妙自在不言中。

再者,就是1965 年由洪信德所導演的台語片《霧社風雲》,劇情從影片的本事來看內容,與歷史事實相去甚遠,控訴日人暴行則是當然的主軸;族人穿著服飾有如印地安人般頭插羽毛的創作型,甚至婦人穿著日月潭邵族與觀光客合照用的「山地服」。何基明導演於1993 年《電影欣賞》雜誌訪問時被問起此片,何導的評語是「作者不熟悉他們(原住民)的習慣,拍的不寫實…」。

此片之後,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不再見到有關霧社事件的電影,但電視則是每有對日抗戰主題的節目時,多會加以報導霧社抗日事件,如〈大時代的故事〉、〈中視60 分鐘〉、〈華視新聞雜誌〉等新聞報導式節目呈現。都不時地讓台彎人民一直記得卻又不太瞭解的知道霧社事件這一回事。

筆者於1990 年出版花了5 年時間才完成的《台灣第一部調查報告漫畫書:霧社事件》,從此一直有幸參與了幾部有關霧社事件的影片製作,當然還是像公共電視紀實片類較多。

1993 年左右台視曾播出一部5 集連續劇〈莫那魯道傳〉,由陳震雷(阿郎)自導自演,說到此片原本是由一位叫單美真的一半賽德克血統的女導演所籌劃,也找過我一起參與,後來發現與台視的資深製作人觀念完全不符,當時資深製作人認為「出草獵人頭」是陋習,應該改為獵「豬頭」而無法溝通,最後我們兩人都退出,而變成了阿郎自由發揮的連續劇。戲裡莫那魯道不但成了「達魯固人」,還向日人下跪的「趣味劇情」。

這些年剛好也是台彎社會漸漸開放,原住民族運動興起,但這部片大概沒什麼人看,收視率不好,所以沒有人抗議。後來阿郎也因肝病過世而不了了之。隨著原住民意識抬頭,處理有關原住民議題時如有不尊重之處,原住民也不再默不吭聲,但有時也會不小心捲入原住民內部爭議的時候。

(二)2005 年公視《風中緋櫻》

2005 年公共電視文學大戲,鄧相揚原著、萬仁導演執導的《風中緋櫻》20 集連續劇,筆者為美術顧問。這部《風中緋櫻》的原作者鄧相揚老師是國內研究霧社事件的權威,導演萬仁更是拍過多部社會關懷議題電影的名導演。

本連續劇是以霧社事件為背景的真人故事所改編,劇中主角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花岡二郎之妻-花岡初子(高彩雲)的故事。本劇從一個原住民女性的角度切入歷史,象徵原住民被殖民一直處於被支配的地位,最後莫那魯道的抗日也一樣把原住民捲入一個悲慘的局面,是一部很有意思的霧社件事戲劇。

這部片子算是考據相當用心的片子,原住民族、日本軍警服裝、道具、場景都相當講究。雖然族人對《風中緋櫻》使用國語發音稍有微詞,但筆者認為在某種程度上也做到了推廣的作用,讓許多完全不瞭解歷史的婆婆媽媽也認識到霧社事件。《風中緋櫻》也開創了使用大多數原住民演員的戲劇,在視覺上原住民的形象,是非常有特色,這有別於過去使用平地人演員扮演原住民是非常不同的。

拍攝過程中也遇到「有意思」的事情,像是拍攝地點花蓮地區族人的認知中的傳統服裝與戲服不同,而認為劇組作錯衣服了;更有觀眾用二次大戰時代的日軍服裝來質疑戲中的軍服等,像這樣因認真考據而被罵的事也會發生。

製作階段時,正好遇到賽德克族內太魯閣群的獨立與正名之爭,劇組還一度被趕出秀林鄉,被鄉長嗆聲:「拍賽德克族的戲,不要來我們太魯閣族的地方拍!」 由此事便可看出,霧社事件題材不再是過去用抗日的「政治正確」大帽子可以壓住的,也不再是「泰雅族民族英雄」這個共同的情感下可以行得通的。

這反映出回到原點,霧社事件、莫那魯道、賽德克族與日本人、泰雅族,甚至布農族、平地人等錯中複雜的關係。因此,瞭解國家體制(日本國)與原住民傳統價值觀與大自然中生存法則等問題,才有可能是重新認識霧社事件,令日本人眼中「不可思議」的事件的另一條線索。

