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5日 星期六

臉書和 blogger


2025/3/15
基本上,用 Google 可以搜尋到除了臉書以外的網路公開資料,而臉書資料只能在臉書的領域裡搜尋,而且以我個人經驗,即使在臉書搜尋自己的資料,得出來的結果仍然是「不完整」。
在 Google 上,相對地「沒有限制」、「不會被祖」,在臉書不能轉貼 blogger 的網址;而且,在臉書發表的貼文,常在毫無預警之下被移除,沒有理由、幾乎無法申訴,然後來不及儲存,整個資料就憑空消失了。
對我來說,「臉書」是一個相當不友善的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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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5
從 2007年我開始在 google blogger 貼文已經 11 年了,累計將近兩百萬次點閱數。我遲遲不肯加入「非死不可 FB」,直到 2017 年才加入。在臉書發言,如朋友之間對話,事過境遷,幾乎不留痕跡。
不像 blogger ,有些十年前的貼文突然在一兩天內來了兩三萬個點閱,然後又沉靜無聲。讓你查覺似乎窗外有了些變動。
就我所知,極少有人回去閱讀「非死不可 FB」的老貼文、舊發言。
我是將 blogger 當成我的個人筆記本,通常我會先搜索我的 blogger 貼文,喚醒記憶之後,才找得到自己的電腦檔案中的存檔。
我不知道怎樣搜尋我自己在臉書的發文,所以沒有筆記本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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