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5日 星期六

書房夜話142:《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各自所包含的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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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譯四阿含為《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巴利文獻有五「尼柯耶」,前面四部為《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前者稱四阿含,與「四尼柯耶」依次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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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會找未曾閱讀佛教經典的人閒聊,他們的直接反應有時會指出我們「習以為常」的盲點。
有一次我跟姪兒閒聊,他是一位在台灣執業多年的醫師,但是遠離佛教,也遠離中醫。
他問我最近在忙些什麼,我說,釋迦牟尼講了一些佛法,後人集為經典。目前有兩大主要語言保存了大多數經典,一種是古漢語,另一種稱之為「巴利」。我在進行漢譯的《中阿含經》與巴利的《中部》作比較,看看其中會透露什麼重要訊息。
「《中阿含經》有幾部經?」我答:「222經。」
「《中部》有幾部經?」我答:「152經。」
「《中阿含經》與《中部》有幾部經是相同的?」我答:「97經。」
姪兒笑著說,「這兩者根本就不像,要怎麼比較?」
我答:「這可說來話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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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要談的是《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各自所包含的經數。情況可要比「《中阿含經》與《中部》」慘烈得多。
古代有三部漢譯《雜阿含經》,分別是:
  1. T101《雜阿含經》,1卷,共27經。
  2. T100《別譯雜阿含經》,除《大正藏》與《高麗藏》為16卷外,其餘版本為20卷。共364經。
  3. T99《雜阿含經》,50卷,共1362經。其實,原譯遺失了一卷,用三部經補充缺洞,此三經屬於「阿育王譬喻」的題材。扣除此三經,計有1359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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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巴利《相應部》有多少經呢?
長老菩提比丘在《相應部英譯》(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逐一編號,共計 2898經;但是,巴利文獻中覺音論師著(約於西元400年)的《善見律毘婆沙》稱有 7762經,這個數目字顯然沒錯,因為漢譯《善見律毘婆沙》也是翻譯(約於西元489年)作 7762經。
與7762經比較,巴利《相應部》現存的 2898經可以說是遺忘一半以上,不能稱作「善於持誦」。如以《增支部》來看,巴利與漢譯《善見律毘婆沙》都宣稱有9557經,巴利聖典協會版《增支部》的編號為2344經,長老菩提比丘在《增支部英譯》(The Numerical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逐一編號,共計 3872經,這是僅存約三分之一,遺失得更多了。
2018年在阿根廷跟與會的各國學者介紹這一數字時,對善於持誦的巴利文獻傳統出現這麼大的數字差距,都表示難以理解。當然可以猜測其原因,但是要列出有根有據的說法可不容易。
這些巴利文獻的經數跟漢譯對應的經數相比,落差又更大了。
但是,在會議上我們列出印順導師重新編號的 《雜阿含經》(50卷)共計有13412經。有些學者驚訝說:這怎麼可能?
這還是丟失一卷後的編號,如果原先一卷還留存下來的話,總編號恐怕會逼近 14000經呢!
所以,也不見得巴利文獻就保存得多,漢譯文獻就保存得少!