二 《Gaya:1930 年霧社事件與賽德克族》紀錄片

筆者於1984 年有幸認識到霧社事件餘生族人Obin-Tadaw,也是花岡初子戰後改漢名為高彩雲老太太,而得知許多霧社事件的故事。再經由她的介紹,找到更多位曾參與戰鬥的老人家,如溫克成、蔡茂林、曾少聰、還有也在霧社事件現場,也曾著書的耆老高愛德等人,還有許多婦女如邱寶秀、黃阿笑與馬紅莫那的養女張呈妹等…,其中黃阿笑老太太正是事件前發生莫那魯道長子Tadaw-Mona (達道莫那)與日警吉村巡查發生鬥毆當天結婚典禮的新娘。這些清流(川中島)部落的族人們讓我認識到霧社事件不再只是歷史書上幾頁簡單可以交待的文字,而是一群活生生的人的故事。

這個故事有悲慘的一面,也有其壯烈豪氣的一面,生而為人,不只是吃飯睡覺而已,人的尊嚴、人的靈魂可能比肉體的安逸更重要,當年日本政府以建設山地為由驅使族人勞役,又拖欠工資的不平等待遇,自是族人所不能忍受的,但霧社事件真的只是為生存而戰鬥嗎?我在決心將此事件畫成漫畫時,就覺得背後也許有更大的動力,不過在畫漫畫時,並沒有完全以這個想法去完成,畢竟當年最想知道的是整個霧社事件的過程,所以所畫的也都是表面上像流水帳一樣的歷史,所不同的是加入一些族人方面的親身口述,補充了文獻漏掉的一些東西。

漫畫出版時期,原住民族運動也常把莫那魯道當成是原住民族共通的英雄,以抗暴先驅的角色加以崇拜。在那個時期確實需要一個象徵性的英雄人物,而我也很高興自己畫出這本漫畫,讓許多人讀到這個故事。不過有一次一位拍紀錄片的朋友江冠明帶我的漫畫去春陽村找Toda 的老人作訪問,老人翻翻漫畫後,把他丟到垃圾桶。我雖然知道Toda 群賽德克人在霧社事件後和Tgdaya 群是對立的,一個打日本人,一個幫日本人打他們,甚至最後又發生第二次霧社事件,二群人曾經很長一段時間勢不兩立,隨著時間久了漸漸淡化,我沒想到一本漫畫會讓一個老人勾起兩群人不快的記憶,但政府每年為霧社事件及莫那魯道舉辦紀念活動,Toda 人雖沒有參加,想必他們的心情一定也很複雜。

抗日及親日,日本時代的兇蕃或友蕃,到了國民政府時代,一個成「英雄」,另一個又成了「狗熊」,隨著政治環境變化,立場不同,霧社事件可以讓任何政治意識型態利用,而族人就隨著別人給他貼標籤,義士的後裔、走狗的後代…等之名。所以霧社事件及莫那魯道的評價,可以說是離霧社越近就越歧異。越外圍就越無爭議,平地人、他族原住民都認為他是個英雄。而在霧社地區就是極端的看法,只是過去政治不開放,高壓下沒有外人聽聞而已,撇開政治的、國家的角度,我實在很想知道賽德克三群的人,是如何看待霧社事件及莫那魯道?當年日本人又是在什麼樣的狀況下無法防範的被「起義」掉,後來又是什樣的原因能讓賽德克人最後「自相殘殺」。

相信當時即使大部分日警當局不瞭解賽德克人,也一定有人是「蕃通」,知道賽德克人想的是什麼?只是大環境下也沒什麼辦法的情況下,最後只能保住自己性命,以及後來利用「以蕃制蕃」的方法來報仇吧。事件過了幾十年,族人也有「讓我們有忘掉歷史的權力」及「不談霧社事件就是一種善意」的想法,但歷史事件早就是一件公案,就算我們自己不談,外人也是一樣要研究,而其目的各有不同,結果是與事實越來越遠的可能。

