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增支部7.44 經》:火 ag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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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指出貼文打字錯誤,《雜阿含93經》誤打字成《雜阿含39經》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2/01/blog-post_30.html

已經將近一年,才把此訛誤改正,真是慚愧。

藉此因緣,也對照菩提比丘《增支部新譯》閱讀。《大正藏》標明對應經典是 AN 7.44, 在菩提比丘譯本的編號裡,有一簡短的 AN 7.46 解釋「七火」,而 AN 7.47 為與《雜阿含93經》對應,解釋三火。

那麼,到底應該是「七火」而《雜阿含93經》翻譯得太過簡略?還是應該是「三火」而AN 7.47 有後加的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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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福嚴佛學研究》第六期23-72頁,2011年四月出版,
〈漢譯佛典校勘舉例---兼論印順導師與佛典校勘〉 蘇錦坤

15,《雜阿含93經》:三火

《雜阿含93經》經文中,佛陀在教導「應供養根本、居家、福田三火,應滅除貪欲、瞋恚、愚癡三火」之後,繼續解說:
「婆羅門!若善男子事積薪火,隨時辛苦,隨時然,隨時滅火因緣受苦」
[1]
此句經文,讀者不易了解「隨時燃、隨時滅」的火是指應供養的三火還是應滅除的三火,也不清楚「因緣受苦」意指那一教導。佛光《阿含藏》的解釋為:「『事積薪火』指根本、居家、福田三火」,「『隨時滅火』指貪欲、瞋恚、愚癡三火」。[2]依此解釋,前三火是「隨時辛苦,隨時然」,後三火則是隨時滅。即使如此解釋,還是不清楚為何「福田火」與「根本火、居家火」一樣,必須隨時然;而以「隨時滅火因緣受苦」而言,似乎不像《雜阿含經》其他譯文那麼流暢。
此一經文,《別譯雜阿含259經》作:「不如世間火,有時須然,有時須滅。」
[3] 意指「貪欲、瞋恚、愚癡三火」應滅,不像一般世間用火,有時須燃火,有時須滅火。
巴利對應經典《增支部7.44經》的經文為:「如同堆木生火,隨時應注意增大火焰、維持火焰、減弱火焰與完全滅火」。
[4]
依照巴利經文,則此句涵蓋「貪欲、瞋恚、愚癡三火」與「根本火、居家火、福田火三火」,需隨時照料、增長或撲滅,文意與《別譯雜阿含259經》有些許差別。
這也是文意可以兩存的例子。



[1] 《雜阿含93經》(CBETA, T02, no. 99, p. 25, a28-29)。
[2] 佛光藏《雜阿含經》,1857頁,註七、註八。
[3] 《別譯雜阿含259經》(CBETA, T02, no. 100, p. 464, c25)。
[4] 《AN 7.44》。”Ayaṃ kho pana, brāhmaṇa, kaṭṭhaggi kālena kālaṃ ajjhupekkhitabbo, kālena kālaṃ nibbāpetabbo, kālena kālaṃ nikkhipitabbo.”此處筆者的翻譯得自無著比丘的協助:” Brahmin, this wood-fire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made to blaze up,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looked on with equanimity,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quenched,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put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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