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eta Taiwan 所顯示的《法集要頌經》標點顯然有誤,我們只要對照《出曜經》就知道這一位標點者不知道這首偈頌的特性。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如蛇脫故皮,能斷愛根本,
盡竭欲深泉,苾芻勝彼此。
如蛇脫故皮,能斷於五欲,
斷於欲根本,苾芻勝彼此。
」(CBETA, T04, no. 213, p. 797, a26-b1)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能斷愛根本,盡竭欲深泉,
比丘勝彼此,如蛇脫故皮。
所以說此喻者,欲使行人知其深淺,料量正行皆順於法。爾時世尊訓以道德,恐後眾生不別愛本,是故演說知其出源。是故說曰:『能斷愛根本,盡竭欲深泉,比丘勝彼此,如蛇脫故皮。』略說其要,欲怒癡憍慢亦復如是,著欲者說其欲,著瞋者說其瞋,著騃者說其騃。
能斷於五欲,斷於欲根本,
比丘勝彼此,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2, p. 768, a2-11)
這個小小的難題在於《法集要頌經》有一句「落單」,帖主建議此處應如此標點。
【《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 32〉:「
30. 不能斷有根,苾芻攝意行,
以盡老病死,更不復受有。
31. 能斷三毒根,苾芻攝意行,
以盡老病死,更不復受有。
32. 以脫於魔界, (苾芻攝意行, 以盡老病死,更不復受有。)
33. 以勝叢林刺, 及除罵詈者,
猶憑妙高山, 苾芻不受苦。
34. 不念今後世, 觀世如幻夢,
苾芻勝彼此, 如蛇脫故皮。」】
帖主此處建議的標點可以從《出曜經》得到證實。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不以斷有根,比丘攝意行,
以盡老病死,更不復受有。
以度生死,更不受有。
比丘攝意行,以盡老病死,
更不復受有,以脫於魔界。
永離於魔界,更不處於欲界,以脫永脫,更不受有。
以勝叢林刺,及除罵詈者,
猶如憑泰山,比丘不受苦。」(CBETA, T04, no. 212, p. 767, c3-11)
從巴利《小部、經集》第一品〈蛇品〉的前五首偈頌,知道每一首偈頌都是以「苾芻勝彼此,如蛇脫故皮。(那位比丘捨棄此岸與彼岸,如同蛇捨棄蛻落的舊皮。)」作為下半頌,這五首彼此之間的差別只在上半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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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小部》第五經《經集》的第一品即是〈蛇品〉,〈蛇品〉共有12經,第一經即是〈蛇經〉,共有17 首偈頌。其中每一首偈頌的後半段都有這樣的「重奏」: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ṃ 比丘度彼此,如蛇脫故皮」。
《雜阿含1172經》卷43:「河者,譬三愛——欲愛、色愛、無色愛。此岸多恐怖者,譬有身。彼岸清涼安樂者,譬無餘涅槃。」(CBETA, T02, no. 99, p. 313, c21-23)
《相應部35.238經》:「諸比丘!大水流者,此乃欲瀑流、有瀑流、見瀑流、明瀑流,此四種瀑流之喻語。諸比丘!恐怖之此岸,此身見之喻語。諸比丘!安穩無恐之彼岸者,此涅槃之喻語。」(CBETA, N16, no. 6, p. 228, a9-12 // PTS. S. 4. 175)(元亨寺版編為《相應部35.197經》)
如果此岸為此身,彼岸為涅槃。比丘超越了「此身和涅槃」,這在原始佛教是講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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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對應偈頌的角度來看,巴利《經集》第一頌(Snp 1):
Yo uppatitaṃ vineti kodhaṃ,
visaṭaṃ sappavisaṃva osadhehi,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ṃ,
urago jiṇṇamivattacaṃ purāṇaṃ.
一個人去除已生起的憤怒,
如同以草藥去除擴散的蛇毒,
那位比丘捨棄此與彼,
如同蛇捨棄蛻落的舊皮。
波特那《法句經》〈蛇品〉402頌:
yo uppatitaṁ vineti krodhaṁ
visaṭaṁ sappaviṣaṁ va oṣadhīhi |
so bhikkhu jahāti orapāraṁ
urago jinnam iva ttacāṁ purāṇiṁ ||
梵文《優陀那品》〈比丘品〉32.63頌:
yas tūtpatitaṁ nihanti dveṣaṁ
visṛtaṁ sarpaviṣaṁ yathauṣadhena |
sa tu bhikṣur idaṁ jahāty apāraṁ
hy urago jīrṇam iva tvacaṁ purāṇam ||
可以看到巴利偈頌、波特那偈頌及犍陀羅語偈頌都是用「orapāraṃ」相當的字,而代表「彼此(岸)」,唯獨梵文偈頌用「apāraṃ」代表此岸。
巴利註釋書對此字的註解並不確定,在多種註釋當中,有一種解釋,認為「orapāraṃ」代表此岸(ora 此 pāraṃ 岸)。
所以只是捨棄此岸,而避免了「捨棄此岸和彼岸」的尷尬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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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指「此有 sakattabhāva」,彼是指「彼有 parattabhāva」。
此是指「六內入處」,彼是指「六外入處」。
此是指「人的世界」,彼是指「天的世界」。
此是指「欲界」,彼是指「色界與無色界」,dhātu。
此是指「欲有」,彼是指「色有與無色有」,bhāva。
此是指「此有 attabhāva」,彼是指「導致此有福樂的方法 attabhāvasukhūpakarāṇani」。
漢譯《出曜經》的註解與第二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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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漢譯的角度來看,翻譯於西元224年的《法句經》是將「彼此」翻譯為「生死」,似乎是僅有「此岸(輪迴、生死)」。
漢譯為《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學能捨三惡,以藥消眾毒,
健夫度生死,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0, p. 559, c20-21),[53]學=覺【宋】【元】【明】【聖】。
《出曜經》雖翻譯為「彼此」,但是「此」代表內六入處,「彼」代表外六塵,所以無度過「輪迴」與「涅槃」的困境。
《出曜經》卷19〈華品 19〉:
「如選優曇鉢,比丘度彼此,
如蛇脫故皮,學能捨牢有。」(CBETA, T04, no. 212, p. 711, a23-24)。
《出曜經》卷19〈華品 19〉:「度彼此者,謂內外六情,內六入外六塵,是故說,比丘度彼此也。」(CBETA, T04, no. 212, p. 711, b6-8)
《出曜經》卷29〈沙門品 33〉:
「愛生而流溢,猶蛇含毒藥,
比丘勝彼此,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2, p. 768, b16-17)
至於宋朝(西元985年)翻譯的《法集要頌經》則不是「度此岸」而是「到彼岸」,與梵文偈頌呼應。
《法集要頌經》卷2〈華喻品 18〉:
「貪瞋癡若斷,如棄毒華根,
苾芻到彼岸,如蛇脫故皮。」(CBETA, T04, no. 213, p. 786, b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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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34292419/That_bhikkhu_lets_go_both_the_near_and_far_shores_meaning_and_metaphor_in_the_refrain_from_the_uraga_ver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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