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自《豆瓣網》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4637216/陳寅恪:童受《喻鬘論》梵文殘本跋 《金明館叢稿二編》,234-239頁,三聯書店,2001年。(原稿發表於1927年12月,《清華學報》第四卷第二期)
2010-10-08 11:24:49 來自: 靜升(琴將秋水彈明月 茶得春山試白雲)
馬鳴菩薩《大莊嚴論》鳩摩羅什譯,隋法經等《眾經目錄》作十五卷,與今世通行本卷數相同。隋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作一十卷。按法經等之《眾經目錄》,開皇十四年五月十四日撰畢,《歷代三寶紀》為開皇十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所上,是當時已有兩本。故仁壽二年彦琮等所撰之《眾經目錄》,備載十五卷、十卷兩本。至十卷本與今世通行之十五卷本有無異同,則不可考矣。《至元法寶勘同錄》九云:
《大莊嚴經論》十五卷,馬鳴菩薩造,梵云蘇怛囉阿浪迦囉沙悉特囉,與蕃本同。
據此,元時實有藏文譯本。然今日藏文正續大藏中均無此書。是以自來東西學者,均以為此曠世奇著,天壤間僅存一中文原譯之孤本而已。昔年德意志人於龜茲之西,得貝葉梵文佛教經典甚多,柏林大學路得施教授(Prof. Heinrich Luders)檢之,見其中有《大莊嚴論》殘本。寅恪嘗遊普魯士,從教授治東方古文字學,故亦夙聞其事。至今歲始得盡讀其印行之本(Bruchstucken der Kalpanamanditika, herausgegeben Von Heinrich Luders, Leipzig, 1926)。教授學術有盛名於世,而此校本尤其最精之作,凡能讀其書者皆自知之,不待為之贊揚。茲僅就梵文原本考證論主之名字,及此論之原稱,並與中文原譯校核,略舉一二例,以見鳩摩羅什傳譯之藝術,或可為治古代佛教翻譯史之一助。惟論主名字及此論原稱,諸考證之已見於教授書中者,今皆不重述,庶可以備異義而資別證焉。
據梵文原本論主之名為 Kumaaralaata。普光《阿毗達摩俱舍論記》六(金陵刻經處本)云:
鳩摩邏多,此云豪童,是經部祖師,於經部中造《喻鬘論》《癡鬘論》《顯了論》等。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八(金陵刻經處本)云:
此破日出論者,即經部本師,佛去世後一百年中,北天竺怛刃(寅恪案,「刃」應作「叉」。)翅羅國有鳩摩邏多,此言童首(寅恪案,「首」應作「受」)造九百論,時五天竺有五大論師,喻如日出,明導世間。名日出者,以似於日。亦名譬喻師。或為此師造《喻鬘論》,集諸奇事,名譬喻師。
又梵文原本第九十篇,即譯文卷壹五之末,標題有Kalpanaama.n.ditikaa drstaanta等字。按Kumaara即童,Laata即受,Drstaanta即喻,Kalpanaama.n.ditikaa即鬘論或莊嚴論,音義既悉相同,而華梵兩本內容又無不符合,則今所謂馬鳴之《大莊嚴經論》,本即童受之《喻鬘論》,殊無可疑。然有不同解者二。一,此書既為童受之《喻鬘論》,何以鳩摩羅什譯為馬鳴之《大莊嚴論》,其故、教授書中已詳言之,此不贅述。
二,元時此論之西藏文譯本,何以有「莊嚴經論」數字之梵文音譯?寅恪以為慶吉祥等當時校勘中藏佛典,確見此論藏文譯本,理不應疑。惟此蕃本,當是自中文原譯本重譯為藏文,而「莊嚴經論」數字之梵文音譯,則藏文譯主,據後來中文原名譯為梵音也。何以明之?凡藏文所譯佛教經典,其名稱均音義俱譯,自近歲西北發見之唐時蕃文寫本,迨今日之藏文正續藏經,莫不如是。此蓋本其國從來翻譯佛經體例。如《賢愚經》者,南北朝時沙門曇學、威德等於于闐國大寺遇般遮于瑟之會,聽講經律,各書所聞,還至高昌,集為一部,凉州沙門慧朗命以此名。是賢愚一經,原無梵本,而今日藏文正藏中有此經,當是譯自中文。此藏文譯本,其經名有梵文音譯。又如《楞嚴經》者,此土偽經,乾隆時譯為藏文,而此藏文譯本其經名亦有梵文音譯。