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 星期一

佛光版《本緣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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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為了將手上這篇論文定稿,出門上福嚴佛學院察閱2016年出版的佛光版《本緣藏》。
一開始,我先關心《法句經》與《法集要頌經》的題解,在這裡以野人獻曝的心情跟編輯委員會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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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書中的「題解」將《法句經》與《法集要頌經》的作者均列為法救尊者:「法救,梵名達磨多羅,佛涅槃後三百年出世,尊者法救集之作品有《法句經》、《法集要頌經》,另造有《出曜經》。」
在《法句經》「題解」稱此經為尊者法救所集,這過於簡略、粗疏。
原因有三:
1. 雖然說《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稱大德法救所集,但是,《大智度論》及〈《法句經》序〉都稱此經是「諸弟子」或「五部沙門」所集,不能就此下筆而歸功於尊者法救。
2. 尊者法救所集的《法句經》是起自〈無常品〉、終於〈梵志品〉,但是此經是起自〈無常品〉、終於〈吉祥品〉,顯然與紀錄不符。
3. 起自〈無常品〉、終於〈梵志品〉的「法句經」有梵文《優陀那品》、《出曜經》和《法集要頌經》,但是內容雖大同而有小異,同一本尊者法救所集的《法句經》而有三種不同內容,至少要敘述一下如此立論的依據。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佛去世後大德法救。展轉得聞隨順纂集制立品名。謂集無常頌立為無常品。乃至集梵志頌立為梵志品。」(CBETA, T27, no. 1545, p. 1, b18-20)
《大智度論》卷33〈序品 1〉:「又如佛涅槃後,諸弟子抄集要偈,諸無常偈等作無常品,乃至婆羅門偈等作婆羅門品,亦名優陀那。」(CBETA, T25, no. 1509, p. 307, b1-3)
《法句經》卷1:「是後五部沙門各自鈔眾經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義條別為品,於十二部經靡不斟酌,無所適名,故曰法句。」(CBETA, T04, no. 210, p. 566, b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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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是,稱《出曜經》為尊者法救所造,也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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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是,佛光版《本緣藏》在《法集要頌經》所作的貢獻相當有限。既未編列偈頌編號,也未標示「攝頌」,對各首偈頌的起訖範圍也未加修訂,對訛字無訂正之功,未列對應偈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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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新編版本,沒作到勝過舊版的功效,可惜了點。
Willemen, Charles. (2013), A Collection of Important Odes of the Law. The Chinese Udanavarga Fa ji yao song jing T.213, Berkeley: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and BDK America,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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