所以我想,我應該拍一部以賽德克人思想下的角度來看霧社事件的片子,於是我就很「主觀」的自以為「客觀」的決定,以賽德克人傳統的世界觀、價值觀,也就是gaya 祖訓觀點來製作一個紀錄片,也順便告訴大家:我的漫畫內容不是我亂蓋的,有老人作證。只有加入gaya 的角度來看,才能補充霧社事件的事實。

本片全名為《Gaya:1930 年的霧社事件與賽德克族》,使用語言為賽德克族語;拍攝主要對象包括賽德克三群(Tgdaya/Toda/Truku);以16 釐米拍攝,片長100 分鐘左右紀錄片由三個軸線串連,包括現代賽德克生活剪影、各群族老口述gaya 及其神話,以及霧社事件當事人親身經歷的口述。

(一)gaya 與Sediq

gaya 是賽德克語,中文很難找到可以直接對應的名詞,舉例說:如果一個人沒有規矩、無禮、作壞事,這個人就是沒有gaya 的人,賽德克語稱之為「uka gaya」(沒規矩的人)。簡單的說,就是賽德克人所遵循的祖訓、法律、習慣,亦是該族的世界觀和價值觀。

它告訴賽德克人該作什麼?不該作什麼?人從那裡來?人死後又會到那裡去?什樣的人才是好人,什麼樣又是歹人,也如同宗教般深深印入賽德克人的腦中,它既是思想的,也存在於現實中,它左右了賽德克人的一切行為,從出生到死亡。

照此說法,全世界的人都有自己的gaya 才對,但世界各民族發展方向不同,生存條件與大自然環境各有其脈絡,賽德克人的gaya 就是非常有民族特色而自成一格的文化,可說完全沒有受到世界上「主流」文化的影響。這可說是台灣處於地球「五大文明」之外的「化外之地」的極邊緣,賽德克族生存之地又是台灣中央山地中山中之山,遺世獨立的發展著。直到「漢人」來台也動搖不了。所謂「生蕃」,賽德克人自古以自己的gaya 生存於台灣中部山地幾千年,可說是這片大地就是gaya 的世界。

賽德克人相信人來自中央山脈白石山和能高山之間牡丹岩附近一半石半樹之樹根處,賽德克語稱為「pusu qhuni」,誕生了人類也就是賽德克人。賽德克語:sediq,人也。

賽德克耆老來自德魯固群盧山部落的Away-Bijeh 用吟唱方式道出:

我自幽暗的谷地
誕生在此時
我們的祖先
我們的祖先啊
以前呀
我們往何處去
我們往何處去啊
或為人類
爬上樹枝樹梢
我們從此樹身誕生
我們從此誕生成為人類…

賽德克人稱此巨石巨木為「pusu qhuni」,一個民族有一個明確的來源,而又在離家不遠處的高山雲霧間…是幸福的。

根據gaya,賽德克人必須紋面才能得以成人,紋面是每個賽德克人所追求的目標,有紋面的人才能結婚,更重要的是有紋面的人當他過世後,才有資格走過hakaw utux(祖靈橋/彩虹橋)進入靈界,與祖先見面,這樣才是Sediq balay (真正的人)的一生。

這樣完美的社會文化在國家體制進入後,是不容許他繼續存在的。女子的紋面資格較無問題,傳統上女孩有獨力完成由抽麻直到織布製衣的工作能力,就可刺上額頭及臉頰的紋面;但男子刺上紋面可是必須參加過「出草」,獵過敵人首級,這樣嚴苛的考驗才能刺上額頭及頤紋。故日本殖民政府控制霧社地區後,必嚴格禁止紋面(有相同文化的泰雅族、太魯閣地區也是)。

霧社地區從1897 年「深堀大尉探險隊」全滅事件後,再到1902 年埔里守備隊的人止關之役、1903 年的干卓萬事件,及1906 年隘勇線前進霧社等,反復的和日本政府戰鬥,直到1913 年日本政府才得以施行「南投廳全面禁止刺青」的政令,在當年不只賽德克、泰雅族各群頭目皆被迫按指印宣誓,放棄這項自古傳下來的祖傳印記,畢竟在武力抗爭失敗,失去自主控制權後,賽德克人新生一代被迫改變,不再紋面。日本當局以如有新的紋面,即認定有獵首行為,將以殺人罪加以逮捕。而開始有了「無刺墨結婚」者的出現,這樣的改變可說是數千年以來的重大事件,但這是不自願的行為,有多少人在心裡仍堅信祖先的遺訓呢!

