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有兩種人,一種是把「世界、事件、事物、人物」分為兩種的人,一種是不分為兩種的人。
身為一個「譯人」,我喜歡將我的譯作加註。
我的譯作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有譯注的,一種是沒有譯注的。
我翻譯的作品其原作者有兩種,一種是授權讓我翻譯,從此不聞不問,直到印成白紙黑字交給他;一種是要求審訂譯稿還要求審訂編稿,如果期刊的編者不在事先提供編稿讓原作者審稿,他就要求抽稿,不授權出版。
台灣期刊的編者有兩種,一種是有讓原作者校稿的,一種是不讓校稿的。絕大部分,至少是我遇到的編者都是第一種的編者。第一種的編者也有兩種:一種是只提供一次校稿的,一種是提供多次校稿,像禪宗裡「老婆心切」的禪師一樣,寧可讓自己熬夜編排的編稿作廢,讓作者、譯者一改、再改、三改、四改,沒完沒了地改。
既然我喜歡將的譯作加上註解,為何還有譯作沒有譯注?理由十分簡單、正當。原作者不許加譯注。曾經有一位編者,捨不得我苦心翻檢,十分珍貴的譯注放諸東流,跟原作者展開水磨功,一盧、再盧、三盧、四盧,談了六次(比美諸葛亮的「六出祁山」),最後得到美好的結果:「譯作不許擺譯注」。
「譯作為何要譯注」呢?有時是譯者要表達自己的才學即使未超出原作者,至少也與他相當,有一點「我勝、我似、我劣」的味道。「原作者為何反對譯者安上譯注」呢?以下的文章,或許可以給出給力的答案。
翻譯過程當中最具挑戰的任務是,原文引了中文,譯者必須把這句「原文」(就說是英文吧)倒回「原作的中文」,「倒回」的方法有兩種,一是重翻一通,自我感覺良好;一是「上窮碧落下黃泉」,把引用的原文「借屍還魂」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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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譯注〉----劉錚
http://www.douban.com/note/216804050/
2012-05-28 11:46:13
譯作常有譯注。或對罕僻地名、人名、文化背景略作解說,或對譯文處理加以交代,讀者稱便,或許有存在的理由吧?。不過,依我看,加譯注最好有所節制,切勿喧賓奪主,尤其應以「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為原则,自己不很清楚、不大明白的事就別曲為之說,耽誤讀者的時間了。
近讀內田樹《日本邊境論》(郭勇譯,上海文化出版社 2012年3月第一版),裡頭有這樣一句:「你靈魂的成熟,不能指望任何人,必須靠自己實現。『這裡是羅德斯島,從這跳下去吧!』」(第117頁)針對引文,譯注曰:「出自山川健一的小說《這裡是羅德斯島,從這跳下去吧!》。羅德斯島,位於愛琴海的東南端,屬於希臘。」
「這裡是羅德斯島,就在這裡跳躍吧!」這句話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資本論》等經典著作中引用過。去年吳亮先生出版的回憶錄《我的羅陀斯》,也用了這個典故。它來自《伊索寓言》裡的一則故事,故事講一位運動健將旅行歸來,對眾人說了幾句大話,說在外邊表現如何出色,在羅陀斯(即現在的羅德島)跳得遠極了,連奧林匹克選手都比不上他。旁邊有一位聽不下去了,就說:「這裡是羅陀斯,就在這裡跳躍吧!」意思是說,別吹了,有什麼真本事,趕快讓大伙見識一下吧。
再回頭看上述譯文及譯注,我們就知道了,「跳下去」是不對的,說出自山川健一的小說,也是強作解人。本來就名不見經傳的作品,我們一般是不會當典故用的。
