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光法師主講的「印順導師對佛學研究的貢獻」,影片在 30:01 處提到 geyya(即是 geya,在投影片,他主要用的是 geya),主張這是 geyati 或 gāyati 的未來被動分詞(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意指"在未來應被歌頌的"。
影片在 2:29:55 處,總結作【「導師主張 geyya 即是『重頌』,以偈頌重述前文散文知內容」、「geyya 即是〈八眾誦〉」】。帖主在此一貼文先說「geyya 是否為 gāyati 的未來被動分詞(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下一'貼文在探討「geyya 即是〈八眾誦〉」此一主張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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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找不到任何具有代表性的巴利語或佛教文獻學者,將九分教(navaṅga-satthusāsana) 的 geyya 解釋作 gāyati 的未來被動分詞。相反地,巴利學者幾乎一致認為 geyya 本身就是一個形容詞,意為「可歌詠的、應詠唱的 to be sung, to be chanted」,源自梵文 geya,其構詞並不需要假設一個動詞 geyati。
以下可分幾個層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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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利文法上是否可以分析成 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
可以提出這種可能性,但不見著名巴利學者如此分析。
巴利語的 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 通常有兩種主要詞尾:
-tabba
-anīya
例如:kātabba 應作,gantabba 應去,karaṇīya 應作,另一方面, -eyya 的形式在巴利語主要不是未來被動分詞(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而是:optative (願望式)動詞,或「少數古老形式的形容詞」。因此若說 geyya = gāyati (geyati) 的 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在巴利文法上便顯得十分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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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真正的語源:來自梵文 geya
主流印度語言學的分析是,Sanskrit: √gai (歌唱) → geya 「可唱的、應唱的」,這個 geya 是梵語古老的 -ya 衍生形容詞(kṛtya adjective),意思就是 to be sung, fit for chanting,在巴利的對應拼寫為 geyya 。換句話說,就是 √gai → geya (Sanskrit) → geyya (Pāli),而不是 gāyati → gey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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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佛教文獻如何解釋 geyya?
古代註釋幾乎都把它解作「有偈頌反覆吟誦的經」,例如「散文之後接偈頌」或「可以歌詠、吟誦的部分」。日本佛教辭典也維持這一傳統,「應頌」「重頌」,即經中散文後再以偈頌重述的部分;這是討論文體 literary genre,不是詞源 etymology 分析。
四、有沒有學者主張「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
一般研究九分教、十二分教的文獻,都沒有把 geyya 特別分析為 "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相反地,多數只寫為 'from Sanskrit geya' 或 'meaning "to be sung"',而不討論其巴利內部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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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 沒有發現具有代表性的學者把九分教中的 geyya 明確分析為某個字的 future passive participle。
學術界的標準說法是:Pāli geyya ← Sanskrit geya,意義為 「可歌詠的」「應誦的」(to be sung, fit for chanting)。
2. 是否有學者認為 geyya 的原本字義,已經被遺忘而難以溯源?
是的,確實有一些近代學者認為九分教中的 geyya 並非一個意義十分明確的古老術語,其原始含義在佛教傳承過程中可能已經部分失落,因此後世的解釋未必可靠。不過,學者們通常不會說「完全無法溯源」,而是認為「後代註釋書對 geyya 的解釋,未必反映此術語最初被創造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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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分教特別設立一類叫「geyya」的意涵是什麼?