不要說1930 年代,連筆者去拍紀錄片時受訪耆老都還感嘆的表示,如果像過去一樣紋面的話,應該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在當年仍不時有人偷偷紋面而被處罰,傳統價值觀即使在高壓統治下,也不容易消失,只是在等待時機而已,更何況失去紋面不只是現世的榮耀的和成婚的問題,它最大的影響是賽德克人死後失去與祖先的聯繫,等於剝奪了他人生的完整,成了過不了彩虹橋的孤魂野鬼,才是可怕的事呀!

由於霧社地區的賽德克人並非完全是敗給日本的軍事武力而「歸順」的,1903 年中了布農族的計才是主因,所以或多或少賽德克人並不認為日本人有多了不起,日警的和親政策使許多賽德克頭目和日本人成了姻親,才讓賽德克人不但忍耐多年,還有時幫日本人打擊其他所謂作亂的兇蕃,立下了不小功勞(這就是賽德克人內部既存的的紛爭)。但也是日本人的雙重標準,讓莫那魯道看破其改善風俗的說法,如大正九年的Salamaw 事件,日本人鼓勵賽德克人去馘首抗日的泰雅族人,相信當時賽德克人一定也想:總有一天我會再根據祖靈的旨意去獵首,而不只是幫日本人「代工」而已。

「莫那魯道一生曾獵頭幾十次,並且是一個個出擊獵殺而不是集體出獵,沒有人可以制服得了他,是非常勇武的人」看過莫那魯道獵首的老人如此說。沒錯!紋面與獵首確實密不可分,但不只是為了紋面而獵首,賽德克人稱獵首為「mu-gaya」,也就是「執行祖訓」以祖靈的福佑而進行獵首,具有「神判」的意義,也是賽德克人gaya 裡最重要的依據。

賽德克社會不像排灣族的階級社會,貴族酋長決定是非,也非阿美族的老人政治,賽德克人如有爭議無法解決時,「頭目」(日警強加的頭銜)或勢力者在賽德克稱為qubusuran(部落兄長之意)也沒有權力決定,而是由祖靈utux 才能判是非。平權社會的賽德克頭目有義務而無權力,他只是個公正人。有爭議的雙方個別「出草」或一方「出草」,有無獵獲頭顱則是祖靈的判決。

獵頭不是萬無一失的,心術不正的人或理虧的人,祖靈不但不會福佑他獵到首級,還有可能會被敵人所獵呢!所以賽德克人是用生命在為自己的清白證明,「mu-gaya」不是隨便的事,是何等神聖的的行為,是賽德克社會穩定的力量。

當然此等公平的事被日警剝奪了,國家式的和平雖然帶來安穩的生活,但賽德克的心靈卻失去了依歸。

以上這段文字,在現代人或當時代的非賽德克人來看,似乎有點不對勁,不過這就是文化不同,後來的人憑什麼認定自己的文化較優,而改變別人。當然要改也可以,那麼像霧社事件這樣的事件就很難不會發生了,「互相獵首是人的命運!」老一輩的台灣人對「蕃仔出草」是多麼的懼怕,我片中有訪問到一位親眼見過出草獵頭的holok 人老太太,正如他眼睛所見的確實是一幕可怕的血腥畫面,但她看不到的是賽德克人捍衛gaya 的內心。

人類互相殘殺也不是新鮮事了,殺了敵人凌虐屍體或是割其肉烹煮下肚是中國人常幹的事,有誰不羞辱敵人屍首的呢?賽德克人就不會!賽德克人當獵獲敵首時,對待敵首是充滿友愛和憐惜的,供奉他吃食、喝酒甚至抽煙斗,並相信當獵首者死亡時他所獵到的頭將陪伴他一起過彩虹橋。

賽德克人說:「生前你是我的敵人,死後你已是我的朋友」,賽德克人相信,「自己如被敵人所獵頭,敵人當也會以朋友相待。」就是這些觀念與大多數民族不同,賽德克人的gaya 自然不是現代國家所能容忍的。敬重大自然凡是得經過夢占、鳥占或依祖訓而行事都被視為迷信或惡習,以國家利益為名的屠殺才是進步的。

