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5日 星期日

漢譯佛典的標點工程(2),攝頌的標點與識體例---法友飛鴻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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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ha,

2012年五月在法鼓山上曾和惠敏法師、果暉法師、杜教授私下就「佛典標點」交換意見,杜教授和我認為,標點一事本就艱難,要作到「萬無一失」當然會遷延時日。但是如果「輕率為之」,不是佛弟子尊經重法的態度,能盡心力求其少過少錯,本來就是份內的事。兩位法師則認為當然不會有人會「輕率為之」,但是,既然「十全十美」、「萬無一失」很難達到,也沒有人敢保證他的工作成果絕對沒有任何閃失,反倒是應該運用「電子佛典訂正迅速、成本不高」的優勢,應儘速標點,再作訂正。所以這當中需要斟酌、拿捏,並且考慮如何在第一次標點的基礎上,儘速推展更精審的現代標點。

另外,還有兩個層面值得思考:1. 《大正藏》的句讀誤謬是人盡皆知,讀者幾乎眾口同聲認為「《大正藏》的句讀不值得參考」。 CBETA 電子佛典已經贏得教界、學界信賴而齊口交讚,如果因標點工程不夠嚴謹,造成負面評價,這樣的損失不僅是「白璧微瑕」而已。基本上,本著敬仰與愛護的心,希望不會有某一部經被評作「標點紊亂」。2. 試看《大正藏》出書之後,即使學術界普遍知道「句讀失格,頗失學術水準」,在《大正藏》出版已近八十年之後,為何仍未再版更正?這絕對不是人力、財力不足的單純原因而已。基本上,學術界總是珍惜資源,別人未作的,會有人去做。但是沒有學者願意發表一篇論文去改兩、三個標點符號。以單卷本《雜阿含經》(T101)為例,如果沒作標點,總會有一天有一個碩士生,會以標點與校勘單卷本《雜阿含經》為題目作一篇論文,如果標點已經完成,他可能會選其他部經,而不選別人已經作過(而可能只有95%正確度)。

所以,你說的:

但現在是電子資料,修訂容易,可以不用一開始就設定太高門檻,免得佛典電子化工程推展困難(甚至胎死腹中)。

我們的做法是:CBETA 先大規模做出可以改塑的"基礎材料"(包括本文、新標),然後接受大家的意見來逐步修訂。」

我可以理解,但是,你的立足點和我的立足點之間不是「無底深坑」(台語),我們都可以往對方的立足點稍微靠攏一點。

基本上,標點可議之處可分為兩類,第一種是見仁見智,有「妥適」與「不妥」的考量,而沒有「正確」與「錯誤」的問題。第二種則是「錯誤的斷句標點」,會造成讀者困惑,對情境、語氣的描述不正確,不成完整句義,甚至造成誤解「法義」、誤解「教說」。

第一種可以暫且不論,第二種正是急需改正。

以下我就討論第六點「辨別原作體例」,與「攝頌」的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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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點「辨別原作體例」,例如,《出曜經》解說一首偈頌,會「先標偈頌」,接著可能會以「譬喻 apadana 或 avadana」的形式解說偈頌,或者以註釋書的形式逐句解釋記誦的本意,或者兼具兩種形式。(前者類似《韓詩外傳》,只有故事而不解說字句的涵義;這一故事可能真確,也可能不真確,或與歷史記載不符。後者類似朱熹《詩集傳》,只解釋字義、句義,沒有故事)。每一偈頌的詮釋最後可能重述「此一被解說的偈頌」,也可能不重述偈頌。如果不能警覺此一體例,就會標點失當,分章錯誤,無法警覺「篇章脫落」的情況。在其他經論也有可能要考量「體例」的狀況。

至於攝頌標點,

「嗢陀南」是一種偈頌形式,所以你這樣標就可以了:
T17n0765_p0664c28P##重攝前經嗢陀南曰:
T17n0765_p0664c29S##「蓋結劫兩心, 業二意前行,
T17n0765_p0665a01s## 僧破及僧和, 斷慢修不逸。」

請參考下列關於攝頌的蘇錦坤論文:

(2008a),〈《別譯雜阿含經》攝頌的特點〉,《正觀雜誌》45期,5-80頁,南投縣,台灣。

(2008b),〈藉助巴利《尼柯耶》解讀四阿含攝頌〉,《第二屆巴利學與佛教學術研討會》,台北縣中和市放生寺,嘉義縣南華大學協辦,台灣。

蘇錦坤,(2009a),〈《雜阿含經》攝頌初探—兼談印順導師在《雜阿含經》攝頌研究的創見〉,《福嚴佛學研究》4期,89-139頁,新竹市,台灣。

蘇錦坤,(2009b),〈再探漢巴文獻的〈比丘尼相應〉—馬德偉教授〈《別譯雜阿含經》的比丘尼相應〉一文的回應〉,《正觀雜誌》51期,1-30頁,南投縣,台灣。

蘇錦坤,(2010),〈《增壹阿含經》攝頌初探〉,《福嚴佛學研究》5期,59-114頁,新竹市,台灣。

基本上,攝頌有關於單一經典的攝頌,稱為「內攝頌」,

有約十經結為一攝頌,

《分別功德論》卷1:「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故。以十經為一偈也。」(CBETA, T25, no. 1507, p. 32, b2-5)。