書房夜話141:聞法五功德,「效益 ānisaṃsa」與「puñña 福、福德」

在《增一阿含36.1經》、《增一阿含52.5經》和《增支部5.202經》都提到「聞法五功德」,相對於此,《增支部5.202經》的用字是「效益 ānisaṃsa」,而不是「功德」。
《增支部2.42經》
Bahuñca te, bhikkhave, bhikkhū puññaṃ pasavanti, te cimaṃ saddhammaṃ ṭhapenti.
元亨寺版《增支部2.42經》:「諸比丘!又彼等比丘即生多福,又住於此正法。」(CBETA, N19, no. 7, p. 93, a6-7 // PTS. A. 1. 69)
莊春江老師翻譯作:「比丘們!那些比丘產出許多福德,他們使這正法存續。」
關則富老師翻譯作:「這些比丘積聚許多福德,而且維繫此正法。」
在此,「puñña」翻譯為「福、福德」,字義似乎不是強調「利益、效益」,而是帶來「福份、福報」(長期的、甚至是來生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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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一阿含36.1經》「聞法五功德」的次序是:
  1. 未曾聞者,便得聞之;
  2. 以(已)得聞者,重諷誦之;
  3. 見不邪傾;
  4. 無有狐疑;
  5. 即解甚深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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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一阿含52.5經》「聞法五功德」的次序是:
  1. 未曾聞法便聞之,
  2. 已聞便持,
  3. 除去狐疑,
  4. 亦無邪見,
  5. 解甚深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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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支部5.202經》「聞法五功德」的次序是:
  1. 聞所未聞 assutaṃ suṇāti
  2. 淨其已聞 sutaṃ pariyodāpeti
  3. 斷其所惑 kaṅkhaṃ vitarati
  4. 正其所見 diṭṭhiṃ ujuṃ karoti
  5. 彼心歡喜 cittamassa pasīd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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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附註
  1. 漢譯第二項「已得聞者,重諷誦之」和「已聞便持」,巴利對應經文為「淨其已聞 sutaṃ pariyodāpeti」。其實「pariyodāpeti」可以解釋作「澄清」。所以長老菩提比丘將「sutaṃ pariyodāpeti」翻譯作「one clarifies what has been heard 澄清過去已聞法(的義理) 」。
  2. 漢譯第五項「解甚深之法」,巴利對應經文為「彼心歡喜 cittamassa pasīdati」。長老菩提比丘將翻譯作「one's mind becomes placid (聞法之後,)心變得平和寧靜 」。
  3. 《增一阿含36.1經》與《增一阿含52.5經》內容可以說是完全相同。此一內容《增一阿含36.1經》已經翻譯了,在最後一品又重譯一次,恐怕是記憶出了差錯。(《增一阿含經》的翻譯,出自「曇摩難提」的默誦,不是依據寫本翻譯。《出三藏記集》卷10:「曇摩難提口誦《增一阿含》并《幻網經》,使佛念為譯人。」(CBETA, T55, no. 2145, p. 71, b29-c2),不少雕版大藏經將《增一阿含經》題為「僧伽提婆」所譯,恐怕大有問題。)
  4. 《增支部2.42經》值得作為「聽聞佛法」的參考:
元亨寺版《增支部2.42經》的翻譯:
「諸比丘!凡比丘誤解於類似文義之經,以義、法除外者,諸比丘!彼比丘之所行為多人之無益、為多人之無樂、為多人之無利、為天、人之無益、苦。
諸比丘!凡比丘正解於類似文義之經,隨順義、法,諸比丘!彼等比丘之所行為多人之益,為多人之樂,為多人之利,為天、人之益,為樂。諸比丘!又彼等比丘即生多福,又住於此正法。」(CBETA, N19, no. 7, p. 93, a3-7 // PTS. A. 1.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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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則富老師的翻譯:
「比丘們!凡有比丘憑藉被錯誤理解而言辭似真的經典,因而排斥意義及法,這些比丘的行為導致許多人的不幸、許多人的不樂、許多人的傷害,導致諸天眾人的不幸、痛苦。這些比丘積聚許多罪過,而且湮沒此正法。   比丘們!凡有比丘憑藉被正確理解而非言辭似真的經典,因而隨順意義及法,這些比丘的行為帶來許多人的幸福、許多人的快樂、許多人的利益,帶來諸天眾人的幸福、快樂。這些比丘積聚許多福德,而且維繫此正法。」

書房夜話140:「讀經」與「不讀經」的佛教學者


李周淵法友的貼文提到:

「前面說過,宏觀研究主要的材料是『校勘記』,但如果親自去核對過不同版本,就會發現,不論是《中華藏》(中國中華書局出版)還是《大正藏》,校勘的時候都有許多的缺漏。」