霧社事件決不是一件祥和、仁愛的事。在日人看來,為賽德克人帶來安逸生活是進步的事,賽德克人也不吝嗇分享大自然的資源,是日警勞役過多,是日警不尊重部落的婦女,是日警要法辦莫那魯道的兒子嗎?這些歷史寫得很囉唆的事,應該也都是霧社事件發生的原因,賽德克人也是人,還是真正的人呢!真正的人該過真正人的生活才對。

但事實是1930 年'霧社地區早已被開發成了所謂的「模範部落」,賽德克人早已不是從前自由自在的賽德克人了。但是他們離祖先的生活方式並不遠,祖先的gaya 連小孩都能耳熟能詳,只是日本人要他們必須丟棄罷了。莫那魯道也許不一定討厭日本人,日警中也有好朋友,但是族人中的年輕人實在無法忍受當工人的生活,過去狩獵的樂趣、獵首英雄的榮耀都與他們無緣。莫那魯道也許不忍心將來這些年輕人都上不了彩虹橋,全被丟棄至深谷中,獨自到了靈界是多麼殘忍呀!他才會在族人年輕人的請求下帶領發起這起事件,但回到過去是不可能的事了。

所以當莫那魯道發起了對日本人的出草真是為了生存而已嗎?莫那魯道去過日本,他也說過日本人比濁水溪的石頭還要多,他知道他們是打不贏日本人的,就算殺光了霧社的日本人還有台灣其他地方的日本人會來,就算全台灣的日本人都殺光,日本還有更多的日本人…。霧社事件發生後,日本軍警於第二天就攻到了霧社街上,而整個霧社街卻不見抵抗,賽德克人都到那裡去了?我們從訪問中得知大部分的人回到自己的部落舉行祭典,慰問敵靈,殺豬喝酒、跳舞,準備辭世。所以由此推測,莫那魯道與賽德克人可能是為了「死」才發動霧社事件的。賽德克人要的可能是與祖先見面的權力,我們無法在訪問中確切知道有人在死前去紋面,但有人提及事件前有人已先紋了面。後續所發生的歷史都已經記載得很詳細,許多婦女老人小孩上吊自殺(回到樹上,回到賽德克所誕生的樹上),樹上上吊死的人有如果子一般,還有樹因而折斷。男人則戰鬥到最後一顆子彈後,一樣在樹枝上上吊自殺。只有莫那魯道為了不被日本人所找著,跑進連猴子都很難爬到的地方,用三八步式騎兵槍轟腦自盡。賽德克人是為了走過彩虹橋(hakaw utux)而發動霧社事件的。「人生雖然縮短了,卻是完整的」。我是這樣認為…。

(二)吟唱出記憶

我拍這部片子並不用任何旁白,也沒有任何配樂,我認為任何加工進來的情緒是多餘的,片子只讓老人家談談他們不一定想談的事情。我在1990 年代製作這部片子並沒有辦法真的回到當時,現代賽德克人的生活有些沒變,但有大部分可能只存在老人家還剩下的記憶中,「歷史是講不清的,模模糊糊可能比較接近事實」Away-Bijeh 事件現場身歷其境的老人家以歌聲唱出了自己的感受:

他們開戰了!他們開戰了!
戰鬥哦!戰鬥唷!
你是真Mona-Rudo 呀!
你是真Mona-Rudo 呀!
孩子要穿越痛苦的幽谷啊!
孩子要穿越沉重的殺戮戰場唷!
他們分散 又分散呀!
在山的頂端 在頂端唷!

令人憐惜的年青鬥士們
可惜的年青鬥士們
tanah tunux(日本人)唷!
全部的tanah tunux(日本人)唷!
分散又分散,凝聚一堆的屍骨呀!
你們將之殺戮!殺戮!

「在我幼小的心靈,我曾經看到此一悲殘呀,當時只是個15 歲的小孩子…」

真是可憐啊!
請指引我們回去的路
我的人…唷!
迎接新生命的感覺
我真正的父親呀!非常欣喜唷!

