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2. 只有受害者,而沒有加害者的事件,不算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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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歲的黃春蘭教授從馬英九總統手上領回父親臨死之前給他的遺書。她的父親黃溫恭為留學日本的牙醫,在中國關東軍戰區被共產黨軍隊俘虜,也因而加入共產黨。反台之後自首,被判刑十五年。判決書上有蔣介石的批文:改為死刑。
當節目主持人謝志偉問黃春蘭說:「你有感覺到獲得轉型正義嗎?」
黃春蘭教授說:「只有受害者,而沒有加害者的事件,不算轉型正義。」
是的,二二八事件,三次北埔事件(其中一次是在日治時代,不過,北埔已經沒有人知道北埔事件被槍殺的姜姓兄弟了),白色恐怖事件,陳文成事件,林義雄家血案等等,
「只有受害者,而沒有加害者的事件,不算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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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an/8/today-o3.htm
一位德國女士的直言
◎ 潘惠華
拜讀自由時報元月七日言論廣場陳麗惠女士〈爬也要爬回來投票〉一文,想起上個月與在台定居十多年的德國女性宣教士葛美恩,到嘉義市中正公園觀看紀錄片「牽阮的手」,看完後她深皺眉頭說:「我無法想像這樣的政黨竟然還能夠繼續執政,這是國民黨的幸運,還是人民的無知與懦弱?在我眼中,台灣還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你們的政府沒有還原歷史真相並正式向人民道歉前,怎麼還能大聲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電影結束後,導演莊益增、顏蘭權表示,他們為捍衛歷史真相,堅持拒絕公共電視要求刪除林家血案和鄭南榕自焚畫面的無理要求,於是被迫和公共電視解約,並賣地賠償三百萬元的違約金,才能夠完整地將這部真實記錄台灣歷史的紀錄片公諸世人,為台灣盡一份心力。聽完,葛美恩驚訝地表示:「我無法理解,一個國家電視台邀請民間拍攝的歷史紀錄片,竟然因為裡面的歷史影像太過真實,太過『刺激』,要求導演刪除?這太不可思議了!」
散場後,她趨前向導演夫婦握手致意,在嘉義十二度的寒夜冷風中,為穿著單薄的導演夫妻獻上溫暖與鼓勵。
「消極的人,沒有抱怨的權利。」葛美恩以西方人的理性視角對台灣人所提出的箴言,發人省思。台灣人倘若不勇敢站出來,以行動懲戒不公不義的國民黨,繼續選擇懦弱,就是支持邪惡的幫凶,那有埋怨的權利?
(作者為曾經渾渾噩噩的六年級生、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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