第一次發現《中華藏》的「校勘註記」出錯時,非常詫異;後來轉念一想,這也是人工作業的成果,要眾人經多手抄錄龐大數據,出了一點小訛誤,也應該是「世間常理」,也應該是「無可迴避」。只是,這一校勘失誤發生在第一冊的最前面幾部經,這不是正「興高采烈、聚精會神」的時候嗎?怎麼一開始就出錯了?
周淵法友說得容易,其實一般學佛的朋友哪來的「本事」去發現《大正藏》或《中華藏》的「校勘註記出錯」呢?
這不是說「學養」很難建立,也不是說需要「敏銳的問題精神」,而是說一般人很難接觸到材料。
要發現這兩部藏經的「校勘註記出錯」,
  1. 首先,你要一套《大正藏》或《中華藏》。我剛從學校畢業而開始工作,望著《大正藏》將近二十年,不僅是微薄的薪水買不起整套藏經;到可以出手購買時,又遇到一個更實際的問題:買到整套藏經時,要擺家中的哪一房間?有時真相很傷人,其實家裡沒有空間放置這整套書。這要一直到「新文豐書局」開賣「單買」,才買了「阿含部」、「本緣部」、「律部」、「瑜伽部」以及 55, 56 兩冊。
  2. 其次,你需要「對校本」。好啦,宋《思溪藏》、《磧砂藏》,元《普寧藏》、明《嘉興藏》(又稱《徑山藏》)、韓國《高麗藏》、日本宫內省圖書館藏《一切經》寫卷、日本《聖語藏》,這些連遠望書皮都辦不到,哪有可能拿到手邊進行「校勘」?
  3. 拜 CBETA 及網路之賜,才接觸得到《大正藏》、《高麗藏》、《嘉興藏》、《毘盧藏》等等藏經,這下子可以開始比對差異了吧?對不起,這一類「勘驗藏經的校勘註記出錯」等工作,你拿來工作的「藏經」都必需是實體本(可以是照相本或影印本),不能是「網路本」。
  4. 但是,有些「藏經」的問題不大,我們至少可以在台灣大型的佛教圖書館拿到照相製版的《趙城金藏》、《高麗藏》、《磧砂藏》等等,可惜的是,這些所謂照相製版而印刷的「藏經」都經過「補版」,「補版」的人可能製造出一些失誤。很多「補版」,都未留下紀錄,一般而言,即使專家都很難確定哪些字經過「補版」,哪些字又沒經過「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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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是半夜十二點半,我都還沒談到題目:「讀經」與「不讀經」的佛教學者。
怎麼辦?我睡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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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各大學授課、研究「佛學」的教授,有的關心佛教史、僧傳,有的關心「大藏經史」,有的藉助「漢語佛教文獻」去開發「中古漢語史」,有的關心佛學與當代社會現象的互動,有的在意佛學立足於哲學領域,有的關心佛教文學與佛教藝術,有的重視佛學教導的當代醫療效果,有的關心「經、律、論」的闡釋與實踐。
從另一個角度看過去,他們可以分為「讀經」與「不讀經」的佛教學者。
我期望台灣培養出來的都是「讀經」的佛教學者。

書房夜話139:南無佛陀耶、南無沒馱耶


唐朝不空和尚翻譯的《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2〈奉持品 7〉:「三藐(二)沒馱(引)野」(CBETA, T08, no. 246, p. 843, c22)
《楞嚴解冤釋結道場儀》卷8:「稽首梵音三歸依:『南無沒馱耶!南無達麼耶!南無僧伽耶!』」(CBETA, ZW06, no. 51, p. 220, a6-7)。
幾年前一位老師指著書問我:「從前後文,可以知道這是皈依佛、法、僧。可是為何將『佛陀 Buddha』音譯成『沒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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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台灣國語、北京話、普通話」的「ㄅ」,在台語有所謂「重唇音」與「輕唇音」。
以「台羅標音」而言,「輕唇音 ㄅ」標作「b」,「重唇音 ㄅ」標作「p」,「ㄆ」標作「ph」。請各位讀友將此處的「b, p, ph」當作一種「音標」,而不要去固執「b, p, ph」各自在英文讀怎樣的音。
以下各字的台語讀音,我舉例如下
  1. 「醜 bai2」、「跛腳 pai2」、「歹 phainn2」。
  2. 「米 bi2」、「比 pi2」、「譬 phi2」。
  3. 「物 but」、「佛 put」、「劈 phut」、
  4. 「滅 bet」、「別 pet」、「撇 phet」。
「佛陀 Buddha」在台語讀成「put-to5」(「台羅標音 o」相當於注音符號的「ㄜ」)。
「沒馱 Buddha」在台語讀成「but-to5」(「沒馱」的「沒」字,讀如台語「沒收」。「馱」與「駱駝」的「駝」字讀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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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三寶歌「南無佛陀耶」,不空的翻譯有「沒馱(引)野」,另外,在《楞嚴解冤釋結道場儀》也有「沒馱耶」,後面的「耶 ia7」、「野 ia2」是怎麼回事?
在漢語,可以直接講「歸依佛陀」、「禮敬佛陀」,也就是說,「佛陀」可以直接當動詞「禮敬」的受詞。可是,印度語系的語言,通常是說「向佛陀禮敬」,而不是「禮敬佛陀」。
這種「向 xx 禮敬」,對於名詞「xx」而言,必需使用「名詞的『與格 dative』」。
buddha 的與格為「buddhāya」,於是翻譯為「佛陀耶」、「沒馱耶」。
不空大師翻譯的「沒馱(引)野」,「引」字表達「buddhāya」的「āya」長母音。