「這是霧社事件混戰中我所見所感的想法,我年紀雖小,但我很勇敢,見到日本人的血濺滿自己的身體,也不怕,…這是以前的事了,在這裡告訴你們。」

賽德克人像風一般的意志,強烈的感情與堅實的信仰,就像石頭一樣。曾經在霧社地區炸了開來!如今賽德克人(小而美)安靜的生活在21 世紀,這些後代們都因其祖先的事蹟而驕傲,與他們同在一個島上的我們也與有榮焉!

(三)舊膠捲中 祖先的身影

另外找了一些日本時代30 年代的默片,其中就有何基明導演任職於理蕃科時所拍攝的霧社地區原住民生活及日警巡視蕃社的影片;其次《高砂族素描》是一部30 年代霧社地區賽德克族人日常生活的影片;最重要的是《霧社蕃害事件》現場影片,這部長達5 分鐘的《霧社蕃害事件》是大阪〈朝日新聞〉於事件後第一時間所拍攝的畫面,內容有日本軍警討伐隊攻佔霧社街、公學校運動會場的慘狀、山砲隊飛行機的出動,以及親日蕃與日警聯合行動等畫面。我將之完整穿插在片中,不加入任何話語,也不剪輯。這樣觀眾才比較能感受到「好像跳入到那個時代般…」。

另外,也大量使用了舊照片,都是一些難得一見的珍貴照片。本片有些畫面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可怕(比如說「出草」獵人頭的相片),但為呈現文化與歷史不得不放入。也讓現代人認識傳統賽德克族人祖先的生活是多麼不容易,距今只不過幾十年,變化如此之大,由此可知,對賽德克族人的衝擊可謂空前。

三 參與《賽德克‧巴萊》美術顧問

再來說《賽德克‧巴萊》,這部耗資6 億台幣的商業大片,相信不用我多介紹,大家應該早已知道。魏德聖導演的傳奇故事《海角七號》也是全台灣響噹噹的。目前《賽德克‧巴萊》影片甫殺青,尚未上映,況且我也不是小魏,到底要談什麼呢?如題目所說:「賽德克‧巴萊」,與gaya 一樣都算是非政治角度看霧社事件的片子。

拍攝《Gaya:1930 年的霧社事件與賽德克族》之際,小魏導演曾是我拍攝團隊的義工之一(義工很多全片都沒拿薪水,至今仍深深感激),當時小魏說他想將霧社事件拍成劇情片的夢想,得知我正拍攝紀錄片就跑來了,他希望能找到一個切入點,之後,他完成了劇本並得到優良劇本獎,並自費200 萬拍預告片,得到非常的好評。《海角七號》後拍片的夢想實現了,並經過十個月的辛苦拍攝於前日殺青進入後期,大家都舉目等待這個講台灣尊嚴的鉅片。

小魏邀我擔任此片的策畫與美術顧問,並找來國際團隊打造了壯麗的場景,劇情也相當精彩。不過我認為此片除了這些以外,最重要的是這部片講霧社事件的觀點也是以賽德克族的gaya 為思想、紋面、彩虹橋,這些概念來串成故事,不再是以往愛國、抗日的那一套。更重要的是片子是以賽德克語發音的,這將是本片最大的價值。

(一)商標與族名爭議

不過最近卻發生了一些賽德克族不滿的聲音,報上也大肆的報導「族名被登記為商標」、「族名變成不當商品名稱」等等,也有族人學者懷疑劇情違反gaya 的習慣或是莫那魯道沒有槍殺自己太太等歷史也無解的事實。

小魏並被媒體指為「貪婪的平地商人、消費原住民」等等負面消息。這件事情小魏也已解釋過並已放棄專利權。事情暫告一段落,這實在是想不到的發展。

就一部本意是向賽德克文化致敬的片子而言,難免有些遺憾,這使我開始反省到底是那裡出了問題。我所認識的小魏決不是「愛錢」的人,否則他的「海角七號」發了就可以退休了,現在他又背了幾億的債,只為理想拍出一部好電影。是賽德克人「愛計較」嗎?也不是!賽德克人就像其祖先一樣,勇敢的捍衛族名的「尊嚴」而已!那到底是怎麼了?這些事又讓我回想起「霧社事件」。

霧社事件以前,日人自認為是在幫助賽德克人「進步」呢!我想這是兩種「文化」的問題,「電影圈」或「商業體系」與原住民的「文化衝突」。隨著近年原住民的意識覺醒,原住民文化復振運動等,不再像戒嚴時代一樣被壓制,原住民希望跟外界是有互動的。過去時代,那種我拍我的、你不懂「電影是一種專業!」

那個時代已經不再了!