譯注,最走火入魔的形式,就是特意寫上「不詳」二字。比如翟理思《中國和中國人》(羅丹等譯,金城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中有一句:「‘diavolo’最近被引入歐洲,它是一項古老中國的消遣娛樂。」(第192頁)譯者注曰:「Diavolo,不詳。」這真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事實上,diavolo是誤植,應作diabolo,是扯陀螺、空竹的意思。
再如《中國和中國人》中講到元宵節,說:「這一形式一直延續了300年,唯一變化的就是這一狂歡節增加了兩天,總共有六天。延長節日需要得到官方的同意,這項功績要歸功於一位姓「錢」的人,歷史記載暗示,他為之花費了不少銀兩。」(第302頁)對「錢」加了一個譯注:「Ch'ien的音譯,具體為誰不詳。」事實上,文中依據的是史料是《容齋隨筆》:「西京正月十五前後各一日看燈,宋增為五夜,因錢氏納土,展至十八。」錢氏納土,指吳越國末代國王錢弘俶將統治的國土獻於宋。文中說「總共有六天」,誤,應為五天。說姓錢的人「花費了不少銀兩」,也理解錯了。
無論如何,既然不了解,略過就好了,寫上「不詳」二字,是在討沒趣。
譯注體現的往往是學問,沒達到一定的學術水平,其實就不必貢獻意見了。在《福樓拜文學書簡》(丁世中譯,北京燕山出版社2012年2月第一版)裡,福樓拜在致屠格涅夫的一封信中說:「幾乎每星期一,我讀這位好人左拉的書時,都有點惱火。」(第182頁)譯者於「左拉的書」之後加注,曰:「可能指左拉寫的三幕歌舞滑稽劇《玫瑰花蕾》。」原文寫的是j'ai un acces d'irritation en lisant les feuilletons de ce brave Zola,這 les feuilletons明明是「連載」的意思,根本不是什麼「書」。而劇本每周連載的,我也從來沒聽說過。法國 Folio文庫版的《福樓拜書信選》,由 Bernard Masson編選,該書在此處加注說,左拉在共和派的報紙《Le Bien public》上有每周一次的戲劇、文學評論。可是,在Francis Steegmuller 選譯的英文版《福樓拜書信》裡,譯文卻作 I'm irritated when I read our good Zola's article [in the newspaper Le Voltaire],報紙的名字是《Le Voltaire》,而非《Le Bien public》。到底誰說的對?我講不好,然以此知譯注之難。
近年所讀書中,譯注加得好的,要數《身體之重:論「性别」的話語界限》(李鈞鵬譯,上海三聯書店2011年8月第一版)這一種。譯者每每糾正原著的誤植及引文出處差錯,頗下了一番功夫。這種譯注實在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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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iyuan.com/read.php?tid=1288
冯象:读注
一世上的书可分两类,有注的和没注的。
有一天,我的洋教女从她的神话书上抬起头来,指着我看的书问:这是什么?Faustina,我说。那阵子她刚开始学着读故事,我的任务,是替她把不会念的神明鬼怪的名字念出来。不,这是什么?她把小手指摁在 Faustina后面拖着的那个阿拉伯数字上。啊,是个脚注。脚注是什么?就是下面这一段话。一段话是什么?嗯,那是写给大人看的。
