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祝平次:〈我們的學生正在一個一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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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學生正在一個一個被告〉

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30/today-o1.htm?Slots=All

◎ 祝平次

歲末天寒,但報紙上十八位學生因為苗栗反風車事件被起訴的報導更令人覺得心寒!

這十八個學生不但不是最近一年多來一連串抗議事件,唯一一批被告的學生,其中有的學生也不只被告了一次。而且觀察最近的變化,更加令人憂心。以往這些事件常常是依集會遊行法起訴,現在名目卻變得多樣,「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強制罪」等等,使得台灣儼然變成警察國家,也令人不免質疑警檢政商的關係。

難道,苗栗真是另外一個國度?已經逼使幾位人民自經於溝瀆、還有幾位死得不明不白,這樣還不夠嗎?還要利用所謂的「公權力」、無法擺脫的司法枷鎖繼續無情地為富商護航,不管人民死活嗎?有錢有勢就真的做什麼都可以?沒錢沒勢就只好任憑宰割嗎?被威鞋的行政首長,就不用說了;然而,苗栗的檢、警到底怎麼啦?真的是「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嗎?這些不都是這些急切的學生想要知道的答案嗎?然而國家怎麼回答?

曾經,馬英九是這樣回答的:「把街頭還給人民」。曾經,因為野草莓學生抗議而上台的江宜樺,答應要修改集會遊行法讓人民有更多言論的自由。然而街頭不但沒有還給人民,還讓警察擴權,與人民爭奪路權,使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處處受阻。集會遊行法不但屢遭執政黨的阻擾,更由於之前法官已經提請釋憲,使得檢察官使用其他更加嚴厲的法條來對付人民。不管這些起訴未來的審判結果為何,但政商檢警阻困這些想要追求正義公平的學生的目的已經達到。

但是,這些學生是誰?難道他們不是人民的子弟?不是台灣的未來?難道我們沒有責任回答他們用行動提出來的問題?難道我們沒有責任站在他們的背後支撐他們對於社會、國家的關心,支撐他們追求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自由也有界限,但那絕不是國家當權者、地方行政首長,乃至於檢調司法單位應該畫出來的線。連大法官會議都還不能對於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做出結論時,握有不成比例權力的檢警應該謹守分寸,不要破壞台灣民主寶貴的基礎─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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