雖然小魏是我知道影視圈內對原住民文化相當尊重,也算最有誠意和原住民溝通的人了!但是大環境中,如果此片的預算如此之大,在商業發行中必定會有許多商業操作。就我所知,族人並不反對電影之上映並也十分期待。但許多Hollywood 式的行為,如發生於這部片子也許族人的內心會五味雜陳。(好比說看著族人上吊自殺時,嘴裡吃著爆米花。)這些事情,也許是我想太多。

但總之過去原住民與電影人的接觸並不多,大多是紀錄片工作者,劇情電影以原住民為題材的案子還算少。但雙方對「電影」、「內容」看法可能會有落差。尤其是「歷史」、「文化」,原住民最擔心的是會不會有誤導?而電影人的最擔心的是「好不好看」?這兩件事到底相不相容,也不是無解。也許發生這樣的事,反而可讓雙方有機會互相了解,找到解決之道。否則以後任何有關原住民的電影,「賺錢也不行」(變成消費原住民)、「不賺錢也不行」(投資者跑路)。如何雙贏將是有意拍攝原住民題材的電影人與原住民將來最大的課題。

《賽德克‧巴萊》這部片子,也許時機上有他的良機,也有他「不利」的地方。怎麼說呢?也許早幾年想拍霧社事件題材時,很可能不到條件:比如整體國片的市場、海內外觀眾對台灣原住民的陌生、原住民演員不足、族語人才的網羅(當然如果是用國語演,就沒有這個問題)等等。更重要的是若不是原住民自主性的覺醒,像以這樣gaya 為思想觀點也是出不來的(原住民不講,你怎麼會知道呢?)但現在以市場、技術、資金來說都不是問題的時候,卻有了新的議題,比如像風中緋櫻拍攝時(太魯閣與賽德克族名之爭一樣),《賽德克‧巴萊》正式開拍時,賽德克族內又有新的變化,那就是「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成功,賽德克族正式成為中華民國原住民第十四個族名。

不了解賽德克族正名過程或是賽德克族內部支系的人就會覺得這是甚麼奇怪的說法?有問題嗎?怪怪?從前中華民國政府根據日本政府的分類法,將賽德克族分成泰雅族之中,統一稱泰雅族。其實賽德克族與泰雅族固然文化、習俗、信仰等等來源非常接近。但兩族的語言卻已到溝通困難的程度,可說是兩種不同的語言,過去學者也曾以亞族的方式來畫分兩者。而賽德克族內部又分為三種支系分別為「Tgdaya」、「Toda」及「Truku」,而這三個支系又分別向花蓮方向遷徙發展,最終成了六個部族,那就是中文上所稱的「霧社群」、「道澤群」、「土魯閣群」、「木瓜群」、「桃賽群」及「太魯閣群」。霧社、道澤、土魯閣分佈於南投縣仁愛鄉的族人被學者稱為「西賽德克族」;木瓜、桃賽、土魯閣等花蓮地區族人則稱為「東賽德克族」。東、西兩地內的族人關係也不完全是地理上的分別,因為木瓜群和霧社群就是由Tgdaya 群分別出來的。

道澤和桃賽是同宗,土魯閣系則發展出內外太魯閣與巴托蘭太魯閣,有點複雜吧!隨著時間的流動與地理的隔絕,東西雙方有了不同的歷史記憶及自我認同。但雙方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我們不是泰雅族」,政治開放後,族人獨立運動也動起來。但東西族人卻有不同的族名要求,花蓮太魯閣系的族人又是人數上的多數,西部族人因歷史因素(如霧社事件)及山區分散的條件沒有東部來的團結及方便,結果由泰雅族獨立出來後,族名竟然成了「太魯閣」族!政府認定「太魯閣」族後,西部族人譁然,因為在他們的認知「賽德克」才是「人的意思」,「太魯閣」只是地名或六個支系之一的名稱。怎麼倒過來成為全體族名,無法接受,因而分裂。

賽德克受到空前的「刺激」,不但舉辦了至霧社事件以來幾十年無人想處理的「三群因霧社事件而產生的恩怨情仇問題」以「和解祭」象徵著三群不再被歷史所困擾,積極而團結的要求政府給予正名!也成功了!

