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本版不以「天龍國」稱「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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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汝等草民無知,不得以天龍國形容京畿,且「龍」字,犯朕忌諱,

今後將「龍」字省略,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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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蘋果電子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41020/491117/

《蘋果》近日接獲北市府公文,指《蘋果》網路日前報導「天龍國加油站受污染」,市民反映「天龍國」一詞有歧視北市及市民之虞,市府已將全案轉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理。不過多數受訪民眾都認為這個字眼還好,可輕鬆看待。

《蘋果》昨在北市街頭隨機詢問近10名路人對「天龍國」一詞看法,多數人不清楚其典故及意義,民眾呂勝昌說,只是開開玩笑,應無歧視問題。宋先生則說,這是蠻有趣的說法。曾為捷則以為天龍國是在說台北人花錢如流水。楊佩慈則推測,應該是要說台北市跟龍一樣雄壯的意思。鄭哲霖則認為這個字眼有點歧視味道,對台北人不公平。

據了解,「天龍國」一詞應是源於《海賊王》漫畫中的角色,書中的天龍人族群,處處享有特權。自認血統高貴,不屑與百姓呼吸相同的空氣,所以時時都戴著氧氣罩。

北市觀傳局行政科長沈永華表示,只要投訴案件具體明確有對象,就會進行處理,該案確實民眾是投訴《蘋果》,所以把該內容意見轉給NCC。觀傳局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局裡認為天龍國是主觀的認知,並不屬於歧視,可認為是在消遣台北人自認高人一等,屬感受問題。

NCC表示,網路非單一主管機關權責,NCC只是召集相關主管機關成立民間防護機構,此案非NCC權責。(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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