書房夜話138:T210《法句經》「四分未望一」


Yuan Chuan Su 曾探討T210《法句經》「四分未望一」的句義,並且藉助巴利《法句經》108頌來闡述此句不是指「成功的機率僅有四分之一」,不過他筆誤寫成105頌,。
我引用他的解說,並進一步討論詮釋漢譯《法句經》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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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漢譯四阿含和漢譯《法句經》的解說(可以說,涵蓋範圍包含《大正藏》「阿含部」與「本緣部」的經典),不能照漢字的字面意義去解說。
除了漢語典籍本有的「衍、缺、倒、錯」的問題之外,還要加上漢譯佛典的以下問題:
  1. 同一印度詞彙翻譯成多個不同的漢語詞彙
  2. 多個不同印度詞彙翻譯成同一漢語詞彙
  3. 誤解詞義、句義而產生誤譯
  4. 同一經典在多個「不同語言版本」、「不同時代、地域產生的版本差異」等等問題
  5. 有些文獻,是一種「多文本狀態」,不存在所謂的「原始版本」。
在詮釋、解說這一範圍的佛教文獻時,跨語言文本的比較研究已經成為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
所以,Rod Bucknell 白瑞德教授提到:

我們並非僅僅按照漢譯詞彙的一般意涵來翻譯或詮釋。而是首先我們應確認討論的法義層面;其次辨識此一漢譯術語所對應的梵、巴詞彙;最後才對此梵、巴詞彙選用恰當的詮釋。換句話說,譯者或詮釋者必需先依重點架構(in skeletal form)重建該文句、段落的「印度語系原典」,然後才進行翻譯或詮釋。

白瑞德原作,蘇錦坤翻譯,〈回溯印度語系原典〉,(2017),《新加坡佛學研究學刊》4期141-152頁,新加坡佛學院,新加坡。(Rod Bucknell 原作:‘Taking Account of the Indic Source-Text’, Translating Buddhist Chinese, Problems and Prospects, Konrad Meisig (Editor), pp. 3-10)。
https://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s%3A%2F%2Fwww.academia.edu%2F35333224%2F%25E5%259B%259E%25E6%25BA%25AF%25E5%258D%25B0%25E5%25BA%25A6%25E8%25AA%259E%25E7%25B3%25BB%25E5%258E%259F%25E5%2585%25B8_%25E4%25BF%25AE%25E8%25AE%25A2_2017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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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譯《法句經》所要克服的詮釋議題,請參考:
蘇錦坤,〈《法句經》的「校讀」與「誤譯」〉,(2016),《法鼓佛學學報》19期,93-158頁,法鼓文理學院,新北市,台灣。
https://www.academia.edu/30888268/On_Issues_of_the_Translation_Errors_and_Collation_of_the_Faju_jing_T210_%E6%B3%95%E5%8F%A5%E7%B6%93_%E7%9A%84_%E6%A0%A1%E8%AE%80_%E8%88%87_%E8%AA%A4%E8%AD%A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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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卷1〈述千品 16〉第9頌:
「祭神以求福,從後[36]觀其報,
 四分未望一,不如禮賢者。」(CBETA, T04, no. 210, p. 564, c2-4),[36]觀=望【元】【明】。
《法集要頌經》卷3〈廣說品 24〉:
「若人禱神祀,經歲望其福,
 彼於四分中,亦不獲其一。」(CBETA, T04, no. 213, p. 789, b25-27)
這首偈頌的巴利對應偈頌為:
巴利《法句經》108頌(〈8 千品〉) :
Yaṃ kiñci yiṭṭhaṃ va hutaṃ va loke,
saṃvaccharaṃ yajetha puññapekkho;
Sabbampi taṃ na catubhāgameti,
abhivādanā ujjugatesu seyyo.
Whatever sacrifice or oblation in the world
might someone sacrifice in a year, looking for merit,
all that is not worth one fourth.
Showing respect to those of upright conduct is better.

