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tomical parts 解剖的部分
第一本書翻譯:身分
→請問:身分 = 解剖的部分?
→翻成解剖的部分,請問Ken同意嗎?「身分」太簡略,白話點說 法為何?
bodily parts 身體的部分
第一本書翻譯:身體部分
還有註腳的部分,以下的例子,能否建議標準翻譯:
MN 10 at MN I 55,27 (translated Ñāṇamoli 1995/2005: 145ff) and its parallels MĀ 98 at T I 582b7 and EĀ 12.1 at T II 568a1.
→ MN 10 at MN I 55,27 ( Ñāṇamoli 譯1995/2005: 145ff),以及對應經典MĀ 98 at T I 582b7 和 EĀ 12.1 at T II 568a1,
AN 6.19 at AN III 306,7 and AN 8.73 at AN IV 319,24 (translated Bodhi 2012: 878 and 1221)as well as their parallel EĀ 40.8 at T II 742a25; cf. in more detail Anālayo 2013: 104–116 and Anālayo 2015.
→ AN 6.19 at AN III 306,7 和AN 8.73 at AN IV 319,24 (Bodhi 譯2012: 878 和1221),以及對應經典 EĀ 40.8 at T II 742a25; 更詳盡說明參照Anālayo 2013: 104–116 和 Anālayo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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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法友:
通常我們要詮釋某個漢譯經典的「字、詞」時,我們需知道這個字是從哪個梵、巴的用字翻譯過來的。
例如,《佛光大辭典》詮釋「身分」為「身體的一部分或全部」。
《雜阿含265經》:「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CBETA, T02, no. 99, p. 69, a25)
在談四念住修行時,所用的「三十二身分」是「dvattiṃsa 三十二-ākāra 身分」,在阿含經裡,只是詳列各個項目,並未稱這些項目為「31, 32, 36, 37 身分」(各個經典列的項目數不一樣),
最早的譯經是
,《七處三觀18經》卷1:「髮、毛、爪、齒、血脈、肌肉、筋骨、脾、腎、大腸、小腸、大腹、小腹、大便、小便、淚、汗、洟、唾、肝、肺、心、膽、血、肥膏、髓、風、熱、頂𩕳」(CBETA, T02, no. 150A, p. 878, c16-18)
《雜阿含1165經》卷43:「髮、毛、爪、齒、塵垢、流涎、皮、肉、白骨、筋、脈、心、肝、肺、脾、腎、腸、肚、生藏、熟藏、胞、淚、汗、涕、沫、肪、脂、髓、痰、癊、膿、血、腦、汁、屎、溺」(CBETA, T02, no. 99, p. 311, a28-b2)。
將「身分」解說作「身體的一部分或全部」,有歧義而不算精確。
這一個詞是指身體表面的毛髮、指爪、皮膚,跟皮膚所包覆的器官、骨肉、體液、屎尿、已消化和未消化的食物。
因此,我建議譯成「身分」,頂多加上一個注解。
通常我們要詮釋某個漢譯經典的「字、詞」時,我們需知道這個字是從哪個梵、巴的用字翻譯過來的。
例如,《佛光大辭典》詮釋「身分」為「身體的一部分或全部」。
《雜阿含265經》:「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CBETA, T02, no. 99, p. 69, a25)
對應經典 SN 22.95 的用語是「Āyu usmā ca viññāṇaṃ yadā kāyaṃ jahantimaṃ」,意為「當『壽命、體溫及諸識』離開身體時」,顯然「kāya」譯作「身分」。
以下《雜阿含292經》「身分齊」應該作「身-分齊」,對應經典 SN 12.51 的用語是「kāyapariyantikaṃ vedanaṃ vedayamāno」,意為「感覺到『身體終結』的感受」,翻譯作「kāya 身--pariyantikaṃ 分齊、界限」。漢譯「身分齊受所覺」,為「受所覺察到的身體達到(終結的)界限」。
《雜阿含292經》卷12:「身分齊受所覺」(CBETA, T02, no. 99, p. 83, b21)。在談四念住修行時,所用的「三十二身分」是「dvattiṃsa 三十二-ākāra 身分」,在阿含經裡,只是詳列各個項目,並未稱這些項目為「31, 32, 36, 37 身分」(各個經典列的項目數不一樣),
最早的譯經是
,《七處三觀18經》卷1:「髮、毛、爪、齒、血脈、肌肉、筋骨、脾、腎、大腸、小腸、大腹、小腹、大便、小便、淚、汗、洟、唾、肝、肺、心、膽、血、肥膏、髓、風、熱、頂𩕳」(CBETA, T02, no. 150A, p. 878, c16-18)
《雜阿含1165經》卷43:「髮、毛、爪、齒、塵垢、流涎、皮、肉、白骨、筋、脈、心、肝、肺、脾、腎、腸、肚、生藏、熟藏、胞、淚、汗、涕、沫、肪、脂、髓、痰、癊、膿、血、腦、汁、屎、溺」(CBETA, T02, no. 99, p. 311, a28-b2)。
將「身分」解說作「身體的一部分或全部」,有歧義而不算精確。
這一個詞是指身體表面的毛髮、指爪、皮膚,跟皮膚所包覆的器官、骨肉、體液、屎尿、已消化和未消化的食物。
因此,我建議譯成「身分」,頂多加上一個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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