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
導師書札--16
(原文來自福嚴會訊,第九期,2006年1月)
厚觀仁者:
來函悉。在日精勤學習,為慰。關於所問,印泛而不精,僅能略答:
一、欲界沒有「輕安」心所。未到定屬於欲界,故不能說有輕安。然在修習禪定,在接近得根本禪以前,有少分類似輕安而還不能自覺(已得輕安)。譬如水,由暖而熱而還沒有沸,不能說是「沸」一樣。依北方阿毘達磨,喜受與樂受,在定(意識)中是不能俱起的,所以初、二禪的樂,是輕安樂(心所法),行蘊所攝。三禪沒有喜受,所以,樂約(意識身)受說,是受蘊。
二、「於所緣境得自在住」,「發輕安」,是得初禪的條件。奢摩他---三昧地心所,到了無功用而任運安住,所以說「於所緣境得自在住」。與輕安相對的是麤重,得初禪時,捨離欲界粗重,得輕安,(身)心有堪能性,於所緣境能無滯運轉。所以說「於所緣境得自在住」。所以,自在住約定心所說,無滯運轉約輕安心所說。
三、依未到定,可以發慧,一直到四果,是慧解脫阿羅漢。初果與四果,一定要依無漏道得,所以一得永得,決不退失。經說阿羅漢退,約退定說(此身決定得)。得二果與三果的,通於有漏道。依無漏道的不退,依有漏道的(離修所斷惑,與得世間禪定而離修所修斷惑的相同)可退。得果的退不退,與練根的退不退,是另一個問題。
四、得未到定的境界,《釋禪波羅蜜》所說以外,不知其他。(南傳《清淨道論》稱為「近分」,可以參考。)
你參考的三部(《大毘婆沙論》、《俱舍論》、《菩提道次第廣論》),相同而不一定全同。近人好作比較研究,如對論義不能明確深入,那比較的也不一定正確,也不能理解為什麼要這樣說。禪定可以獨立研究,但與觀慧及修證過程有關係。要了解,不能完全孤立起來研究。
我身體差些,身體越來越瘦,不過還沒轉病況。專復,即祝
精進!
印順
十二月十五日(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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