我在查阅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Faustina是哲人皇帝奥勒琉(161~180在位)的美人皇后。吉本写道,那哲人生性老实,耽于玄思,常为奸佞小人蒙蔽,皇后风流出轨亦不觉察,还提拔过她的几个相好,并且在自己的记事本(后人题为《沉思录》)里向诸神谢恩,赞叹妻子“如此忠顺、如此温柔而风姿又那么美妙单纯”。接着,便是那条给大人看的脚注(卷一章四,注4,括号内是我的插注):
见《沉思录》1:17。全世界都笑话[皇帝]轻信;不过达茜尔夫人(Mme. Anne Dacier,1651~1720,路易十四朝才女、大翻译家)向我们保证——这种事我们可信赖一位夫人——丈夫嘛总是能骗过去的,只要妻子肯屈尊,扮一扮假就行。
为什么?身旁的小读者还在追问。我把桌上堆着的书一本本翻开,让她检视:瞧,大人的书都是有脚注的。她这才放了我:I see。
是呀,除了大人,还有谁会看书上的注呢?我忽然意识到,我已经“注里进、注里出”好多年了。法律方面,法条案例学说评论,怎样检索?输入主题词,找几条认真的脚注,文献就一篇篇出来了。译经呢,至少一半时间花在经文的脚注和古往今来各家注疏上,辩析异文异读;然后才翻译,给译文作注。而现在,拿起一本闲书,也是那密密麻麻的脚注尾注而非正文,更让我觉得有趣。
二
重温吉本(1737~1794),是受了另一本闲书的鼓动:《脚注探微》讲欧洲启蒙以降史学方法的嬗变,以脚注为切入点,推崇吉本为人文主义与精确论述成功结合的典范,开篇即举出上文这一例。我说给内子听,笑了一通,傍晚散步,便去小镇的图书馆借了一套《衰亡史》回来。
那是一百年前的旧版,装帧插图较新版精美。编者J.B. Bury是当年剑桥的古典史权威,校注吉本的不二人选。于是书中除了长序、附录和引得,还添了不少编者注,意在补充文献、订正舛讹;只是学究气重,置于原注一旁,读来每每令人莞尔。比如关于那美人皇后,编者注指出,吉本引述的史料不可视为通奸的确证,因为她给奥勒琉生了至少十三个孩子。这话吉本若是听见,恐怕要冷笑的:私通就不会怀孕?她儿子Commodus怎么看也不像皇帝老子,才流言不止的呀。
据说吉本的写作习惯是先打腹稿,把整段文章(可长达数页)在心里想好,用耳朵听过,一句句顺畅了满意了,才落笔。故而气势磅礴,浩浩荡荡,宛如大江涌流。相比之下,他的注释就率性随心了,处处显出箴言般的睿智、委婉的讽刺;时而又搭配一段对教会不甚恭敬,令正经人“社会”难堪的引文。历代圣徒施行的种种奇迹,在他看来跟迷信无异:“圣伯纳(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记载了友人圣马拉基的那许多奇迹,怎么从未留意自己的奇迹,非得要同伴和弟子来精心铺陈”(卷二章十五,注81)?写到早期教会盛行禁欲主义,信从者千方百计独身守贞,抵御恶魔,他笔锋一转:“其中少数人,博学的奥利金(Origen of Alexandria,约185~254)也算一个,则断定,最审慎的办法,是解除那诱惑者的武装”。然后搁下一条脚注,揭开底牌(同上,注96):
见优西比乌《教会史》6:8。奥氏出名,激起妒忌而遭打击之前,这不寻常的举动曾颇受赞赏,并无制裁。然而他的通常做法是以名喻解经,不幸偏偏就此一事,取了字面的意思。
原来,这位考释经文擅长名喻的大学者希腊教父,最是倡导禁欲修道,且身体力行,终年赤脚、睡地板、衣袍不换又时时禁食。竟至于把耶稣的一句训言,“有人从娘胎出来便是阉臣,也有被人阉的;但还有的却是自阉,是为了天国”(《马太福音》19:12),“取了字面的意思”去照办,将胯下的“诱惑者”割了。而其实,从上下文解读,耶稣讲的是讽喻;“阉臣”是指决意独身,或休弃不贞的妻子就不复再娶,以归圣天国者。诚然这道理,如耶稣所言,不是人人能够领悟或通达的(同上,19:11)。