Yuan Chuan Su 的詮釋為:

從斷句來看,這首偈誦的第一句與第二句應該要搭著一起看,第三句則是應該配合第四句一起看。

前兩句翻成中文的意思是:「人們在世間祭祀或(且)獻貢*1一整年所求得的福報」

後兩句翻成中文的意思則是:

「這一切(祭祀獻貢一整年的福德)也不及它(禮敬正直者)的四分之一,故禮敬正直者*2較好」

綜合四句的意思,整首偈翻成現代中文的完整意思如下:

「人們在世間祭祀或(且)獻貢一整年所求得的福報,也不及禮敬正直者的四分之一.」

到此,我們可以確認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這首偈誦談的是福德(巴:puñña 梵:puṇya )不是成功率,第二件是漢傳《法句經》偈誦中的「四分未望一」,指的是祭祀獻貢的福德不及禮敬賢者的福德的四分之一,而我們也可以完全確認這位網紅真的誤解經文原意。
透過文本比對,我們該感佩這些當初背誦經典的僧人們的偉大,佛教經典最早是透過口傳背誦代代相傳,直到西元前一世紀,印度各地的僧團才開始用文字記載,在這幾百年沒有文字記錄的過程中,不同地方僧人背出來經典內容幾乎一樣,如此的記憶力與毅力可真謂十分驚人.
最後我們除了要指出網紅曲解經典原意外,還要點出他所謂「求神成功的機率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的荒謬處
若真有求神成功率一事(假設假設假設百分之二十五好了),想求中大樂透頭彩的人,只要多拜四五個神就可以讓成功率累加到百分之百而中獎。照此邏輯,只要多拜神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中樂透頭彩,這樣的情況還有因果可言嗎?有符合現狀嗎?
注釋:
*1.根據南傳注釋書的解釋,huta還有布施等意思,在本文中翻譯則是採用直譯的方式翻譯。並未採用注釋書的說明。
明法尊者的說明:yitthaṁ。Spk:S.24.5.: Yiṭṭhaṁ vuccati mahāyāgo.( 上供品 ︰被稱爲「大牲醴」)。DhA(v.108): Yiṭṭhanti yebhuyyena maṅgalakiriyādivasesu dinnadānaṁ.( 上供品 :一般而言,在慶典等場合,以豐盛的施物祭祀。)。 供養 :hutaṁ。供給過客的布施。DhA(v.108): Hutanti abhisaṅkharitvā kataṁ pāhunadānañceva, kammañca phalañca saddahitvā katadānañca.( 獻供品 :已周全安排好贈與款待賓客的食物後,信業及果後,並且作了施與。)
*2 .正直者(巴:ujjugata 梵:ṛjjugata)在各部派多指已經入流的聖者初果乃至四果聖者、以及辟支佛、佛陀,古代則將此字翻譯成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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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節錄自Yuan Chuan Su 的臉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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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評語:
《法句經》卷1〈述千品 16〉第9頌:
「祭神以求福,從後[36]觀其報,
 四分未望一,不如禮賢者。」(CBETA, T04, no. 210, p. 564, c2-4),[36]觀=望【元】【明】。
此頌在《法集要頌經》有對應偈頌:
《法集要頌經》卷3〈廣說品 24〉:
「若人禱神祀,經歲望其福,
 彼於四分中,亦不獲其一。」(CBETA, T04, no. 213, p. 789, b25-27)
  1. 從漢譯字句來看,T210《法句經》清楚地表達「祭神求福」所得到的福德比不上「敬禮賢德」的福德的四分之一。但是,從《法集要頌經》對應偈頌,就看不到「跟何者比較」。
  2. 《別譯雜阿含61經》有近似的偈頌:「假使修諸祀,及與事火法,修此欲求福,行此諸祠祀,滿足一年中,不如正身立,一禮敬向佛,四分中之一。」(CBETA, T02, no. 100, p. 395, a28-b2)
  3. 《雜阿含1234經》也有近似的偈頌::「若人於世間,[9]億年設福業,於直心敬禮,四分不及一。」(CBETA, T02, no. 99, p. 338, b9-10),[9]億=竟【聖】。似乎此處的翻譯更接近巴利偈頌。
  4. 在各種語言版本的《法句經》的「千品」,各偈頌用的比較數量都是「不及十六分之一」,為有在此偈頌是「不及四分之一」,可能有不同的來源。

