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 Chuan Su 2021/9/18:
巴利註釋書有三部註(atthakathā)提到相應部經典數。而且從句型來看,三部註的資料是同源的。
根據上座部的傳統,《殊勝義》是覺音在印度的著作,所以時間早於《清淨道論》。許多學者是根據以von Hinüber主張,認為四部《尼柯耶》的註釋跟《清淨道論》以外其他可能是別人所編輯。但這樣的觀點也不斷被討論著。
von Hinüber 是在1996提出,距今也都超過20年,如果Norman 1997的著作都有被修正的情況,那von Hinüber 1996年的觀點就沒有被修正的可能嗎?根據von Hinüber 的說法,有時會得到許多很奇怪的結論。
例如《清淨道論》引用《殊勝義》有多處,而且都是節錄,《殊勝義》的段落則是完整的,如果《殊勝義》是覺音之後才編著,為何完整的段落會比節錄還晚呢?這可不是單純用兩個不同人都引用相同的古注就可以解釋。如果古註在覺音之後就沒再傳,那覺音之後的人怎麼取得《清淨道論》節錄部分的完整段落呢?
扣掉《殊勝義》,比較爭議的āgamaṭṭhakathā部分,那整本依然是很完整的註釋書。換句話說有可能《殊勝義》的原貌是沒有āgamaṭṭhakathā的古註,之後又被加上āgamaṭṭhakathā的部分形成現在的樣貌。雖然āgamaṭṭhakathā的部分是契經註釋書的內容。但也沒辦法證實這在覺音之後才被加入。所以後來也有學者例如Heim主張《殊勝義》是覺音的著作。
因此比較合理的順序,應該是先四部《尼柯耶》的註釋,之後《殊勝義》,再之後才是《清淨道論》。從《清淨道論》內容看來,沒有先出現巴利註釋書跟三藏不是不可能創作出來。換句話說要先有三藏跟註釋書才會有《清淨道論》,所以傳統認為覺音為了通過上座部的考驗而創作出《清淨道論》,可能只是傳說不是史實。
我認為von Hinüber 現在應該也不會那麼堅持他在1996年的觀點,現在去問他,他應該會抱持保留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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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 2021/9/18:
你所說「《殊勝義》是覺音在印度的著作,所以時間早於《清淨道論》」,此一主張可能有問題。因為 "Aṭṭhasālinī 詮釋意義",這是作為巴利七論第一論 Dhammasaṅgaṇī 《法集論》的註,書中 97-98頁提到「毘奈耶註」 "Samantapāsādikā 善見律毘婆沙",也提到其他註及《清淨道論》。我認為,《殊勝義》不僅晚於《清淨道論》,很有可能也不是覺音論師的編著。
這部註雖在印度著述,但是可能在錫蘭已經重新訂正。
這一議題,我們還是得回到「覺音論師著作編年史」的問題,而這應該以論文發表自己的主張,無法在臉書上取得一致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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