《衰亡史》里这些“描绘野蛮与宗教的胜利”的文字,用吉本的话说,无非是还历史本来的面目,“注册人类的罪行、蠢事与不幸”。可是,当年的神学家认为,这是把教会跟入侵罗马的蛮族相提并论,就发动了猛烈的“炮轰”和人身攻讦。但吉本始终保持沉默。只有一次,某个戴维斯先生放了狠话,说他的脚注弄虚作假,歪曲史实,糊弄读者,他不得不撰文反驳:颇有绅士风度地请对手“随便哪个下午,待敝人外出后,光顾寒舍”;由仆人领进书房,即可见到“为拙著直接提供资料的作者,古今圣俗,一应俱全”(《脚注探微》,页100)。直至晚年作回忆录,态度才稍见缓和,说:假如早知“虔诚胆小审慎之士”会如此惶恐不安,有关章节或许可写得更含蓄些。
近世的读者,多半把吉本的注当作“燕谈录”(table talk)看待,欣赏他的眼光犀利、妙语连珠。常言道,文如其人;同理,读史亦即读史家其人。因为史家的眼光文字对于我们后人,也是语境化的历史的一个剖面,须报以同情的理解。如此,评家所谓吉本的“性生活”全在脚注里面,就不纯是戏言了。
吉本行文,以冷静著称。但间或亦有动情之处,如论及穆圣,插一句“交谈可丰富悟性,孤独却是天才的学校”。他自幼多病,体质孱弱,母亲早亡;喜爱读书,却不习惯学校生活,是个早熟的天才儿童。十五岁入牛津玛德莲学院,呆了十四个月,“一生中最无聊无益”的时光,因改宗受洗入天主教,被父亲勒令退学。随即被送往瑞士洛桑,寄宿在一位加尔文派教士巴维亚尔先生家,跟他苦学五年,遍读古代经典。其间到法国旅行,结识名流,同伏尔泰订了忘年交。但他的希腊文不如拉丁文娴熟;《衰亡史》后三卷转向东罗马(拜占庭),史料运用及翻译就有些错漏,加之对斯拉夫各族和阿拉伯文明了解未深,且不乏偏见,学术价值遂不及前三卷。
据时人记叙,吉本矮胖,身高不足五英尺,红头发,尖嗓音,衣着花俏而言谈举止法国派头,是他少年留学的印记。在洛桑,他爱上了一位法国教士的女儿苏珊,终因父亲坚决反对,未能成婚。这是他一生唯一的爱情。苏珊姑娘十分伤心,她的女友欲请卢梭出面,规劝吉本。但卢梭不肯,推说吉本这人太“冷血”,不会让姑娘幸福。后来,苏珊做了路易十六的财政部长夫人,育有一女,便是风流一时的浪漫主义文学沙龙主人兼小说家思达爱尔夫人(Mme. de Stael)。企鹅版节本《衰亡史》(1985)有一条编者注(页9),说吉本某年重访巴黎,受苏珊夫妇热情招待,写信报知友人,信上有几句话自嘲又略带惆怅,可见他性格的一面:
[苏珊]对我体贴极了,夫君尤其文雅。还要怎样羞辱我,才算残酷呢?天天晚餐招待,然后自己就去睡觉,留下夫人让我单独陪伴——好倨傲的安枕无忧啊!把个老情人弄得彻彻底底无足轻重了。
三
前文提及译经读注。那注却是笺注,跟吉本的注性质不同。后者是史家自注,循惯例有专业的功用;它同正文的关系,可概括为“正文立论,脚注证明”,发展到今日,便是大学人文社科的普通论文注释的基本模式。笺注则是他注,即给前人著作或经典作注。全世界各个民族,凡有成文经典的,大都有悠久的笺注传统。注家便是经典与读者间的中介,《圣经》亦不例外。只是经文的传世抄本(原文和古译本)繁多,渊源各异,学者考订文字、探究经义、注释译文,就有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辨认古人抄入经文的笺注。
笺注怎么会同经文掺一起了呢?原来,古人(经师僧侣等)誊抄经文,时而会在行间和页边添一些注释性文字,称为插注、边注。例如,在生僻晦涩的难词上方,用两三个词提示,可与某处经文互训;或者在应避讳的名号旁,注明虔敬的读法或替代用语。有的地方还会写上一句告诫,以免读者误解了经文。当然,凡有脱漏、损坏的章节,便要设法找完整的本子来对照,将它抄全,形成长短不一的补注(如《马可福音》16:8之后,原文善本不载的几种结尾)。但是,这些增补的文字跟“正文”之间,分野往往不太清楚,字迹又相似。后人倘若不细心,就容易把笺注当作前人抄脱的经文,一并誊录了。
比如,《诗篇》之百三十九礼赞上帝全知,明察一切。诗人(托名大卫王)说:假如能藏进黑暗,长夜做我的缁衣,躲一躲耶和华降下的痛苦考验就好了。“然而黑暗绝非你的目障(直译:对你绝不黑暗),深夜如白天明亮:黑暗不啻光明”(139:12)。这末六字破了对句格律,文意重复,并且是亚兰语(用希伯来字母书写)。通说便是经师插注,意为对于造物主,黑夜不可能障蔽任何事物,包括人的一言一行。
