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0日 星期日
義足經讀書會, 第一章--7
《瑜伽師地論》「此是義品中依諸欲頌。謂如有一悕求未來所有諸欲,為獲得故發勤方便;得已現前耽著受用,如是悕求及正受用所得諸欲,由此因緣生喜生樂,如是總名諸欲愛味。
此段解釋 766 頌:『假如世俗追求的感官慾望達成了,他當然會心中狂喜,因為已經達成他自己的願望。』
又彼悕求及正受用所有諸欲,於其所得所受用事若退失時,隨彼諸欲戀著愛味,愛箭入心如中毒箭,受大憂苦或致殞歿,如是名為諸欲過患。
此段解釋 767 頌:『假如他所渴望追求的感官慾望衰減了,他如同被箭射中般痛苦。』
又復毒蛇譬諸欲境,毒蛇首者,譬諸欲中所有愛味,若諸愚夫愛味諸欲貪著受用,如蛇所螫;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諸欲,所有愛味如毒蛇首,終不愛染而受用之,廣說乃至不生耽著。
此段解釋 768 頌:『任何避免世俗的感官慾望的人就像避免用腳去踩蛇頭的人,具念的人超越對世間的貪愛繫著。』
此處《瑜伽師地論》解釋 766 頌為「味」,767 頌為「患」,768 頌為「離」。
彼於諸色所有貪愛,乃至於觸所有貪愛,皆能調伏、斷滅超度;如是名為諸欲出離。又諸欲自性略有二種:一者事欲,二者煩惱欲。事欲有二:一者穀,彼所依處,謂田事。二者財,彼所依處,謂金銀等事。何以故?諸求穀者必求田事,諸求財者必求金銀等事。求金銀等復有二種:一者事王,二者商賈。求穀求田方便須牛,求財、事王、方便須馬。求財商賈所有方便,若金銀等共相應者,謂諸寶珠,金銀異類不相應者謂環釧等,此舉最勝。若買賣言說事務當知亦爾,積集如是財穀事已,受用戲樂所有助伴,謂諸女色;若未積集招集守護,及息利中所有助伴,謂諸僮僕。如是財穀積集廣大,於此處所耽樂不捨,如是一切皆名事欲。
此段解釋 769 頌:『任何貪求田地、財產、黃金、牛馬、奴僕、婦女、親戚與世俗的感官慾樂的人。』
煩惱欲者,謂於事欲隨逐愛味,依耽著識發生種種妄分別貪;又於事欲由煩惱欲,令心沈沒成下劣性,若彼事欲變壞散失便生諸漏;愁歎憂悲種種苦惱纏繞其心,彼由如是,於現法中諸漏蔽伏無有對治;猶如船破水漸盈溢,招集當來生老病等種種苦惱。
此段解釋 770 頌:『 攀緣沈下劣,變壞生諸漏;從此集眾苦,如船破水溢。』
769頌與 770頌分別解釋貪欲的事欲與煩惱欲,後兩句指貪慾過患。
若於諸欲已得出離,便能永絕隨欲愛味發起貪著諸染污識,猶如斷截多羅樹頂不復生長。又彼事欲可愛可樂乃至可意,若變壞時於清淨識諸憂愁等一切苦惱皆不得住;如蓮華葉水滴不著。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欲愛味過患出離三種自性;又顯愛味能為過患及彼出離所有功德」(CBETA, T30, no. 1579, p. 387, b16-c27)
末後段解釋 771 頌:『 若永絕諸欲,如斷多羅頂。棄捨諸愁憂,猶蓮華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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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事與金銀 牛馬珠環釧
女僕增諸欲 是人所耽樂
攀緣沈下劣 變壞生諸漏
從此集眾苦 如船破水溢
若永絕諸欲 如斷多羅頂
棄捨諸愁憂 猶蓮華水滴
此處《經集義品》英譯為:
A man who is greedy
for fields, land, gold,
cattle, horses,
servants, employees,
women, relatives,
many sensual pleasures,
is overpowered with weakness
and trampled by trouble,
for pain invades him
as water, a cracked boat.
So one, always mindful,
should avoid sensual desires.
Letting them go,
he'd cross over the flood
like one who, having bailed out the boat,
has reached the far shore.
又法句經(369)有:
比丘汲此舟(水),(水)去則舟輕快。斷除貪欲瞋恚,則得證於涅槃。
將水汲出舟外,與上文亦較有連續性,故“猶蓮華水滴“一句應為傳譯之誤。
http://yifertw.blogspot.com/2008/04/6.html
771 故說攝意,遠欲勿犯;精進求度,載船至岸。
本經的第六偈頌在玄奘譯的《瑜伽師地論》為『若永絕諸欲,如斷多羅頂。棄捨諸愁憂,猶蓮華水滴。』
本偈譯自巴利經文為:『因此具念的人應該永遠避免感官欲樂,已經捨斷五欲而橫渡暴流,如同一個人舀出他船中的水而到達彼岸。』
《義足經》此處譯文「故說攝意,遠欲勿犯」似乎將「具念者」翻譯為「攝意」,郭良鋆先生仍然錯譯為『有識之士』。「舀出船中的漏水」這個意象在《義足經》與《瑜伽師地論》均未出現,郭良鋆譯的「汲出船垢」並不理想;在《瑜伽師地論》所出現的「截斷多羅樹」與「出水蓮花」則都是《義足經》與巴利《經集》所無,顯示此處傳誦似乎出了一些問題。
在 Norman 的 "The Group Discourses II"(《義品》英文翻譯) 296頁,提到梵文本《瑜伽師地論》的 771頌與《義品》不同,玄奘的漢譯也是如此。
你用的法句經是了參法師版(葉均),如果可能的話,巴利《經集》可參考 K. R. Norman 版。
你說的有理,不過不只第四句「猶蓮華水滴」,第二句「如斷多羅頂」,也是不同,如 K.R. Norman 指出梵文版如此,則是傳誦的問題,而不是玄奘翻譯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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