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30日 星期六

漫談「新編《大藏經》」


2015年我已經發表了三四篇「法句經相關論文」,也在部落格上公開我的 T210 《法句經》與T212 《出曜經》校勘和標點。
台灣剛好有單位重新排版標點 T210 《法句經》與T212 《出曜經》,於是我應邀前往交換意見。
席上,我提到該單位印行的佛經,大部分用字為甲藏經,有些用字改用乙藏經;有時標註了此處的變更用字,有時卻未標示。
比較符合「學術共識」的作法(也就是說,唐宋元明清以來的校勘原則),是「標明底本而不更改底本用字,差異則以校勘註記來說明,術語稱為『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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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事者問:「明知道底本用字是錯字,為何『正文』還要維持底本的錯字?」
我回答,因為有時我們認為的錯字不是錯字,而是我們強將正字改作錯字。犯錯的人多了,就會造成版本的混亂。
結果,在我看來,該書出版並未改進,而且偈頌的標點採取「四句偈」的標點方法,造成一些偈頌有「破句」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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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配補本:
校勘之法在於在諸善本之間選一本為底本,再用兩三善本去標明差異(異讀)。所謂底本,就是正文全用此本的文字圖案,標明其差異,就是註明「此處某本作某某字」、「此處底本缺,依某本此處尚有『某某某』等多少字」,術語稱為「出校」(標出所校勘的差異處)。如果正文參用兩本以上的版本,這叫「配補本」,有時「配補本」似乎較方便讀者閱讀,不用來回對照,但是「此為校勘家所不取」,容易變亂版本,造成後世又多一版本,而導致「誤讀、誤解」。所以「配補本」是貶稱,「配補本」之中,如未正確標註何處來自何本,則是劣中之劣。今日台灣某些新版佛典,標註了新式標點符號,而不知校勘義例,大多是「配補本」。
中華書局出版的《中華大藏經》號稱是以《趙城金藏》為底本而照相編排,出缺則以《高麗藏》(二刻)的照相圖版代替。據說,其中有些「挖補」字樣,其實也是「配補本」。
當我們從 Cbeta Taiwan 電子版本剪貼經文時,必須注意,有時經文不是《大正藏》的原本用字。雖然,「CB 用字」大都比《大正藏》原本用字來得「正確」或「恰當」,但是帖主也曾發現將「正字」改成「錯字」的情況。
同學剪貼後,記得要覆查「紙本」。

2. 校勘方法:
校勘方法有「對校、他校、本校、理校」四種方法。對校是同一部書的不同版本,校其同異。他校是不同書所引用的同一字句,校其同異。本校是同一部書、同一版本,利用前後文的義例(有時甚至是同一字句)校其同異。理校是未依任何版本差異,依事理、文理、義理,校其同異。理校是胡適抨擊最強烈的一種勘誤方法,非常容易在「沒有差誤」的文字「改正歸誤」,或者錯上加錯,造成誤解書義,或者讓後世失去校正的機會。朱熹的「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在無任何異讀的情況下「出校」,認為「親」字應該作「新」字解,就是一種理校。

對於跨多種語言的翻譯書本,原文版本已經佚失了,利用各種翻譯版本去推尋原文的風貌,用來指出那些文字的抄寫訛誤,或者誤解原文而誤譯;另外,釐清各譯本之間的親屬關係建立各譯本之間的版本譜系。這些學術研究,在聖經為 Bibliology 聖經學(對所有書籍、文字記錄為 「Philology 文獻學」),在佛經則為「鋼和泰、陳寅恪、季羨林、辛島靜志、無著比丘、蘇錦坤、談錫永、沈衛榮」等人所作的梵、藏、巴、漢佛對勘。佛教文獻方面,粗略地說,漢譯本的版本譜系完全沒有進展。

3. 死校:
僅列出同異,而不評判那一異讀較為合理,及判其合理的證據或理由為何,這是「死校」,校勘的工作只是起了一個頭,只作了四分之一。目前《大正藏》與 Cbeta Taiwan 的方法即是「死校」;並未指出哪一種異讀較為合理。

4. 佛典校勘義例:
4a. 通假字、古今字不出校。
4b. 音譯詞不出校。

5. 校勘義例:
胡適與陳援庵一再提醒,可以在所校出的錯誤中,依其致誤的理由整理歸納為「義例」,但是「義例」只是指出該版本有可能是因此致誤,並不能用來作為此處致誤的證據,也就是說,這是搜尋線索的方向,但是不能拿來作定罪的證據。
這當中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未曾從事校勘工作的人或許較難體會此處兩者的差異,可是不少人在此處出錯,所以,胡適與陳垣於此再三叮嚀。

6. 張涌泉、傅傑所言:「正確的校勘是正確標點的前提,錯誤的校勘則會導致錯誤的標點。但另一方面,錯誤的標點也會導致錯誤的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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