说到插注,《新约》里有一则“耶稣与淫妇”故事,多数译本放在《约翰福音》第八章开头,大意如下:
耶稣走出耶路撒冷,至城外橄榄山宿夜。次日一早回到圣殿,四方百姓又来,他便坐下为之施教(旧译不通:教训他们)。这时,耶稣的敌人,经师和法利赛人扭了一个妇人来,说是与人通奸,当场拿住的。摩西之律规定,犯奸淫的应扔石头砸死(《利未记》20:10,《申命记》22:22以下)。故此他们要耶稣说,该怎么办。意图迫使耶稣表态:如果主张放人,即可告他背弃律法;如果允许处死,则基督仁爱、怜悯、宽恕的教导便成了伪善。耶稣一言不发,弯下身去,用指头在地上写。他们反复追问,他就站起来,道:你们当中谁没有罪,谁先拿石头砸她!说完,又弯下身去在地上写。那些人听了,便从年老的开始,一个接一个溜走了。末了,只剩那妇人和耶稣留在殿上。耶稣起身,问她:女人,那些人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妇人答:没有,大人。耶稣道: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今后别再堕罪里了。
这故事虽然家喻户晓,描写耶稣的小说跟好莱坞大片都少不了拿它渲染,学者考证,却不属福音书的原文。它情节与上下文不衔接,语汇风格也不相似,明显是插入的片断。更重要的是,传世希腊文抄本中,年代较早的皆无这一片断;古译本,如古叙利亚语、科普特语和部分古拉丁译本,也没有;早期教父的著作里亦从无引用讨论。而载有这故事的中世纪抄本,又把它插在不同的地方:除了《约翰福音》8:1以下,还有接7:36 的;或者置于福音书末尾,作为补注;甚至插在《路加福音》21:38之后(仅就情节而言,移到这儿也的确顺一点)。但故事应源于口传,不像是中世纪僧侣的发明。“教会史之父”优西比乌(约260~339)记载,有一位小亚细亚的主教帕比亚(Papias,约60~130),博闻强记,撰述过福音书作者的事迹,并“一个妇人在主面前被诬告犯了好些罪”的故事,收在一部“希伯来福音”里(《教会史》3:39:15)。历来有人猜测,此即“耶稣与淫妇”片断的前身,只是帕氏著作早佚,无从证实了。或许,那片断原是抄本页边的一条笺注,抄本主人录下的一则耶稣传说;后人误以为是漏抄的经文,将其补入新的抄本。读的人多了,大家都喜欢听,渐渐地,就流传开去,成了福音。
译经若是始于读注,普通读者通过译本读经,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读译经人读注的觉解的成果了。然而,那觉解成果的完整透彻的表述,又未必是译文有限的字句所能承载的。所以我想,译经人欲求完满,非得注经不成。
《新约》我还没有译出。但为了注经,陆陆续续已读了些福音书的评注,包括“耶稣与淫妇”片断。有两条关于律法和抄本异文的笔记,准备用作故事的插注,不妨抄下供读者参阅:
通奸而“当场拿住”:暗示指控者(经师和法利赛人)至少有两名证人,能够引摩西之律定那妇人的死罪了(《民数记》35:30)。
耶稣“用指头在地上写”(kategraphen,旧译画字,不确):此句歧解纷纭。部分抄本多一句,说耶稣写的是“他们每人的罪状”,经师法利赛人看见,“受良心谴责”,羞愧而退。解作耶稣佯装写字而拒绝定罪,亦通。因为他先已说过:人子降世,不是来定罪,而是来拯救这世界的(3:17)。但是,他既已进入圣城,受百姓欢呼、奉为受膏者(基督)并以色列的王,那一句“你们当中谁没有罪,谁先拿石头砸她”,便足以给一切自以为是的“假善人”定罪了。
二〇〇八年十月于铁盆斋,原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8.11.16
