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法友:
你論文中(腳註 48)提到:
「蘇錦坤先生來信見告,漢譯《法句經》和今之巴利本強烈相關,且《<法句經>序》提到:“僕從受此偈輩,復得十三品,并校往古,有所增定,第其品目合為一部三十九篇”,因此,認為初譯為26品仍然是目前最可靠的判斷。」
這是實情,但是過於簡略,完整來說,應該是:
印順法師主張的「維祇難《法句經》初譯與錫蘭本大體一致」應該是非常貼切。但是,不能認為現存T210《法句經》「核心26品」的所有偈頌均譯自巴利《法句經》,也不能主張所有巴利《法句經》的對應偈頌均出現在「核心26品」之中。筆者贊同法光比丘的主張,認為「後譯」雖然增加了十三品,但是,支謙在「編訂」時,並不是將「後譯」單獨列為十三品,而是將部分的「後譯」偈頌編入「初譯」的26品之中;至於是否在「編訂」時,有部分「初譯」偈頌被移出,則不可知。
這當中有「版本」與「語言」兩個面向,
以「核心26品」而言,有四種狀況:
A: 「版本」是「現存巴利《法句經》」與「語言是『巴利』」。
B: 「版本」不是「現存巴利《法句經》」與「語言是『巴利』」。
C: 「版本」是「現存巴利《法句經》」與「語言不是『巴利』」。
D: 「版本」既不是「現存巴利《法句經》」,「語言」也不是「巴利」。
版本的異同,「篇名只能當參考」,實際判斷是要以偈頌為基礎。
語言是否與「巴利」相近,實際判斷是要以音譯詞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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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譯的13品也是如此。
當我們認為,「後譯13品」的前九品與「梵文本」(Frank Bernhard 的版本,現存梵文本有三本,其餘兩本是斷簡殘編)相近,我們指的是「版本」,不是「語言」。西元180-220之間,傳到漢地來的佛經,最有可能的是「犍陀羅語」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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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所列的 11 個議題:
1. 源頭文本所隸屬的「部派」。
2. 「初譯」偈頌與「後譯」偈頌的辨識。
3. 「核心26品」與巴利《法句經》的關係。
4. 「初譯26品」是否就是「核心26品」。
5. 支謙〈《法句經》序〉與《法句經》『小序』的關係。
6. 「核心26品」之外的13品的來源。
7. T210《法句經》源頭文本(source text)的語言。
8. T210《法句經》與其他語言版本《法句經》的系譜關係。
9. T210《法句經》的譯文保留與巴利、梵文《法句經》不同的古義。
10. T210《法句經》的重譯偈頌。
11. 敦煌、吐魯番《法句經》寫卷的研究。
第七、第八兩項的意涵,其差別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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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論文似乎未考量到「支謙『初譯』、『後譯』、『編訂』」中的「編訂」。
也就是說,有些偈頌雖位處於「初譯品」,卻是出於「後譯」;有些偈頌雖位處於「後譯品」,卻是出於「初譯」。
這就是為什麼我的論文強調「2. 「初譯」偈頌與「後譯」偈頌的辨識」,而不從「對應品名的有無」去探討,其原因在此。
不過,你的思路是條不錯的理路,值得繼續探索、修正路線、開拓新路。
但是,目前所急,卻是讀書,除了 Willemen(魏查理)與 Dhammajoti (法光法師,前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主任)兩書,須補讀 Norman (諾曼)的《法句經》(新英譯,1997),並且補讀《雜阿含經》。
雖說「亟需」補讀,倒也急不來,需一經一經,逐次讀來,剛開始先要求一星期之中讀足七經,等方向確定了,有了動能、有了感覺之後,再要求每周至少讀 21 經(《雜阿含經》共 1364經,每天讀一經,就需花四年),最理想的讀法是對照閱讀,以 Bhikkhu Bodhi 菩提比丘的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2000)為主,搭配此書閱讀:
王建偉、金暉(校釋),(2014),《《雜阿含經》校釋》,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上海市,中國。
同時可以參考我的導讀,如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0/09/blog-post_09.html
http://yifertw.blogspot.tw/2008/04/599-1.html
學術的路無他,是多讀書、深入地讀好書,未能「多讀書」而談「思慮周密、發人所未發」,那應該是「美術設計」與「哲學系」的本行,在「文獻學」領域裡無此事。不過,印順法師所言,「邊寫邊讀」是一條簡易的途徑。
藏經閣外的掃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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