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耆那教跟我們毫無瓜葛,但是,了解耆那教的教義可以喚醒我們思考:哪些是佛陀的教導?哪些不是佛陀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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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耆那教主張「凡這個人感受任何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全都因以前所作。」(《增支部3.62經》),《中阿含19經》卷4〈業相應品 2〉:「諸尼乾等如是見、如是說,謂人所受皆因本作,」(CBETA, T01, no. 26, p. 442, c2-3)。《雜阿含977經》卷35:「若人有所知覺,彼一切本所作因」(CBETA, T02, no. 99, p. 252, c15-16)。
用白話來說,就是主張「今生所受、所作」都是「過去業(特別是過去生所造的業)」造成的,雖不一定如此,卻隱藏著「宿命既定論」。
佛教則主張「有因失調而生病、有自害、他害等自己造新業與別人造新業所影響」,也就是說,過去業是否感果,感果的輕與重,仍然跟今生所作有關。
佛教主張「修中道行,以四聖諦、八正道為修行。」
3. 耆那教主張「修諸苦行,令過去業盡,更不造新業,斷於因緣,於未來世無復諸漏。諸漏盡故業盡,業盡故苦盡,苦盡者究竟苦邊」。
4. 耆那教出家眾有「天衣派」與「白衣派」。
佛教出家眾則以「袈裟」為法服,一開始即禁止灰衣或裸形。
5. 佛教的主要教義「無我 anatta」,不管此字被解釋作「non-self 無我」還是「not-self 非我」,耆那教沒有類似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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