奥勒琉(Marcus Aurelius):《沉思录》(Meditations), George Long英译,哈佛古典文库,1909。
格拉夫顿(Anthony Grafton):《脚注探微》(The Footnote: A Curious History),哈佛大学出版社,1997。
吉本(Edward Gibbon):《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J.B. Bury校注,七卷,Methuen & Co., 1909。
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二卷,哈佛/罗伯丛书,2000。
2010-09-27 07:39:57 来自: 齊
标题:子不语风花雪月:别拿木柴不当蔬菜 《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
http://www.douban.com/note/92856780/
说的是一本汉学名著、美国人史华兹的《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是如何被翻译生生糟蹋的事情。
早就听说这本书翻译的不好,但一直没读,不知道它不好到什么程度。
凡是翻译过东西的人都知道,翻译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工作。译得好,读者不会归功于你,那是人家作者写得好;译得不好,那黑锅那可全由你译者一个人背。
有鉴于此,因此我对于译著尤其是学术译著中出现的问题,一般是持一种宽容的态度,因为第一,吹毛求疵不是个好词儿,第二,谁都难免犯错误。翻译是个功夫活儿,容易眼高手低。同样一本书,前人翻译出了错,换了你自己来翻译,可能同样免不了出错。因此,尽管每当读到学术译著中的bug,总觉得像啃苹果啃到了虫子,但俺一般还是会视而不见地硬着头皮把它吞下去。
但前提是,你错得不能太离谱。
这本《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汉译,离谱之处比比皆是,让人没办法装作看不见。
我只是读了书中论阴阳家的第九章的半章,就再也看不下去了,语言的生硬别扭还在其次,明显的误译实在扎眼。
下面只是挑出几个最明显的误译:
页367,在谈到老子思想时说:尽管软性和硬性(softness and hardness)在自然界和人事界中都曾表现出刚性和柔性,但不存在任何表示两个领域之间存在着“共鸣性”互动关系的暗示。
按:软性和硬性,自然就是《老子》书中的那一对重要术语:刚与柔。作者这句话的意思,根据上下文推断,应该是说:尽管老子认为,自然和人事都有刚、柔之分,但他并没有(像阴阳家那样)认为自然和人事能够相互感应沟通。译者把“刚与柔”翻译成“软性和硬性”就够怪异的了,下面紧接着又把“刚”译为“刚性”,“刚性”是一个物理学概念,其含义与老子刚柔之“刚”不可同日而语。译者为什么就不能直接回译为“刚”而偏偏对“性”这样的感兴趣呢?实在令人纳闷。
页374,在谈到邹衍的五德终始说的时候说:根据这一理论,在黄帝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元素就是土及其相应的全部类比关系。在夏代缔造者大禹的时代,木(或蔬菜)占据主导地位;在商代,金占据主导了地位;在周代,火占据了主导地位。
按:作者史华兹在这一段话下面标明了出处,见司马迁《史记》第74章,但《史记》原文中却并不见与这番意思对应的文字,与此相应的文字实出自《吕氏春秋》卷十三《有始览》,原文为:
凡帝王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水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率则火。