A. 註釋書的解釋可能是事後合理化,巴利註釋傳統(尤其《增支部註》、《善見律毘婆沙》等)通常解釋作:sa-gāthaka-sutta「帶有偈頌的經」或「散文與偈頌混合的經」,例如,「《相應部》中的 Sagāthāvagga」或「《經集》部分篇章」都常被拿來當例子。
但近代研究者指出這種解釋有一個問題:
若 geyya 只是「有偈頌的經」,那麼佛典裡幾乎大量經文都有偈頌,此一分類界線並不清楚。
因此,將 geyya 獨立列為九分教的一項變得很難理解。
B. 著名印度佛教史學者 Erich Frauwallner 曾經對九分教的形成史提出懷疑,他的基本看法是「九分教反映的是非常古老的文學分類」,這些分類形成時的具體意涵或原則,已被後代遺忘。因此,註釋家只能根據當時所見經典再重新詮釋。也就是說,註釋書的說法未必是原始意義。
C. 著名巴利學者 Kenneth Roy Norman 多次指出,九分教中的若干術語屬於非常古老的文體分類名目,其產生背景甚至早於現存經藏的定型。因此我們今天看到的註釋說明,很可能只是後代佛教徒對古老名稱的理解。
Norman 對 "vedalla", "abbhutadhamma", "geyya" 這類名目都持相當審慎態度。
D. Oskar von Hinüber 封興伯研究早期佛典形成史時指出,九分教所反映的,可能是一個比現存巴利文獻更早的口誦文學階段。在那個階段,'sutta', 'geyya', 'gāthā' 彼此的界線,可能和後來理解的不一樣;因此他認為,後代註釋家的分類不一定能直接投射回最古層佛教。
E. 有些研究者進一步提出,如果把九分教放到印度口傳文學背景看,geyya 可能原本指「一種特殊吟唱方式」、「特定聲調誦法」、「某種宗教歌詠文體」、「特定儀式中的唱誦材料」,而不單是「帶有偈頌的經」。
F. 不少現代學者會說:
「我們知道 geyya 與「唱誦」有關,但它在九分教分類中的原始技術性含義,很可能已經部分失傳;現存註釋書的說明未必完全反映其最初用法。」
這種看法其實不只適用於 geyya,也常被用來討論九分教中的 vedalla, abbhutadhamma, itivuttaka 等幾個同樣古老而難以精確重建的分類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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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的主張:
【「祇夜 geyya」既不是「重頌」、「結頌」,也不是「攝頌」,此一名詞可能早於「〈有偈品〉、〈八眾誦〉」,所以,本義也不是指這樣的篇章。
此一類別,可能是指:一組偈頌固定,其用以解說的「長行」可以隨現場聽眾而隨宜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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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祇夜」(geyya, geya)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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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對祇夜的解說有下列四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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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祇夜即是攝頌,如說:「修多羅相應教集成(審定、編次)後,為了便於憶誦,『錄十經為一偈』,就是世俗偈頌而不礙佛法的『祇夜 geyya』。『修多羅』與『祇夜』,就是王舍城原始結集的經法。」「祇夜,本來是世俗的偈頌。在(法與律)修多羅集出以後,將十經編為一偈頌,以便於記憶,名為祇夜。」「原始結集的過程中,起初是:長行的『修多羅』,隨類相應而編為四部:『道品相應』、『蘊相應』、『處相應』、『因緣(界等)相應』。『修多羅』的『錄偈』──錄十經的名目為一偈,這種『結集文』,名為『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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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祇夜相當於《雜阿含經》的〈八眾誦〉或《相應部》的〈有偈品〉,如說:「初期集成的祇夜,是〈八眾誦〉。」「《雜阿含經》的有偈部分,與《相應部》的〈有偈篇Sagāthā-vagga〉相當,覺音是解說為祇夜的。《雜阿含經》的蘊、處等相應部分,是原始的「相應修多羅」。如初期的阿毘達磨──說一切有部的《法蘊足論》,赤銅鍱部的《分別論》,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毘曇》,分別的論題就不外乎這些相應。這樣,《雜阿含經》的有偈部分,可能就是早期的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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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祇夜意指「結集文」與「結集品」,「結集文」為攝頌,「結集品」為〈有偈品〉,如:「攝十經為一偈,就是名為祇夜的『結集文』。...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論內容,就是先說的,『又依八眾說眾相應』,但別有部類的『結集品』,是《雜阿含經》的『眾相應』──〈八眾誦〉,與〈相應部〉的〈有偈品〉相當,與先說『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是不同的。這就是《大毘婆沙論》所說,『祇夜』有『結集文』與『結集品』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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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祇夜意指「重頌」,先說長行,再以韻文、詩句敘述長行的法義,如:「祇夜,是歌頌,重頌,以歌頌重說,使意義更明白些,所以意譯為『從後說現』,『從後現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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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按語:
上述四種說法並不一致,可以見到漢譯佛教文獻對「祇夜」的適用範圍,有時解釋得較寬,有時較窄,並不一致。此處我們暫不深究「祇夜」的確切意義,而僅探討攝頌與十二分教(或九分教)之「祇夜」的差異。
在巴利文獻方面,Jayawickrama 指出在巴利註釋書中,Geyya 泛指「帶有偈頌的經典」,也就是說,不一定要帶有「重宣此義」的經典才稱為「祇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