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住,通往證悟的直接之道》第15章 〈結論〉的譯註,疑似缺註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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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回答:
喔,編號是原書各章的「附註」的編號。「註釋」指的是對原書「附註」的註解,大都是指出這一段巴利經文的對應古譯,所以會出現「跳號」的現象。也就是說,「註釋」並未對每一則「附註」作解釋。
原書的註釋為:
[34] S V 189,漢譯《阿含經》本並未包括此一部經,是有點令人詫異。(參見 Akanuma 199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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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提到的 S V 189 頁次,指的是《相應部 47.48經》 (SN 47.48),古代漢譯未出現此經的對應經典。
[34] 指出下列文字根據《相應部 47.48經》 (SN 47.48),經名為「友 mitta」:「念住的有益影響力不限於修習者自身。佛陀明確地勸告修習者:應該鼓勵朋友或親人也修習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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