正是這樣的氣氛中,《賽德克‧巴萊》這部電影,族人的關注又多了新的角度,會不會因此「破壞、團結」的疑慮出來了!賽德克族好不容易被正名也是幾十年最團結的時期。族人一方面期望片子能成為族人打開知名度(當然有人不以為然),一方面也擔心電影的感染力會重啟歷史創傷及族群仇恨。之所以族名被商標化,賽德克人反彈會如此大,是因為背後有這些民族分裂的傷痛。

(二)跨越不同文化的橋樑

當然這些問題都不是十幾年前我在拍《Gaya》紀錄片時,及小魏在幾年前拍預告片時會出現的與想到的問題,但它確實出現了,也必須面對。有人也許會說:別人拍納粹及南京大屠殺怎麼都沒有那麼多問題?這裡我想很簡單的回答,那就是那些題材也拍得太多了;再說打狗落水,日本、德國也不敢說什麼!而牽涉到民族問題的題材可能比較能類比的是美國人拍電影也不敢有種族歧視的觀點出現,好比最近出現的高中生出於無知好玩的動機而製作了污衊雅美族文化的網路影片等,我不是說這部片子會有這樣的問題,但是被別的民族拍攝時自己多少會有些擔心。

原住民族的歷史與文化,在國民黨專制時代不但不被重視,還被嚴重扭曲,以大中華民族的思考邏輯,將之列為炎黃子孫,好不容易從「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原住民們特別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名稱,更不希望再受到任何傷害。關於族內紛爭也是,因為我們過去不談,反而讓事情敏感,如果有像美國人拍南北戰爭電影那樣,拍出同國族為不同理念而犧牲生命,造就了後來偉大事業的故事,日本人拍幕末時代的故事也一樣相殺的雙方都有同樣熾熱的心,流出來的血同樣為了「祖國」一般,也許有一天我們台灣的觀眾也有機會用這樣寬大的角度看待歷史。不過我們才剛開始而已。

我相信有心拍攝原住民題材的文化工作者,都是為原住民族文化所感動而投入的。但光有熱情及理想是不足的。認識文化差異,尊重文化才更重要。

所以我想說,拍電影也許不難,但要拍好原住民的電影確實不容易,因為這是跨文化的工作。不同民族的文化,加上不同專業的文化,如果能好好製作這部電影,將成為跨越不同文化的橋樑,就如同彩虹橋一般,美麗而充滿意義。

結論

自從20 多年前第一次認識到賽德克族的朋友與霧社事件,我深深的被這件壯列的事件所吸引,一開始只為莫那魯道與族人們的精神所震憾,便決定以自己所熟悉的漫畫形式將其表現出來,隨著田野間與族人更多認識後,我發覺到賽德克人的生活方式與思考模式及其古老的傳統價值真是讓大開眼界,原來人類的文化是可以如此多樣,每個地區環境不同,不同民族可發展出其極致的文化。往後除了漫畫書,我也以插圖、卡通動畫、油畫及雕塑,以及參與戲劇製作等形式表現,有趣的是,每一件事的主題都離不開霧社事件與原住民。

此1996 年拍攝的《Gaya》紀錄片讓我有機會將這些我所尊敬的老人身影留下來(雖然有很多人來不及,先走了…),以前第一次與他們生活時便覺得他們的生活比較像「人」,後來才知道原來他們的族語裡真的自許為「Sediq balay」(賽德克 巴萊)意指真正的人!現在我以賽德克人女婿的身分,希望有更多人來瞭解賽德克人,如果有我可幫忙的部分,自是盡力而為。

在此分享拍攝這部片子的心路歷程與想法。同時對想瞭解霧社事件的朋友們,提供另一個觀點的可能,至於對不對,或許是我幻想過多,都有可能。

=============================

另外請參考《地圖會說話》部落格:

http://richter.pixnet.net/blog/post/29731977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版主:
借您的文轉貼
http://www.taiwanonline.cc/phpBB/viewtopic.php?f=21&t=1110&p=70594#p70594
我會註明出處和聯結

台語與佛典 提到...

沒問題。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