書房夜話 137:「比丘有二子」與「呼格 vocative」

如附圖所示,古代的寫經、雕版印經不顯示任何句讀、標點,要點讀經文並不容易。所以近代重新整理古代譯經,以加上標點符號為主要工作項目之一。
一般而言,由於以下三種原因,即使是對「諸子百家、文字聲韻」無所不通的鴻學碩儒,也會對古代譯經的標點工作束手無策或經常出錯,
  1. 偈頌、咒語難以斷句。
  2. 古代譯經中,人物說話的起訖難以判別。
  3. 對於「呼格」判斷錯誤。
印度語系的語言文字的「名詞」分「單數、複數」(有一些其他語言分「單數、雙數(兩個)、複數」),各又分八種格「主格、受格、具格(工具格)、屬格(所有格)、與格(間接受詞)、從格、處格(此名詞的位置、相對位置)、呼格」。
「呼格 vocative」用於「稱呼、召喚」,經文中的對話,為了喚起談話對象的注意,常在句子中間夾雜一個「呼格」,如不細心分辨,偶爾會將「呼格」當作此一句子的主詞或受詞。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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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七處三觀經》卷1:「一眼人名為何等?世間比丘一眼者,有如是眼,令我未得財當為得,已得財當為莫折減,但有是眼無有是眼,我當為幻布施,當從是因緣得上天,無有如是眼,是名為一眼。」(CBETA, T02, no. 150A, p. 876, a23-26) 這不是說「世間的獨眼比丘有『如是眼』」,標點應該作「世間,比丘!一眼者有如是眼」,意思是「比丘!世間一眼者有如是眼」。
莊春江老師的翻譯為(AN 3.20): 「比丘們!這裡,某人有能獲得未獲得的財富、已獲得的財富作增加那樣的眼,但沒有能了知善與不善法、能了知有罪與無罪法、能了知低劣與勝妙法、能了知黑白包含對比法那樣的眼,比丘們!這個人被稱為一眼者。 」 ------------
(2) 《佛說父母恩難報經》卷1:「諸比丘有二子:所生子、所養子,是謂比丘有二子。是故諸比丘!當學所生子,口出法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CBETA, T16, no. 684, p. 779, a16-19)。 所以,這裡不是眾比丘有兩個兒子,而是應該標點作: 「諸比丘!有二子:所生子、所養子,是謂,比丘!有二子。是故,諸比丘!當學所生子,口出法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經文中的「比丘」是「呼格」,應該前後斷開以彰顯此一「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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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增支部3.40經》卷3: 「諸比丘!此等三者是增上。云何為三耶?自增上、世增上、法增上。 諸比丘!如何為自增上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作如是審慎思惟...」(CBETA, N19, no. 7, p. 212, a5-7 // PTS. A. 1. 147)
莊春江老師的翻譯為(AN 3.40): 「比丘們!有這三種增上,哪三種呢?自增上、世間增上、法增上。 比丘們!什麼是自增上呢? 比丘們!這裡,比丘到林野,或樹下,或空屋,像這樣深慮...」 所以,元亨寺版《增支部3.40經》「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應作「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世間有比丘」之後如果加了「!驚嘆號」,前面的「比丘」兩字就成為呼格。

因此,這裡的驚嘆號應刪去。

同樣地,《增支部3.40經》卷3: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或坐樹下,或住空屋,作如是審慎思惟」(CBETA, N19, no. 7, p. 213, a2 // PTS. A. 1. 148)。 也應改作「諸比丘!世間有比丘居於阿蘭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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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增壹阿含51.10經》:「然我,世尊!不歎豪尊,不說卑賤。處中而說,使得出家學道。」(CBETA, T02, no. 125, p. 821, a27-29)。
此處「世尊」是「呼格」。
《長阿含14經》卷10:「時我,世尊!懷大恐怖,衣毛為竪。」(CBETA, T01, no. 1, p. 65, a29)。 此處「世尊」是「呼格」,「懷大恐怖」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 《雜阿含974經》卷35:「舍利弗答言:『火種!我從我世尊所,聽大師說教授法來。』」(CBETA, T02, no. 99, p. 251, c29-p. 252, a1)。 這時候「我世尊」是「我的世尊」,不再是「呼格」。 《佛說維摩詰經》卷1〈佛國品1〉:「我世尊本為菩薩時」(CBETA, T14, no. 474, p. 520, b25),是「我的世尊」,不是「呼格」。 《佛說維摩詰經》卷1〈弟子品3〉:「時我世尊聞是法,默然而止」(CBETA, T14, no. 474, p. 521, c10-11)。此處「世尊」是「呼格」,「聞是法」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所以標點應改作「時我,世尊!聞是法,默然而止」。 《佛說維摩詰經》卷1〈弟子品3〉:「時我世尊得此惘然,不識是何言?當何說?」(CBETA, T14, no. 474, p. 522, b18-19)。 此處「世尊」是「呼格」,「得此惘然」的人是「我」,而不是「世尊」。所以標點應改作「時我,世尊!得此惘然,不識是何言,當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