據此二事,則《至元錄》所載《大莊嚴經論》之名,有梵文音譯,實不足為藏文別有一本譯自梵文之證,然則慶吉祥等所見之蕃本當是譯自中文,故亦仍用中文「莊嚴經論」舊名也。寅恪嘗謂鳩摩羅什翻譯之功,數千年間,僅玄奘可以與之抗席。今日中土佛經譯本,舉世所流行者,如《金剛》、《法華》之類,莫不出自其手。若言普及,雖慈恩猶不能及。所以致此之故,其文不皆直譯,較諸家雅潔,應為一主因。但華梵之文,繁簡迥不相同,道安《摩訶缽羅若波羅蜜經》抄序所謂「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及「胡經委悉,叮嚀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繁」者是也。
《高僧傳》七僧叡傳(金陵刻經處本)云:
昔竺法護出《正法華經》,〈受決品〉云:「天見人,人見天。」什譯經至此,乃言曰:「此語與西域義同,但在言過質。」叡曰:「將非人天交接,兩得相見?」什喜曰:「實然!」
又慧立、彦悰等之《慈恩法師傳》十云:
[顯慶]五年春正月一日起,首翻《大般若經》。梵本總有二十萬頌,文既廣大,學徒每請刪略。法師將順眾意,如羅什所翻,除繁去重。
蓋羅什譯經,或刪去原文繁重,或不拘原文體制,或變易原文。茲以《喻鬘論》梵文原本校其譯文,均可證明。今《大莊嚴經論》譯本卷十末篇之最後一節,中文較梵文原本為簡略,如卷十壹首篇之末節,則中文全略而未譯,此刪去原文繁重之證也。《喻鬘論》之文,散文與偈頌兩體相間。故羅什譯文凡散文已竟,而繼以偈頌之處,必綴以「說偈言」數字。此語本梵文原本所無,什公譯文,所以加綴此語者,蓋為分別文、偈兩體之用。然據梵文殘本以校譯文,如卷壹之
彼諸沙彌等,尋以神通力,化作老人像,髮白而面皺,秀眉牙齒落。僂脊而拄杖,詣彼檀越家。檀越既見已,心生大歡慶。燒香散名華,速請令就坐。既至須臾頃,還復沙彌形。
一節, 及卷拾壹之
我以愚痴故,不能善觀察,為癡火所燒。願當暫留住,少聽我懺悔。猶如脚跌者,扶地還得起,待我得少供。
一節, 本散文也,而譯文為偈體。
按《高僧傳》二〈鳩摩羅什傳〉云:
初沙門慧叡才識高明,常隨什傳寫。什每為叡論西方辭體,商略同異。云:「天竺國俗,甚重文制。其宮商體韻,以入絃為善。凡覲國王,必有贊德。見佛之儀,以歌歎為貴,經中偈頌,皆其式也。但改梵為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有似嚼飯與人,非徒失味,乃令嘔噦也。」
觀此則什公於天竺偈頌,頗致精研,絕無梵文原本為偈體或散文,而不能分辨之理。今譯文與原文不符者,此不拘原文體制之證也。卷二之
諸仙苦修行,亦復得升天
一節,「諸仙」二字梵文原本作Kanva等,蓋Kanva者,天竺古仙之專名,非秦人所習知,故易以公名改作「諸仙」二字。又卷四之
汝知蟻封,而欲與彼須彌山王比其高下
一節, 及卷六之
猶如蚊子翅,扇於須彌山,雖盡其勢力,不能令動搖
一節,「須彌」梵本一作Mandara,一作Vindhya,蓋此二名皆秦人所不知,故易以習知之「須彌」使讀者易解。此變易原文之證也。凡此諸端,若非獲茲貝多殘缺之本,而讀之者兼通倉頡大梵之文,則千載而下,轉譯之餘,何以知哲匠之用心,見譯者之能事。斯什公所以平居淒悵,興嘆於折翮。臨終憤慨,發誓於焦舌歟?
(原載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國立中山大學語言歷史學研究所周刊第一集第三期)
http://www.xianfengfoxue.com/forum/index.php?showtopic=2728
========================版主按語:
《至元法寶勘同錄》對勘的底本可能不是採取《藏文大藏經》,請參考:
法賢法師,(2005),《元代藏經目錄研究:《至元法寶勘同總錄》之研究》,法光出版社,台北市,台灣。
這當中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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