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辭典, [蘭若]多作[寺]解, 但蘭若一義為僧人居所, 史書[蘭若]與[寺]用法有別.
新唐書/ 志 凡五十卷/ 卷五十二 志第四十二/ 食貨二/ 兩稅法
...武宗即位,廢浮圖法,天下毀寺四千六百、招提蘭若四萬,籍僧尼為民二十六萬五千人,奴婢十五...
2012年10月29日下午4:41
Dear Marcel,
此字應該依外文原意解釋。
例如, concrete 或譯為「康固力」、「紅毛土」、「水泥」,這三個譯詞的原意應回歸到 concrete 解釋,而不該在「康、固、力、紅、毛、土、水、泥」的漢字去作解釋。
招提是「十方寺」,而寺可能有「官寺」、「家寺」、「村寺」、「子孫寺」、「十方寺」等差別。「官寺」(官府遴選方丈住持)、「家寺」(家族所立的寺院,通常是家中的人出家當方丈住持,特殊狀況才由家族往外遴選方丈住持)、「村寺」(與「家寺」相同,但寺院為村莊所有)、「子孫寺」(只有在此寺院剃度出家的弟子才可當住持)、「十方寺」(開放給十方僧來掛單,方丈住持亦從十方僧眾遴選賢能具聲望者擔任)。
泛稱則「招提」、「寺」文意沒有差別,細分則「招提」專指「十方寺」,不像「子孫寺」是只有在該寺剃度出家才能出任方丈、監院、庫頭等要職。
招提為梵文 Caturdiśya 或巴利Cātuddisa 的譯音,Cātu 為「四」, disā為「方向」,本意為「四方的」,全譯為「招鬪提奢」,訛略簡寫作「招提」。所以經典有「招提僧」的譯語。
《中阿含經》卷60〈4 例品〉:「尊者阿難受已,施與招提僧。」(CBETA, T01, no. 26, p. 802, c24)
《增壹阿含經》卷14〈24 高幢品〉:「白世尊曰:『我今以此山谷施招提僧。』」(CBETA, T02, no. 125, p. 616, b20-21)
《一切經音義》卷26:「親曾問『淨三藏』云:『招提是梵語,此云四方僧房也。』)。」(CBETA, T54, no. 2128, p. 476, b19-20)(『淨三藏』指義淨法師,向義淨法師請問字義的人應該是慧琳法師。)
《翻梵語》卷8:「提僧堂(譯曰招提者,四方也) 彌沙塞律第十二卷」(CBETA, T54, no. 2130, p. 1040, c21)
《翻譯名義集》卷7:「招提。《經音義》云:『梵云「招鬪提奢」,唐言「四方僧物」。但筆者訛稱招提,此翻別房施。或云對面施。或云梵言僧鬘,此翻對面施。《音義》云:『體境交現曰對,輟己慧他名施。』後魏太武始光元年造伽藍創立招提之名。」(CBETA, T54, no. 2131, p. 1167, b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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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內崑山市千燈鎮顧炎武故居的「白木蘭」。
HC 引了網上「蘭若」的解釋:
1. 蘭草與杜若。皆香草。 《文選·顏延之<和謝監靈運>》:「芬馥歇蘭若,清越奪琳珪。」李周翰注:「蘭若,香草。」唐李白《題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詩:「爾能折芳桂,吾亦採蘭若。」唐劉禹錫《送王師魯協律赴湖南使幕》詩:「楚水多蘭若,何人事擷芳。」
2. 指寺院。梵語「阿蘭若」的省稱。意為「寂淨無苦惱煩亂之處」。唐杜甫《謁真諦寺禪師》詩:「蘭若山高處,煙霞嶂幾重。」宋王安石《次韻張子野<竹林寺>》之一:「青鴛幾世開蘭若,黃鶴當年瑞卯金。」清孫枝蔚《登赤城山》詩:「下巖地勢稍寬平,無數松竹遶蘭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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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挖出了我的舊文:
梵文 viharati 是動詞,意為「居住」。梵文稱「居住的地方」為 vihāra,此字在漢譯均稱為「精舍」(不是「經舍」)。後來東漢末年,黨錮之亂的讀書人講學的地方也稱為「精舍」。這是借用佛教的名稱,請參考《後漢書》。
寺這個字在《詩經》就已經出現。當外國僧人隨西域小國的使者來訪時,依當時外交禮儀,是安置在「鴻臚寺」(官方接待所),這些外國僧人就在鴻臚寺對外國人作一些佛法講解。後來有外國僧人長期居住在「鴻臚寺」的一間房子,成為外國僑民商旅供佛聽經的地方,這可能是造成漢人稱出家人居住的地方為「寺」的原因之一。
看電影「倩女幽魂」中,有「蘭若寺」,呵呵,僧人居住的地方又叫 arañña,譯為「阿蘭若」,後來只簡稱作「蘭若」此字的意思其實是近郊的森林,便於遊方沙門乞食與禪修。所以蘭若就是寺,寺就是蘭若。不會有任何地方稱一座寺院「蘭若寺」,感覺上近似一家餐廳名為「放題 buffet」,因為「放題」就是「buffet」呀!
總之,「寺」、「精舍」、「蘭若」是翻譯名詞,可是漢文本就有「寺」、「蘭若」的古語,要分辨這時的用字是洋文還是土產,兩組必須分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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