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聲字有所謂 –p, –t, –k, –h 等類別,這些字尾輔音(「輔音」就是「子音」)只表示舌、齒、唇、顎的位置,不代表要把–p, –t, –k, –h 等音讀出來。
這裡以 [ta ] 為例來說明。
ta 1 焦,臭火焦。
tap 答,回答,答謝。
tat 達,直達,不值得。
tak 觸,牛相牴,牛相觸,撥算盤。
這裡以 [ a ] 為例來說明。
a 1 阿,阿娘。
ap 盒,一盒月餅。
at 握,握手。
ak 沃,沃水(澆水)。
據 HC 轉贈的「台大中文學報」創刊號(1985年11月出版),151-185頁,龍宇純教授的論文「再論上古音 –b 尾說」,提到詩經 at, ap, ak 各自不能與另兩類押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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