有結「品名」為攝頌,

《出曜經》卷20〈21 恚品〉:「沙門(12)及道(13),行(14, 利?)斯(15?)愛念(16),雜(17)水(18)華香(19),馬(20)恚(21)為十」(CBETA, T04, no. 212, p. 716, b13-14)

以內攝頌為例,標點以前必須先確認「此一攝頌的字詞」隱括的是那一段落,才下標點。例如

《雜阿含58經》卷2:「陰.根.陰即受 二陰共相關 名字.因.二味 我慢.疾漏盡」(CBETA, T02, no. 99, p. 15, b2-3)

陰:「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CBETA, T02, no. 99, p. 14, b14-15)

根:「此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CBETA, T02, no. 99, p. 14, b21-22)

陰即受:「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CBETA, T02, no. 99, p. 14, b25-26)

二陰共相關:「是名比丘陰陰相關也」(CBETA, T02, no. 99, p. 14, c2)

名字:「是名為陰」(CBETA, T02, no. 99, p. 14, c8)

:「若所有受、想、行,彼一切觸緣故,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為識陰。」(CBETA, T02, no. 99, p. 14, c15-16)

:「是名色味」(CBETA, T02, no. 99, p. 14, c21)

我慢:

「於此生我慢」(CBETA, T02, no. 99, p. 15, a1)

「無我慢」(CBETA, T02, no. 99, p. 15, a3)

疾漏盡:「如是知,如是見,疾得漏盡」(CBETA, T02, no. 99, p. 15, a10-11)

由此一對照,可以知道經文「味」只有一段,而「我慢」的解說有「我慢」、「無我慢」兩段。攝頌「二味」應該作「味」,而攝頌「我慢」很有可能是「二我慢」。如此,整首攝頌標點就會成為「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名字、因、味,二我慢,疾漏盡。」(要如此標點的話,就必須附上「標點註記」。)

其他攝頌則必須先對應出經號,再予標點,例如

《別譯雜阿含經》卷12:「曠野(214)素彌(215)蘇瞿曇(216),華蓮(217)石室(218)及毘羅(219);毘闍(220)折羅(221),憂波折羅(222),[10]第十名動頭(223)」(CBETA, T02, no. 100, p. 456, b21-23)

[10]第十名動頭+(無趣仙人(215),汝今喪子(216),華敷於上(217),眾生誰造(218),汝上壯年(220),欲生何處(221),何處受身(222))

                                  Yif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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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雲和尚說過一個故事。
虛雲老和尚:「看《楞嚴經》,若不歸宗,跑馬看花,就不中用。要讀到爛熟,就能以後文消前文,以前文貫後文,前後照應,則全經義理,了然在目,依經作觀,自得受用。古來行人,從此經悟道的很多。溫州仙岩安禪師,因看: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當時破句讀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於此忽有悟入。後人語師云:『破句讀了也。』師云:『此是我悟處!』畢生讀之不易,人稱之曰安楞嚴。」
而研究教理不對嗎?(不會陷入文字般若嗎?)

我也不知道,不過有人問過廣欽老和尚。
慧根師接著問:「請問老法師,對研究教理有何看法?」
廣欽老和尚答:「沒有什麼看法,我覺得很自然,你們以研究教理弘法,我以修行弘法,一樣嘛!」
又問。
慧根師問:「弘揚佛法,在現在這個時代,應以何種方式較為中肯?」
廣欽老和尚答:「唉!剛剛講過了,你們是以讀書弘法,我是以念佛弘法,都須要。」
以上的話,都是我在解釋過去行為,並且堅定自己標點意志而已。

這一事例,我有一些想法。為漢譯佛典作標點符號,是要「反映原作的原意以及協助讀者閱讀」。原文應在何處斷句,如前篇所舉的例子,既有梵巴文獻可供評斷,也有其他古譯的註解可以參考,有時候是「鐵案如山」,不容妄作曲解。至於要怎樣破句讀經,修行才能得力、才能開悟,這不在「佛典標點」的範疇裡。「佛典標點」不是對眾開演佛法,也不是禪師上堂可以當頭棒喝,橫說豎說,文獻學裡自有文獻學家規,不許自由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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