这段话对于了解五德终始说的历史至关重要,因此是中国思想史的研习者所应知的。如果译者了解这一段言论,上面那段话的翻译就不应该如此别扭。“占主导地位的元素是土”云云,完全应该依照《吕氏春秋》原文回译为“土气胜”。
如果说译者不了解这一段文字因此硬译还属请有可原的话,那么,“木(或蔬菜)占主导地位”就太让人啼笑皆非了。行行好!那流传了两千多年的 “金木水火土”五行中间,何以就突然冒出了个“蔬菜”呢?想来(我没读原文,瞎猜,猜错了请译者原谅)英文原文,在这里或许是vegetable,这个词有蔬菜义,也有植物义,在英汉词典的vegetable词条下,一般是把“蔬菜”放在第一义项,而把“植物”放在第二义项,译者够狠,不假思索直取第一义,但在这里,显然“植物”才是正解。在译文中,这个“木(或蔬菜)”的超级组合出现过好几次,可见绝非作者一时疏忽或笔误所致。可是,这盘冷不丁端上桌来的蔬菜沙拉,实在让人难以消化。
顺便指出,译者对于注释的翻译也不够敬业,原本《史记》只论卷,作者所谓《史记》第74章,显然是指第74卷《孟子荀卿列传》,译者在翻译为中文时,理应将英文的章次恢复会中文古籍的卷号,这只要举手之劳,译者实在没必要偷懒。
页380,译文:在有关邹衍思想的佚文中,他是这样谈论天的:“在大禹兴起的时候,天产生了秋夏两季也不会凋零的草木。”
按:这句话是加引号的,显然,作者史华兹是想表明他是直接引用的原文,那么,译者当然就应该把这段话恢复为汉语原文,或者参照书中其他地方的做法,在直译之后再在括弧中附上原文,但译者在这里却破例没有这样做,我估计是译者没能找到这段话的出处,作者史华兹在这段话后本来也标明了出处,“见《史记》第74章”,但如上所述,《史记》第74章(卷)中其实并无与此意思相应的文字,即是《史记》集注本的注释中也无此文字,这段文字的原始出处,是《吕氏春秋》卷十三《有始览》(原文为: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史华兹如此标注,不知道是他的疏忽,还是他所参照的《史记》英文译本的注文有这段文字。
如果上述失误可以归咎于原文不明的话,那么,译文“天产生了秋夏两季也不会凋零的草木”中的所谓“夏秋”,就让人有些莫名其妙了。《吕氏春秋》的原文是“秋冬”,而史华兹显然是不会犯把“秋冬”误解为“夏秋”的低级错误,因为就在本书的同一章的上文,就有如下的文字:“由于出现了[冬天]不会凋谢的植物,可以预见大禹将占据统治地位。”显然,两处文字是指同一件事,而前文明明翻译为“冬天”,到了后文又翻译为“夏秋”,可谓朝三暮四,出尔反尔。
页380,译文:天似乎内在于体系之中,只有藉助于它的关节(articulation),天才能运作,既然我们已知五行必然的周期性,“天”就必然产生所有与此相关的物组(clusters)。
天乎!天乎!天的言说(articulation,意为发音,发声,在此应指天的发号施令)居然变成了天的僵硬的关节。久矣!天之不言,则吾夫复何言!夫复何言!
不过话说回来了,翻译本来就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尽管整本书的翻译错谬百出,但花好几年的时间把这样一本大部头吭吭哧哧地翻译过来,毕竟也不是耍的,译者就算没有功劳也还有苦劳。也许是为了赶出版档期,活儿做得糙了些,其实,译文中固然有不少错误是缘于译者知识的欠缺,但很多错误,尤其是那些触目即见的硬伤,如果时间充裕,稍微用点心就可以避免。据说这本书已经再版了,不知道在新版本中这些误译消除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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