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 星期一

「琉璃王盡滅釋種」的回響

「琉璃王盡滅釋種」一文於 2022/3/22 貼出後,
https://yifertw.blogspot.com/2022/03/blog-post_15.html
有一位法友留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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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通戰爭時到底要怎麼做,
因為有不殺生戒,「釋迦國諸釋守持五戒,雖抵禦來敵,終不殺傷人命」、「皆持五戒為優婆塞,寧死終不斷眾生命」,這雖非史實而是傳說,但似乎合乎教理?
如果真到要殺敵護國之時,我可能會使用佛使尊者的思想:
摘自 佛使尊者《人類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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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清動機
【接下來的這個重點是想要糾正我們的觀念,也就是在審決各種案件時,法官所擁有的動機“意念”。這清淨的動機是很重要的。有人曾問,判決犯人為死刑,判決後使人陷入被折磨的困境中,這是否對法官有惡果或報應呢?
這一點,我曾經回答過,但我要重覆的說,必須要認清動機,動機就是業力,這動機是做某種事的“要求目的”,這裡的意思是對訴訟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審察和判決,需要有那可敬的偉人情操,來幫助這種判決動機。如果我們真正崇拜這理想和置身於此理想中,那就不必害怕,我們的動機自然是清淨的,將會奉行那維護世界“正法”的目標,是位護法的人。被告必定是隨著業力或依靠所制定和存有的公正條例的准繩,受其業報不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所負責的只是維持世界公正的動機罷了!
  我還聯想到那直接執行死刑的人,如果他有這動機和志向,要維護這個世界上的公正,他就不必遭受到惡報。如果他的心有著堅強的理想,肯定不會存有殺人的動機。若遭受到惡報“身體所遭受到的事情”,那是例外的事。那些著武器的軍士雖然動用武器,若動機是為了維護世上的和平,盡管是處於殺人的立場,他也不必遭受到惡報。我們擔心的是他們沒有清淨的動機而已。甚至當有敵人來突擊,將危害到生命時,自衛是必然的。當時並沒有想到對方是否會傷亡,若果對方真死了,在法律的條例下,他不被當著是殺人犯,而是誤殺。若他被判有罪,那必定是另外的錯處與此命無關。佛教的業純粹是以這動機和志向為原則,比丘眾的戒律在沒有動機的情形下,是不算犯戒的。甚至行動可能令對方傷亡,但因不存有這邪惡動機和意志,故所觸犯的罪名都不能成立。
  由於以上的理由,我才堅持立場,心中堅定又盡力的來維護法官的理想,他肯定有著清淨的動機和意志,維護著世間的正法,他將沒有想要傷害人的動機或將不會故意的去令人喪失生命。而且還加上那最終“捨”的梵行,對於那無能為力的要放下,要捨棄,這法則是屬於梵天所執持的,即是同時有著慈悲的德行,但在眾生被業力所牽制的情形下,就得對於所實行的刑事案件舍了。身為可敬仰的人,當他有著這梵天的四無量心“慈悲喜捨”,加上這維持世界“正法”的理想,他們的動機肯定是清淨,沒有罪惡和業報,這是不必懷疑的。】
某某 2022年4月8日 上午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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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法友:
  作為一位在家居士,我的抉擇還算簡單。看完「年輕人無罪而遭殘害致死」,看完烏克蘭的人間地獄;看完笨拙的防疫政策與地獄般的防疫手段,答案比以前更清晰了,我會守護台灣。
  這是「殺人會患殺戒嗎?」與「失去台灣,我們的人民會面臨腥風血雨的危險、失去自由民主的生長與成長環境、喪失一個『漢傳、南傳、藏傳』佛教的生養佛土」的選擇。
  記得禪宗裡有一則故事,黃巢殺人如麻,所到之處常會屠城或縱兵三日去燒殺擄掠。有一次攻下一城,城中有一位遠近聞名的禪宗大師,黃巢煮一鍋肉,端了一碗肉湯跟禪師說,吃下這一碗肉即不屠城,不吃則照舊例盡殺城中百姓;你吃還是不吃?
禪師說:「只要你肯放過城中百姓,我但吃無妨。」
弟子事後問:「如此破了戒,豈不受地獄報?」
禪師回答:「如果吃了那碗肉會下地獄,活該我下地獄。」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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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非我所能深議,出家僧眾該如何取捨,我是不知。
至於在家俗眾,「各人造業各人擔」,自己應在「取」、「捨」之間作一選擇。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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